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知识产权摩擦及应对研究

    孙艳

    摘 要:2017年8月18日,美国贸易代表针对中国在涉及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领域的不公平贸易行为,对中国正式启动301贸易调查。随后2018年3月22日,美总统签署备忘录,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中美贸易战打响。本文将以此次301调查为契机,梳理中美知识产权摩擦的历史演变及原因,提出在坚持政府、行业协会及企业三位一体的应诉模式基础上,更应强调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主导作用,切实引领中国尽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型国家的目标。

    关键词:知识产权;337调查;应对措施;政府主导

    1 本次中美301贸易摩擦的原因分析

    表面上看是美国国内社会矛盾激化,经济形势严峻,特朗普急于兑现选举承诺,而居高不下的贸易顺差正是绝好的借口。同时中国的强大加速了贸易摩擦的产生。中国经过持续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高新技术产品已经成为出口美国的重要商品,竞争优势开始显现,美国为保住其知识产权优势和霸主地位,扭转对中国巨额贸易逆差从而频繁发起知识产权的调查。此外美国在中美贸易谈判进展过程中提出301调查还应该存有试图以经济问题在对话政策中换取政治利益,迫使中国最大限度的开放对外投资市场的意图。

    从理论上来讲,按照收入分配效应理论和“保护待售模型”的分析,美国贸易政策的出台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美国的国际贸易中收入分配受损集团和政治捐资较多的利益集团,导致了知识产权壁垒这种次优政策的出台。

    2 中国遭遇美国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历史演变及影响分析

    2.1 历史演变

    中美在知识产权问题的交锋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从1989年到1996年间,中美共进行了四次正式的知识产权谈判。第四次谈判后签订了三个中美知识产权协议,之后,美国同意将中国从“特别301条款”的重点国家名单中去除,知识产权纠纷暂告一段落。2006年后,美国逐步完成由传统行业向知识产权行业转型后,多次公开指责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随后,美国借助337调查展开了对中国贸易知识产权的歧视性指控。统计显示,从2007年到2017年,美国共发起“337调查”457起,涉华案件199起。近5年来,涉及中国的“337调查”案件数明显增多。自2016年以来,应企业的申请,美国共对中国企业发起了47起“337调查”,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9起结案。

    申请立案简单、耗时短、打击面广且不易招致报复的337调查给中国外发企业造成了数以亿计的损失,使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道路上战战兢兢,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竞争性强、对美国构成较大威胁的中国企业首当其冲受到影响。

    除了337调查外,涉及知识产权的壁垒还有301观察国名单以及每年的知识产权保护报告。美国连续多年都将中国作为301重点观察国家,2017年知識产权保护报告将淘宝网等3家电商平台以及北京秀水市场等6家线下市场等9家中国企业列入“恶名市场”名单,给国内企业造成了紧张的投资和经营氛围,不利于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健康营商环境的建立。2010年的时候,美国曾经针对中国清洁能源的相关政策发起过一次“301调查”。好在双方的谈判结果还不错,最终美国并没有采取什么具体的措施。最近一次就是2017年8月8日提起的301调查,双方谈判未果,美国率先打响贸易战,中国应战,贸易战仍在继续,前景不明朗。

    2.2 影响分析

    美国通过贸易摩擦增加谈判砝码的政策在20世纪70年代和90年代对日本制裁中取得了极大的成功,造成日本国内实体经济空虚,地产、股市乃至整个经济日渐呈现泡沫化状态,进而引发金融危机。所以,中国必须吸取教训。不管国际压力多大,我们都必须保持国内实体经济具有强健的体魄,都不能允许中国经济“脱实向虚”。本次301调查给中国敲响了产业升级的警钟,反推中国产业升级和发展自己的高科技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才是国家的核心竞争力。

    3 应对知识产权贸易摩擦的措施研究

    识别了美国301调查的阴谋诡计之后,中国应该根据国情结合自身深化改革需要坚持自己的开放步伐不动摇,设立高质量立国的新目标,尽快迈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同时作为美国知识产权壁垒最大的目标国,为应对知识产权壁垒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国各方应修炼内功,通力合作,短期内为应对贸易摩擦做准备,最终实现知识产权强国的目标。

    3.1 政府应多管齐下,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和营商环境的建设

    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使知识产权保护有法可依;加大执法力度,让知识产权保护落到实处;做好知识产权普及和宣传,营造全民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意识。

    3.2 国内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初步完善,应积极深入推进国际合作

    在法律制度建设方面,针对已经制修订的十多部法律法规,应该加快宣传和普及,出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性文件、指导性文件,使法律的实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加快剩余法律的制修订工作,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大网,使违法人无空可钻;加快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落实,提高违法成本,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在行政执法方面,加大执法密度,拓宽执法渠道,开展专项行动,加强互联网领域、农村市场、进出口环节治理,加大对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针对互联网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态的蓬勃发展,在国际合作方面,应深入推进中美、中欧等双边或多边对话,为跨境经济产权行为提供全方位保护,同时多国开展跨境联合执法行动,使违法分子无处可逃。

    3.3 多管齐下重服务多宣传,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首先,改进知识产权检索技术和环境,定期更新检索分类以及配备高精度的外语机器检索功能,为国内企业掌握国外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内容及适用范围提供帮助;简化申请流程和繁琐的部门手续,提高知识产权申请效率,提高企业和个人申请知识产权的积极性,为中国成为知识产权大国储备力量;加强知识产权检索和申请的国际合作,如国内企业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专利合作协定(PCT)申请程序获得在美专利权,加大中国知识产权的全球布局。其次,确保必需的知识产权审查员的数量和质量。充足的审查员是快速优质审查服务的保证。政府部门可以增加职位需求,扩充现有审查员队伍;重视新入职员工的入局培训,尤其是法律和语言培训,提高审查员的专业能力;可聘请期满员工负责重要项目和培训新人;可将现有技术检索外包,利用私营企业的能力,加快知识产权的审查周期。再次,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实践基地的作用。降低实践基地的申请标准,发挥实践基地对园区内外企业的辐射作用。最后,重视与各地大学等教育机构的合作,一方面发挥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器的作用,为国家积累一批专利技术和高新技术人才;同时为大学生和教师提供相关的知识产权学习培训,反过来利用大学生、教师、律师等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知识产权的志愿服务。

    3.4 探究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三位一体”合作的新模式,提高胜诉率

    首先,作为企业应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成为合法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被起诉的困境;遭遇知识产权诉讼时,转变观念,积极应诉,以胜诉赢得市场,赢得市场地位和持续订单。同时,企业应该拓宽出口途径,向着出口地理方向分散、产品多元化发展,降低对美国市场的依懒性。

    其次,作为政府,针对“专利流氓”接连不断的专利滥诉,政府应该借鉴欧美的立法及监管措施,提高专利公司收购专利的门槛;加强与欧美等知识产权强国的合作,施加政治压力,打击专利流氓的行为。关注美国知识产权法律的新变化,研究判例法的规则,建立预警机制,为企业应诉提供有针对性的抗辩理由。

    最后,作为行业协会,应积极联合各企业进行应诉,企业抱团形成合力,增加胜诉可能。做好应诉费用的合理均分,减轻单个企业负担;可以通过向企业会员收取会费或向国家地方政府等申请资金的办法,建立专门的应诉经费。同时,协会应走出国门,与美国各行业协会及利益集团建立良好的关系,应诉时加以利用,使其政治活动朝着有利于中国企业的方向进行。行业协会也应该时刻密切关注行业内企业的专利是否有被侵权的行为,适时提出中国的“337”調查,达到攻守兼备、矛与盾皆可用的状态。

    4 结语

    自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美国第一次启用“301调查”,这在中美关系趋于缓和的暖春之际给予中国政府和各界当头一棒,中美贸易知识产权摩擦一直存在,且会呈现新形式、新趋势,出现新问题。同时使中国政府清醒地认识到产业升级、质量立国的重要性,从而坚定产业升级的目标不动摇,开放市场的步伐不应因为美国的干扰而紊乱。尽管近年来,我国企业在应诉知识产权摩擦方面已经相对积累了很多经验,但整体败诉率很高,损失惨重。因此,中国政府应该积极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形成全民保护知识产权的良性营商环境;企业应该努力修炼内功,重视技术创新和研发,投资知识产权,成为知识产权权利人;行业协会应加强对企业的协调组织和服务意识,促进行业内企业的创新改革和产业升级尽快完成;积极走出国门,与国外同行业的协会加强合作,争取协会话语权,在应诉中,针对不同集团的利益分配,进行游说活动,增加胜诉可能。贸易摩擦已成为中美经贸关系的常态,中国各方应调整心态,积极应对,砥砺前行,最终实现科技强国的伟大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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