东莞市、荔湾区竞技游泳后备人才培养现状及制约因素分析

    刘 苹

    摘要:对广东省“游泳之乡”竞技游泳后备人才培养的现状进行概述,然后从政府支持、学训关系处理、管理制度以及选材和竞赛4个层面对其制约因素进行剖析,认为政府支持和领导重视是广东省“游泳之乡”竞技游泳后备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完善“有偿训练”的制度、“体教结合”制度创新、优化教练员学历和职称结构、净化比赛环境、加大科学选材经费投入是广东省“游泳之乡”竞技游泳后备人才培养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竞技游泳;后备人才;游泳之乡;东莞市;荔湾区

    中图分类号:G86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116(2009)04-0081-04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tate of the cultivation of backup talents for competitive swimming and its restricting factors in Liwan district and Dongguan city

    LIU Ping

    (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inance,Guangzhou 510520,China)

    Abstract: By means of literature research and questionnaire survey, the author gave an overview of the current state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ultivation of backup talents for competitive swimming in the “City of Swimming” in Guangdong province, and then analyzed factors that restrict the cultivation of backup talents for competitive swimming in the “City of Swimming” in Guangdong province, in such 4 aspects as governmental support, learning and training relation handling, management system, as well as talent selection and competition, and drew the following conclusions: governmental support and leaders concern are important assurance for the cultivation of backup talents for competitive swimming in the “City of Swimming” in Guangdong province; perfecting the “paid training” system, innovating the “training and teaching combined” system, optimizing coachs educational background and title structure, purifying competition environments, increasing fund input for scientific talent selection, are inevitable ways to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backup talents for competitive swimming in the “City of Swimming” in Guangdong province.

    Key words: competitive swimming;backup talent;City of Swimming;Dongguan city;Liwan district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是一项长期、复杂、综合的系统工程,它的发展需要整个社会的参与和支持。然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又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存在着诸多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因素。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管理中心[1]提出“要把‘游泳之乡建设成为培养后备人才基地”的具体要求。为了深入了解我国竞技游泳后备人才培养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本课题就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和东莞市竞技游泳后备人才培养现状及制约因素进行调查与分析。

    本研究从东莞市、荔湾区两地共抽取655人为调查对象,其中游泳运动员200名、教练55名、运动员家长200名、普通居民200名。共发放问卷655份,回收620份,有效问卷603份,有效率92.1%。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竞技游泳人才培养现状

    1.1运动员和教练员基本情况

    1)运动员:荔湾区注册游泳运动员470人,其中,男性占49.5%、女性占50.5%,独生子女占76.8%;东莞市注册运动员560人,其中男性占48.5%、女性占51.5%,独生子女占12.3%。

    在年龄结构上,荔湾区运动员年龄主要集中在7~9岁和10~12岁两个年龄段,以小学生居多,共占71%;其次是5~6岁的,占11.2%;13~15岁运动员数量少。东莞市运动员主要集中在10~12岁和13~15岁两个年龄段,特别是13~15岁运动员数量明显比荔湾区此年龄段的多,而5~6岁、7~9岁小年龄段的运动员偏少。

    2)教练员:目前荔湾区专职(在编)教练员12人,兼职(无编制)教练员20人,其中大学本科占52.5%、大专占40.0%、高中占7.5%;高级占7.5%、中级占55.5%、初级占17.5%、无级别占20.5%。东莞市现有专职教练员35名、兼职教练5名,其中大学本科占31.0%、大专占35.6%、高中占26.7%、高中以下占6.7%;高级占4.4%、中级占44.8%、初级占15.6%、无级别占35.2%。

    1.2训练现状

    1)训练组织系统和特点。

    荔湾区竞技游泳后备人才训练组织系统包括幼儿园、网点小学、网点中学3个分系统并以业余体校为主系统形成的区域3级训练网。在荔湾区竞技游泳后备人才培养中,业余体校起着重要轴心的作用,支撑着整个训练组织系统的构成,保障了从幼儿园到网点小学和网点中学3级业余训练的工作。

    “体教结合”是荔湾区体校蓬勃发展的法宝,也是目前被认为适合我国业余体育训练发展的模式。业余体校全面负责后备人才的训练和比赛,网点中小学校则负责对运动员进行文化学习、思想道德方面的培养。

    游泳学校办到小学是荔湾区体育局1998年实施“体教结合”制度的又一项具体措施。荔湾区体育局在“体教结合”思想指导下寻求新的游泳学校的办学模式,把游泳学校放到有条件的网点小学。在这样软硬件良好的小学开办游泳学校,保证了后备人才学习、训练两不误,同时也缓解了业余体校势单力薄的培养压力。体育与教育结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做到资源优化组合,无疑能对学校游泳活动及业余训练的共同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东莞市竞技游泳后备人才训练组织系统是由幼儿园、小学通过业余体校,再到东莞市游泳管理中心游泳运动学校,也形成区域3级训练网,且以业余体校为中间环节而构成的。东莞市游泳运动学校是一所从小学三年级到中专,集“学、训、食、宿”为一体的“四集中”游泳学校。

    东莞市基层体校因地制宜,多种办学形式并存,走集约化发展道路。东莞市下属有9所基层体校如道滘、中堂、石龙等,大约有400名运动员和29名教练员。由于各乡镇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体校培养、管理方法的不同,使得各体校发展参差不齐。其中训练和输送成绩最好的是道滘镇业余体校。道滘体校学、训、食、宿统一管理。体校有教练员4人、每年招生运动员20名,主要是从幼儿培训班中挑选出来准备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体校“四集中”训练班免收学费和训练费,生活费由家长和学校共同承担。道滘体校培养和输送后备人才目标明确,利用有限的经费和师资力量集中训练苗子1~2年,优秀苗子输送到东莞市游泳运动学校入读小学三年级,其余学生返回普通小学,并转入“走训”形式继续培养,为普及和促进学校游泳活动的开展服务。

    2)有偿训练实施情况。

    随着体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体育向社会化、产业化方向的转变已成为发展趋势。业余训练也由国家投入的单一格局开始逐步向国家、社会、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方向转变。“有偿训练”的实施是业余训练走国家、社会、个人共同投资的多元化发展道路的重要一部分。荔湾区业余体校是广州市推行“有偿训练”制度的第一批单位。从实施多年后荔湾区体校业余训练人数的扩张和训练、比赛成绩来看,“有偿训练”制度催化激活了业余训练的发展。荔湾区绝大部分教练员和大部分家长对“有偿训练”还是赞同和支持的。与之相比,东莞市教练员对“有偿训练”制度持赞同态度的只有52.2%,不太赞同及认为需要改革的也几乎占了一半。东莞市运动员家长更是大部分(63.9%)对此表示不满。这主要受两地经济发展程度和思想观念不同所影响。经济收入较低的乡镇如道滘、中堂等,没有实施“有偿训练”的经济基础,强行实施会使得大部分家庭不愿负担或负担不起训练费用而放弃训练,给生源带来危机,目前主要还是靠上级体育部门拨款开展训练和比赛。

    1.3选材途径

    荔湾和东莞基层教练员在少儿选材方面,主要采用经验选材和简易指标挑选两种方法,其次是结合学生的兴趣爱好选材,最后是依据《教学大纲》制订选材标准进行选材。教练员凭借经验选材确实能够省时、省力,但这种选材方法的科学性不高,而且一些潜在的身体素质、机能等不是短时间和肉眼能发现的,因此需要对一些选材指标进行测试。然而据两地部分教练员反映,基层体校配备的选材所需的仪器、设备不充足,无法较好开展选材指标的测试。

    选材途径也是影响选材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在1999年全国业余训练“体教结合”专题调查报告中就有专家指出“我国的业余体育训练工作存在着严重的生源危机,要解决这个问题,扩大选材面、拓展选材渠道是有效的办法。”[2]通过暑期开办多种形式的少儿培训班是广东省主要的选材途径。其中荔湾区占36.5%,东莞占29.3%。除此之外,荔湾区积极与网点幼儿园合作、东莞市通过竞赛选苗子等途径进行选材。东莞的传统赛事“体校对抗赛”几乎每月1次,为优秀苗子的“早发现、早培养”提供了机会。

    1.4竞赛制度

    1)固定赛事及参赛机会。

    荔湾区每年自行组织4次固定赛事,如1年3次的体校对抗赛;东莞市1年8次开展基层网点体校系列赛。这些赛事已形成传统。同时也按照上一级体育部门的要求参加全市或全省比赛。因此,从竞赛组织方面来看,荔湾、东莞均已超额达标。然而从教练员调查反映,荔湾区和东莞市教练员对每年的比赛次数仍感不足,分别有40.2%和23.3%的教练员认为比赛次数一般,甚至有50.5%和31.2%的教练员认为太少。教练员希望运动员能有更多的参赛机会,因为比赛一方面能刺激运动员的训练积极性,另一方面对运动员比赛能力的提高也大有好处。

    两地游泳竞赛组织中也存在一些共性的不足。如组织形式单一且多年不变,竞赛模式成人化,计分、奖励办法不够合理等。对运动员名次的录取和教练员的奖励办法主要仍是与比赛成绩挂钩,而没有同运动员的技术动作、素质、水性等相结合。在这种竞赛模式下,容易误导教练员一味追求出成绩而过早对少儿运动员进行专项训练,忽略了运动员的选材和多年系统训练计划。

    2)竞赛环境。

    赛风赛纪是反映竞赛环境的重要因素。4年1次的省运会是检验和评定少年体校工作的重要指标。为了争取好成绩部分教练员急功近利,比赛弄虚作假,存在“假骨龄”“假队员”“以大打小”等现象。

    1.5后备人才输送情况

    输送后备人才是“泳乡”存在的基础。全国“泳乡”评选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在上一个评选年结束至新的评选年开始前,年平均向上一级游泳单位输送游泳(含跳水、水球、花泳)后备人才至少15人。

    据荔湾区体育局不完全统计,从2004年第七届“泳乡”评选结束至2007年下一届评选开始,荔湾区向上一级单位输送了52名运动员,平均每年输送13名,年平均输送人才没有达到全国“泳乡”评选条例中的规定。

    东莞早在1958年就被誉为“泳乡”。从20世纪60年代至今,几十年来为省队、国家队输送了一大批优秀苗子。尤其是在70、80年代,更是达到东莞后备人才培养的高产期。据了解,当时在省队的东莞籍运动员占了一大半,在国家队也占有一定比例。然而从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初,东莞后备人才培养成绩开始逐步滑坡,输送数量也逐年下降。

    2竞技游泳后备人才培养制约因素

    2.1政府支持程度不够

    荔湾区为落实“体教结合”制度,专门召开“体教结合”政府工作会议,制定下发《荔湾区关于加强体教结合工作的意见》、《荔湾区体教结合实施方案》等政府文件。并主动争取教育部门的政策倾斜,制订小学升学和中招的游泳特长生优惠政策。2004年初荔湾区体育部门与教育局联合下文规定游泳是该区中小学校必开的活动项目之一,以此促进中小学校游泳活动的开展。

    与之相比,东莞市体育局推行“体教结合”制度的步伐相对滞后。笔者至今没有查阅到东莞具体落实“体教结合”制度的相关文件、计划。现在东莞中小学校游泳活动的开展几乎是空白,使得业余体校单枪匹马地承担起青少年游泳活动开展的重任。这样的发展现状势必会影响东莞竞技游泳后备力量的培养。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东莞竞技游泳后备人才输送数量的逐年下降和竞技水平的逐步下滑也与此相关。

    2.2学训矛盾

    父母支持子女参与游泳训练的动机和态度是影响“泳乡”后备人才培养的重要因素。从调查中得知,家长除了对游泳运动健身传统价值的认同外,“期望在中招、高招中加分”是排在首位的,把参与游泳训练当成子女今后升学的一个筹码。在这种动机的驱使下,两地家长支持孩子参加业余游泳训练的比例还是很高的,分别占71.2%(荔湾区)和69.2%(东莞市),但支持子女进专业队的比例就明显下降。主要原因是家长担心孩子参加运动训练耽误学习,使得一些有潜质的运动苗子得不到进一步的专业训练,成为制约广东省竞技游泳后备人才队伍数量的因素之一。因此,学训关系的冲突已成为影响游泳业余训练的一个主要矛盾。

    2.3管理制度不完善

    广东省竞技游泳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如乡镇体校生源危机、“有偿训练”推行困难、教练员自身素质不高、学训矛盾、竞赛制度不合理等。而要逐步改善和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建立配套的人才培养管理制度体系,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才能为竞技游泳后备人才培养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荔湾区业余体校是广州市较早推行“有偿训练”制度的单位之一。从实施多年后荔湾区体校业余训练人数的扩张和训练、比赛成绩的进步来看,有偿制度激活了业余训练的发展。然而,在东莞的部分乡镇体校,由于受当地经济条件和居民思想观念的影响,“有偿训练”推行显得困难重重。部分乡镇体校仍靠体育部门的财政拨款开展训练。广东省“泳乡”业余训练不能单走市场经济发展的路子,“有偿训练”还应与政府投资并驾齐驱,但也不能完全依赖政府投资,乡镇基层体校应该学会两条腿走路。

    教练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培养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起着主导作用。教练员队伍是否是一支有战斗力的团队,关键在于是否有严格的管理及管理制度的合理性。从调查中发现,广东省两地对教练的聘任使用,仍未摆脱计划经济的老路,缺乏竞争机制。对教练员的管理虽有制度条例但落实不力,对教练员输送运动员业绩有奖励措施但处罚措施力度不大,使得有些教练员的敬业精神减少,工作积极性不高,后备人才培养成绩不佳。

    2.4选材和竞赛不合理

    科学选材是提高训练成材率的基础,是后备人才培养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最大节约。在本课题调查中发现,广东省“泳乡”基层教练初级选材方法的科学性不高,绝大部分教练员仍根据经验和一些简易指标来进行选材。且基层体校缺乏选材所需的仪器、设备,制约了科学选材指标的测试。

    从近几年广东省“泳乡”业余游泳比赛组织规程的对比发现,竞赛制度、组织形式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而且存在很多不足方面:比赛种类和次数少、竞赛模式成人化、奖励办法不合理等。在年龄层次结构考虑上,中学生的比赛较少,年龄越大参赛机会越少,不利于大器晚成型苗子的选拔和培养;在参赛人员类别上,多偏重于体校学生而中小学校非专业训练学生参赛机会少;比赛的种类划分上,体校间的竞赛多,中小学校自身举办及校际间游泳竞赛少;年龄组游泳比赛名次的录取、记分和教练员的奖励都主要依据比赛成绩和名次,没有同运动员的身体素质、形态、水性等相结合。在这种竞赛模式的指导下,容易造成某些教练员一味追求运动员早出成绩,而不注重坚持多年系统训练和选材。

    3结论与建议

    1)政府支持和领导重视是建设“泳乡”的重要保障。体育部门应积极与政府行政部门尤其是教育系统沟通,得到政府领导切实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扶持,营造有利于“泳乡”发展的大环境,形成一股合力推动广东省竞技游泳后备人才培养的可持续发展。

    2)“有偿训练”的制度需要完善。建议体育部门加大宣传,争取得到家长的支持,乡镇基层体校还应通过开办多种形式、不同年龄层次游泳培训班和对游泳场馆灵活经营等进行创收,学会两条腿走路,不应完全依靠体育部门财政拨款。

    3)“体教结合”制度需要创新和发展。把由体育系统包办的游泳业余训练网进行部分移植到教育系统去开展,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发展学校游泳活动和业余游泳训练。

    4)教练员学历、职称方面存在不足。应严格执行教练员岗位培训制,完善教练员考核制度,对未达标的教练员实行轮岗或换岗制,提高教练员危机感,以此促使教练员增强再学习的自觉性,提高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训练水平。

    5)为净化比赛环境,建议在年龄组游泳比赛中试行“出生年龄参赛制”,且体育部门与公安部门大力合作共同把关注册运动员出生年龄,并以此作为参赛凭证。对弄虚作假单位的教练员、所属体校、体育局领导一并追究责任,实行层层负责制,加大处罚力度。

    6)建议“泳乡”体育部门加大对科学选材的重视和经费投入,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为教练员的选材工作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管理中心. 2001-2004年全国“游泳之乡”、“先进游泳池馆”发展纲要[Z]. 体游字[2001]133号.

    [2] 广州市荔湾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荔湾年鉴2003[M]. 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2003.

    [编辑:李寿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