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热点”议题设置 的伦理遵循与传媒自律

    张旭初 吴磊

    【摘? ? 要】本文结合新闻传播案例分析当下“新闻乌龙事件”频发的传播现象产生原因及社会影响,探讨相关议题报道及其背后的新闻伦理,以及加强传媒自律对于扼制失实报道、避免社会伤害、维护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履行新闻的社会责任、发挥新闻的社会效益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热点;议题设置;伦理遵循;传媒自律

    一、“热点”议题设置及其动因

    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当社会生活中发生影响巨大、轰动可期或业已火爆的事件时,媒体总会将其中足以满足其需要的传播对象,按预期的方向、以一定的强度、用新闻的方式发展下去。大众传播中对某一事件进行多频次、大量地报道,就会使受众突出地议论这一话题,这就是议题设置,其功能在于引导受众对某一事件的注意与思考,以提高跟传播者价值观密切相关的具体问题的关心程度。议题设置理论认为,大众传播中对某些问题予以重视,为受众安排议事日程,那么就能影响人们对事件的判断,从而影响社会舆论。

    2020年2月出現了“出生20天婴儿开口说话”的新闻,同年7月出现了“贫困大学生偷外卖度日被抓”的新闻,这两个典型的“乌龙”传播案例中,由于对新闻事件涉事主体或新闻当事人的刻意炒作、过度关注,引发了舆情事件,就是新闻传播的“热点”议题设置失范造成的。2020年2月16日,某网络媒体将前一天刊发的《孩子出生不到20天,他却主动申请投入抗疫一线……》这则新闻中的两个事例混淆,出现了出生不足20天的儿子问“妈妈干嘛去了”的“怪事”。2020年7月11日,南京某小区发生外卖失窃案,17日当地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紧接着“贫困大学生偷外卖度日被抓”的新闻信息被交叉传播。20日警方证实一些网络媒体传播的新闻信息严重失实,偷外卖的并非大学生,他有固定工作,生活并不拮据,偷外卖的动机是因自己买的外卖曾被别人拿走而产生报复心理,真相公布后,舆情随即反转。这个“新闻反转剧”的上演让“反转”传播现象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新闻报道作为一种公共性话语,从事实选择到事实呈现的过程中隐含着传播者的社会立场和态度,这种立场与态度的有效表达就是通过议题设置来实现的。分析上述两个乌龙事件新闻传播案例发现,一些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为了满足受众某种心理或情感需要,在传播内容、表现形式、表达手法上极力迎合受众,这种“迎合”就是通过“热点”议题设置来实现的,即通过策划新闻报道来提升事件的热度及其跟传播者价值观相关度,以增强情感共鸣;通过给事件注入新闻关键词、贴上新闻标签,以增强社会关注度。在当今新媒体时代的传播环境中,激烈的传播竞争让媒体为了争夺受众而不得不采取“热点”议题设置,造成了传播活动过程中核心新闻要素失真现象频频发生。

    从“小区外卖失窃案”传播案例可以看到,新兴的网络媒体尤其擅于“热点”议题设置,例如,通过加注新闻关键词给传播信息贴上新闻标签来“吸引眼球”,以达到预先设定的传播效应,如此“热点”议题设置更多地表现为通过“引发舆情”来提高社会公众的关注度,至于议题设置的价值取向是“正向”还是“负向”则不予重视,只要能带来“流量效益”就行。媒体是以受众为中心的传播机制的产物,“迎合”“附和”“取悦”是其天然本性。新媒体环境下各种形态的媒体对于“流量效益”的追求欲望日益强烈,新兴的网络媒体热衷于迎合受众“好奇”和“围观”的情趣,乐于以煽情传播来制造“流量爆款”,就是取悦受众、追求好奇的原始心理需求,这也是新闻乌龙事件频发的媒体动因。

    近年来网络媒体新闻传播中“乌龙事件”频发,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新媒体时代人人都有发布新闻的条件,导致“把关”职能缺失;二是新媒体时代的新闻发布者既可以是传播者也可以是受众,导致大量新闻素养不足的非专业的人参与新闻传播活动;三是传媒竞争带来的媒体及其从业者不得不为追求“时效性”而忽视对新闻来源的核实,导致失实报道时有发生。分析“贫困大学生偷外卖度日被抓”这个新闻传播案例,从中可以看到,这个“热点”议题是因一些网络媒体虚假报道而起,有的媒体在报道时一味追求速度,在未核实议题真实性的情况下,随意贴上“贫困”“大学生”“偷外卖度日”“被抓”等信息标签,用吸引眼球的标题来制造“轰动效应”,引爆舆情事件,引发社会舆论,由此导致“新闻反转剧”的上演,使这个普通的治安案件演绎成为一起广受社会关注的“新闻乌龙事件”。

    二、“热点”议题设置失范的社会影响

    传播研究学者通过对大量的新闻传播案例的研究发现,媒介传播中能形成“热点”的议题设置的后果以负面效果居多,其中以诸如“乌龙事件”的新闻传播伤害媒体公信力最为突出。当今飞速发展的现代传媒技术已为人们带来了过度媒介化的社会,新的传播语境下媒介对现实社会影响的深度、广度和频度远远超过历史上任何时期。由于新的传播环境下的媒体议题设置呈现出主体多元、广泛的特点,在议题设置的主体、内容和流程上多因利益驱动而受商业化控制,容易导致网络暴力、虚假新闻的产生。例如,媒体为争夺“注意力”往往会在新闻传播中刻意标注某种特定的新闻要素来炒作新闻。“小区外卖失窃案”的信息传播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制造“热点”的,这种因“热点”议题设置失当导致“新闻乌龙事件”频发的失范传播行为,是传媒市场化竞争中媒体趋利行为的突出表现。

    新媒体环境下对于“热点”议题设置更多的是煽情主义,即以激发读者的感官刺激和情感唤起为目的,通过制作“流量爆款”进行“情绪化传播”,以获取“注意力经济”,当下普遍存在的这种传播现象已被业界视为传统新闻道德的滑坡和新闻价值体系的崩塌。在当今多元化的传播生态环境中,任何形态的媒体都必须充分满足受众的信息需求,而一旦为了迎合受众“嗜好”而失却对新闻真实性的考察,则会使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受到严重的损害。值得关注的是,当下的一些媒体特别是新兴的网络媒体在“热点”议题报道中出现的失范、失当现象,已经使传媒行业和媒体自身陷入了公信力严重缺失的危机。事实上,上述两个“新闻乌龙事件”传播过程的“热点”议题设置,因“过度炒作”造成了对新闻公信力的“过度消费”,不仅伤害了涉事新闻当事人,也伤害了公众的心灵;不仅伤害了媒介自身,也伤害了媒介环境和传播秩序,更为严重的是刺痛了社会情感,干扰了社会认知,误导了社会判断,影响了社会行为,给整个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广泛而深刻。

    三、“热点”议题报道的倫理遵循与媒介自律

    上述“乌龙事件”反映出的“热点”议题报道失范问题,已引起传媒业界的广泛关注与思考:面对热点事件如何做到真实、全面地传播信息,理性、客观、公正地进行议题报道?媒介及其从业人员的新闻传播行为如何规范?如何阻止“新闻乌龙事件”频发、避免造成对涉事新闻主体及社会公众的伤害?……这些均是当前新闻传播学界不容回避的研究课题,也是传媒业界必须正视与重视的现实问题。

    新闻伦理是新闻事业整体、新闻媒介实体和新闻工作者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职业道德、价值取向、道德表现与日常行为品德规范等的总和。新闻伦理作为新闻从业者自我约束的规范,是新闻媒体及新闻工作者职业实践中出于自律的需求而形成的行为规范或准则。“热点”议题报道失范所暴露出的伦理缺失现象频发的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传媒在自律方面出现了问题,因此,加强传媒自律对于扼制这种现象的滋生尤为重要。

    当前,迫切需要从以下三方面加强传媒自律——

    遵守新闻伦理, 自觉进行道德推理。上述“乌龙事件”的“热点”议题报道失范行为的发生,就是白热化传媒市场竞争中过度的利益驱动导致新闻伦理失守的结果,所以遵循新闻伦理准则对于新闻传播活动、新闻传播主体、新闻从业者来说尤为重要。这就要求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在新闻传播活动中要有道德观念并遵守新闻伦理,要明确发布与传播新闻的出发点是为呈现真实、客观、公正、全面的新闻,而不是一味地为吸引“眼球”、追求“卖点”、赚取“流量”而控制新闻流程,更不能为了赢得“注意力经济”而无中生有地捏造事实、制造“热点”,特别是面对社会上发生的热点事件时,在“热点”议题报道上一定要遵守职业操作规范、遵循新闻伦理准则,不能以踩踏新闻伦理来制造轰动效应、引发舆情事件、激发社会情绪、扰乱社会秩序。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在遵守新闻伦理的同时,要自觉进行道德推理。这种道德推理表现在媒介及其从业者的新闻传播行为的动机、过程和结果当中。例如,在进行“热点”议题报道时,要思考这些问题:为什么要重视这个事件?为什么要发这条新闻?这个新闻信息是否准确、完整?传播出去会带来什么样的社会影响?……媒体及其从业者在采写、制作、报道“热点”新闻时,面对新闻内容与新闻伦理发生冲突,应当从这些方面来思考、衡量、评估所进行的传播活动,并对其有一个明晰的选择。

    遵循基本准则 ,自觉提升新闻素养。真实性是新闻的本质要求,它是新闻传播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新闻传媒行业共同遵守的媒介伦理。在当今新的传播环境下,确保新闻内容的真实与合乎新闻伦理仍然是新闻媒体及其从业者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正因为受众有享受真实、准确、完整新闻的权利,所以无论何种形态的媒体、发布何种新闻,都必须做到真实,“热点”议题报道也不例外。这就要求新闻媒体及其从业者在制作新闻产品、传播新闻信息的时候,要树立道德意识、明确道德规范,并自觉遵守媒介伦理准则。同时,要提升新闻从业素养。从上述“新闻乌龙事件”传播案例可以看到,新媒体传播环境中媒介伦理缺失现象之所以频繁出现,与媒体及其从业者的新闻素养不高有关。由于媒体良莠不齐、鱼龙混杂以及从业者职业操守、综合素质不高导致“乌龙新闻”高发的问题,已成为当前传播治理的重要方面,所以,新媒体环境下提升新闻从业素养十分重要。新闻从业者要遵守的新闻伦理规范包括合法性、真实性、客观性,以及社会责任原则、减少伤害原则等,将这些新闻伦理观培养成新闻从业人员的基本素养,是适应新时代新闻传播发展的需要。当前,亟需加强媒介及其从业者在文化素养、技能素养、媒介素养以及规范性素养和思辨性素养等方面的修养提升工作,要着重提高对新闻报道的审慎判断、严谨分析的能力,提高对核心事实提炼与探察的能力,提高对新闻脉络厘清和理性报道的能力,提高为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建设性思路的能力。

    树立把关意识 ,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一个负责任的新闻工作者,不仅要遵守职业道德,更重要的是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遵守一般的道德伦理规范。保障新闻传播的真实性,是新闻发布者自律要求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这方面,新闻媒体及其工作者要在“热点”议题报道方面牢牢树立导向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特别是对热议度很高的议题报道,要增强“把关”意识,把握“热点”背后的舆论导向,重视对其传播产生的社会影响。在具体操作中,对“热点”议题设置与话语表述,不仅要引导受众“看什么”,还要引导受众“正确地看待其所看到的”。新闻媒体及其从业者作为新闻“把关人”,在发生热点事件时,一定要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清醒地认识到,新闻再热头脑也要冷静,这既是职业素养也是媒体人的应尽责任,绝不能将“获得新闻”凌驾于一切之上。要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恪守新闻职业道德,遵循新闻伦理规范,谨慎地分析、思考、研判所采写、制作、传播的新闻在过程和结果上可能会给社会方方面面带来的各种影响。作为新闻“把关人”,新闻媒体及其从业者虽然要遵循传播实践中被强调的“第一时间发布”的规则,但要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在揭示真相的同时真正履行新闻的社会责任、发挥新闻的社会效益,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维护新闻公信力和权威性,唯有如此,才能在这个充满活力的转型社会中,面对肥沃的新闻土壤、复杂的传播环境、激烈的市场竞争以更好的媒介素养、更多的建设姿态、更强的责任意识来维持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前行。

    参考文献:

    [1]晓峰.浅谈新闻报道中新闻伦理的缺失[J].新闻爱好者,2012(09).

    [2]吴晶.新闻报道与新闻伦理的失衡现象[J].青年记者,2007(06).

    (作者:张旭初,安徽日报总编室主任编辑;吴磊,安徽日报出版部编辑)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