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令哈市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创新经验研究

    中共德令哈市委组织部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印发以来,德令哈市委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要求,立足德令哈实际,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相关要求落地生根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和有益探索,总结了一些经验做法,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将情况综述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注重营造氛围,“下”有共识

    通过市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新任职干部集体谈话等形式,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中央及省州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相关要求。充分利用党建网、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规定》内容,强化宣传引导,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认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激发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心思放在谋事、干事、成事上。

    (二)注重制度建设,“下”有依据

    1.制定完善了《德令哈市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市委管理的党政机关重要岗位科级领导干部,任同一职务满5年的必须交流;在其他岗位科级领导干部任同一职务满5年的应当交流,任职满8年的必须交流。同时,积极交流选派缺乏基层工作经验、岗位经历单一或具有培养前途、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到精准扶贫一线、发展经济一线、信访维稳一线历练成长。

    2.制定了《德令哈市国家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列出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3类33种情形,明确责任划分、问责方式及程序,严明问责纪律,给全市干部的从政行为戴上“紧箍咒”。

    3.制定了《德令哈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针对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领导班子成员及市直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列出3类24种责任追究情形,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提供了制度依据。

    (三)注重考核评价,“下”有标尺

    1.自觉践行20字“好干部”标准和州委“四重用四关注四不用”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优秀干部。坚决不用那些在工作中执行不力,缺乏担当精神,不敢直面矛盾,不愿动真碰硬的干部。

    2.建立健全德令哈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机制。通过定期走访、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专项考核、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全面分析、准确掌握干部的德才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群众认可度、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3.将综合研判和实绩分析成果引入干部选任动议环节。作为干部调整工作的重要依据,确保干部“上”的有理、“下”的有据。

    (四)注重严爱并举,“下”有关爱

    1.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从严落实警示教育、谈心谈话、函询诫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督促整改。对经组织提醒教育仍没有改正的,列入“下”的名单,适时做出调整处理。

    2.始终坚持综合分析、客观公正,宽严相济、人岗相适的原则。针对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不同情形和一贯表现,合理地使用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职务与职级并行等“下”的方式,妥善进行岗位安排。

    3.从关心关爱干部的角度出发。对“下”的干部在思想上积极进行教育引导,在能力上加强培养实践,对成绩突出、符合条件的干部可重新任用,让干部“下”有压力,“上”有希望,不断激发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二、社会反响和主要成效

    《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到龄免职并退休乡科级领导干部3人;不適宜担任现职调离“一把手”岗位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1人;因身体健康原因免职并退休乡科级领导干部8人;因身体健康原因转任非领导职务干部8人。进一步畅通了干部“上”和“下”的渠道,既打破了多年形成的“官本位”思想,又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建立了“快车道”,逐步形成了想干事有机会、能干事有舞台、干成事有位置,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和从政环境。

    (一)打破了为官不为,激发干部的干事活力

    《规定》的颁布实施,进一步畅通了干部“上”和“下”的“双车道”,既打破了干部的“铁饭碗”,又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建立了“快速路”,让想干事有机会、能干事有舞台、干成事有位置,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氛围。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促使干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真正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二)解决了能上不能下,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不是为了上而上、为了下而下,根本目的还是以“上”的动力和“下”的压力共同撬动“干”的活力。《制度》的颁布促使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干部考评机制,既对领导干部政绩做出科学评价,使上的合理、下的服气,又为领导干部提供了 “自然下”“自愿下”的渠道。同时,对整治那些批评教育不管用、党纪政纪处分够不上的“不贪不腐也不为”的干部,破解了长期以来制约干部“下”的难题。

    (三)促进了履职尽责,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

    建立干部能上能下体制机制,能够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能作为、会作为、善作为的干部用起来。同时,使在位的干部有危机感,促使广大干部破除“官本位”思想,积极反省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找准思想根源、拿出对策措施、主动干事创业,进一步提升干部思想境界、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执行能力,切实增强抓落实、促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为推动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存在的问题

    总结落实《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难”:

    (一)“认识难”,缺乏正确的观念基础

    干部“只能上不能下”“上荣下辱”等传统思想普遍存在,大部分干部不能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对干部“下”存在官本位思想障碍。

    (二)“认定难”,缺乏具体的衡量标准

    干部“下”的范围往往局限于违法违纪、一票否决、退居二线等非下不可的硬性规定,对于能力一般、有位无为、群众认可度不高等方面缺乏操作性强的具体评判标准,定性定量标准难以把握,操作起来有困难。

    (三)“后续难”,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

    “下”的干部思想负担和心理压力比较大,容易心生疑虑、自暴自弃,甚至形成随心所欲、放任自流的现象,虽然《规定》要求组织上给予关心帮助,但还缺少制度设计和硬性规定。

    四、对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意见建议

    (一)健全完善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为干部“出”和“下”提供可靠的依据

    考核办法的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认定的准确性,关系到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工作。要从考评标准、考评方法、考评程序这三个关键环节着手,对干部工作水平、政绩考实考准,提高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认定工作的科学性。同时,要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探索中的失误。

    (二)努力形成有利于干部“出”和“下”的舆论环境

    大力宣传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干部“下”的必然性,引导社会正确对待“下”的干部,树立“上是一种进步,下也是一种提高”的观念,倡导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为“下”来干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要健全“下”来干部的保障机制

    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对非个人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岗位的,要妥善安排,提供必要的待遇保障,解除“出来”和“下来”干部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