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立法应当着重关注的三个重要关键

    黄晓玫

    [编者按]学前教育立法正逐步走向完善。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教育法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关于学前教育的专门规定;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24份有关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建议列为重点督办内容。2018年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立法规划,将学前教育法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一类立法项目,拟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也明确提出,推进学前教育立法,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加大对办园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2020年5月,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向包括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在内的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征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两校借此联合召开专家研讨会。为此,本刊约请参会的教育学、法学等领域专家,围绕学前教育立法的若干问题进行专业解读,以期引发学界更多讨论和关注。

    中图分类号:G40-011.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995(2020)09-0004-12

    法治是改革和发展的保障。在教育法所规定的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四个独立学段中,目前只有学前教育没有专门法律。较低的法律层次和较弱的法律效力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也不利于提高社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真正重视。目前,我国最高层次的学前教育专门法规还是国务院1989年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法律规范的层级较低,且已无法解决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转型带来的一系列新问题。因此,加快立法迫在眉睫。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尤其是教育部主管教育立法工作的政策法规司不懈推进,2018年,经党中央批准,学前教育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纳入任期内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适时提请审议的第一类项目,而且已经相继列入国务院2020年立法计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可以说,目前学前教育法已经是箭在弦上、呼之欲出了。目前各位专家拿到手上的草案文本,也是政策法规司先后征求过多轮意见后,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一个版本。前面我们有些专家可能也参加过多次论证会了,但这一次,应该是“临门一脚”前的再次论证、再次把关,之所以委托我们各个基地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研讨,也体现了政法司开门立法、审慎负责的態度,更是对我们各个基地专家的信任和嘱托,希望我们各位专家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抛开顾虑,敞开谈,积极献言献策。

    借此机会,我也想谈谈自己对学前教育立法的一点认识和看法,与各位专家商榷。要确保学前教育立法的质量,制定出既符合教育规律、办学规律、法治规律,也满足国家战略和人民群众利益需求的法律,我想我们的立法草案至少应抓好三个关键:

    一是要紧跟中央部署。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不仅提出“办好学前教育”,而且在“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中强调要“从娃娃抓起”,更将“幼有所育”作为七项民生与社会事业之首,并强调要“不断取得新进展”。学前教育事业作为国民教育和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直接关系今天全体儿童的身心全面健康发展、国民素质的整体提升,而且直接关乎满足人民群众对子女接受有质量教育的美好向往;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文化传承,对实施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二孩”等国家战略,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作用。大力发展我国学前教育,办好普惠、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不仅是民生,更是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未来发展的国计。2018年11月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原则与方向,为制定学前教育法提供了政策依据。我们要对标对表这些新形势、新要求,把它落实到立法中去。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学前教育是新时期中国教育发展最快的一个部分,也是当前中国教育最大的一块短板。”教育部部长陈宝生2018年3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指出,我国学前教育存在一些问题,如保教人员数量不足、水平不高,普惠性幼儿园不足,财政保障和成本分担机制没有建立,管理和安全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幼儿教育观念需要进一步转变等。因此,我们的立法要盯着这些问题,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力争为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用、管用、实用的法律保障。要坚决落实习总书记2017年12月“加快学前教育立法,保障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批示,对学前教育的性质定位、关键性体制机制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保障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政府责任,着力解决管理体制、投入体制、办园体制和教师身份待遇政策等根本问题,以保障我国学前教育事业新形势下的健康、有效发展。

    三是要着眼面向未来。今年我们遇到了疫情,疫情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我们的教育方式。其实疫情只是我们,甚至是全人类在逐步走向未来的过程中遇到的一只“黑天鹅”。随着文明的进步、科技的发展,教育的形态、组织方式、甚至教育的观念、理念都将发生显著的变化,有些变化甚至可能是颠覆性的,这些对我们的教育立法提出了前瞻性、开放性、包容性的要求。尤其是当下,以人工智能、大数据和区块链、5G技术等为代表的新一波信息技术与教育领域的有机融合,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趋势。正所谓“未来已来”,那我们的学前教育如何应对,如何通过立法来调整由此产生的各方权利和义务,来维护和保障各方利益,使得学前教育始终朝着既有质量又有公平、既体现强国教育战略要求又紧跟时代要求这样一个大的方向,这些都应该成为我们必须关注和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