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水资源管理发展现代农业

    张艳

    摘要: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主要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昌吉州是全疆三个缺水地区之一,水资源比较匮乏,为有效节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我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加快经济发展中,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本文阐述了我州水资源状况及开发利用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关键词:严格;水资源管理;高效;节水

    1.昌吉州水资源利用现状

    昌吉州是全疆三个缺水地区之一。农业用水占比大,达92.9%以上(2010年94.9%,降了2个百分点),加之,长期偏离成本,用水效率低下,用水不计成本,节约保护的意识淡薄,乱开荒、乱打井现象突出,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得不到有效遏制。这些问题既是实现“三化”和“三个率先”的“瓶颈”,更是水利改革发展的关键和难点。

    2013年底,按照昌州党办传[2013]94号通知精神,相关部门通过对全州各县市小农场集中调查,全州小农场面积已达359万亩,灌溉用水机电井有4170眼,年提水约为9.12亿m3,占全州地下水可利用量的99%,我州区域地下水严重超采,地下水环境日益恶化。

    为遏制乱开荒、压减小农场规模,通过建立水价形成机制,以期降低农业用水总量,扩大和优化二三产业用水和实现国家、自治区给我州确定的“三条红线”控制目标,达到退地还水,压缩耕地面积,实现高效节水向高效用水转变的目的。

    2.昌吉州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认识不足

    干旱的地理环境特征决定了昌吉州境内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在长期拓展绿洲的进程中,由于对干旱区生态环境脆弱性和恢复再建的困难性认识不足,对“保护环境的实质就是保护生产力”缺乏深刻的理解,更忽视了对荒漠生态系统的保护。在一些干部思想中,把发展与保护环境对立起来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不少人认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相互矛盾的,没有把生态观点纳入到一切生产和消费决策,没有使环境保护成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自觉行动。

    (二)经济快速发展与水资源承载力的矛盾日益突出

    (1)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导致水资源紧缺。昌吉州水资源相对缺乏,是新疆三个最缺水的地州之一。昌吉州是典型的内陆干旱、半干旱地区,是一个典型的资源性、工程性和管理性缺水地区。全州人均拥有地表水为1597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7.7%,全疆平均水平的42%。属比较严重的缺水地区。

    (2)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存在的问题。据准东开发区企业反应,引额济乌工程到五彩湾后,一方水达到7元,提高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因此企业会取用成本较低的地下水,影响了大量沙漠植被的生长。此外供水配套设施也不完善。

    (3)行业用水比例失调,水资源浪费严重。全州总用水量35.01亿立方,毛灌溉定额为735立方米/亩,94%用于农业灌溉,灌溉渠系水利用系数只有0.3-0.4。同时我州灌区普遍存在工程标准低、老化失修、不配套等问题,用水浪费较为严重。

    (三)生态环境管理机制不健全,环境法律不完善

    (1)运行机制不规范。环保部门在参与开发建设项目的立项、生态建设项目的制定中还存在着不能完全适时介入的现象,监督检查的程序、手段还不够明确。(2)环保法律约束力不严。从法律法规上看,法律法规赋予环保部门的执法手段有限,环保法律约束力不强。(3)生态环境执法职能过于分散。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职能分解到了许多的部门,造成执法上的不统一和责任追究的分散化。

    (四)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资源能源消耗支撑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

    依靠资源能源消耗促进经济增长方式严重制约着昌吉州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1)总量控制与污染减排面临压力。昌吉州经济社会在跨越式发展的新形势下,一批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将相继开工建设,尤其是准东产业带以煤炭资源为基础的能源化工及高载能的金属冶炼等能源转化项目,在本州区域内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将大幅增加。(2)重点行业和区域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重点行业污染主要有:电力、冶金焦化、石油化工、化纤浆粕、建材、采矿以及畜禽养殖等行业排放的废水、废气污染物总量基数大,对局部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区域环境污染主要是:准东产业带、阜康重化工业园区、玛河工业园区集中排放的扬尘、粉尘、二氧化硫以及废水污染物造成的局部环境污染和资源能源浪费问题。

    3.在加快农业经济发展中要严格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

    (一)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建立州域内地方与兵团水资源管理协调会商机制,成立州、县市(园区)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机构,协调解决兵地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以兵地管辖交界线为中心的3公里范围内新打井及更新井,由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统一研究审批。在地方与兵团水资源开发利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对辖区内防洪、水源、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回用以及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等所有涉水事物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以高效节水工程建设转型升级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建设管理转型升级,以建设节水型流域为突破口,整合运用好各类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等形成多元化节水灌溉投入机制,提升科技含量,注重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全力打造东县百万亩小麦、西县百万亩棉花节水示范基地,创建全疆乃至全国高效节水示范地州:因地制宜大力推广大首部、大系统、大面积的高效节水模式,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优化水资源配置结构,将节出的水用于自治州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建设和改善生态环境。

    (三)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坚持水资源开发利用中水、地表水、外调水优先、地下水为辅及“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配置原则,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力度,优化机电井布局。严格机井审批程序,对所有新打井、更新井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初审后,统一由州人民政府水资源开发利用领导小组审批。对年度新打井和更新井审批落实情况严格执法监督检查,并将其纳入自治州综合目标考核、水利建设与管理“天山杯”竞赛考核指标。除牧民定居饲草料基地建设及纯公益性生态林用水外,严禁打井开荒,将农业灌溉机电井更新与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和旧井填埋“挂钩”。实行退地还水,改善水土环境,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尽快组织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对沙漠前沿以南10公里生态脆弱区开荒打井及违规开荒土地进行清理,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将全州农业灌溉面积控制在630万亩(不含新增生态林草灌溉面积)以内。

    (四)改善水环境,发展节水型生态。坚持“优先满足生活用水,协调好工业、农业以及生态用水”原则,积极推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因地制宜植树种草,推广应用干旱区域节水造林等实用科技成果,将农田防护、道路绿化及城市绿化林草灌溉纳入高效节水工程建设体系,提高林草成活率:开展准噶尔盆地南缘防沙治沙和天山北坡植被恢复等生态环境基本用水相关课题研究,在水资源配置中充分考虑生态需水,凡经水资源论证使用中水的,不允许置换为其他水源;加大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措施,加强对水源涵养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对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山旱地进行清理,并落实退耕还林还草措施:严禁在天山河谷生态林水源涵养区开发建设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努力构建可持续的生态环境保障体系。

    只有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不断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农业高效节水向高效用水转型升级,优化水结构,才能有效保护水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