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广播电视学》推出广播电视新定义

    “广播电视”是广播电视学科研究的主体对象和核心内容。如何为“广播电视”下定义,既是这门学科研究的起点,也是统摄整个理论构架的大思路。1990年版《中国广播电视学》提出:“广播电视是通过无线电波或导线,向特定范围播送音像节目的大众传播媒介。”这个定义精炼反映了当时人们对广播电视基本传输手段及其功能的认知和判断。但24年间,传统广播电视的形态与功能发生了巨大变化。网络广播电视、手机广播电视、IPTV等新业态、新终端应运而生,传统的单一形态的信息传播向图文、音视频和多媒体方向演变,传媒服务由提供信息向提供平台转变,传播手段逐步在向移动终端延伸。新型广播电视不但可以提供信息娱乐服务,还能够完成实时互动、网上购物、订票、缴费等生活所需;在与物联网充分融合后,远程办公、医疗、智能管家等将化为现实。据此,《当代中国广播电视学》提出:“广播电视是指以各种电子通信技术与设备为介质,将声音、图像、文字等多种信息广泛传播,通过多种终端为受众提供视听类服务的大众传播媒体。”新定义体现了当代通信技术不断融入广播电视领域的现状,符合传统广播电视向新型广播电视整体转型的战略布局,反映了人们日常接触广播电视由“听、看”到“用、玩”功用的演进,也折射出广播电视挖掘自身优势和借助新媒体,深度融入社会生活所拥有的广泛发展前景。由新定义出发,下一代广播电视将“无处不在”,并引领广播电视理论整体升级。

    新世纪以来,随着国际国内传播环境变化、通讯技术升级,导致传播理念嬗变,对广播电视实施有效传播提出了新要求。如何在传媒新生态条件下对中国广播电视理论和实践改革发展进行准确的学术关照,成为当代广播电视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

    (张君昌文,摘自2014年第5期《电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