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涉税犯罪侦查难点及对策

    【摘要】近年来,涉税犯罪大案频发,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逃税、抗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伪造、出售伪造的发票等涉税案件由于涉及面广,涉及金额巨大,已经成为困扰群众和公安民警的“大事”。为了提高涉税案件的打击力度,文章对涉税犯罪的侦查中遇到难点进行研究,探索涉税犯罪侦查难点的对策,力求为侦查实战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法。

    【关键词】经济犯罪侦查;涉税犯罪;难点;对策

    一、涉税犯罪侦查的难点

    涉税犯罪具有经济犯罪的共性,涉税犯罪案件还具有涉及范围广,危害性大,等特殊性,使得涉税犯罪案件侦查、定性和适用法律难度增大。因此,涉税犯罪案件在侦查过程中也经常出现很多难点。

    (一)涉税犯罪案件侦查中难以获得犯罪信息

    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涉税犯罪的通知》,这一通知明确了公安机关和税务机关在查处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中分别执法的新模式,使双方执法机关执法界限更清晰。但分别执法的新模式也给双方在打击涉税犯罪上带来一定困难。在打击涉税犯罪问题上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一是在涉及逃税、避税、出口退税等涉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中,公安机关很难从税务机关获取相关犯罪线索和信息。受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和罚款提成等利益的驱动,个别税务机关“以罚代刑”,长此以往涉税犯罪会更加猖獗。①二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虚开、伪造、出售伪造发票类犯罪过程中获取关于假发票鉴定信息难。当前,制造、贩卖的假发票品种齐全、种类繁多,假发票已经达到真假难辨的程度。三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虚开、伪造、出售伪造发票类犯罪过程中获取关于假发票窝点信息难。“浮在水面”上的都是假发票销售环节的最末端,最先打掉的往往也是本地区的假发票销售网络,这样会打草惊蛇,使得公安机关对假发票窝点的打击不到位。

    (二)讯问犯罪嫌疑人获得真实供述难

    涉税犯罪行为人大多是懂得一定法律和专业知识的人。涉税犯罪的罪犯大都属于知识型罪犯。那些偷税、漏税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为严重的涉税案件犯罪行为人,往往都是精通会计业务、懂得税收管理办法、熟悉税务稽查工作的“高人”。涉税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讯问中的主要心态是侥幸。涉税犯罪嫌疑人往往自以为拥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自信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因而具有较强的侥幸心理。随着涉税犯罪逐步向单位犯罪方向发展,单位涉税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极力为自己推卸、开脱罪责。由于以上涉税犯罪嫌疑人的特点,导致讯问犯罪嫌疑人难度大,影响对涉税犯罪的打击。

    二、解决涉税犯罪侦查难点的对策

    涉税犯罪侦查的难点,制约着当前对涉税犯罪的打击,为了更好地打击涉税犯罪,在关于涉税案件的研究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一)通过大力挖掘案源、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围绕制售假发票犯罪过程中的信息流、资金流、物流跨地区开展工作获取犯罪信息

    1.发动群众,号召全社会参与打击、举报涉税犯罪。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涉税犯罪要举报工作给予充分重视,我们要多种措施并施,充分借助、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涉税犯罪打击的宣传力度,广开言路便利群众举报涉税犯罪活动。同时应走出去,上门获取涉税犯罪信息和侦查线索,积极主动地接受群众举报,不能坐等侦查线索上门。2.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发票的真伪由税务机关鉴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真伪鉴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948号文件规定:一、普通发票的真伪鉴定由鉴定受理税务机关负责;受理税务机关鉴定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定。 二、在伪造、变造现场查获的假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负责鉴定。但有时由于假发票的制作工艺高超,个别假发票税务机关难以鉴定,所以此时就需要委托专业鉴定机构鉴定,例如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就有鉴定假发票的专业机构。3.围绕制售假发票犯罪过程中的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展开跨地区协同侦查工作,锁定假发票印刷窝点,严厉打击假发票制售犯罪活动。犯罪分子在信息传递、资金支付以及假发票交付的过程中必然会留下大量反映资金流向、假发票来源的痕迹信息,这些痕迹信息就是整个案件逐本溯源,顺藤摸瓜,直捣制假老巢的关键。②

    (二)确定针对涉税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策略

    1.选派精通税务征收、稽查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涉税犯罪案件经验丰富的侦查人员担任涉税犯罪案件的主审。涉税犯罪嫌疑人大多数熟悉税法,明白如何替自己开脱罪责。有鉴于此,在对涉税犯罪案件审讯力量的组织上,一定要选派那些精通税法、办理涉税犯罪案件经验丰富的侦查讯问人员担任主审,以便牢牢地把握审讯的主动权。2.精心选择讯问突破口。首先以知情的从犯作为首先突破的对象,他们具有知情的有利条件,并且主要罪责不在于他们,这样便有了分化瓦解、争取过来的可能性。其次对于多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则选择我方掌握证据比较充分的案件事实作为突破口,率先打开缺口,占据主动。3.教育规劝,指明出路。涉税犯罪嫌疑人,因畏罪心理而产生对抗情绪。但是涉税犯罪嫌疑人也有一定的知识文化,知晓利害。因此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法制教育,破除涉税犯罪嫌疑人畏罪的心理障碍,使其如实地交代犯罪事实。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打击涉税犯罪,保障国家正常经济秩序是一项艰巨而长久的任务。面对当前涉税犯罪侦查过程中的难点,我们认真分析、总结,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以期在实际工作中,更好的收集犯罪证据,形成确实、充分的证据体系,使涉税犯罪嫌疑人得到法律的制裁,更好更严厉的打击涉税犯罪。

    参考文献

    [1]戴蓬.涉税犯罪案件侦查实务[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7

    作者简介

    张海峥(1989-),女,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4级经济犯罪侦查系警务硕士。

    注释

    ①戴蓬. 涉税犯罪案件侦查实务[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65

    ②王全. 我国当前制售假发票犯罪的现状、特点及侦查对策[J].中国刑警学院学报,201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