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发挥探讨

    杨林

    【摘要】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是党内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能机构,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又站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它直接面对基层一线的党员和干部,是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反腐败斗争的坚实基础,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如何发挥作用,直接影响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继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关键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作用

    一、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发挥上存在的问题

    1、领导认识不到位。在基层,一些领导认为纪检监察机构不过是查办案件,而平时有没有什么案件可办,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没有真正的把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没有得到准确定位和很好的落实。在双重管理的体制下,也有少数部门对派驻机构过度依赖,将本部门反腐倡廉的工作一股脑儿交给纪检监察部门,忘记了党组和领导班子责任主体的身份,这实际上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放松。再者,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的一把手,自身对监督工作缺乏正确认识,认为监督就是对自己不信任,跟自己过不去,有损领导威信和尊严,反感监督,拒绝监督,也影响了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积极性。2、干部履职不到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承担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多,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的提高。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存在有一定的弱化现象。有些派驻单位主要领导视纪检组为副手,将纪检监察部门视同于一般的职能部门,把部分其他党务甚至业务工作分工给纪检监察机构,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职能淡化。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本职工作,以至于有时只能忙于应付。3、专业培训不到位。由于岗位调整、人员经常变动等原因,造成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脱节,甚至产生“干纪检是暂时的”等消极思想。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内容过时、工作思路等相对滞后等问题,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四是实施监督不到位。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怕得罪领导,二怕影响人际关系,三怕影响单位工作目标的完成,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4、实施监督不到位。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少了几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二、制约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发挥作用的因素

    1、考评体系不全。目前,没有对基层纪委书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等情况的考评办法,影响工作积极性。2、工作环境不优。有些基层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从而造成基层纪委书记在开展工作时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3、工作精力不足。基层存在平时没有什么案件可查,基层纪委书记直接兼管几项工作理所当然的认识误区,分散了抓本职工作的精力。四是监督制约不力。由于长时间驻在基层单位办公、与上级纪委联系相对较少,“双重领导”更多地变成了“接受驻在部门的领导”,再加上派驻干部的组织关系、工资福利都在派驻部门,少数派驻干部往往不便大胆监督。

    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作用的建议

    1、突出能力建设。要把选人用人与培养锻炼结合起来,及时充实专业人才,重点补充学历层次高、综合素质好、安心基层工作的应届毕业生,也可以从政法、审计、经济管理等部门选调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加大对领导骨干、文字骨干、办案骨干等特殊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逐步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同时,要定期组织内部轮岗,坚持统筹规划,保持业务骨干的相对稳定,维持工作的连续性。2、实行纵向管理。在现行“双重管理”的体制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很难得到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很难开展。对此,可试行基层纪委书记“垂直(统一)管理体制”,即基层纪委书记在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书记直接对上一级纪委负责工作,这有利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从管理体制上可以解决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不力的问题。同时,同步推进巡视督察、联查联办案件等制度建设,努力创新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3、创新考评制度。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建立严密的绩效考评体系,严把实绩关,研究制定科学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使考核结果尽可能客观、全面、真实、准确。要以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注重业绩考评为着力点,按照责任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奖惩“四位一体”的思路,对查案办案、执法纠风、宣传教育、源头治腐、信访调查等各项工作进行量化管理,作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奖罚要分明,拉大档次,并与评奖相结合,与晋职晋级相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结束语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也是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强基础,强队伍,强实效,强作为,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创新的办法,在长效机制上做文章,切实做一些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将人民群众挂在嘴上的、放在心里的腐败现象查个水落石出,这样才能有的放矢,撑起纪检监察的功能杠杆,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为保证和促进上级各项战略决策真正落实到基层和群众中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和舆论支持。

    参考文献

    [1]谭国箱.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能力建设的实践与思考[N].中国纪检监察报,2004-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