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利用抖音短视频宣传法律

    王心悦 李苏晏 涂兴兰 李长征

    关键词 抖音短视频 法治宣传 法治国家 侵权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9年5月-2021年5月湖北医药学院校级项目“抖音法律情景剧”成果,项目负责人:王心悦,指导老师:李长征,成员:李苏晏,涂兴兰,项目编号:34。

    作者简介:王心悦,湖北医药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卫生与法学专业本科生;李苏晏、涂兴兰、李长征,湖北医药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中图分类号:D63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獻标识码:A? ?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7.245一、我国现阶段法治宣传的现状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在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的宣传在国家法治发展中极为重要,但普法过程中依然面临诸多难题,我国是人口大国,受教育情况参差不齐,经济发展不平衡,因此对于文化水平较低的人群而言,传统的讲授式普法是不容易被全面接受的。即使在法制相对健全的现代社会,他们仍然不懂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力,更不知道他们的行为可能触碰法律底线。由此可见,要想达到人人懂法,的确需要一种人人都可以接受的普法宣传的方式。抖音短视频普法应运而生。二、传统方法宣传法治的弊端

    所谓传统方式普法,是指由政府部门主导的,面向全体公民的普及法治知识的工作和活动的统称。通常是采用集体上课、手抄报、宣传标语、传单、电视普法栏目等方式宣传法律知识,这些方式固然有一定效果,但是对于那些文化知识欠缺,认知水平达不到的公民而言效果并不明显,并且文字化宣传太过于单调、乏味。对公民而言,了解法律是相当被动的,而相对有趣的电视普法栏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吸引公民,往往要按时收看,时间安排上也不够灵活,导致普法不均衡。因此传统方法普法存在诸多弊端。三、利用抖音短视频宣传法治的具体分析

    (一)抖音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现状

    近几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情趣渐渐变得广泛,不仅仅限于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重心渐渐转移到互联网,以抖音短视频为主的新型娱乐方式极大地冲击了网络使用率。2019年2月28日发布的第43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8年全年新增网名5.653亿,网名总数达8.29亿,而短视频用户规模达到了6.48亿,用户使用率为78.2%。不仅年轻人喜欢,几岁大的小孩和退休的老人都喜欢,在人们对短视频的热情空前高涨的情况下,2018年4月,首批政务短视频在抖音等各大网络平台推出,自此短视频平台成为新的焦点,各级政府也将短视频平台作为舆论宣传和公共服务的新阵地,不仅仅是政务,普法的主阵地也转移到了抖音短视频平台,而且普法已不仅是政府部门主导了,也有一大部分民众,包括律师、法学教授、法学生这类群体的积极参与,极大地提高了法律宣传的效果。

    (二)抖音短视频在普法中的优势

    在“互联网+? ”的大背景下,利用抖音短视频宣传法律的优势也越来越明显,面对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的耐心越来越有限,而抖音短视频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它不占用太多的时间,仅仅是利用工作和生活的闲暇,可以是公交车上、地铁上、甚至是购物排队时,也可以是睡觉前、刚醒来、甚至是餐前餐后。只要是你空闲的时候,就可以通过十几秒高度浓缩的短视频来展示生活中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故事。而且时间随意,什么时间想看均可观看,完全具有观看即时性、时间碎片化、认知高效化、内容超丰富的特征,极大地提高了公民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变公民被动接受法律知识为自觉主动地学习、了解、运用法律知识,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全面普法。

    (三)抖音短视频普法的内容及来源

    作为法律宣传首选方式之一的短视频内容通常是生活中法律的典型案例,将案例由不会说话的文字变成会说话的短视频。用诙谐幽默的方式将案例要表达的法治思想展现在群众眼前。也可以是截取的能够警醒群众相关电视剧的情节片段,还可以是拍摄法学教授授课的视频,或者直接来源于拍摄发生在身边的执法视频。

    (四)抖音短视频在法治宣传中的对象

    1.受过高等教育的公民

    受过高等教育的公民,通常是指受过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公民。这类公民文化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但是这类人的法律素养还不够,我国近几年高学历人犯罪的案例不在少数,云南大学马加爵事件,北京大学法律毕业生连勇事件都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从2008到2012年五年的时间里,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共立案侦查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职务犯罪98件、107人,其中本科学历71人、硕士学历31人、博士学历5人。而对于在读学生来说,他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虽有一定文化水平,但他们尚未步入社会,心智不够健全,还缺乏一定的法律意识,而且大学的专业多,更多的学生不是法律专业的,即使是法律专业的也缺乏一定的社会经验。因此,对于他们而言法律的宣传是对他们学识的拓展,而不是让他们成为专业的巨人、法治的文盲。对于已经受过高等教育并参加工作的人而言,更是有必要宣传法治,因为他们中的一部分已经是社会各行各业的人才了,他们懂得了社会的复杂、生存的不易,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充分用法,对侵害行为有所防范。他们之中还有一部分人已经成长为党的领导干部,他们的身后是人民群众,如果他们做得不好,将会给政府形象带来不良的影响。在如今的反腐倡廉局势下,一批又一批的党员领导干部因为法治信仰的缺失而违反党的纪律。多半因为他们法律意识淡薄,知法犯法。因此这类人也更应该多学法律,时刻以法律为准绳鞭策自己。

    2.尚未受过高等教育的公民

    虽然我国早已实施了九年义务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全民文化水平,但仍有一部分偏远地区、贫困地区,公民文化水平比较低,他们甚至搞不清楚自己的行为是不是违法犯罪。基本权利受到了侵害,也不懂得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而是冲动报复,导致悲剧发生。在少数农村,妇女被丈夫家暴多年,却始终不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是一味地忍让,这就是没有法律意识的表现。有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整个婚姻家庭生活中,曾遭受配偶家庭暴力的女性占5.5%,農村占7.8%,城镇占3.1%。家暴只是众多侵权行为中的一种,还有更多其他侵权行为的发生,而那些没有法律意识的人们面对侵权,选择了一再退让或者极端报复,酿成悲剧。因此,对于这一类人而言,宣传法律也是大有必要的,不仅让他们懂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推进我国全面普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四、利用抖音短视频宣传法治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短视频内容及来源涉及的侵权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抖音短视频成为风靡全国的引流平台,不分年龄层次,包括老人、小孩在内的所有人都很喜欢。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由于抖音短视频平台的限制较低,几乎人人都可以上传自己的或他人的视频,也因此带来了一些侵权问题,因为上传者有时是随手拍的视频,并未经当事人同意就私自将视频上传,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而且抄袭作品的现象层出不穷,总有一些人为了一己私利在巨大诱惑下为了获取更多点赞、更多流量和更高知名度,开始模仿、改编、转发,甚至别有用意的曲解他人的原创作品,使网络侵权愈演愈烈。而当原创作者发现作品被模仿改编后,想要通过法律来维权,但是平台证据的收集极为不易,且认证侵权的程序又琐碎复杂,操作起来费时费力且耗费成本较大,这使很多作品原创者放弃维权,无奈放任权利被侵害。

    1.短视频传播涉及的侵犯著作权问题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而我们的抖音短视频平台上传的视频由于平台审核通过的限制低,通常是任意修改、改编,不经当事人同意,不支付报酬,甚至已经分不清原创和改编,严重侵犯著作权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短视频传播涉及的侵犯隐私问题

    隐私指个人生活自由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干预、破坏或支配。但是现在个人的隐私却越来越多的被暴露在新媒体下。短视频的上传者通常是抓拍一些发生在别人生活中的片段,这样就侵犯了别人的隐私。2018年6月曾发生小孩子拍抖音无意间将自己妈妈洗澡的背景入镜,很显然小孩子是无意的,但确实给妈妈造成了伤害。由此可见,现在的短视频拍摄者,在无意间就暴露了别人的隐私。这样是很可怕的,很有可能我们无意间的一个动作表情都会被拍下,并被发布到短视频平台。而当我们发现时,却难以维权。

    (二)我们利用短视频平台普法要防范的法律问题

    现在的抖音短视频作品侵权问题频频发生,作为抖音短视频平台的用户,无论是创作者还是观看者,都要强化我们的法律意识。一是作为浏览者,未经原创本人允许,不能随意转发他人作品,不要只是为了自己的一时利益而恶意剪辑、抄袭他人原创作品。二是作为视频的原创者,当我们发现权利被侵害时也要勇于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努力收集一切有效的证据,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三是作为上传者,我们随手拍视频的时候要多加留意,涉及别人隐私的相关信息一定不要泄露,最好是经过相关人员同意,才能上传,否则一旦泄露,后果很严重。四是作为法律的宣传者,我们不能发布过于敏感的和不利于法律宣传发展的内容,我们应当传播正能量,传播有利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内容。

    注释: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北京市海淀区高学历人员职务犯罪情况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条节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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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张芮昕,徐建华.5G时代政务短视频的传播与发展[J].青年记者,2020,8(3):10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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