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提高戒治质量的思考

    郁顺洁

    【摘要】禁毒现在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口号,戒毒也同时成为了全社会要攻克的课题,如何让吸毒人员远离毒品、珍爱生命是课题的核心问题。笔者所研究的对象是女性吸毒人员,针对这个比较特殊的群体,要提高戒毒成功率,控制复吸率,仅仅依靠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生活是远远不够的,本文初步探讨引入社会力量全方位、多角度地参与其中,帮助和引导女性吸毒人员重新回归社会,定位人生。

    【关键词】女性吸毒人员;复吸;社会力量;戒治质量

    一、影响戒治质量的因素

    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内,对女性吸毒人员的教育包括集体教育、个别教育和综合治理,但复吸率仍是高居不下。到底是什么影响了戒治质量,分析下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人因素

    1、戒治意愿及意志力。在吸毒人员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一朝吸毒,终身戒毒,一生想毒”,可见想要戒除毒品带来的心理依赖是有多难。特别是女性吸毒人员,有思想感性、情感脆弱等特点,而戒毒毒瘾需要很强的意志力和戒毒意愿,如果其本身缺乏这种强大的意志力,思想认识有偏差,是很难摆脱毒品的。譬如遇到一些生活或感情的问题时,其无法面对时,可能会寻求毒品的慰藉;在面对毒友的引诱时,很容易就被诱惑再次吸毒……这些都是因为其自身缺乏意志力所导致的。

    2、交际圈。有句俗话叫做“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吸毒人员尤其是复吸人员面前得到了很好的验证。如果她们在社会中生存时,没有接触到毒友,就不会接触毒品;而回归社会后,一旦和毒友联系上,再次沾染毒品就是时间的问题。有部分吸毒人员认为,自己的生活圈子很小,一定会遇到吸毒的人;而一旦遇到了,碍于情面,推脱几次不成功之后便会接受。

    3、生活能力。有一个正常生活习惯和经济来源的人往往比较稳定,而吸毒人员因为被毒品的侵蚀,很难安心地工作,身体戒断症状往往会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还有一些人因为吸毒伤害了神经系统,失去了工作能力,失去了生活能力,但其对毒品的渴求却没有削减。

    (二)家庭因素

    对吸毒人员而言要戒除毒品,除了自身方面的问题,家庭和家人的支持是非常重要的,支持系统是否健全直接影响了其戒毒是否成功,影响戒毒的质量。吸毒人员本身尤其是女性,本身情感比较丰富,家人的抛弃可能会导致其一蹶不振,同时也没有了对家人的责任,极易导致其自暴自弃,再次走上吸毒的道路。

    (三)社会因素

    1、社会歧视。对于吸毒群体来说,在吸毒以后,已经失去了大量不吸毒的朋友,交往面变得越来越窄,当她们戒毒之后想要重新回归社会时,却发现周围的人并不是很欢迎她们,而人作为一种群居动物而言,同伴的接纳是尤为重要的,但吸毒人员往往因为社会的排斥和歧视更加速被边缘化的窘境。这种被边缘化的状态导致吸毒人员主动地远离正常人群,只能选择回到吸毒人群之中。

    2、社会帮助。戒毒之后刚回到社会的人,没有工作,没有生活保障,同时在所内的两年戒治时间与社会的脱节也比较明显,在其向政府或者企业寻求合理帮助的时候,有时却无法得到回应,打击会比较大,从而导致其被动地选择沉浸在毒品之中。

    二、对社会力量的思考

    社会力量是非常重要的,其一引入同为吸毒人员的经历可以帮助所内戒毒人员重拾信心;其二引入心理方面的专家可以帮助所内戒毒人员消除心理隐患;其三引入家庭及社会可以对戒毒人员进行监督和帮助。在提高戒治质量的问题上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是非常重要和有必要的,为此,笔者有几点关于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提高戒治质量方面的想法。

    (一)社会力量的来源

    除了家人对吸毒人员的关心和监督,还可以将人员类别增加。一是社工,社工有很多的资源,除了定期到所内开展帮教工作,定期对出所人员进行尿检外,可以进行谈心走访,近距离的接触吸毒人员,这需要加大对社工的投入,还有就是所内民警和社工之间的对接。二是社区民警,社区民警对吸毒人员的教育不仅仅要停留在所外的监督管理,还可以延伸到所内,将教育矫治工作向前延伸,及早介入以求提高戒治质量,这一点与现在推行的社区矫正、社区康复的模式是较为类似的。三是街道工作人员,街道有各个职能部门,在对吸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情况和积极帮助的协调沟通是非常有利的。四是相关领域的专家,不单单局限在心理方面的,可以延伸至医药领域、保健领域等等。

    (二)社会帮教的形式

    现在开展的社会帮教形式还是比较丰富的,有团体咨询、社工帮教、跟踪回访等等,但是在开展这些工作的同时,我们要规范这些社会力量的运用,确保咨询有始有终,确保跟踪及时到位,确保帮困解难落到实处。通常社会力量的参与都会有一个声势浩大的开始,这是一个比较好的现象,说明得到了各方的关注,但往往执行过程流于形式,忽视质量,这也是今后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时需要及时跟进、随时改进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社会帮教的针对性

    女性吸毒人员本身的特征比较明显,情感易脆弱、容易感性、遇事的抗挫能力较差。针对这些特点,在开展社会帮教时,必须要考虑女性的特征,同时还要考虑到不同年龄、地域差别等特点,不能用“一刀切”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否则不但不能提高戒治质量,反而会“事倍功半”。

    社会资源极其丰富,用好了必然提高现在的戒治质量,有效降低复吸率,但用岔了也必然会有副作用,导致吸毒人员背离正常的人生轨迹,在吸毒的深渊里越陷越深、难以自拔。社会力量需要有效整合和高效利用,才能不断提升矫治质量。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对社区戒毒工作的一点思考》——百度文库

    [3]《禁毒大视角:吸毒的预防与戒毒》——中国人民公安出版社

    [4]《创新社会管理 提升场所戒治实效》——民生网http://www.zgmsz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