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何一飞

    [摘 要]中外合作办学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内逐步实现开放化、规模化、规范化趋势,同时也存在项目定位模糊、办学理念不清晰、配套设置落后、办学实践不细致等问题,亟须在定位回归、制度建设、项目实施等方面做好应对措施。

    [关键词]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改革

    [中图分类号] G 647 ? ? ? ? ? ? [文献标识码] A ? ? ? ? ? ? [文章编号] 2095-3283(2020)08-0060-03

    Abstract: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China's education, Sino foreign cooperation in running schools has gradually realized the trend of openness, scale and standardization in China. At the same time, there are also some problems, such as vague project positioning, unclear school running concept, complete set-up, and not meticulous school running practice. It is urgent to tak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in the aspects of orientation return,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project implementation.

    Key Words: Higher Education; Sino Foreign Cooperation; in Running Schools

    高等教育國际化是近几十年来全球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早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部分高校即开始探索中外合作办学模式,有效扩大高等教育对外开放程度,增强高等教育的竞争力。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亦在政策引导和实践支持上,努力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走向依法办学、规范推进、快速发展的道路。随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加速推进、“一带一路”广西门户的打造,为满足广西对外开放的现实需要,促进区内中外合作办学脚步逐步加快,广西相继提出“创新中外合作办学提升增量计划”、“201工程”,提升区内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特色和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主动适应和服务于“一带一路”倡议、“双一流”建设工程。基于高校发展视角,中外合作办学有利于引进国外教育资源、借鉴国外先进的办学理念、办学模式和办学机制,提升高校办学水平,相关研究在理论和实践研究层面,均有重要意义。

    一、国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发展历程及现状

    1993年,国务院颁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推动了系列与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文件的出台,促进了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1995年,原国家教委发布了《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对中外合作办学的性质、批准设置、运行、监督等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规定。1996年国务院学位办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外合作办学中学位授予管理的通知》,规范了中外合作办学学位授予办法。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对中外合作办学性质、合作对象、机构设立、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学历认证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逐步走向依法办学、规范发展的轨道。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0)》,明确提出“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交流合作水平”,促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中外合作办学逐渐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目前国内本科层次合作办学项目900余个,合作办学机构70余个,其中黑龙江、江苏、河南等省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合作办学机构数量位列全国前列。西部地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起步较晚、合作项目合作机构数量和办学效果相较于东北和东部等地区,仍存在较大差距。

    二、广西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情况分析

    2012年广西首批3所本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获得教育部批准,成为区内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起点,广西民族大学与英国斯泰福厦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从2012年开始招生,招生人数100人,是区内起步最早的中外合作项目。目前,广西共有23个本、专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获得教育部批准,其中17个为本科教育项目,涉及广西13所高校和美国、英国等地的境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在校生超过2000人,区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发展逐步形成规模化、规范化,相较于周边西部省份而言,在规模上也暂时拥有一定的优势。

    三、广西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定位模糊,办学理念不清晰

    部分高校及学者,对中外合作办学本质认识仍不够全面,还停留在丰富学校办学模式、扩大学校生源、加强学校对外交流等层面,仍将中外合作办学看作是留学预科、校级交流、提升办学绩效的手段。在引入国外资源的过程中,还处于引入课程、引入师资等浅层次阶段,在科学制定培养计划和实施教学、保障学生出国以及如何保障不出国学生利益的机制方面,仍缺少有效的探索。

    对于中外合作办学在教育事业中扮演的地位,还未引起一些高校和学者的足够重视和正确理解,仍未意识到中外合作办学对“双一流”建设、教育现代化建设中重要支撑作用,还是只以各种科研、教学、就业指标衡量办学质量,还缺少从不同维度、不同角度正确审视教育事业的结构和内涵,对新时代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入,对将中外合作办学纳入全盘计划、在中外合作领域重点挖掘发展潜力、服务国家战略的观念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经济全球化和知识资本化的大背景下,教育主要输出国基于经济利益目的开展合作办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学校也存在以争取政府资源为主要目标的现象,背离了教育初心,在专业设置论证、运作过程的规范化、教育师资投入、基本设施建设方面,常常因成本问题得不到保障,导致中外合作办学成为学校创收盈利的手段,后期发展遭受阻碍重重。

    一些合作机构对合作办学的办学理念、办学目的理解存在偏差,借国外高校的“名头”丰富学校招生广告宣传,把合作办学作为学校招揽学生的金字招牌,甚至简单将合作办学作为丰富对外交流和派遣教师出国的平台,在办学过程中存在重视审批而轻视办学过程的现象,不执行制定的教学计划,教学管理松散,与外方和学生约定的相关实践实习环节得不到很好履行,违规收费等,造成了一些不良反应。

    (二)管理机制有待加强

    1. 在宏观指导上,缺乏政策和制度保障

    目前,我国高校合作办学政策体系还不完善,规范引导措施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外合作办学的可持续发展。教育部曾出台一些指导性文件,对中外合作发展起到一定规范作用,但具体实施指导类政策长期缺位,导致中外合作办学的一些无序竞争状态未及时得到调整,高校在输出资源、到境外组织开展活动、境外投资合作、教师境外交流、学位认证等具体细节和关键环节,还不能得到相关政策的具体规范,影响了中外合作办学的进程。

    2. 在中观管理上,存在较多薄弱环节

    从沟通机制上看,合作办学双方通常要借助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交流,合作双方学校常常不会在对方学校设置专门的办事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无法切实了解对方办学情况,缺少对日常办学的有效监管和指导,双方无法建立长期、直接和有效的沟通渠道,严重制约办学质量。

    从内部机构设置上看,目前中方学校一般将合作办学项目直接交付给二级院系管理和执行日常的教学培养,部分学校尝试探讨由本校对外交流机构和具体承办的院系共同管理的模式,也有规模较大、合作办学项目比较多的学校,成立专门的国际化学院,统一集中管理合作办学项目。这些模式经常遭遇多头管理、权责不明的困境,在遇到一些重大问题时,常常因沟通不善、互相推诿,导致问题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影响办学效果。

    从管理制度上看,目前中外合作项目学生管理多直接使用普通学生管理制度,在衡量标准、表现要求等方面,与普通学生差别不大;管理人员缺乏国际视野,对中外合作办学理念、目标、管理方法等方面缺乏科学认识。另一方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学生学习基础较差、学习观念消极、缺少良好的习惯,外方对学生素质要求高,且对学生定位与中方存在许多不一致之处,学生管理面临转变大、跨度大等困难,学生管理多体现“中”的内容,极少体现“外”的特征。

    3. 微观操作上,教学管理应跟上

    从师资配备上看,因受相关制度制约,师资引入遇到的困难比较多,导致外籍教师无法按时到岗,影响教学进度。许多外籍教师专业性不够强,对中国和中国学校了解少,在教学上过于坚持国外的学习习惯,无法与中国学生形成默契,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从办学设施上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通常与其他学生共享相同的学习设施,无法形成差异化,适应中外合作办学相关设施配备落后,学生在国内的学习环境中不能充分体现“外”的要素,“外”的氛围营造严重不足。

    从学生管理上看,对学生特征研究不足,针对性培养不充分。目前,对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的直接评价多是“学习基础差”、“依赖家庭严重”等负面印象,对学生差异化和优势研究不足,无法根据学生特点和中外合作办学需求特点进行针对性培养,也未针对这些学生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差异化培养效果不明显。

    四、促进广西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发展的对策

    (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培养服务国家大局的高素质人才

    1. 打造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服务教育综合改革,改变教育供给不平衡不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的重要载体。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方向是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在“双一流”建设中起着不可替代、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中外合作办学进一步规范发展,概念边缘进一步明确、准入标准进一步规范、合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学生培养和管理模式进一步科学化,中外合作办学在教育事业改革提升和实现《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工程中,应作为重要领域进一步重视、关注和挖掘。

    2. 为“一带一路”和“双一流”建设输送人才

    事实上,国务院颁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已经明确指出中外合作作为教育对外开放的一种形式和教育事业的重要部分,承担着引入国外资源、学习国外先进办学理念、借鉴国外人才培养模式,在理念、制度和操作等层面进行系统学习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和能够参与国际化竞争人才重要载体,也是加强“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国际交流合作、支撑大国外交的重要力量。

    (二)以机构配置和制度建设为保障,努力构建良好的中外合作办学支撑体系

    从宏观上,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保障。通过制度来安排各项要素的组合和配置,尤其在办学项目的申报与立项要素、项目建设与推进、基本配置和运行保障等方面,形成指导性的政策制度。在对外交流、师资引进等一些政策要求上,进一步明确和支持,强化理论研究支撑,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支持,以理论研究支撑实践工作开展,以实践研究论证和丰富理论研究成果。

    从中观层面上,合作双方应科学设置合作办学管理沟通机构,统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明确内设机构职权与责任,理清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机制,建设专项管理人才队伍,提升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保障雙方日常指导、及时沟通。

    从微观上看,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学生评价体系,营造有中外合办特色的学习生活氛围,发挥中外合作项目学生拥有才艺特长、眼界宽广、思维开放等特长,从党团建设、实践活动、教育与管理等,通过多元途径,全方位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在软硬件设施建设上,在师资和管理人员的配置上,一定程度体现“外”的特征。

    (三)以中外合作办学独特性为抓手,努力落实人才培养各项工作

    从更加细致的角度,加强对外方要求和学生特点的研究,充分发挥学生见识广、活跃、创新性强、拓展能力强等优势,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注意跨文化域下的文化适应性问题,注重中外教师和学生的融合,强调中外教师在教学理念、语言能力和教学方法上与合作办学的要求要适应中方学生特点,创造机会加强国内学生与国际学生交流,促进从浅层次的融合向全覆盖的中外合作氛围发展。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国内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广西中外合作办学仍处于爬坡阶段,各办学高校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亦出现许多问题,制约了合作办学的效果。在“一带一路”建设和“双一流”建设的大背景下,作为面向东盟大门户,广西亟须培养一批有国际化视野和开展对外交流能力的国际人才,办好合作办学项目,对服务开放、提升教育、加强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武洁,殷婧,郑安平,王明杰,金楠,李从善,袁超.河南省地方普通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现状及思考[J].教育教学论坛,2019(45):1-4.

    [2]颜天明,王维平.涉海类高职院校国际化办学的实践与探索[J].对外经贸,2019(12):153-156.

    [3]李洋,秦瑶.我国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问题与对策[J].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2(2):111-113.

    [4]于松.改进培养模式 提升国际化人才培养质量——以黑龙江科技学院为例[J].黑龙江对外经贸,2010(3):146-147.

    [5]叶治国,周婕,陈晔,鲁林荣.近十年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生培养的文献计量研究分析——基于CNKI(2008—2017)数据[J].教育教学论坛,2019(25):51-52.

    [6]李灿美,朱舜.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变迁及其优化策略[J].湖南社会科学,2019(01):165-172.

    [7] 于松.中外合作办学教学管理浅谈[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9(12):118-119.

    (责任编辑:张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