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普奖励工作现状及建议

    李平 郭建斌 万志红

    

    [摘 要]社会科技奖励是我国科技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学科和行业科技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该文以梁希科普奖为例,分析了梁希科普奖评选表彰工作总体情况,总结成功做法、经验,并对我国社会科普奖励未来发展提出若干建议。

    [关键词]社会科技奖励 梁希科普奖 现状 建议

    [中图分类号]N26;G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596(2020)11-0038-05

    社会科技奖励是我国科技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科技奖励的有益补充,为推动学科或行业科技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1]。社会科技奖励是指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奖励为促进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的科学技术奖。1999年,科技部发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并于2006年进行了修订,明确对于社会力量设奖应当大力支持、积极引导、规范管理,保证社会力量设奖有序运行。2017年,科技部发布《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从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设立和运行、监督和管理、服务和扶持等方面就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科技奖励提出一系列指导意见。

    一、社会科普奖励现状分析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公布的社会科技奖励名录及最新公告,截至2020年6月底,在科技部奖励办公室注册且正常开展活动的社会科技奖励共297项[2-3]。从奖励的名称来看,其中有2项科普类奖励:高士其科普奖和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高士其科普奖由中国科普研究所高士其基金设立,奖励对象以青少年为主[4];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由中国科普作家协会设立,是我国科普创作领域的最高奖,包含科普图书和科普影视动漫两大类。此外,奖励名称中不含科普字眼的一些科学技术奖也下设了科普相关的子奖项,如中国农学会设立的“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下设科学普及类成果奖。

    政府在科技奖励中设立科普奖项,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地方政府科技奖励、社会科技奖励等将科普成果纳入奖励范围。2004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重新修订后颁布,将科普作品纳入社会公益类项目的奖励范围,这是科普奖首次进入国家科技奖励,是从国家层面对科普工作者为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的肯定[5]。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科技奖励、学会科技奖励设立科普奖。地方科技奖励方面,2010年,重庆市人民政府设立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奖。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科学技术普及奖。2019年10月,上海施行新的《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中增设“科学技术普及奖”奖项。学会科技奖励方面,2006年,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设立“环保科普创新奖”。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公路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等于2019年设立了科普奖励。

    整体来看,近些年我国社会科普奖励工作已取得一定成绩,但与科技奖励相比,与科普事业发展的迫切需求相比,我国社会科普奖励数量、奖励资金、推广宣传、品牌效应等还存在一些不足,社会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加强社会科普奖励工作,将有效扩大我国科普奖励范围,对激发社会各方科普热情,推动科普活动蓬勃发展,提升全民科学素质起到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

    中国林学会历来重视科普工作,科普奖励起步较早。经过多年努力,梁希科普奖评选表彰工作已得到社会多方面的认可和关注。本文以梁希科普奖为例,介绍其评选表彰工作的总体情况、做法与经验,并对我国社会科普奖励未来发展提出对策建议。

    二、梁希科普奖评选表彰工作总体情况

    (一)设立梁希科普奖的背景

    梁希先生是我国杰出的林学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九三学社创始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创始人,新中国第一任林垦部部长。为纪念和发扬梁希先生的科学精神,继承其未竟事业,调动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鼓励科技创新,促进人才培养,在江泽慧教授的倡导下,中国林学会于2003年12月2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成立“梁希科技教育基金”。2004年10月,由梁希科技教育基金设立的“梁希科学技术奖”(其中包括“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梁希优秀学子奖”“梁希科普奖”“梁希青年论文奖”)获得国家科技部批准并登记注册。

    梁希科普奖主要奖励在林业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设立梁希科普奖,旨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林业科普工作的积极性,繁荣林业科普创作,促进我国林业科普事业的发展,提高我国林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和全民生态意识。

    (二)梁希科普奖评选工作实施概况

    在中国科协、国家林草局的领导和支持下,中国林学会于2005年启动首届梁希科普奖的评选工作,至2020年,已组织开展九届梁希科普奖评选工作,共计表彰项目219项,如表1所示。

    从第一届至第九届,梁希科普奖的评选工作发生了重要变化。前两届梁希科普奖设集体奖和个人奖,从第三届开始,梁希科普獎分为科普作品、科普活动和科普人物三个类别。2005年首届梁希科普奖收到44项申报材料,2020年第九届梁希科普奖收到申报材料112项,总体上梁希科普奖呈现申报项目数量增多且质量提升的特点。为满足行业发展需要及科技工作者需求,从2017年起梁希科普奖由每两年评选一次改为一年评选一次。同时,为保证梁希科普奖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近年来授奖比例一般控制在30%左右,如果当年没有符合有关要求的获奖项目,则该类别的奖项空缺,如2019年,第八届梁希科普奖科普人物类就出现空缺情况。

    除此之外,为顺应科普信息化的发展趋势,2015年,中国林学会开发了梁希科普奖网上申报评审系统。梁希科普奖奖励工作由提交纸质材料的传统方式发展为网上申报、推荐与评审,从而简化了申报流程,加强了评审过程管理,提高了评审效率。此举有效提升了梁希科普奖奖励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保证评选表彰工作实现科学、规范、客观、公平、高效运行。

    (三)梁希科普奖评选表彰工作做法与经验

    1.评奖机制。为规范梁希科普奖的评审工作,2004年,梁希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订《梁希科普奖奖励办法(试行)》,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于2011年和2016年进行了修订。该办法涵盖了梁希科普奖的概况、申报资格和评审标准、推荐与申报、评审与授奖、异议及处理等方面,确保梁希科普奖评选工作有序开展且公开、公平、公正。除此之外,梁希科普奖评审委员会由热心科普工作,具有较高科普工作水平和良好职业道德的林业科技、科普和其他相关行业专家组成,同时严格实行专家回避制度,保障梁希科普奖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2.宣传机制。为更好地宣传梁希科普奖,每次评选活动都会通过人民网、中国林学会官网、《中国绿色时报》、《科普时报》等媒体进行报道。此外,组委会非常注重颁奖时机的选择,包括在林业学术大会等重点活动上进行颁奖,与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等多个奖项共同颁发,邀请国家林草局主要领导及知名专家为获奖者颁奖等,从而扩大了奖项的影响力,并推动了获奖项目的宣传。同时,利用重要节日庆典活动对奖项进行宣传,2017年中国林学会百年华诞之际,获奖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评选结果揭晓后,通过《科普时报》《中国绿色时报》等媒体以专版专栏、人物专访等形式,对获奖作品及获奖者事迹进行后续报道。

    3.注重奖项的持续影响力。获奖作品、获奖团队或个人的后续发展情况是决定奖项持续影响力的重要因素。梁希科普奖评选工作已持续推进15年,初步建立了跟踪随访、跟踪宣传机制。与获奖者保持联络,关注其后续是否取得重大原创性突破成果,是否获得重要政府科技奖励等。部分项目,如《听伯伯讲银杏的故事》等继获得梁希科普奖后,又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科普类)。此外,为发挥科技奖励在发现、培养、奖励科技人才中的重要作用,梁希科普奖特别注重激励获奖人才及其团队。例如,通过申请中国科协专项经费来资助获奖者组建林业科学传播专家团队,还成功推荐获奖者入选中国科协第五批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名单。资助获奖者设立“王康聊植物”微信公众号,并获广泛好评。

    三、我国社会科普奖励未来发展建议

    近年来,通过组织开展梁希科普奖评选,表彰和奖励了在林业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为促进林业、草原、国家公园“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实现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基于梁希科普奖评选表彰工作总体情况,借鉴梁希科普奖及其他科技奖励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社会科普奖励未来发展提出以下思考。

    (一)进一步扩大奖励资金规模

    社会奖励的奖励形式一般是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并重,通过在基金会范围内将奖金规模尽可能扩大,可以充分发挥社会奖励的物质激励作用[6],为获奖的科技工作者尤其是青年获奖者提供更好的科研条件和平台。例如,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12年设立的综合类科普类奖项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其科普杰出人物奖奖金高达10万元/人,科普成果奖中,科普活动一等奖和科普作品一等奖奖金均为5万元/项,高额的奖金提高了奖项的吸引力、影响力和认可度。建议通过整合现有资源,拓宽奖励资金渠道,与业内龙头企业密切合作,动员有意愿的企业将其公益资金投入到社会科普奖励工作,实现互利共赢。

    (二)推动同一基金会内多个奖项联动发展

    王婷等通过调研国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社会科技奖励,认为通过同一基金会下的多个奖项联动发展,将有效提升奖项影响力及关注度[6]。 “梁希科学技术奖”下设“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梁希优秀学子奖”“梁希科普奖”“梁希青年论文奖”4个子奖项,其中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在林业行业内已有较高知名度,已纳入诸多高校、研究所、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职称评定体系,科技工作者的申报意愿较高,群众基础较好,是林业行业影响力最大的奖项之一。有研究表明,考评及职称晋升中得不到有效认可,是影响科研人员科普工作积极性的重要因素[7]。然而,目前重科研、轻科普现象仍然存在,科技奖励方面也是如此。一些科技奖励没有设立科普奖项,一些科技奖励尽管设立了科普奖项,但是科普奖项影响力不如科技奖项。建议未来推动更多的社会科技奖励设立科普奖项,并通过同一基金会下的多个奖项联动发展,在政府层面及科技工作者的考核、晋升、职称评审等方面为科普奖励争取更多的支持,从而吸引更多的科技工作者關注、支持科普奖的发展。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奖励的宣传推广是奖励品牌建设的重要方式。目前已有的社会科普奖励多存在宣传途径单一、后续宣传欠缺等问题。对此,建议将宣传推广贯穿于评奖工作始终,采用报刊、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途径宣传。将社会科普奖融入公众参与度高和社会影响力大的品牌科普活动中,如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对获奖项目进行宣传展示。除此之外,建议在相关会议结束后设置科普分会场,以讲座、论坛等方式邀请历届科普奖获得者,尤其是后续获得重大政府科技奖励的团队进行交流分享,以获奖者的学术影响力来提高奖项知名度。

    参考文献

    [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中国科学技术奖励年鉴[M].北京: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

    [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社会科技奖励名录[EB/OL]. (2019-02-28). http://www.nosta.gov.cn/web/detail1.aspx?menuID=174&contentID=1421.

    [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公告[EB/OL].(2020-06-29). http://www.nosta.gov.cn/web/detail1.aspx?menuID=174&contentID=2778.

    [4]政言.科学、拼搏、奉献——高士其科普奖[J].中国科技奖励,2005(5):87.

    [5]雷绮虹.科普是一项具有创新性特征的社会活动——对科普成果纳入我国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体系的思考[J].中国科技奖励,2005(5):88-89.

    [6]王婷,谭宗颖,张家元,等.国外重要社会科技奖励提升影响力的经验借鉴及启示[J].科学管理研究,2016,34(6):105-108.

    [7]莫扬,彭莫,甘晓.我国科研人员科普积极性的激励研究[J].科普研究,2017,12(3):26-3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