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农牧业集约化经营模式浅析

    杨什布加

    摘要:青海省海北州农牧业集约化经营模式进行了简要介绍。主要包括集约化的概念和原则以及集约化经营的主要模式和特点。

    关键词:海北州;农牧业;集约化经营模式

    中图分类号:S8-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4)01-0083-02

    海北州特色农畜产品资源丰富,品质优良,如祁连白藏羊、海北羔羊肉、牦牛肉、牦牛酸奶、藏区青稞、北方小油菜等。由于地处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破坏少,环境污染小,这些农畜产品绿色无污染、品质高、有特色,符合现代人追求高品质生活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潜力。尤其是海北羔羊肉、牦牛酸奶、门源油拥有很高的市场知名度,但是形不成规模,形不成产业,形不成品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这些特色优势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因此,要实现特色产品的最大经济效益化,必须走农畜产品深加工的路子,实行农牧业集约化经营的路子。

    1 集约化的概念及原则

    1.1 概念

    集约化是农业生产中的一种经营方式,是把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集中投入到较少的土地上,采用集约经营方式进行生产的农业。同粗放型农业相对应,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通过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措施来增加农业品产量的农业。

    1.2 原则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其内在的规律性,集约化经营试点工作既不能急躁冒进,也不能急于求成,要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让群众在实践中探索和发展。政府的主要职能在于加强引导,政策支持,项目和资金的倾斜扶持,进行小范围试点,通过自身反复实践探索,真正形成一套适合本地农牧业发展的集约化经营模式。

    2 集约化经营的主要模式及特点

    2.1 股份制

    这种模式主要是参与经营的农牧户以土地、牲畜、基础设施设备等生产资料折价入股,统一生产经营,经营收益按股分红,并由入股户自助选定经营负责人、监督人,年终根据盈利状况按股分红,剩余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或外出务工增加收入。其特点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

    股份制经营的模式初步探索了农业专业化路子,转变了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按股分红"较为科学合理,是符合生产资料向种殖能手集中的现代农牧业发展要求,但从目前全州实际情况而言,组织管理难度大。

    2.2 租赁式

    这种模式主要是畜牧大户、种植大户、种养能手对草原、土地、基础设施设备按一定的价格租赁并进行适度规模经营。被租赁土地的农牧民则外出打工或从事二、三产业。其特点一是形式较为简单,易操作,解放了土地上多余的劳动力;二是土地集中连片养殖、耕作,种植结构趋于优化,增强了科学种养的应用,提高了机械化程度,提升了土地的利用价格和产出效益;三是保证了被租赁土地农牧户的收入。

    土地租赁经营模式近几年来在农牧区发展较为广泛和迅速,它有利于生产资料向种养能手集中,适于一定规模经营,但本质上没有改变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不利于农牧民共同富,而且有随着土地等生产资料价格的市场波动带来的不稳定性。

    2.3 联合式

    这种模式主要是由村级组织牵头,部分农牧民参与,由公司决定养殖牲畜、种植农作物等品种及数量,村级组织代表农牧户与公司签订种养收购合同,到某一时间点后,按签订的价格统一销售给某公司,形成“支部+公司+农户”的形式制定的现代订单农业模式。其特点一是有利于调整农牧产品种养结构,实现了农牧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和经营;二是改变传统农牧业的生产发展方式,有利于加快向发展现代农牧业转型,依据海北州特点发展特色农牧业;三是实行农畜产品收购价保护,由村级组织维护农牧民利益不受损失,实现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

    这种方式主要存在市场价格与预期价格的变化差别,因此必须要掌握好市场的发展行情,才能达到双方共赢的局面。公司在选择养殖品种要有准确的市场预测,村级组织要切实承担起维护农牧民利益和责任。要避免市场行情波动价格下滑带来的公司不履行合同,村级组织在农牧民利益受到损失时不作为等行为。因此要有上一级政府部门监督执行,层层监管到位,实行村级领导负责制,杜绝村级组织与公司形成共同利益而使农牧民经济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