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背景下科技社团开展应急科普的方法探讨

     郭子若

    [摘 要]科技社团作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体之一,开展应急科普工作责无旁贷。但是,在具体的工作中仍然存在缺乏全面的政策法律依据,基层的应急科普资源储备不足,应急科普创作热情不高等问题。该文运用文獻研究法,结合自身工作,提出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创新工作方法、充分整合利用资源、创造更富活力的科普创作氛围等对策,以期促进科技社团应急科普工作的长效开展。

    [关键词]突发公共事件 科技社团 基层应急科普

    [中图分类号]G32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596(2020)03-0060-05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公民的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都上了一个新台阶,但是全民科学素质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匹配,突发公共事件频发。2003年发生的非典型肺炎和2013年的H7N9禽流感事件,都造成了一定的人员伤亡和人民财产的损失。尤其是2020年初暴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全国范围内生产停滞,对我国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宁产生了一定威胁。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考量,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与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偏低有着根本性的联系。作为应急科普主体之一的科技社团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需深入研究。

    一、科技社团开展应急科普的背景分析

    公共突发事件是社会矛盾逐渐积聚、升级的过程,如果放任自流,最终会对公民生命健康和社会安定带来巨大的威胁,关乎全社会大众的切身利益。我国传统应急宣传体制中,少数官员对应急科普缺乏正确、理性的认识,仍然被“做多错多”“息事宁人”的处事原则左右,导致了对“吹哨”行为的漠视、对潜在危机视而不见,简单粗暴地把官方媒体作为“稳定事态”的工具,消极应对,由此错失了控制事态蔓延、恶化的黄金时段。

    在事件发展初期,重要、正确的信息和应急科普资源均掌握在权威部门手中,政府和媒体应急科普不畅、公众的疑虑和恐慌得不到权威机构的及时解答,自然容易受流言和伪科学信息影响,从而导致许多人盲目囤积食盐、大米,抢购药品等。另一方面,权威机构如果没有及时将相关信息公开透明,未在事件发展之初向公众开展应急科普教育,也侵犯了公民的合法知情权,使公众在突发事件的谣言和恐慌中越陷越深。科技社团开展应急科普责无旁贷,应在掌握正确信息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开展广泛合作,迅速、全面地推进应急科普工作。

    二、科技社团开展应急科普存在的问题

    及时开展应急科普工作是科普工作者的首要责任和义不容辞的使命,同时也是快速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的重要手段。应急科普是对各类应急预案、预防、避险、自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的集中搜集与整合,权威、快速、全面地搜集整理、编撰和传播应急科普资源,能够迅速引导公众的思想和行为回归理性,有效抚平公众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恐慌情绪,减少对事件发生初期政府及媒体反应、传播迟缓的质疑。然而,在开展具体相关业务时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无专项法律可依,分工和权责不明

    首先,当前科技社团开展应急科普工作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法律依据只有2005年颁布的《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两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由此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科普法规建设仍存在不足。

    其次,我国应急科普政策法律法规仍停留在纸面,不同机构面对突发公共事件开展应急科普,一边想做出声势、成果,一边又出现各种力不能及的情况。这种各自为战的做法,缺少统一部署规划、协调配合,导致分工和权责不明确,在具体实施内容上抽象、泛化,缺乏具体的规定,可操作性弱,进而在具体组织实施应急科普管理、提高公众科学认知、预防危害的作用上动力不足[1]。

    (二)基层应急科普资源储备不足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国范围内扩散蔓延时,为了阻止疫情进一步发展,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从基层开展应急科普的角度分析,以往的群体性活动,如科普场馆、专家讲坛、论坛、展览等都不能正常开放,面对传播渠道减少等问题,我们需要开发、转化大量的应急科普资源,并寻求新的传播方式。

    首先,在网络平台建设方面,突出的问题是专注于科普推广的网站较少,以科普场馆为基础的门户网站虽有独立设置的科普频道,但知识体系不完整,原创内容较少,专业化程度不高,而且转载内容基本是图文方式,表现形式不丰富,自身特色不突显,互动性较差,能与观众形成及时交互的手段不多,在对网络用户的服务、规范化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不足[2]。

    其次,在资源整合转化方面,科技社团作为我国科普阵地的重要队伍,虽然拥有数量可观的科普项目资源,但是大部分都需要公众现场参与,而在疫情突发、部分科普传播渠道封闭的情况下,特色项目资源短时间内难以转化为可以在网络或新媒体上传播的应急科普资源,也暴露了数字化资源转化能力和储备不足的缺陷。

    (三)基层应急科普创作热情不高,水平良莠不齐

    应急科普的核心是权威、准确的科普内容。应急科普资源的产生途径,除了权威机构和官方媒体外,基层科普工作人员、科研院校专家学者、社会上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学者都应该是应急科普资源的创作主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件的真相与公众的知识渴求之间形成了暂时性的信息真空,因此应急科普的时效性、针对性决定了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这也对基层应急科普创作工作者在短时间内快速采集、整合、编辑、发布相关科学技术知识提出新的挑战。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加上基层应急科普资源的发布还未建立较为统一的专家审核体系,如果信息稍有偏差,很容易造成公众理解误区,或者其他不理智的情况发生。

    三、多措并举,促进应急科普长效开展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从法律体系建设方面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努力寻求工作方法的创新和转变,并从促进基层应急科普创作的角度出发,不断丰富应急科普传播渠道,构建共建共享的应急科普信息资源库,做到未雨绸缪,努力把应急科普融汇到日常科普工作中去。

    (一)完善法律体系,明确权责

    首先,要整合和完善分散在专门性、综合性政策法规中有关应急科普的内容,制订出台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科普条例和实施细则。在政策法规中,要明确应急科普的责任主体,细化政府部门、媒体、社会组织等机构在应急科普中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由于主体责任不清造成的工作重复、效率低下等问题。

    其次,要明确具体规范应急科普内容中的事件定性规则、危害性、预防及减害措施和事件后期科普等内容,明确应急科普传播的领域信息、受众范围,同时针对特殊受众群体,如低龄、高龄人群制订科学普及目标与实施细则。

    第三,进一步完善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把应急科普作为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做实、做活,建议相关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具体的应急科普事务,整合新闻媒体、科研机构、科技社团等及时开展权威、全面性、系统化和富有科学知识内涵的应急科普工作。

    (二)构建应急科普资源数据库

    开展基层应急科普,一方面要传达上级应急科普主体的权威资讯,另一方面要结合自身的工作特色,对现有的科普资源进行深加工、再包装,既符合应急科普的传播要求,又保证本职工作照常开展,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项目资源的数字转化、新媒体传播渠道的拓展等,只有不斷跳出工作的舒适圈,才能找到应急科普的创新发展之路。

    1.注重加强基层平台建设。科协组织资源丰富,其中包含学会、行业协会、科普场馆等,往往设有自身特色的项目平台,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把项目的实施成果拓展为项目数字化资源,做好门户网站的深度挖掘运营,作出品牌效应。与此同时,注重新媒体等传播渠道的开拓,理顺社会舆论搜集和反馈渠道,可以构建出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科普资源数据库。

    (1)加强项目平台的数字化建设。科普场馆是我国传统科普的重要平台之一。作为公益性科普内容和服务的提供机构,在自身硬件资源如各种规模的常设科普展厅、流动科技馆资源,以及日常科学教育活动中包含了科学探索精神的互动体验课程、展示内容广泛的科普主题展览、科技培训课程等,这些都具有一定的数字化转换价值。对此,科普场馆在开展日常科普时,要把项目的数字转化和互动体验提上工作日程,在资金预算支持、合作渠道筛选、数字化转换形式、资源的应急科普再包装、数字资源存储与多平台间共建共享等内容上下功夫、多尝试。

    (2)重视门户网站的更新完善。积极借鉴国内外优秀的科普资源门户网站结构,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开设主题专栏,如针对儿童开设科学虚拟体验厅、科普游戏沙龙、科普动漫长廊等。可以向教育工作者提供免费的科学教育资源,同时准许教育人员针对特定主题上传个人研发的科普教案。对媒体公众可以合作构建相关新闻、科普视频的共享渠道,做到更新及时,内容全面[3]。同时,做好舆论的搜集与反馈,一方面可以通过网站的互动版块发布科普知识的话题讨论,唤起受众的兴趣,积极参与到互动中;另一方面,要努力搭建公众与权威人士(包括各领域专家、应急处理部门的领导等)的沟通渠道,向公众及时、准确地传播应急科普信息,确保政府部门及时掌握应急科普的主导权和话语权,为科学决策服务。

    (3)充分利用新媒体的力量。充分挖掘新媒体的潜力,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应急科普的传播效果。随着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新媒体凭借其传播时效快、内容丰富、覆盖广泛、互动形式多元等特点,在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科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前期预防、中期减灾、后期消害等方面利用网红效应,快速便捷地将应急科普知识传播给受众,能够迅速扩散相关科普信息。但是,新媒体的高度开放性和互动性,也容易造成应急科普信息失真,使流言滋生,放大事件风险等负面效应的产生。因此,基层科普工作者在运用新媒体传播时,要充分做好内容的审核、监督与互动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2.注重整合社会资源。科技社团是开展应急科普的主体之一,聚集了一大批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只有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整合社会资源,搭建合作桥梁,才能在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时集合群智群力,高效率、高质量地开展应急科普工作。

    每个单位都有其优势资源和擅长的方向,面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特定环境影响时,各机构资源、人力有限,如果各自为战,容易出现应急科普效率不高、工作重复等问题,因此只有充分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加强与政府、媒体以及科技社团在内其他机构间的协作,努力搭建资源共建共享平台,才能从容面对突发公共事件。

    科技社团同政府合作,能够第一时间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准确权威信息,一方面能够从应急科普的角度辅助领导决策,另一方面也能够系统全面地搜集、整理、编撰相关科普信息,为全面铺开应急科普做准备,从而使政府和科技社团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4]。

    科技社团同媒体合作,可以推动权威信息与应急科普资源的快速、多层级传播,同时结合自身工作特色,为突发公共事件时期的舆论引导提供帮助,在促进资源共建共享的同时,提高自身的知名度,体现自身重要的社会价值。

    科技社团同相关科研机构合作,能够更为准确、科学地预判突发公共事件的后续走向,为把握应急科普的窗口期做准备,同时也能在日常的工作中逐步积累科普素材,不断丰富应急科普资源数据库。

    (三)多渠道鼓励应急科普创作

    应急科普资源的创作,仅仅依靠政府部门和媒体的少数创作人员是远远不够的,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科学家群体参与应急科普知识的创作与审核工作;另一方面也要重视基层其他应急科普创作职业队伍的建设,包括科技报刊的编辑人员、科普相关创作人员、科普场馆工作人员,以及对科普有热情的艺术从业人员等,从法律制度机制保障、通畅传播渠道、确立专家审核体系等多方面鼓励各类人员参与应急科普内容的创作[5]。

    1.完善制度体系,激发创作动力。应急科普创作需要相关政策法规的指导,不仅要重视保护创作者的知识产权,还要从制度设计层面使基层创作人员有热情、有动力,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主动参与到应急科普的创作中来。其中包括:确保创作人员享有作品传播过程中的署名权,能够让创作者充分体会到社会认同感、个人成就感;有偿使用应急科普作品的权利,能够大幅度激发非体制内设计、艺术从业人员参与应急科普的创作热情;从职业晋升角度,如职称评审、绩效评测等方面激发基层科普工作者的创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