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后续问题研究

    张黎

    摘要 随着扶贫开发工作的不断深入,2015年12月,由国家发改委、扶贫办等各部门联合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特别是在深度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落实,极大地解决了那些大山深处、水路不通、生态环境脆弱,“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贫困群众脱贫问题。

    关键词 易地扶贫搬迁 后续生活 基层治理

    中图分类号:D6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2.085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牵一发而动全身,李克强总理在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批示中就已经指出,易地扶贫搬迁不仅是精准扶贫和全面小康的有力抓手,也是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息息相关的工作,应当紧密结合起来。由此可见,“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贫困群体实行易地扶贫搬迁是国家的既定方针,也是一项涉及到全民小康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复杂系统工程,随着扶贫工作的不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不断深入,后续问题不断凸显。2020年脱贫任务完成在即,怎样解决群众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对易地搬迁后续工作的思考显得尤为重要——贫困群众的乡土情结问题?如何利用好易地搬迁后原有土地?将若干贫困户集中到同一个居住区域,怎样加强基层治理?怎样解决经济来源问题?怎样解决贫困户基本生产生活资料问题?集中生活产生的各类垃圾如何处理?

    我国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来,取得了巨大成效,特别是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国家对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越来越明确,坚持自愿原则,让那些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扶贫对象搬迁到条件适宜的地区,可以引导贫困人口向中小城镇等地移民,通过加强移民迁入地后续产业建设,创造就业机会,提高迁入地对移民搬迁人口的吸纳能力,确保扶贫对象能够“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通过易地扶贫搬迁,使贫困群众走出贫困山区,改变观念和知识,彻底改变贫困山区人民的生活水平。只有走出来才能有发展,也只有搬出来才能有新的开始。一、易地搬迁基本情况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B县位于湖北省西南部,长江中上游两岸,处于思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东北部,隶属恩施州。地处武陵山区的B县是典型的少数民族深度贫困地区。截止目前,B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卓有成效,在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到贫困群众的特殊性,部分安置点配套建立了基础设施、扶贫车间等,探索了“易迁+”后扶模式,为贫困群众的脱贫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就易迁安置点的长远发展来看,还有诸多问题亟待完善。研究者长期工作在脱贫攻坚一线,对扶贫搬迁和群众工作有较深入的了解,为本研究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B县三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规模为13141户43197人,建337个集中安置点安置9810户31289人,分散建房安置2181户7584人,进城进镇购房安置948户3971人,投亲靠友(含购闲置房)202户353人。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9810户31289人搬入337个集中安置点,这一部分易迁主体占全部易迁安置规模的74.6%,B县已建成集中安置点331个,涉及7922户24887人,完成分散安置3331户11908人;完成拆旧复垦8516户;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指标交易786.53亩;交易金额2.63亿元。

    在后扶工作上,B县探索了“易迁+”多维后扶模式,通过发展茶叶、桔柑、药材、旅游、特色养殖等主导产业,配套菜园地、猪栏杂屋间等生产生活资料,建设扶贫工厂安置易迁对象就业,引导易迁对象外出务工,政策保障兜底等措施,保障了搬迁户的过渡生产生活,拓宽了搬迁户的脱贫渠道,增加了搬迁户的收入。二、后续工作中的问题及分析

    从易迁对象的后续生活看,虽然改变了其原本“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生活状态,但是,其当前的生活状态,仍然存在诸多不稳定性,对未来的生活比较迷茫。

    (一)易迁对象

    1.乡土情结,易地搬迁除进城购房分散安置外,集中安置大多数安置在交通便利,距离集镇或城区不远处,也就导致了大多数集中安置点距易迁对象原本生活点较远。而在笔者入户走访调研中发现,安置点离原居住点较近的易迁对象,仍然往返于安置点和原居住点之间,在原居住地进着生产和劳作。对于从未经历城市化洗礼、一生都在从事农业生产的易迁对象来说,离开本属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失去了土生土长、赖以生存的山林土地,意味着失去了生存的保障,这让部分易迁对象无所适从。

    2.日常生活,易迁对象从原本的单家独户,到易迁点的集中居住,除少部分分散安置对象外,其他对象或居住在十户以上的集中安置点或直接住进了楼房,日常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较大的集中安置点,由政府引进企业,吸纳易迁对象务工,但规模不大的易迁安置点,没有可供务工的企业,易迁对象在原居住点可以做一些农活消磨时间,在易迁点因没有大量农田供给易迁对象打理,只能通过看电视来消磨时光。

    3.家庭成员构成,易迁对象原本就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地方,家庭主要劳动力都在外务工,在家的多为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成为后续帮扶发展产业的瓶颈。

    (二)政府治理

    1.易迁房质量问题,通过入户走访,部分易迁对象对易迁房屋质量存在疑问。研究者入户调查一户田姓易迁对象,其房屋入住不久便存在房屋裂缝,漏水现象,造成了其对易迁建房施工单位乃至政府的不满,影响恶劣。

    2.易迁对象基本生活资料有待完善,部分集中安置点暂未配套菜园子、杂物间和猪栏,没有最基本的生活资料保障。

    3.易迁对象日常文化生活有待丰富。

    4.产业扶持发展有待进一步思考,发展产业的思路还需要进一步探索,虽然政府多次宣传,但易迁对象对新的产业积极性不高。产业发展是一种市场行为,紧紧靠政府的扶持是无法真正取得实效的,必须通过市场主体的带动,让群眾看到货真价实的利益,才能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否则,产业无法长远发展,到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

    5.易迁点环境卫生有待完善管理体制,将分散在各地的易迁对象集中起来,需要通过指定垃圾处理点,确定垃圾管理人员,统一对生产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减少对易迁点周围环境卫生的影响。

    6.易迁点基层行政治理有待加强。

    (三)时代背景

    进入新时期,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习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指导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贫困群众的稳步脱贫,在易地搬迁项目中,所有的工作应当围绕群众的利益展开,怎样提高易迁群众的幸福感、安定感,还需要进一步探讨。三、对策建议

    对于易地搬迁后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者从理论上进行了探讨和思考,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思想的指导下,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做好易迁对象的思想工作,组建政策宣传队,加强易地搬迁政策宣传,做好易迁群众离开原居住地的心理安抚工作,提高易迁对象对易迁工作的认可度,提高易迁对象对新的居住地的归属感。

    2.做好易迁工作的后续项目建设,加强对易迁安置房质量问题的监督和整改,对易迁对象关心关注的菜园子、杂物间和猪栏的问题尽快立项,探索合理机制,使家家户户有最基本的生活资料保障。

    3.加强易迁安置点的基层行政治理,完善好易迁对象的户口迁移等工作,在易迁安置点选举出有能力的成员作为小组长,临时负责易迁安置点的相关工作。

    4.加强易迁点的文化和环境卫生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下乡活动,丰富易迁对象的文化生活,设立垃圾集中收集点,建立相关机制,处理好群众的生产生活垃圾。

    5.处理好群众的日常生活问题,如在B县某安置小区,已建立好易地扶贫车间,为易迁群众提供了就业渠道,但是因为易迁对象家中还有留守儿童,易迁对象只能将留守儿童带到扶贫车间工作。在易迁点探索建立、引进幼托机构,为易迁群众安心从事生产活动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