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抗战时期的教育救助问题

    龙时

    摘要:全面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难童救助、青少年学生救助、教员救助方面的政策,采取了招致、收容、安置,以及经济救助等一系列救助措施,对各类学生和教员实施了有效救助。通过实行教育救助,不仅救济和安置了大量的流亡师生,使他们免遭战火的蹂躏,也使我国的教育没有因战乱而中辍,保证了教育的延续和发展。同时,为抗战培养和输送了大批人才,为抗战胜利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由于受到战争客观条件和国民政府统制政策的影响,救助过程中也存在许多不足,如教育救助经费短缺,压制学生思想,在救济和安置流亡师生的过程中带有明显的政治目的。关键词:抗日战争;教育救助;救助政策;救助措施学术界关于全面抗战时期教育救助的研究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以后才开始逐渐关注这一问题。目前,该领域的研究尚没有专著,一些教育史著作对此有所涉猎。①

    此外,一些论文研究了全面抗战时期国民政府通过创立国立中学和联立中学等措施对青年学生进行的救助、国民政府所推行的贷金制与公费制的救济政策,以及教師服务团、招训会等救助机构。②

    从已有的成果来看,对全面抗战时期的教育救助还有很多相关问题尚缺乏研究。为此,本文拟对其中一些问题展开论述和分析,以期有助于更加全面地认识这一时期的教育救助。

    一、全面抗战时期教育救助的基本政策

    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之时,深谙教育对一个国家的重要作用,在战争之初,就开始破坏中国的教育机关、文化机构,大肆轰炸学校,对爱国师生进行血腥镇压与屠杀,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使我国教育事业遭受重创。1938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对战前、战后各级学校的数量进行了统计,数据显示,“我国高等学校战前有108所,战后沦陷区及战区共计83所;中等学校战前有3184所,战后沦陷区及战区共计1926所;初等学校战前有294000所,战后沦陷区及战区共计129900所”。顾毓琇:《抗战以来我国教育文化之损失》,《时事月报》,1938年第19期。

    同时,在沦陷区,日本侵略者在各级学校和教育机关强制推行和实施新的教育制度,开始对学生采取奴化教育,通过对青年学生强制灌输亲日思想,瓦解和消除学生的反抗斗志和民族意识。在日伪奴化教育的高压之下,许多爱国师生无法忍受,被迫逃亡。

    面对教育遭受的困境,全面抗战之初,国民政府就意识到战时教育的关键性作用。1937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制定并推行了《总动员战时督导教育工作办法大纲》。该文件明确规定:“处于安全区的学校应当尽量将招收范围扩大,及时收容那些从战区转移来的学生。”

    教育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1编,商务印书馆1948年版,第10页。同时颁布了《战区内学校处置办法》。其中规定:“在比较安全的区域内,选择若干所原有学校进行扩充或简单布置成临时校舍,以收容战区学生。”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3页。1938年,教育部明确颁布“战时需作平时看”的教育指导方针,提出“教育工作并不存在战时与平时的区别,应当同等对待,从容应对各种状况的发生”。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第25页。1939年,蒋介石发表训词,提出“不能因为在战时,就将教育摆在一边,将所有青年人从课堂中赶出去,应该以非常时期的方法来达成教育的本来目的。总而言之,发展教育,没有战时与平时之分,当前,我们的关注点不应该仅停留在战时,还需要重视战后相关工作的开展”。

    《教育杂志》第29卷,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第89页。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国民政府在战时阶段的总体教育指导思想,即“抗战”与“建国”并举,体现了国民政府对教育基本功能的重视,以及对教育传承性和规律性的把握。

    随着战事的发展,由于国民政府在前期提出的战时教育政策中没有充分考虑到战时教育的特殊性,导致许多学校和学生得不到及时的安置和转移。为此,一些流亡师生开始联名上书,希望能够得到政府的救助,切实解决流亡师生的实际困难。1937年,平津流亡同学会的流亡学生联名上书国民政府,向政府发出要求救助的呼声。他们提出:“自从平津地区失陷后,学生们不仅无法继续求学,生命安全也无法得到保证。为此,希望政府能够重视平津地区及其他战区学生的求学问题,考虑到学生的实际困难,提出妥善的、切实的救助办法,使学生们得以维持基本生活并能够继续求学。”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第138-139页。流亡学生的呼声引起了政府相关人士的注意,开始意识到救济流亡师生的迫切性。教育部长陈立夫指出:“随着战事的发展,沦陷区逐渐扩大,导致大量师生被迫向大后方迁徙,由于失去经济来源,这些流亡师生急需救济以维持生活。”

    陈立夫:《成败之鉴》,(台北)正中书局1994年版,第242页。与此同时,舆论界也开始声援流亡师生。1939年,戴应观发表文章《抗战时期的中学教育》指出:“日军的大肆侵略和破坏,使大量学生和教职员或不幸死于屠杀或轰炸中,或失学失业,奔走逃难。如何解救各战区大批失学失业的学生和教职员是抗战时期教育上的第一个问题。”戴应观:《抗战时期的中学教育》,《教育杂志》第29卷第7号,1939年7月。在社会各界的呼吁下,国民政府开始重视对流亡师生的救济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有关教育救助的措施。例如,成立临时和固定机构对战区流亡、内迁的师生进行收容和安置;实行贷金制、公费制,对各级学生和教师进行经济救助,为学生解决基本生活和学费问题;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等。

    同时,教育部还出台了一系列救助法规,对如何救济和安置流亡师生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并设立战区教育机关予以监督和落实。总体来说,这些办法和法规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是对各级学生和教师进行临时安置的法规,如《处理战区学生升学就业办法》《战区各级学校学生转学及借读办法》等;二是关于成立固定机构和临时机构以安置师生的法规,如《战地失学失业青年招致训练委员会组织规程》《战区中小学教师服务团工作大纲》《战区儿童教养团暂行办法》等;三是对各级学生和教师进行经济救助的法规,如《国立中学战区学生贷金暂行办法》《战时救济大中学生膳食暂行办法》《抗战期间国外留学生请求救济办法》等;四是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法规,如《二十八年度大学生毕业生就业与训练计划》《高中以上学校学生战时后方服务组织与训练办法大纲》《创办县市初级适用职业学校实施办法》等。

    国民政府制定的战时教育方针和政策发挥了社会动员的巨大作用,并进一步促进了国民政府教育救济工作的顺利开展。而战时颁布的一些法令、法规虽然带有明显的应急性、适时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但客观上,这些法令、法规的颁布在战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解决了当时教育所面临的困境、挽救被严重摧毁的教育事业,也为被迫流亡的学生和教师提供了必要的生活和学习救助。

    二、全面抗战时期教育救助的措施

    全面抗战时期,为了挽救被日军摧毁的教育,国民政府实施了转移和收容流亡学生,提供贷金、公费,安置就业等一系列救助措施援助学生完成学业,并且创办了国立中学及各类高等学校,建立了包括战区失业青年招致训练委员会、中小学教师服务团等在内的临时和固定的救助机构。国民政府采取的这一系列措施,对各类学生和教员实施了有效救助,使我国的教育没有因战乱而中辍,保证了教育的延续和发展。

    (一)難童救助

    全面抗战期间,由于缺乏生存的保障,大量儿童死于敌人的炮火之下或饥饿疾病之中,为了救助战火中遭受痛苦的儿童,一些慈善团体开始通过设立一些慈善机构,如中华慈幼会、战时儿童保育会以及中国战时儿童救济会等,对各地灾难儿童进行救助。随着战事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儿童需要救助,这些慈善团体由于条件和经费有限,难以负担对大量难童的救助,开始呼吁政府救助难童。为此,1938年5月,国民政府颁布《战区儿童教养团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国民政府颁布的较早的有关难童救助的法令。《办法》中规定:“12岁以下的贫苦儿童,自战区退出后,根据不同的情况,由所在地教育厅及民政厅进行收容和教养,也可由难民收容所所附设的儿童班或战区儿童教养团对儿童进行收容教育。”

    湖北政法史志编纂委员会编:《武汉抗战法制文献选编》,农村读物出版社1987年版,第403页。1938年6月,国民政府赈济委员会颁布《难童救济实施办法大纲》,对沦陷区难童的救助和遣送收容等各项具体措施的实施办法进行了规定,形成了由赈济委员会和各救济区、各运送配置难民总分站等组成的难童运输网,使得难童从战区、沦陷区向后方的输送工作有组织地进行,也得到各类难民救济机构的帮助。同年10月,又通过《难童救济教养实施方案》,对儿童教养的目标、机构、教养措施的整改等问题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据统计,至1944年,国民政府赈济委员会在各地成立儿童教养院24个,收容儿童10680名。

    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96辑,(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3年版,第474页。根据被救助儿童的年龄特点,各地儿童教养院对被救助的儿童采取教养合一的方式,承担起家庭、社会、学校的共同职责,解决难童们的衣食住行。

    同时,国民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对各地教养院和社会慈善团体进行经费补助。据统计,“1940年-1944年间,政府对战时儿童保育会、中华慈幼协会、中国儿童战时救济协会进行了经常教育费的补助,费用分别为48万元、3000万元以及699万余元。同时,还对中华慈幼协会以及中国儿童战时救济协会给予了共计300余万元临时教育经费的补助”。

    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96辑,第38页。此外,为了筹集更多经费对难童进行救济,国民政府还通过开展一些活动来鼓励民间团体进行募捐。国民政府、慈善团体及社会各界慈善人士对难童的救助,使得大量儿童在战争中得以生存,并在保证这些难童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同时解决了他们受教育的问题。

    (二)青少年学生救助

    1招致、收容及分发就学就业。国民政府为挽救流亡学生,1937年下半年开始着手对流亡学生进行收容。最初,国民政府分别在开封、许昌等地组建了中等学校通讯处,主要负责收纳平、津、晋等诸多华北地区流亡而来的学生。

    《教育部开封许昌收容流亡员生》,《申报》,1937年1月17日,第2版。伴随着战争蔓延范围的不断扩大,流亡学生收容中心不断往内陆中部城市迁移,其中武汉就是最重要的迁入城市。

    《卫戍总部收容失学失业学生》,《新华日报》,1928年1月17日,第2版。1938年,教育部拟定了《沦陷区教育设施方案》,将沦陷区分为50个教育督导区,派教育专员前往主持工作,使沦陷区的青年学生可以在教育督导区内的地下学校继续学习。

    陈立夫:《成败之鉴》,第287页。同年,教育部制定了《处理战区退出之各级学校学生办法大纲》。其中规定:“战区内专科以上的院校,无法正常开课的且尚未转移到其他地区借读的人员,可以在一些私立学校借读。”

    《处理战区退出之各级学校学生办法大纲》,兰州大学档案馆藏,卷宗号1-2-13。随着战事的发展,沦陷区的教育遭到严重破坏,迫使沦陷区的青年学生向后方转移,为了使这些青年学生能够安全到达后方,国民政府对无法在沦陷区进行教育的青年学生实施了“教养兼施”的计划。为此,1938年,教育部成立战地失学失业青年招致训练委员会(以下简称“招训会”),对青年学生进行大规模、有计划的招致、救济、复学和就业等工作,并于战区交界地带及各交通要处设立招致站、接待站及登记处,其中,“招致站主要负责抢救战区内移的青年;接待站主要负责接转战区内移的青年,并为其提供临时的食宿;登记处专门办理登记、分发等事宜”。

    教育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13编,商务印书馆1948年版,第1354页。“招训会”首先将战区内移的青年人员逐渐从前线招致站转送到接待站,然后在后方登记处进行相应的登记,最终分配到各个地方以顺利实现就学或就业。

    关于招致的对象,《战地内移青年登记办法》中规定:“年龄小于25岁,且具备中等及以上学历的爱国青年,均可视为招致对象。”

    教育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13编,第1359页。“招训会”设立各地战区青年训导所共17所,每所可收容300~700人,

    教育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13编,第1364页。这些青年学生被招致和收容后,会接受三个月的政治训练及补习教育,训练期满后,按照对象的不同和当地的实际需要,分别进行就学或者就业安置。其中,那些分发就学的学生必须要参加统一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学生根据其志愿和各学校空余的学生名额进行分配。分发就业的学生则需要参加职业训练班进行短期的职业训练,结业后,根据就业部门的需要分配工作。同时,由于战时学生在分发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匪徒的抢劫或敌人的拘留,“招训会”人员会事先对学生内迁的地点、路线,以及如何应对突发事件等问题进行详细指导,并且规定学生可以优先乘坐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并可享受七五折的优惠。对于无法自筹旅费者,可向沿途各招致站请求救助,招致站酌情给予补助。

    战地失学失业青年招致训练委员会1940-1945年的统计资料显示,截至1945年,共招收沦陷区青年38万多人。其中初中生和高中生最多,所占比例高达962%,小学生占2%,大学肄业生占18%。分发就学、就业33万余人,其中,大多数进入了各个学校,所占比重达到839%左右,从军者所占的比重大约是12%,就业者所占的比重大约是29%。

    教育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13编,第1366页。可见,通过对沦陷区青年学生的招致、收容和安置,使得绝大多数青年学生都能够继续求学,这也成为抗战时期国民政府诸多教育救助措施中重要的一项。

    2设立国立中学和各省联立中学。国民政府对大批涌入后方的流亡学生进行了收容与安置,但这只是国民政府对流亡学生进行救助的开始。怎样确保流亡学生在安全区得到合理的安置,则是施行教育救助的关键。为此,国民政府开始在各地设立国立中学、省立中学。1934年,为了收容和安置从东北流亡的学生,国民政府在北平设立东北中山中学,对流亡的东北学生施行中等教育和补习教育,这也是最早的国立中学。全面抗战爆发后,由于后方原本经济较为落后,学校较少,大批被迫撤离到后方的学生急需被学校收容。为此,从1937年开始,教育部门及时调整了相关的政策规定,在后方安全区建立了多所临时中学,用于收容来自华北、华东、华中等地流亡的学生。随着流亡学生的数量日益增多,这种临时学校难以满足当时的需求。1938年2月,教育部颁布《国立中学暂行规程》,将所开办的国立中学取消“临时”二字,并在西安、甘肃、湖北、山西、安徽等地先后成立共计12所国立中学,以收容各省的流亡学生,并对由战区来各省中学借读或转学的学生给予经济救助。

    杜元载主编:《革命文献》第58辑,(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72年版,第67页。如,1938年6月,四川省推行了《四川省政府规定战区来川中等学校学生免收学费及补助膳食费办法》。其中规定:“对战区来川借读或转学学生以免收学费或少收学费的政策,具体标准需要依据其实际家庭收入状况。对于那些家庭状况确实困难的学生应予以适当的补助,每月为其提供4-45元的生活费用,具体额度要依据其困难程度来定。”

    《四川省政府规定战区来川中等学校学生免收学费及补助膳食费办法》,四川省档案馆藏,卷宗号1-4-11。随后,为了使大批来自战区的各公、私立学校的学生,师范学校的学生,以及职业学校的学生能够得到妥善安置,又陆续创办了国立中学、国立华侨中学、国立边疆学校、国立师范学校等。同时,将各类中等学校,按照人口数量、交通和经济情况的不同,分为普通中学、师范学校、职业学校三种主要类型。据统计,在抗战阶段国民政府共计设立了34所中学,这些学校的建立对于收留和救助流亡学生起到了较为关键的作用。

    杜元载主编:《革命文献》第58辑,第68页。

    同时,各省也陆续成立省立联中,集中对学生进行收容和教育。“以湖北省为例,1935年,该省所建的省立联合中学,其本部是在武昌,但是后来因为一些变故而被迫迁移至宜昌,最后到了恩施,总计建设了22所学校,几乎覆盖了湖北西部与北部的所有安全县”。

    杜元载主编:《革命文献》第61辑,(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72年版,第426页。并对省立联中实行公费制度,教育机关给予学生贷金用于膳食费用,为学生免费提供学生制服,并统一购买书籍,以供学生们使用、阅读。在战区范围内建立一些国立中学与省立联合中学,为广大学生提供了收容和学习的场所,避免学生四处流亡。

    3经济救助。由于战争的破坏,大量学生被迫迁移,生活十分困难。国民政府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逐步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符合当时国情的经济救助政策。这些救助措施中,贷金制和公费制是当时实行的最主要的经济救助措施,此外,还对困难学生实行衣被救济、医药救济、临时救济等经济救助措施。

    1938年,教育部颁布《公立专科以上学校战区学生贷金暂行办法》,该法令的颁布与推行标志着贷金制正式诞生。该法令中明确规定:“家处战区,且已无经济来源的公立专科以上学生,在经过证明必须需要救济的,可以向学校申请一定额度的贷金,主要用于生活费用。贷金主要包括全额与半额两种类型,其中,前者每月的补助金额为8或10元,后者每月为4或5元。确切的金额需充分参考学生的实际情况予以设定。”

    教育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2编,商务印书馆1948年版,第53页。据统计,在1938年,核定发放贷金的总额已经达到198000元。

    《教育部救济战区高教员生计》,《申报》,1939年2月18日,第12版。1939年,教育部又制定了《公立专科以上学校战区学生贷金补充办法》,其中规定:“贷金的申请时间是开学后的两周内,每学期发放6个月;在寒暑假及集训期间,学校不发放贷金。”

    国民政府教育部:《教育法令汇编》第4辑,正中书局1939年版,第66页。随着各地通货膨胀,物价上涨,教育部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提高膳食贷金的标准,上涨到11元至16元不等。并于1940年重新修订了贷金的种类,将贷金种类分为三种:膳食贷金、零用贷金及特别贷金。其中,“零用贷金为3元,一些生活较为贫寒的学生才可以申请,但人数不得超过战区申请贷金学生总人数的60%;特别贷金,分为全额和半额两种,全额20元、半额10元,只有最为贫寒的学生才可以申请,且每学期可以申请一次,但人数不得超过战区申请贷金学生总人數的10%。”

    《贷金、公费、奖学金》,行政院新闻局1947年版,第2页。1941年,教育部又相继颁布了《省立专科以上学校战区学生贷金暂行规则》等一系列法令,将贷金的范围逐渐扩大,使得无论是战区还是非战区的学生,公立或私立学校的学生都能普遍享受到贷金救助。

    1943年后,由于贷金制暴露出许多弊端,加之法币大幅贬值,造成许多学生对贷金的偿还十分困难。教育部为解决贷金制带来的问题,鼓励学生报考师范和职业类学校,将贷金制改为公费制,学生历年所贷费用可以免于偿还,还颁布并推行了《非常时期国立中等以上学校及省立专科以上学校规定公费生办法》,对公费制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第一,从1943年开始,由贷金制改为公费制。第二,把公费生详细划分为甲、乙两种类型:甲种学生不仅能够被免除膳食费,还能够得到其他一些补助;乙种学生仅可以享受膳食费方面的补助。第三,甲种公费生主要包含:国立及省立专科以上学校的医药、师范等专业的所有学生,国立大学或者独立学院的所有研究生。第四,乙种公费生主要涵盖了:国立及省立专科以上学校其他学院的学生,但每个学院公费生的名额要根据战争需要的程度,按不同比例制定;私立专科以上学校医药和工学院70%的学生,理、农学院50%的学生。”

    教育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2编,第53页。随着流亡学生越来越多,1945年,教育部又重新规定公费办法,规定:“凡是身处战区,且不具备任何经济来源,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公职人员子女以及其他真正困难的所有学科专业的学生,在入学之后都能够选择申请全公费或半公费,公费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40%。”

    王聿、孙斌:《朱家骅先生言论集》,(台北)中研院现代史研究所1977年版,第228页。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在中等以上学校实行的以贷金制和公费制为主的经济救助,使绝大多数学生解决了生活和学习的问题,对维系战时教育和人才的培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教员救济

    全面抗战以来,一大批教师和社教人员也随着学校向后方迁移,这些教员由于失去生活来源而陷入困境。为此,教育部设立了临时的教育救助机构——战区教师登记处,对教员进行登记与救济。登记处首先为这些教员发放一定额度的临时救济金,然后由教育部负责为其推荐工作。其中,“大学教授每人可以领到的救济金总额是一万元,讲师可以领到八千元,职员为六千元;中学教师每人可以领到六千元,职员能领到五千元;小学教师可以领到四千元,职员三千元”。

    教育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13编,第1373页。

    战区教师登记机构虽然解决了一大批自战区向安全区转移的教员的生计问题,但随着战事的发展,越来越多教员转移到后方,由于不能够像高校教师那样随着高校不断内迁,大量中小学教员仍处于失业的困境。为此,从1937-1940年,教育部先后在豫、川、黔、陕、甘、湘、宁等省成立战区中小学教师服务团。1938年,教育部颁布《战区中小学教师服务团工作大纲》,其中规定:“凡在战区中小学教师服务团工作者,领取生活费标准为:原任中学教员者,每月四十五元;原任小学教员者,每月25元;分发各省服务者,中学教员每月30-40元,小学教员每月15-20元。”

    顾毓秀:《战时教育的回忆》,台北商务印书馆1948年版,第55页。1941年,由于服务团人数众多,教育部无法承担巨大的费用支出,于是将中小学教师服务团由10个缩减为8个。同时,为了节省经费,由各省市教育厅局为各团教员介绍正式工作。1943年,教育部将8个服务团全部取消,又设立了3个战区工作团,2个边疆教育工作团,以招致华东、华北、华南各战区及港澳地区的教员,同时充实边疆教育。

    陈立夫:《战时教育的方针》,正中书局1941年版,第61页。教师登记处、教师服务团等机构的设立为战时大批陷入生活困境的教员提供了救济,保存了战时的师资力量,使战时教育能够得以继续发展。

    三、全面抗战时期教育救助的成效与不足

    全面抗战时期,国民政府采取了诸多战时教育救助措施以确保教育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对流亡师生进行了有效的救助,保证了教育的延续和发展。但由于受到战争的客观条件和国民政府加强思想控制的影响,国民政府实施教育救助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教育救助的成效

    首先,针对流亡师生进行的救济与安置,确保了大后方秩序的平稳运行。抗战时期,一大批师生从战区迁移到大后方。国民政府设置了战地失学失业招致训练委员会(简称“招训会”)、战区教师登记处等救助机构对流亡的师生进行收容和安置,尽管并没有确切的数据证明国民政府在这一期间总计救济了多少流亡师生,但从一些统计数据上也能侧面反映出救济和安置流亡师生数量之庞大。如,据统计“从1937年-1943年,各招致站招致人数为72681人,其中升学的占3%,受训的占16%,就业的占35%。到1944年,‘招训会办理的升学辅导青年共计57185人”。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第722页。国民政府还通过施行贷金制和公费制等措施,对流亡师生进行经济救助,为他们在生活和学习上提供生活保障,最大限度地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据统计,“战时中学以及大专院校学生顺利毕业的人员当中,依靠贷金或者公费的人数总计达到了128000人。凡现在国内外年龄50左右之人士,战时曾在后方求学者,均受惠于贷金制度与公费补贴”。

    吴相湘、李定一:《中国近代论丛》第6册,正中书局1964年版,第144页。同时,由于大量流亡师生涌入大后方,再加上难民的大规模迁移,必然会对迁入区社会稳定造成较为不利的影响。国民政府通过对这些流亡师生进行救济和安置,让他们有了落脚点,有助于大后方秩序的稳定。

    其次,储备了大量的后备人才,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大后方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全面抗战之前,我国教育中心主要在东部地区,而在战争爆发之后,东部众多教育机构遭受巨大打击,为确保教育事业不会因此中断,国民政府通过内迁高校、设立国立中学、省立中学等举措,在后方重新建立和发展学校,挽救被摧毁的教育。其中,国立中学的创立对战时教育的发展,以及国立中学所在地区教育的发展起到了带动的作用。据统计,全面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共开办了33所国立中学、23所国立师范学校和14所國立职业学校。

    惠世如:《抗战时期内迁西南的高等院校》,贵州民族出版社1988年版,第107页。这些学校的设立不仅救济了流亡的师生,培养了许多后备人才,而且改善了教育在地域上发展不平衡的局面。同时,战争期间,我国高等教育、师范教育,以及职业教育也有了较快的发展。据统计“截至1945年,国内专科以上的院校总计达到了141所,学生总数则是达到了83498人。和1936年相比较而言,学校数目有所增多,多了33所,增幅达到了305%左右;学生数目总计增长了41576人,增幅达到了992%左右”。

    李桂林:《中国现代教育史》,吉林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257页。

    最后,提高了民族凝聚力,为抗战胜利做出了贡献。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分别向战区与沦陷区派遣了督导人员,主要负责与民众、教育工作者取得联系,并给予其相应的救助,如此一来,不仅进一步增强了民族凝聚力,还在一定程度上为前线作战免除了后顾之忧,“让沦陷区的人们能够充分意识到中央政府还是比较关心他们的,起到了振奋民心的作用”。

    杜元载主编:《革命文献》第58辑,第413页。同时,国民政府充分认识到青年学生对于推动抗战胜利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国民政府通过宣传从军报国思想,鼓励更多流亡学生参军报国,学生们也踊跃参军,为抗战提供了直接支持。从“招训会”的相关统计资料中可以发现,“1940年,参军学生总数共计4413人,1941年是4612人,至1943年时,这一数字则是达到了5003人”。

    教育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13编,第1366页。此外,为了支持抗战事业,国民政府还对流亡学生进行战时训练。如,1937年,教育部制定了《高中以上学校学生战时后方服务组织与训练办法大纲》,文件中指出“各大学均需开设国防课程、加强学生在战时的训练与服务,如针对救护、防空以及防毒等技能进行针对性训练等”。

    教育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13编,第1369页。很多流亡学生在毕业的时候被分配到各大战区为抗战提供相应的服务,从这一层面上说,国民政府通过对流亡师生进行教育救助,也在一定程度上为抗战胜利做出了贡献。

    (二)教育救助的不足

    全面抗战时期教育救助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战前缺乏准备,战后没有迅速开展救助行动。全面抗战爆发前,我国教育機构大都集中在都市及沿海地区,国民政府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到教育机构因地域分布相对集中而更容易遭到破坏,因而在战前缺乏准备,导致战争开始后无法迅速开展救助行动。全面抗战初期,教育部又提出“战时应作平时看”的教育方针,要求“当战事爆发的时候,全国各地学校以及其他文化部门,务必要保持镇静,切实做到就地维持课务”。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第25页。结果错过了最有利的撤退时机,致使沿海地区大片土地很快沦陷,大多数学校也遭到轰炸和破坏,使我国教育事业遭到重创。很多师生和难民混杂在一起,走上流亡的道路,对后来教育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较为不利的影响。

    第二,救助经费短缺,物价快速增长,致使流亡师生的基本生活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尽管国民政府为救助流亡师生推行了一系列举措,也确实救助了很多师生,但是由于战争需要大量的费用,使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枯竭,救助经费短缺。随着战争环境的恶化,向社会各界筹措经费也愈发艰难。同时,战争后期,由于通货膨胀导致物价飞涨,使得救助的效果急剧下降。战争后期,教师和学生的生活状况不断恶化,国民政府的教育救助对于保障流亡师生的生活是远远不够的。即便是为流亡师生提供最高额度的“贷金”,也依旧无法满足其基本的伙食需求,忍饥挨饿的状况经常出现。西南联大的一名学生回忆说:“1938年,每月仅需要花费7元钱便能够每天都吃到鸡蛋与肉。但是到了1941年,尽管每月的伙食费已涨到200元,1944年涨到1000多元,1945年涨到5000、6000元,1946年涨到10000元,但还是终月尝不到肉味。”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云南师范大学联合编写:《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史料》第5卷,云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3页。

    第三,压制思想,严密监控流亡学生。国民政府在实施教育救助的过程中,针对各级院校与学生实施严格的思想控制与军事化管理,学术研究也受到了当时政府的管控。国民政府确立了“以党治校”的体制,还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来诱导师生加入国民党。从1939年开始,设置训导处,针对广大学生实施训育制,并要求“学生应耳听心唯,时时刻刻心领袖之心,行领袖之行”。

    《中等学校训育法令汇编》,四川省教育厅1941年版,第128页。因为害怕共产主义思想的侵袭,国民政府在大后方开展教育工作的过程中均是比较“谨慎”的。“在学校里,思想稍微激进的学生就会被认定成不稳定分子,甚至会被学校开除”。

    延安时事问题研究会编:《抗战中的中国文化教育》,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12页。此外,为了与中国共产党争夺流亡师生,国民政府以救助流亡师生的名义,禁止流亡师生前往延安,并陆续设置了西安战干团与西北青年劳动营两个机构,采取扣留和欺骗等手段强行“收留”流亡学生。国民政府的这些行为引起了广大师生的强烈愤慨和抵抗,遭到了教育界的不满甚至抵制,也引发了国内民主人士的反感和谴责。

    结语

    至1945年抗战结束,国民政府的教育救助范围覆盖了全国主要省份和地区,救助对象包括本专科院校、中小学的师生。国民政府主要采用分类、分层救助方式,依据教师层次、学生特点的差异开展教育救助工作。针对那些专科及专科以上学校的教职工,通过登记与分发服务予以及时的救助和帮扶;针对那些中小学教职员,则是通过成立中小学教师服务团来施以救助。对专科以上学校的学生,主要采取借读、贷金、设立先修班的方式予以救助;而针对中小学生则采用设立国立中学、中山中学等方法进行培养。根据救助人员的特点和需求将需要救助的人员进行分类、分层的救助和管理无疑是提高救助效果最好的方式。

    综观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教育救助活动可以看出,抗战时期国民政府施行的教育救助持续时间长、救助范围广、投入资金多,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规模最大的政府救助行动。通过实行教育救助,不仅救济和安置了大量的流亡师生,稳定了后方秩序,还储备了大量人才资源,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增强了民族凝聚力与向心力,为抗战的胜利起到了推动作用。虽然在救助过程中也存在许多不足,如,教育救助经费短缺,压制学生思想,在救济和安置流亡师生的过程中带有明显的政治目的。但是,国民政府在战时采取的一系列教育救助措施,在客观上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于保存和发展中国教育事业的贡献值得肯定。

    责任编辑:吴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