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家训:家国共建有德有“分”社会

    王娟 康长春

    摘 ? 要:家训以治家训子为本务。好的家训既是家族繁荣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文化的重要体现。一代廉吏于成龙的家训,蕴含着家国共建有德有“分”社会的治家治国理念与路径。于成龙家训立意于家国共建,主张通过官员改善家风来引领社会风气,实现国家风清气正。“德”是其思想内核,包括孝敬不违礼、勤俭不奢靡、宽仁不刻薄、公道不欺诈、高洁并立志五种美德。“分”是其精魂所在,通过要求家族成员遵守在家庭与社会中的本分、随分而行,来实现家国的和谐稳定。于成龙家训以训治家、以家治国,最终谋求家、国的共同发展,具有典范意义。

    关键词:于成龙;《于氏家训》;家国共建;德;“分”

    中图分类号:B823.1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文章编号:1674-9170(2020)02-0085-06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家风家教,形成了系列讲话。例如,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团拜会上讲道:“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1]以习近平讲话为契机,中国传统文化中专门用于家庭教育的“家训”,尤其是名人能臣之家训,再度受到广泛关注。“天下廉吏第一”于成龙的家训即为其中之一。2016年6月,山西省纪委、吕梁市纪委等联合制作的《一代廉吏于成龙》族规家训专题片,在中纪委网站和客户端播放。[2]此举更是强化了于成龙家训与国家建设的关系。于成龙家训于家于国究竟有何可取之处,试看下文分析。

    一、于成龙家训的出版传播

    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来堡村)人。于成龙仕宦二十余年,数获美誉,如“廉能第一”“清官第一”,三次被举为“卓异”等;去世后获谥号“清端”,康熙誉其为“天下廉吏第一”。于成龙自身品行高洁,其子孙也很好地继承了他的遗风。如长孙于准有情操,被举为“卓异”,誉为“节髦再世继清风”。据薛怀兰《关于抢救于成龙文物的建议》一文统计,康雍乾时期,于成龙族人担任过知县、知州等职务的就多达二十余人。[3]327于氏后人取得的总体成就,与其家教家风应有密切关系。于成龙康熙年间所写、流传在于氏内部的家训,成为治家理政者需要重视的内容。但于成龙家训的系统研究,目前还较为少见。[4]这使得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与价值。

    康熙二十一年(1682),66岁的于成龙在出任两江总督前请假回籍葬母,于家中撰写家训41条。这部家训,被称为《于氏家训》或《于清端公治家规范》《于清端公家规》等。管见所及,清代时,于成龙家训就至少有两个版本、两次出版传播活动。

    第一个版本为康熙四十六年(1707)家刻本:《于氏宗谱》卷五之《于氏家训》。[3]319-324康熙四十六年,时任江苏巡抚的于准总结汲取于氏先祖的家风家训,历时四年,续修《于氏宗谱》、编订《于氏族规》22条、《于氏家训》41条。[5]63现藏中国国家图书馆。从内容来看,于准此次编订的《于氏家训》实际就是于成龙家训。

    第二个版本为光绪二十七年(1901)山东听雨堂刻本:《儒先训要十八种》之第十卷《于清端公治家规范》(又称《于清端公家规》)。[6]《儒先训要十八种》,清张承燮辑,为《听雨堂丛刻》之一,现藏哈佛燕京图书馆。

    张承燮,字云青,陕西平利人。据《续修陕西通志稿·人物志》记载,张承燮性嗜学,收藏多经世致用之书;居官三十余载,未尝添置产业,廉洁可见。[7]20《儒先训要》所涉各位先贤,如司马光、朱熹、杨继盛、张履祥等,均以其优良品行得到后世敬仰。于成龙位列其中,显示出张承燮对于成龙行状的认可。书中写道:“《于氏家规》《王氏宗规》,字字日用伦常。苟斯道之未坠,贤愚贵贱咸当信守。宁可弁髦置焉?”[6]2于成龙家训字字日用伦常,不论贤愚贵贱都应遵守,张承燮的评价可谓精炼得当。

    上述两个版本的文字内容一致,代表了于成龙家训在清代的两次出版传播活动。由此看出,在清代时,于成龙家训就已经突破了家族内部传播的局限,由山西传播到山东,成为一部跨地域、跨家族的治家育人指导文献。因此,于成龙家训的影响力,由来已久,不容忽视。

    于成龙家训在当代的出版传播更趋繁荣。各种于成龙作品集以及有关家训族规的专著中常载有于成龙家训。如李志安主编《于成龙集》[8]355-359、王振川《于成龙本传》[3]319-324、包东坡《中国历代名人家训粹编》[9]324-328、张志仁主编《山西家规家训精选》[10]175-182等等。

    二、于成龙家训的高远立意:家国共建

    于成龙在开篇就道明了写作本《家训》的高远立意:家国共建。于成龙写道,“正惟一家有教,一国观感,相习成风,而仁让兴焉矣!故居今日而欲陋习丕变,当自士大夫家倡之”[8]355。简言之,于成龙认为,国风之正,始于家风,尤其是官员之家风。基于此,身为官员的于成龙写下了本《家训》。他希望借助《家训》的力量改变官员之家风,进而改变整个国家的风气。因此,于成龙以《家训》来治家、以治家来治国,最终谋求的是家、国的共同建设发展。故于成龙为家族子弟所写家训,也可被视为“官訓”(官员之准则)、“国训”(国民之准则)。

    于成龙以官员治家作为国家风气改善的关键点,既有代表性,也有可行性。一则官员一般受过较好教育,具有制定实施优良家训之文化水平与能力;一则官员有较高社会地位,如能治家严谨、家风清白不染,民众即会效仿,社会风气即可为之一变。关于官员于风气之导向作用,于成龙自身就有类似经历。于成龙调任两江总督时,始抵达江宁,官吏就皆望风改操。“南中风俗侈丽”,于成龙到后,人人争相衣布褐,无管弦之乐,“游惰不空手,柜坊无锁”。[11]206类似的经历成为于成龙写作家训的实践依据。

    为官先要治家,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思想之本然。于成龙身居显贵之后,仍然不忘治家,并能要求官员躬先表率,反映了他不忘初心、恪守士子本分之高贵品格。

    三、于成龙家训的思想内核:德

    于成龙立足于国家的高度,以自己多年的立身处世经验写下这篇治家规范。文末明言“以上四十一条,皆我亲身阅历,件件有着。凡我后人,勿谓其迂远而忽之也”[8]359。41条规范,所说都是居家度日、婚丧嫁娶、读书交友、耕种经商、做官为人等人伦日常,平淡无奇,却亘久流传。其思想内核可凝练为以下五种美德。

    (一)孝敬不违礼

    孝,是于成龙对家族成员提出的第一要求。孝,本义为尽力奉养父母,引申为长辈去世后一定时期内要遵守礼俗,如穿孝服、按时祭祀等。于成龙家训对“孝”的强调,正是从生时尽力奉养与死后依礼祭祀两方面展开。于成龙家训第1条便提出“孝为百行之原”[8]355。他要求子女不论富贵、贫贱,能够各尽所能、随分养亲;如有不孝,“族人公罚”。第15条提出,父母年至六十,子女应当及时置办衣衾棺木等丧葬用具。第16条要求或四时、或忌日,晚辈当祭祀祖先,依序行礼,不能疏忽省略。

    于成龙对“孝”的重视,既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继承,也是他身体力行后的深刻感悟。于成龙40岁时,获得候补知县身份,但为了侍奉老父而放弃;父亲去世后,于成龙守孝三年。对于继母李氏,于成龙也一直如亲儿般孝顺。李氏亡故之时,时任黄州知府、年过花甲的于成龙,悲伤痛哭,极尽哀思。

    (二)勤俭不奢靡

    勤俭,是于成龍对家族成员提出的第二要求,在于成龙家训中占据较大篇幅。于成龙勤俭持家,廉洁从政,生时被称为“于青菜”“清官第一”,卒后仅留绨袍(厚绸子制成之袍)一袭、盐豉(豆豉)数器,康熙誉为“天下廉吏第一”。[12]10083-10087于成龙在家训中对身体力行的勤俭之道大加阐扬,希望于氏后人不论是读书,还是务农、经商、从政等,都能够继承发扬勤劳节俭之美德。

    读书之人应勤。于成龙家训第5、第6条提出,读书不仅能进取功名,而且能使人明透道理,故读书之人应当苦功望进、破除积习、树远大志向、定长远目标。因此,他希望族内子弟考取童生后,能够“下一番苦功,望进学”[8]356;做了秀才后,又能够下一番苦功望中举。“即使数命不偶,艰於遇合,道理明透,亦不被人目为不通。”[8]356与此同时,于成龙批评当时家族内部在读书治学问题中存在的满足于小成绩,“侥幸博一青衫,自以为万事皆足”[8]356,迷信风水等不良现象。

    务农之人应勤。于成龙家训第9条提出,有田之家“种田不离田头,深耕易耨是其本分。勤得一分,多得一分之利”[8]356。因此,耕者应当深耕细做,及时耕种,及时除草,及时收获,“宁先时,毋后时”[8]356,“不时亲身董率,勿自家懒惰”[8]356,从而以勤来换得好的收成。古代社会,科学技术不发达,农业活动必须严格地遵守农时,否则收成就会受到影响,甚至颗粒无收。于成龙对“有田之家”的告诫,正是尊奉了这种思想。即使是农暇之时,耕者也不应该完全休息,而应当趁机置办来年耕耘所需之物。于成龙对耕者之“勤”的要求,除了上文所述对时间的充分把控上,还反映在对田地的高效利用上。同样是第9条,“田有隙地,必种瓜菜之类,畜养猪鸡”[8]356,以补不足。总而言之,耕种之人应当利用一切时间、一切土地致力于增收创收,人与土地尽量不要闲置。

    经商之人应勤。于成龙家训第11条,经商之人或开店,或行商,均应早起晚睡,不能偷安。虽然对经商者应勤的叙说较为简短,但于成龙引用了古语“不将辛苦意,难取世间财”[8]356来强化这个观点。

    居家要俭。居家,包括衣服饮食、嫁娶祭祀等,要节俭,量力而行,不能浪费。于成龙家训第12条,“居家要俭,当念钱财非易。衣服饮食,惟期适口充身,不可浪费。”[8]356第7条,即使身居显要,居家也要“勤俭,不可奢靡”[8]356。第14条,嫁娶子女,不可过费,“聘财妆奁,但当量其家计大小”[8]357。第16条,祭祀祖先,应量力而行。

    可以说,于成龙家训对勤俭的要求不分身份、不分职业、不分事件、不分目的。勤俭,是于成龙视之为浸入人之生命的品行标准。

    (三)宽仁不刻薄

    待人上,于成龙家训多次强调“宽”“仁”。第39条:“吾人处世当存一宽大之念”[8]359;第34条:“居心不可刻薄,天地长养万物,只是一个仁”[8]358。他认为人当处处存仁心,所见、所行、所言,就是一团和气,福慧油然而生。博施济众,必永享富贵。遇好事不做、贫难不施,则只是一个“守财虏”。因此,凡事不可做尽,“力不逮于我,我不可穷人之力。人势不及于我,我不可使劲其势”[8]359;“人终身认一个‘忍字”[8]359。他要求:聪明子弟,应当有宽厚宅心,刻薄则有损福分;贵显之后,不能疏慢骨鲠贫贱之士;庄重、礼貌地对待奴仆,体恤劳苦、轸念饥寒。因此,宽仁,是于成龙主张的待人之善德。

    (四)公道不欺诈

    公道,此处意指公平公正。于成龙家训第31条:“致富由勤,人尽知之。我谓‘公道二字,乃致富之要诀。”[8]358于成龙提出“公道”才是致富之要诀,其重要程度甚于“勤”。心怀公道,则永保福基;有违公道,即使富贵,终究消失。于成龙列举的有违公道之举如:欺慢愚人、巧诈钱财、缺斤少两等。第37条又说,“心存正直,天知神敬;心存欺诈,鬼祸灾生”[8]359。他要求子弟心存“公道”、不欺人心。所谓天道恶盈,若无“公道”之德,则富贵转而消逝。因此,“公道”,是于成龙主张的处事之善德。

    “公道”是于成龙一直的追求与坚守。于成龙任职的第一个地方地广西罗城,偏处山隅,清朝时瘴疠虎狼横行、民风彪悍。于成龙与友人书信写道:“某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念,所自信者,‘天理良心四字而已。”[11]202这里的“天理良心”,用“公道”二字解释可谓恰当。正是有一颗“公道”之心,才能在如此恶劣的自然人文环境中泰然处之。于成龙45岁初次从政时强调公道,66岁时任两江总督的高职、写作家训时仍然强调公道。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不仅未曾磨灭于成龙的初心,而且使他更加知晓这几个字的可贵。于成龙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很好地诠释了“公道”二字,也为后人做了榜样。

    (五)高洁并立志

    于成龙家训第35条:“立身贵高”[8]358。“高”,指精神的高洁,反对高傲。于成龙要求子弟看重自己,非礼不为,不同流合污。

    于成龙家训第36条:“人贵立志”[8]359。于成龙希望人人有志向、有目标,并向着目标持续努力;同时又主张志不在大,不能大言不惭。他要求子弟目标在哪里,就向哪里努力。

    上述五种美德,是于成龙家训的思想内核。从行为对象上,这五种美德也可合为:侍父母以孝敬,待人以宽仁,处事以公道,克己以精神高洁、心有所向、勤劳节俭。其中着墨最多者为:勤俭,彰显了中华民族立身处世之重要精神品格。

    四、于成龙家训的精魂所在:“分”

    于成龙家训中,贯穿着一个核心主题:“分”。《辞海》中,“分”有二音多义,此处取“fèn,名分,职分”意,相应组词如分内之事、人人有分等。[13]779-780于成龙家训一方面要求后人各守其分,做好分内之事;一方面主张各随自身之分行事,勿要超越。

    (一)各守其分

    于成龙家训对家族成员在家庭内部,以及社会中的本分、职分做了明确的说明。

    第一,家庭成员之分。主要包括父母之分、子女之分、兄弟之分等。

    父母之分。于成龙家训中,父母之分主要包括对子女的教育、监督、谋划三个方面。教育:父母应教育子女以规矩礼数、生存本领等。例如第24条,子女饮食动作,父母“俱教以规矩”[8]357;事上接下,父母“俱教以禮数”[8]357;勿使放荡狂妄。第26条,父母应教男孩以学问,望其收心上进;应教女孩以纺绩女红,望其谨言慎行。监督:父母应监督子女之读书交友。第22条,子女年幼时,父母应早晚不时稽查;外出求学后,也须考察其功课;“倘有旷业之日,则根究踪迹,大加振刷,勿事姑息”[8]357。第21条,子女成人之后,父母还应监督其交友,如有不端之友,及早禁绝,防微杜渐。谋划:父母应为子女计长远。第4条,子女年少时,父母应当为其选择适当的职业。“士农工商,各执一业。”[8]356即使是愚笨之子女,也应当早为打算,“必令其执一艺,庶不致闲旷其身”[8]356,以使长成后,能够养育妻子儿女。第14条,子女年长之后,父母应当为其谨慎地选择适当的婚姻,一一访实,不能轻许。于成龙提出,“从小姑息,长大废弃,皆为父者贻之也”[8]358。因此,于成龙家训要求家族成员尽到身为父母之本分。

    子女之分。于成龙家训中,子女之分主要是养育父母身心、操办父母后事。这在家训第1条就有鲜明体现。“父母生儿,能有几个身显荣亲的?就是力田贸易、肩挑负贩,皆可缘分以养亲”[8]355。为人子女者,富贵显达者少,庸庸俗子者多。因此,于成龙教育后人,随分养亲:读书明理者,以养育父母之心志为首要;“愚夫俗子”,就努力养育父母之身体,环绕膝下,使享天伦。第15条则说,父母年老(文中为60岁)后,子女应及时置办衣衾棺木。合而言之,子女当使父母老有所依、死有所归,尽到身为子女之本分。

    兄弟之分。于成龙家训中,兄弟之分是兄爱弟敬,长幼有序。如第2条讲道:“我今立训:同爨者,宜一室和气;若是分居,亦要彼此联属。为兄者当爱,为弟者当敬。”[8]355兄弟同出父母之身,应一室和气,患难相恤,贫富相顾,不肖相劝。一族之人,同出一脉,“譬如树之有干,毕竟落叶归根”[8]355,应执长幼之礼,而不论人品、贵贱、血缘远近。兄弟各守本分,家族和睦共荣。因此,于成龙要求兄弟之间当兄爱弟敬,维护手足之情;家族成员之间不论贵贱远近,当同气连枝、长幼有序。

    第二,社会成员之分。主要包括读书人之分、官员之分、普通民众之分等。

    读书人之分。于成龙家训中,读书人之分是读书以明道。如第6条讲道:“四民之首曰士,原期读书明道”[8]356。于成龙希望子弟进学(明清两代指童生考取生员,进入府、县学读书,也叫做“中秀才”)后,能够小心敬畏不放肆,依然与平常人无异,埋头读书;反对呼朋引类,胡作非为。

    官员之分。于成龙家训中,也有对官员之分的规定。如第7条讲道:“幸而上达,身虽贵显,居家切要勤俭,不可奢靡。待人务宜谦光,不可骄傲。”[8]356再如第13条,贵显之后,乡党朋友之间,禁其放肆,宁严勿宽。

    此外尚有夫妻之分:互相敬重,第17条讲道,“夫妇之间当思一‘敬字”[8]357,就如梁鸿孟光之举案齐眉;农民之分:“种田不离田头,深耕易耨是其本分”;普通民众之分:“朝廷钱粮依期奉纳”[8]356,不可拖延;等等。无论是父母子女,无论是对人对己,无论是读书为官,于成龙都要求能够恪守本分、职分,安分守己,做到恰如其分。于成龙家训通过规定各位家族成员在家庭内部、社会中应遵守的本分,来协调家庭、社会关系。

    (二)随分而行

    于成龙要求人人恪守本分、职分,尽职尽责;也要求随自身的本分而行,不必强求。

    比如随分养亲。第1条讲道:“读书明理者以养志为先,愚夫俗子亦勉力养其口体”。[8]355读书明理或愚钝平凡者,根据自身之身份地位养育父母之心志、身体。

    又如随分定业。第4条讲道:“贤者做向上事,愚者亦必令其执一艺。”[8]356贤者、愚者按照各自能力在士农工商中,各执一业。

    又如随分婚丧。婚丧嫁娶者随自身之地位、条件而办理。如第14条讲道:“结亲惟取门当户对,不可攀高,亦不可就下。”[8]357至于聘礼,“但当量其家计大小,不可过费,恐伤元气。”[8]357第16条讲道,祭祀祖先,或时祭,或忌日,“牲醴、汤饭、纸钱,量力设备”[8]357。合言之,丧葬皆应量力而行,皆应符合自家情况。

    再如随分守节。第30条讲道,丈夫早亡,妻子应随自身之身心品性决定是否守节。“其或青春年少,不能终节者,不妨善言,尽伊父母令其改适”[8]358。这在强调三纲五常、宣扬贞洁烈妇的古代社会,无疑显得非常可贵。

    综上,于成龙家训一方面要求人人守“分”,完成分内之事,勿要疏忽不慎;另一方面又主张人人随“分”,勿要勉强以求,做出“分”外之事。因此,“分”可视为于成龙家训的精魂,是于成龙维护和谐家庭、社会关系的重要法宝,是儒家中庸文化无过无不及思想的很好体现。

    于成龙家训平实语言中,蕴含着家国共建有德有“分”社会的治家治国理念。充分挖掘其价值,将助力于当代家庭教育与国家建设。第一,将改善社会风气的基点聚焦于官员治家。家训中,于成龙从国家大义的角度出发,以己为范,以官員治家作为理政之基。于成龙希望官员能够改善各自家族之风气,修身律己、节用爱人、崇善立德,进而引起连锁反应,使一个国家风清气正。第二,设立了治家育儿之德行标准:孝敬、勤俭、宽仁、公道、高洁立志。第三,提供了家庭与社会和谐相处的法门:各守其分、随分而行。合言之,于成龙家训既提供了家庭教育的思想方法,又突破小家的范围提供了家国共建的理念与路径,具有典范意义。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EB/OL].(2015-02-15)[2019-04-10].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2/17/c_1114401712.htm.

    [2] 闫卫星.《一代廉吏于成龙》族规家训专题片在中纪委网站推出[N].今日方山,2016-06-25(04).

    [3] 王振川.于成龙本传[M].太原:三晋出版社,2013.

    [4] 李添文.近20年于成龙研究述评[J].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6(3):34-37.

    [5] 朱昌荣,曹雅丽.于成龙族规家训:奉礼孝 存仁廉[J].中国纪检监察,2017(7):63-64.

    [6] 张承燮.儒先训要十八种:上册[M].光绪二十七年听雨堂刻本影印本.

    [7] 杨虎城、邵力子,修,宋伯鲁、吴廷锡,纂.(民国)续修陕西通志稿(第46册)[M].民国二十三年铅印本.

    [8] 李志安.于成龙集[M].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8.

    [9] 包东坡.中国历代名人家训粹编[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2000.

    [10] 张志仁.山西家规家训精选[M].太原:三晋出版社,2018.

    [11] 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M].长沙:岳麓书社,2008.

    [12] 赵尔巽,等.清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76.

    [13] 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缩印本.

    责任编校 ? 王学青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e family instruction is to manage the family and educate children. A superior family instruction not only guarantees the familys prosperity but also demonstrates the culture of the nation. In the family instruction of Yu Chenglong, a renowned integrity official of the time, is contained the notion and means by which the nation and the family can be managed in which there is morality and duty. Yus instruction, founded on coordination construction of the nation and the family, advocates that officials should take the lead in molding the socially environment by means of perfecting their family environment to realize a preferable atmosphere of the country. Virtue, its central ideology, covers filial piety and reverence, diligence and frugality, benevolence, justice and noble aspire. Duty, where its soul lies, requires that family members abide by their duties in the family and the society, and follow what is required of them, for the realization of nations harmony and stability. Yus family instruction, preaching the management of the family with constructions, and the management of the nation in the way the family is managed for the realization of the parallel development of the family and the nation, is thus of exemplary significance.

    Key words: Yu Chenglong; The Yus Family Instruction; coordinated construction of the family and the nation; virtue; du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