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的心理透视及综合治理

    邓铸 祁艳

    【摘 要】校园欺凌主要是指向在校中小学生的、蓄意的、恶意的且重复发生的身心伤害行为,其关联人员包括欺凌者、被欺凌者、旁观者和间接受到影响的其他人。校园欺凌造成的伤害是多方向甚至是全方位的,严重破坏未成年人成长的信息生态。这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拟从立法、文化建设、校园管理、心理干预等多方面整合资源,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综合治理体系;搭建青少年法律保护平台,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权益;营造良好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欺凌行为。

    【关键词】校园欺凌;身心伤害;心理特质;综合治理

    【中图分类号】G445?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5-6009(2021)42-0040-04

    【作者简介】1.邓铸,南京师范大学(南京,210097)心理学院教授,江苏省心理学会理事长;2.祁艳,南京师范大学(南京,210097)心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

    校园欺凌是一个全球性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17年发布的报告显示,全球每年约有2.46亿儿童遭受校园欺凌。几乎所有在校儿童或多或少会受到校园欺凌的直接或间接影响,这些影响可能会持续很长时间甚至终身难以消除。校园欺凌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要加强对欺凌行为的管控。欺凌事件一旦发生,要做好关联人员的处理,包括对欺凌者的惩戒以及被欺凌者的心理辅导等。

    一、校园欺凌及其主要特征

    什么是校园欺凌?国内外文献具体表述多有差异,但基本内涵是一致的,主要是指向在校中小学生的、蓄意的、恶意的、重复发生的身心伤害行为,一般有四个方面的主要特征。

    1.蓄意且恶意。

    校园欺凌都是恶意的有意为之,不包括那些意外过失导致的伤害。其恶意性包括致疼致伤身体、性侵与性骚扰、限制人身自由、侵占与毁损财物、羞辱与贬损名誉、惊吓与恐吓、干扰学习和生活、敲诈勒索等。这些行为均会或多或少给受害者造成精神痛苦,具有无可争议的恶意特点。那些无惡意和伤害意图的开玩笑不属于欺凌行为。

    2.重复发生在特定对象。

    校园欺凌多是发生在中小学生中,而且是相识者之间,即欺凌者对被欺凌者是有一定了解的,往往觉得对方好欺负才敢施加欺凌。欺凌成功后,该行为就会再次发生,并且不断重复。欺凌者往往更强壮,或者是多人形成的团伙;被欺凌者比较单薄,或性格比较内向,缺乏反抗性。

    3.被欺凌者是在校学生。

    校园欺凌涉及对象是在校学生,多聚焦在中小学生,这主要是因为幼儿园儿童年龄较小,较少会出现清晰的、持续出现的蓄意恶意欺凌行为,而且他们均处于成人的看护范围,一般不会出现明显的欺凌行为。也许在大班会存在一些类似欺凌现象,但表现比较微弱,而且能很快被成年人制止,所以不将其纳入讨论范围。大学或社会职业领域也存在欺凌现象,但已不属于未成年人范畴。

    4.欺凌者多伴有病理性满足感。

    校园欺凌之所以重复发生,是因为欺凌者往往占据力量优势或心理优势,并且在强势占有或毁损他人财物、声誉,以及造成对方痛苦时会获得病理性满足感。所以,如果不能及时被发现和制止,其欺凌行为会成为“习惯”,欺凌强度、伤害程度也会逐渐增加。

    那么,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呢?贵州学院的赵福菓等人深入中小学开展调研工作,调研范围覆盖小学四年级至高三年级,共获取有效问卷3923份。根据该调查,发生在中小学生身上的常见欺凌行为主要包括:(1)现实欺凌,如嘲笑谩骂、流言蜚语、揭短痛斥等言语欺凌;踢打推殴、物品羞辱、器械伤害等恶整欺凌;下流动作、胁迫非礼、语言挑逗等性欺凌;社群排挤、仗势隔离、挑拨离间等关系欺凌等。(2)虚拟欺凌,如恐吓威胁、匿名栽赃、水军谩骂等网络语言欺凌;散播隐私、挑拨离间等网络关系欺凌;推送淫秽内容、偷拍威胁等网络性欺凌等。

    在实际认定时,要结合具体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具体情境,对照上述的四个特征。值得注意的是,有很多欺凌行为处于隐蔽状态,欺凌者为躲避处罚会选择不易被人发现的地点,而且会采取威逼恐吓的方式让被欺凌者和旁观者保持沉默。

    二、关联人员心理特质分析

    校园欺凌行为的关联人员主要包括:欺凌者、被欺凌者、旁观者、欺凌者和被欺凌者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间接受到影响的其他人员等。其中,最直接关联者是前三类,这三类人员有以下特质。

    1.欺凌者及其群体屈从。

    许多研究表明,校园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往往具有如下特征:存在体力或人数优势、因抗拒规则被主流群体排挤成为边缘人物、遭遇挫折激发自我保护本能并转化为攻击行为。10%的欺凌行为是一人所为,90%的欺凌行为是群体所为,欺凌者更容易“结交朋友”进而形成团伙优势。所以,许多校园欺凌符合群体心理特征,是在群体心理作用下的行为。群体心理学理论的奠基者古斯塔夫·勒庞指出,群体有泯灭智力的机制,使个体智力退化。他进一步分析出智力泯灭的四个阶段:自我意识模糊、独立思考能力下降、判断与逻辑能力在群体暗示与传染的作用下趋同一致、残存的智力品质被彻底反噬。群体中,多数个体有“去个性化”倾向。

    2.被欺凌者及其无底线容忍。

    在校园欺凌事件中,被欺凌者的自我意识被恐惧驱散,取而代之的是无底线容忍。因此,欺凌者与被欺凌者的心理交互作用使得被欺凌者屈从于欺凌者。被欺凌者往往在行为方面表现出容易被欺负的特质,如势单力薄、内向孤立、屈从内敛。他们既没有足够的力量反抗,也较少有外援相助,由于担心更大的报复而选择隐忍。如此特点会助长欺凌者的攻击欲望,甚至使欺凌者变得肆无忌惮、越来越残忍。

    3.旁观者及其选择压力。

    校园欺凌事件中的旁观者主要包括:跟随者,指协助、跟随欺凌者参与欺凌行为的人;强化者,指通过某些行为方式来强化欺凌行为的人,如起哄、煽风点火等;助人者,指帮助受欺凌者,如制止欺凌行为或安慰、支持被欺凌者的人;局外人,指什么也不做,回避欺凌情境的人。欺凌过程中,旁观者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欺凌者为了获得更高的同伴地位,在同伴群体中展现出同伴优势,他们在实施欺凌行为时需要同伴群体,也就是旁观者。如果倾向于帮助被欺凌者的学生居多,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概率就低,反之则高。实际上,校园欺凌事件中的旁观者,如果不选择支持被欺凌者,他就会成为欺凌者的“帮凶”。旁观者的存在助长了欺凌者的力量优势感,也更激发了他们的地位优势感,从而导致欺凌强度加大,欺凌时间延长。另外,有良知和正义感的旁观者,如果不具有力量优势,就会面临选择的压力。

    校园欺凌关联人员还包括欺凌者、被欺凌者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间接受到影响的其他人员,他们或多或少地受到欺凌行为的消极影响,沦为直接的欺凌者或被欺凌者,甚至会导致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有的案例中,同伴之间的欺凌行为最终演变为被欺凌孩子的父亲走上暴力杀人的不归路。

    三、欺凌行为严重损害教育生态

    校园欺凌行为造成的伤害是多方向甚至是全方位的,包括欺凌者、被欺凌者以及关联家庭、学校、社区,目睹或耳闻到校园欺凌事件的学生,严重破坏未成年人成长的信息生态。

    校园欺凌事件最直接的受害者是被欺凌者。一些严重的身体伤害欺凌会导致一定程度的伤残。极端个案会直接导致被欺凌者的死亡,這样的欺凌行为已上升为严重犯罪。更为普遍的是心理伤害,心理伤害往往是持久的,甚至是永远无法消除的。许多遭受过校园欺凌的受害者自述,他们内心充满恐惧、无助、绝望,甚至多次想到过自杀。他们中的有些人会鼓起勇气向家长或老师报告,但未必都能得到认可和重视,有时还会遭受二次伤害或更多报复。有不少被欺凌者无法继续学业,人生轨迹彻底被改变。也有一些被欺凌者在长期的压抑之后突然爆发,采取以暴制暴的方法,对欺凌者实施更为残酷的报复。校园欺凌事件对被欺凌者的心理伤害是全面的,有的还会导致被欺凌者出现反社会人格,失去对人际关系的信任、对社会的信任。

    欺凌者其实也是受害者。首先,欺凌行为导致的伤害会带来不同程度的追责、处罚,甚至司法处理,严重的会给家庭带来灾难。欺凌者病理性需求的满足会强化欺凌行为,如未得到及时的干预,较小的欺凌行为就会发展为严重的伤害行为。当然,随着年龄的增加,或某种教育转化契机出现,欺凌者幡然醒悟,停止欺凌行为。但过去欺凌带来的自责和否定会成为其长期的心理负担,甚至造成自我否定。

    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往往会导致双方家庭成员的深度卷入,甚至涉及多个家庭,有的导致家长间的持续争执甚至对抗。有的家长会直接实施报复行动,导致事件升级。另外,当事人所在学校也会受到伤害,甚至面临严重的危机事件,给学校的教育生态带来严重破坏,全校师生都会受到负面影响。

    四、校园欺凌综合治理

    校园欺凌已经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可以将其纳入反欺凌系统工作的应然任务,从立法、文化建设、校园管理、心理干预等多方面整合资源,进行综合治理。

    需要强调,未成年人的心理成长是一个连续的、渐变的并伴随特定关键期突变的过程。除先天遗传基础外,社会生活环境对未成年人的心理成长起决定性作用。因此,要想保障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发展,帮助其成为成熟的社会个体,必须构建良好的社会信息生态,构建一个以家庭为基础、学校为主体、社会为辅助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综合治理体系:(1)家庭方面,避免早期养育责任缺位,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保护好儿童早期的探求欲望,培养其生活适应性,为其健康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2)学校方面,纠正过分关注考试分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评价误区导致的教育失当,定期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及其家庭环境进行考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干预。要建立欺凌监控、反馈渠道,及时收集、处理校园及周边欺凌信息,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教育与监督,确保公平对待每一个受教育者,发现校园欺凌现象及时制止;(3)社会方面,在各基层社区成立欺凌预防委员会,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选举组成,主要负责在社区中宣传反欺凌信息,对有欺凌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社区矫治。另外,也要对成年人的欺凌行为进行坚决打击,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保护儿童成长的心理环境、信息生态。

    从许多可查案例中可以看出,欺凌者往往也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治理校园欺凌现象的根本在于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避免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伤害;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每一位未成年人享有优质的义务教育。

    最后,还要适应时代的变化,关注虚拟空间中的欺凌行为,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只有在网络源头阻止“黑”文化对未成年人的腐蚀,才能更好地利用网络这一便利条件引导未成年人形成正确的价值观,让他们更好地在网络时代成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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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覃丽燕,赵福菓.中学生校园霸凌行为问卷编辑及影响因素研究[D].贵阳:贵州师范大学,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