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见证从“站起来”到“强起来”的光辉历程

    肖广锋 肖哲

    

    摘? 要:永租权是帝国主义以不平等条约为基础形成的法外特权,是他们侵略中国的武器和见证。永租权及不平等条约侵犯了中国主权,必须彻底废除。南京国民政府对永租权加以调整限制,而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彻底废除了永租权及一切不平等条约,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

    关键词:档案叙事;永租约;永租权;废除不平等条约;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建党百年辉煌

    Abstract: The right of permanent lease is an extrajudicial privilege formed by imperialism based on unequal treaties, and it is also the weapon and witness of their aggression against China. The right of permanent lease and unequal treaty infringe upon China's sovereignty and must be abolished completely. Nanjing National Government has adjusted and restricted the right of permanent lease, and the Chinese people,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have abolished the right of permanent lease and all unequal treaties completely, opening up a new era of Chinese history.

    Keywords: Archival narration; Permanent lease; The right of permanent lease; Abolished unequal treaties; Standing up; Getting richer; Getting stronger; The glorious centennial of the founding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清末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他们在取得赔款、开放通商口岸等利益外,还攫取了土地永租的权利。民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曾力图废除永租权,但国家内忧外患,羸弱不堪,且统治阶级始终将自己的利益置于民族利益之上,故而未能废除且被迫承继下来。

    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中国革命始终以废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以及一切不平等条约为己任,通过艰苦卓绝的斗争结束了国民党反革命统治和一百多年来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统治,使得永租权及一切不平等条约等得以彻底废除,实现了中华民族的解放和真正独立。

    1 关于永租权

    在郑州市房产档案馆中保存有四份较为完整的民国时期永租约,永租约的存在是对土地永租权利关系的体现和印证。四份永租约中,一份簽订于1936年,另外三份签订于1940年,其标的是租地,标的物均位于郑县青云里路(今郑州二七区西三马路南侧世贸购物中心所处的位置),租约中的承租方为郑县天主教堂,租地的目的是为了天主教传教,租期为永久。以其中一份永租约为例,抄录其具体内容如下:

    立出租土地人陈□□系河南省郑县城内南大街人

    兹以所有青云里宅基壹段计地壹亩壹分伍厘贰豪柒丝

    伍乎 勘明东至金城银行界西至青云里马路界南至天主

    堂界北至李德福界 凭中人郑国瑞张子仁等说定 租价国

    币叁仟壹佰壹拾贰元整 由出租人承租人会同呈准当地

    主管官署依内地外国教会租用土地房屋暂行章程永租

    于天主堂教会传教使用 教会不以此项土地作收益及营

    业之用 此项租地所有应缴之一切课税由承租人照章完

    纳 将来承租人不需用此项土地时得移转于其他有约国

    教会仍作传教之用或转让于中国人民 其地上之建筑物应一并移转 原出租人不负收回之责双方皆出情愿特立契为据 遂带第四六八号土地所有权状一帋

    粮七七四则 折上地捌分玖厘贰豪贰丝贰乎

    东西宽同五丈八尺南北长拾壹丈柒尺伍寸拾贰丈壹尺

    出租人 陈□□

    承租人 天主堂

    中人 郑国瑞 张子仁

    勘丈员 王子虚

    中华民国二十九年七月三十日立据

    永租权是外国人依据不平等条约在中国永租土地而享有的一项特权,其实质是在西方列强的压迫下,被动形成的一种畸形土地所有权。取得永租权需要当事人签订永租约,并向官府报备,经批准后方具有法律效力。

    本国国民之间进行各种形式的土地租赁、买卖等活动,并不影响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的根本属性。但如果将土地所有权以绝卖的方式转移给外国人,就意味着割让土地、丧失了土地的主权。

    2 关于永租权的废除

    永租权及一切不平等条约是帝国主义国家实施侵略的武器,严重侵犯了中国主权,必须彻底废除。民国时期,南京政府始终未能废除永租权及与之相关的不平等条约,仅仅是出台政策法令对其进行了限制。

    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中国革命始终致力于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取消帝国主义的一切特权,经过艰苦卓越的反帝反封建斗争,最终取得了新中国的胜利,从而废除了一切不平等条约,结束了外国人在中国永租土地的屈辱历史。

    2.1 旧政权未能解决永租权及不平等条约问题。中华民国成立后,国民政府对清政府与外国签订的条约给予了公开承认,因此,外国人依据不平等条约享有的土地永租权在民国时期得以延续。[1]

    抗战胜利后,南京国民政府仍然未能废除永租权。南京国民政府对土地永租权“虽有所调整限制,然皆未脱已往不平等条约之窠臼”。[2]旧政府始终把统治阶级的利益置于民族利益之上,故而不可能彻底废除永租权。

    2.2 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地废除了永租权及不平等条约。中国共产党领导及其领导的中国革命不仅仅是废除永租权及与之相关的不平等条约,而是把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及以其为依据形成的各项特权作为自己的一贯主张和奋斗目标。

    早在1923年中国共产党在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就明确提出了取消列强与中国所订立一切不平等条约的纲领。1924年1月,国共两党合作,在中国共产党的积极主张和努力下,国民党召开一大把废除不平等条约作为其政治纲领,“一切不平等条约,如外地人租借地、领事裁判权、外人管理关税权以及外人在中国境内行使一切政治的权力侵害中国主权者,皆当取消”。[3]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宪法大纲》,将推翻与外国帝国主义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作为基本任务之一,同月又在发布的《对外宣言》中明确表示在外交上不承认帝国主义在华政治上、经济上的一切特权,宣布一切与反革命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无效,一切帝国主义的租借地都应该无条件地收回,帝国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可以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重新订立完全平等的条约。《宪法大纲》和《对外宣言》的发布充分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侵略,为彻底废除不平等条约、实现民族自由独立的坚定决心。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扩大对华侵略,力图独占中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八年浴血抗战赢得了最后的胜利,日本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及特权随之废除。

    在解放前夕,1947年10月人民解放军总部发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否定蒋介石独裁政府的一切卖国外交,废除一切卖国条约。1949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指出“在原则上,帝国主义在华的特权必须取消,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必须实现,这种立场是坚定不移的”。3月在七届二中全会上,中国共产党再次重申了革命胜利后中国坚定不移的外交立场和原则。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人民的一切不平等条约被彻底废除,与之相对应的包括永租权在内的外国人所享有的各种特权被取消,中国的历史从此翻开了崭新的篇章。

    3 废除永租权是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强起来”的重要标志之一

    永租权及不平等条约是帝国主义侵犯中华民族的历史罪状,废除这一特权及不平等条约具有重要的意义,标志着中华民族获得了独立解放,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

    从宏观上看,一方面充分展现了中国共產党实现中华民族解放与独立的伟大目标和努力。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国家利益和中华民族利益放在首位,带领全国人民将反抗帝国主义压迫、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作为奋斗目标,不怕牺牲、不怕艰难并敢于做出坚决的斗争。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解放的急先锋,是推翻帝国主义在华统治、废除不平等条约的首倡者,是这一主张始终不屈的坚持者。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救中国、发展中国、强盛中国,党的领导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夺取伟大胜利的根本保证。另一方面,结束了百年来帝国主义在中国享有的特权,开创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纪元。一切不平等条约的彻底废除,开启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光辉历程。

    从微观上看,一方面,结束了西方列强利用租地对中国的侵略,中国人民从此成为驾驭土地的主人。外国人取得永租权后,常常采用强行霸占、盗买盗卖等卑劣手段肆意攫取华人地产,而外国教会还通过诱骗民众信教进而让民众“捐献”的方式掠夺土地及房产。他们在取得租地后,将土地租赁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收取高额的地租进行经济剥削(河北献县教堂租地的剥削率高达70%),或者进行土地倒卖、建造房屋租售谋取暴利。因此,外国人租地对中国人民的压迫和剥削是残酷的。永租权的废除彻底结束了帝国主义的掠夺历史。

    另一方面,体现法律平等,开启了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征程。美国著名哲学家罗尔斯曾说过: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和废除,作为人类活动的首要价值,真理和正义是绝对不妥协的。

    永租权是以不平等条约为依据而形成的法外特权,是帝国主义用来侵略中国的手段,完全与法律基本原则相违背,为正义所不容。废除土地永租权后,消灭了特权,与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相一致,从而奠定了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基石。

    参考文献:

    [1]《取缔传教外人租地造屋案》.《外交部公报》第1卷第2期[M].南京:南京外交部出版社,1928:158.

    [2]鲍德澂.废除不平等条约与今后外人土地权问题[J].中山文化季刊,1943,1(01): 37.

    [3]荣孟源.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20.

    (作者单位:郑州市房产档案馆 来稿日期:202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