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犯罪的刑事政策分析

    关键词 经济犯罪 刑事政策 行政手段

    作者简介:许宜群,广东鑫涌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方向:民商法。

    中图分类号:D924.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獻标识码:A? ?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7.188

    经济政策、社会文化、经济犯罪形式、决策人观念、国际公约等因素,均对我国经济犯罪刑事政策具有较大影响。我国现行经济犯罪刑事政策具有刑罚手段重于非刑罚手段、刑罚处罚严苛程度较高、功利色彩较为浓厚、忽略罪前预防等问题。上述问题的存在,对我国经济犯罪刑事政策司法实践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对我国现行经济犯罪的刑事政策进行优化分析非常必要。一、 我国经济犯罪的刑事政策概念

    从经济犯罪涵盖范围上进行分析,主要包括狭义经济犯罪、广义经济犯罪。其中狭义经济犯罪主要指我国刑法分则章节中规定的犯罪类型;而广义经济犯罪则主要指全部违反我国财政、工农业、海关、矿山、水产、税收、金融等经济管理法规或者非法占有公私财务、盗窃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导致国家集体或公民利益遭受损害的行为 。刑事政策则主要指将犯罪看做抽象层面的规范事实,将具体经济犯罪行为看做行为人自由选择结果、或者功利计算结果,将行为人自由意志犯罪观念导出威胁论的事实依据。我国经济犯罪的刑事政策从本质上而言是我国政府为预防犯罪、保护社会公平正义,抑制经济犯罪,结合法治原则,制定的方针、规划、策略、措施的统一称谓。二、 我国经济犯罪的刑事政策运行问题

    (一)刑罚手段重于非刑罚手段

    在我国现行经济犯罪刑事政策中刑法规范是核心,现行刑法规范较为注重对严重经济犯罪严重惩罚,恩赦制度、保安处分等非刑罚手段大多被边缘化处理。不仅彰显了我国经济犯罪刑事政策刑罚手段单一性,而且影响了刑罚手段实际效力的有效发挥 。

    (二)刑罚处罚严苛程度较高

    从我国现行经济犯罪刑事惩罚规定上进行分析,我国经济犯罪刑事政策涵盖近九十个罪名,涉及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罪名占比在百分之八十以上,死刑罪名占比在百分之十以上,严苛程度较高。

    (三)功利色彩较为浓厚

    由于在我国经济犯罪刑事政策制定过程中缺乏成熟的理论借鉴,导致我国现行经济犯罪刑事惩罚规定中掺杂了较多非理性因素。在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司法解释中甚至将政策直接转变为法律,不仅侵蚀了法律稳定性,促使经济刑法成为政策附属,而且导致刑法中关于经济犯罪规定功利色彩较为浓厚,混淆了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概念,导致刑法实质效力无法充分发挥。

    (四)忽略罪前预防

    在我国现行经济犯罪刑事政策中并没有明确的犯罪前防范内容,也不注重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在经济犯罪预防中的应用,导致整体经济犯罪刑事政策中漏洞较多,对我国经济犯罪刑事政策司法实践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 。三、基于犯罪预防及处置的我国经济犯罪的刑事政策完善方向

    (一)完善经济犯罪刑罚配置

    通过对德国经济犯罪刑事政策中法律后果配置进行分析,可得出其针对经济犯罪人罪过情况,设置了涵盖保安处分、追缴、刑事处罚、没收、强制措施、罚款、纪律措施等内容的法律后果,涉及了附属刑罚、防卫公众利益、违法秩序行为、程序性行为等多种经济犯罪类型。根据德国经济犯罪刑事政策运行情况,结合我国经济犯罪刑法配置现状,可以从死刑配置削减、自由刑配置减轻、资格刑增设及财产刑改善等多个方面入手,对经济犯罪刑事惩罚配置法律进行进一步完善 。

    首先,死刑配置削减主要是依据罪刑均衡原则及全球性死刑废除潮流,结合我国社会安全发展需要,在经济犯罪立法上对死刑适用条件进行严格规定。在经济犯罪死刑适用限制性条件明确设置的基础上,依据等价性原则,在保留走私核材料罪、走私武器弹药罪、销售有害有毒食品罪、销售或生产假药罪等死刑的基础上,对其他经济犯罪死刑进行适当削减。

    其次,自由刑配置减轻主要是对现行经济犯罪自由刑配置进行适当减轻。即在保证金融诈骗犯罪长期自由刑、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走私犯罪自由刑配置的基础上,对其他类型经济犯罪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配置进行适当减轻。特别是轻微经济犯罪,可以与财产刑、缓刑适用接连,以便发挥良好的预防犯罪效果。

    再次,资格刑增设主要是针对我国现行经济犯罪刑法政策中单一运行的“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运行情况,结合抑制经济犯罪现实情况,借鉴德国立法规定,增设禁止担任企业负责人或公职(公务员等)、禁止从事特定经营活动或职业(金融、期货、证券等)、剥夺其他全部民事权利等资格刑罚。

    最后,财产刑改善主要是在罚金刑广泛适用的基础上,以没收财产刑为要点,综合考虑走私犯罪、销售或生产伪劣商品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特点,依据罪刑均衡原则,对部分法定情节较严重罪名进行没收财产刑的直接配置。并将法律条文修订为“并处没收财产”。

    (二)详细化处理行政执法及刑事司法接连标准

    在我国现行经济犯罪刑事政策执法过程中,存在较为突出的多头执法、行政化处理、监督缺位情况,不仅造成了社会信任危机,而且导致有限公共行政资源大量浪费。因此,为了预防经济犯罪发生,可以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间进行良好衔接机制。对行政执法及刑事司法接连标准进行详细化处理,以便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我国经济犯罪刑事政策司法实践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