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探讨

    王月 李彬洋

    摘要: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肩负着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职责,对如何加强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建设目标;统筹协调;探讨

    中图分类号:S81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码:1007-2736X(2014)03-0085-01

    落实草原监督管理各项政策,各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承担着大量的具体工作,尤其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管的任务十分繁重。但目前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数量不足、装备条件差、工作经费短缺等各项问题十分突出,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加强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是草原监督管理的重中之重。

    1强化体系建设

    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要把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牧区半牧区县(旗、市)健全草原监理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的文件精神,加快建立健全牧区半牧区县的草原监理机构,定期研究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以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契机,逐步解决“有机构无编制、有人员无经费、有职能无手段”等突出问题。由于机构不健全,草原执法监督工作尚难有效开展,特别是对违法案件的查处有一定的影响。

    2加大支持力度

    目前,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存在机构不够健全、队伍力量薄弱、工作经费不足、设施装备落后等各项问题,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应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在规划编制、投资计划和财政项目安排、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向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倾斜。切实加强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投入,努力实现各监理机构有办公场所、有交通工具、有执法办案取证设备、有监测预警设备、有防火防灾设施设备的建设目标。同时将草原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到国家和本级财政预算。总体看,草原执法监督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的问题较为突出,迫切需要提高执法监督人员的法律素质。

    3加强统筹协调

    加强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草原监理机构、草原技术推广部门和草原科研单位的统筹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草原保护建设的合力。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在草原立法、项目立项、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建立加强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稳定投入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工作经费严重短缺的问题十分突出,直接影响到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履行草原执法监督职责困难重重。尽快建立一支机构健全、人员充实、装备精良、监督有力的草原监督管理队伍,已成为当前贯彻草原法律法规,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迫切需要。因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草原监督管理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保护草原的主要力量。要健全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完善草原监督管理手段,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强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管是确保政策实施取得实效的关键。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落实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尽快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积极推进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2)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改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执法监督装备条件。提高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加大草原执法监督装备条件建设力度,提高执法监督能力。地方各级政府也应当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改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的办公条件,购置必要的执法监督设施设备,提高装备水平,满足开展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另外,应当将各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业务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障执法监督工作经费落实,确保各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能够依法履行草原监管职责,落实草原监管责任。

    (3)强化培训管理,提高草原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积极开展草原监督管理人员,特别是基层草原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重点强化法律法规和草原管理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草原监督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落实政策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人员管理,全面推行草原监督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加强草原监督管理人员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团结敬业、积极进取的良好作风,提高监督管理人员落实草原政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