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高级职业农民培养路径探索

    李秀慧 何超群

    

    

    

    【摘 要】当前大部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只是普适性的素质提升,对于发展现代、多元、绿色农业具有引领、带动作用,有新思维、有情怀、有担当的高级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甚少,其等级认定、职称评定工作也尚未全面展开。文章立足福建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提出以培养高级职业农民促进农民职业化的构思,以期在福建省内贯通新型职业农民“专、本、硕”培养机制,开发高层次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与开展农民高级职称评定工作。

    【关键词】农民教育;高级职业农民;职业化

    【中图分类号】G7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794(2019)09-0038-07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民是新时代乡村振兴的主力军,2018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再次强调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鼓励各地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1]同时,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用“三个让”描绘了乡村振兴美好愿景:一是要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二是要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三是要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2]因此,在新时代,伴随着对三大愿景的向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迈入新阶段。六年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已为“三农”工作队伍形成规模奠定了基础,但是目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数量与质量还很难跟上新时代发展的步伐,农民培育除了“量”的增长,更需要“质”的提升,高精尖、高学历的农业人才隊伍建设是人才振兴的当务之急。高级职业农民培养问题必将成为新趋势,提上日程。

    一、新时代高级职业农民的意蕴

    高级职业农民是新时代的新产物,应当被赋予全新的理念。其有别于普通新型职业农民的关键在于“高级”。何为高级?高级不在于身份,不在于地位,而更多地体现为对新时代责任与使命承担的综合能力。用KSAIBs五项指标来评判的话,[3]高级职业农民应具有以下五方面能力:

    第一项指标为知识(Knowledge),知识体现于学历。在终身学习的新时代潮流下,高级职业农民应当具备高等学历,大专学历是最低门槛。

    第二项指标为技能(Skills),技能是高级职业农民生产、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体现,因此,他们应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

    第三项指标为素质(Ability),一方面是身体素质,可将其与年龄相挂钩,18至50周岁的健康人士都应归于此范畴;另一方面则是示范能力,高级职业农民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的领头羊,其经营规模、产业收益与辐射带动能力应当作为重要评判标准。

    第四项指标为态度(Intervening Variables),高级职业农民作为“三农”工作队伍的精英,应具有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情怀,同时还应兼具深厚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最后一项指标为具体行为(Behavior),高级职业农民与普通新型职业农民的区别还体现在其从事农业活动的具体行为中,需具备十年以上的从业年限,熟悉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特别是对生态农业具备深刻了解),并以此为行为准绳与底线。高级职业农民应当有新思维、有情怀、有担当,对发展现代农业、多元农业、绿色农业具有引领、带动作用。

    二、新时代培养高级职业农民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就新时代我国的发展而言,培养高级职业农民是十分必要的。高级职业农民的培养,是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必要途径,是促进农民职业化的有力举措,也是解决农业人才“下不去,留不住”问题的有益尝试。同时,高级职业农民的培养在新时代也具有可行性。前期的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为高级职业农民培养奠定了人才基础;不断完善的政策条件创建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农民自身强烈的意愿为高级职业农民培养提供了可能。

    (一)培养高级职业农民的必要性分析

    新时代是“三农”工作攻坚克难的关键期,高级职业农民作为新时代的产物,能满足新时代对新型职业农民提出的新要求,也能进一步促进农民职业化进程,同时也有助于解决当前农业人才“下不去,留不住”的问题。因此,新时代培育高级职业农民具有较大的必要性。

    1.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必要途径

    为实现乡村振兴美好愿景,新时代对农民与农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培育高级职业农民正是适应这些新要求的必要途径。一是新时代要求农业现代化、多元化与绿色化。高级职业农民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具备发展现代、多元、绿色农业的必要素质,培养高级职业农民是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二是新时代要求农民新风貌。新时代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新要求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为新思维。新时代的农民须承担新使命,运用现代化技术建设美好生态家园,因此应当具备新思维。于其本代而言,终身学习是顺应全球终身教育理念的新思维。高级职业农民的培育正是农民适应新时代的重要途径。于其后代而言,绿色思维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只有农民具备绿色思维,才能真正实现绿色生态农业,造福后代。二为新作为。新时代是扶贫攻坚的关键期,农民自身的发展已然满足不了时代的需求。高级职业农民的强大示范带动作用,正是扶贫时代的重要助力。因此,高级职业农民的培养是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必要途径。

    2.推进农民职业化进程的有力举措

    农民职业化是农民由身份象征向职业标识的转化,其实质是职业农民的生成。新时代,农民回归职业,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是大势所趋。高级职业农民的培养与评定是农民职业化的必然途径,也是农民职业化的重要体现。高级职业农民的存在,标志着农民身份标签的彻底撕除——农民与其他体面工作一般无二,在这个社会上享受同等地位与尊严,同第二产业人员、科研人员、医生、教师等职业一样享受职称评定的待遇。高级职业农民的培养,标志着农民这一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与标准化——加入职业农民队伍需要门槛,人员队伍稳定,有一套专业规范的管理制度,具备完善的配套措施。这两个标志正是农民职业化的最终愿景。因此,高级职业农民的培养,是推进农民职业化进程的有力举措。

    3.解决农业人才“下不去,留不住”的有益尝试

    农业人才“下不去、留不住”问题贯穿农业队伍建设的全进程,使得我国农业人才培育工作效果不佳,农业人才新生力量后续不足。高级职业农民的培养,是解决农业人才“下不去,留不住”的有益尝试。一方面,通过院校从在校涉农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这类高素质人才中定向培养新一代职业农民,助推“三农”人才沉下基层。另一方面,通过高级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完善系列配套措施,以政策、资金、项目等支持吸引新一代农业人才,并提升存量农民的综合素质。高级职业农民培养以推力、吸力双管齐下,真正做到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双向动员,解决乡村农业人才缺失与流失问题。

    (二)培养高级职业农民的可行性分析

    尽管高级职业农民的培养迫在眉睫,但要大范围开展,将其落地生根,却需要成熟的条件。当前,福建省高级职业农民培养内在条件与外部环境都趋于成熟,存在较强可行性。

    1.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为高级职业农民培养奠定了人才基础

    从福建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来看,截至2017年底,全省已形成一支约40万人规模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省农业农村厅李岱一副厅长在2018年福建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推进工作培训班上指出,今年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是32 320人。[4]从全国培养情况来看,截至目前,我国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规模已经超过1 400万人,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2020年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数量将达到2 000万人。[5]我省乃至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已然形成一定规模,但是离现代农业发展对职业农民的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学部委员张晓山提出,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规模应保持1亿人,若是稳步发展,还需24年完成任务。[6]那么,在未来的24年,这些新型职业农民便是高级职业农民培养源源不断的人才基础,他们的纵深教育是高级职业农民培养的重要内容。

    2.不断完善政策条件,创建良好外部环境

    自2012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开始,每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对其进行了强调。此外,《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意见》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做出详细指导,2017年出台了《“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提出了至2020年在全国培养2 000万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目标。随后,全国各地市陆续出台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与扶持办法,明确具体支持措施。福建省于2018年5月正式出台《福建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和扶持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分级认定细则。之后,《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省级示范培育办班计划的通知》一文又明确部署,按照乡村振兴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创新形式推进分层分类培训,对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高级职业农民实施重点培育。这些不断出台的政策文件,为高级职业农民培育奠定环境基础。

    3.高级职业农民培养的可能性分析

    笔者针对农业从业者设计的“高级职业农民培养调查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农业从业者对学历提升与职称评定意愿较为强烈。在对福建省1 560名农业从业者的调查中得知,98.08%的人都有继续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的愿望,还有部分人想在完成本科教育后再攻读非全日制硕士,其中,有极其强烈意愿并愿意付诸行动的人数超过一半。关于高级职业农民职称评定方面,89.74%的人想要进行职称评定。因此,农业从业者对学历提升与职称评定的强烈意愿为高级职业农民的培养提供了强大的助力。

    三、福建省高级职业农民培養路径

    当前福建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势头良好。因此,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一直是政府与农民的愿景,让这个愿景变成现实,高级职业农民的培养是关键。而高级职业农民的培养,实质上是对其人生道路的规划。从培养对象上看,要两条腿走路,牢牢把握存量与增量农民的培育。从形式上,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在农民发展的不同阶段,根据他们的实际需要,选择适当的教育形式。在教育培养的同时,通过外部保障,满足他们接受教育及进行职称评定的需要。

    (一)坚持存量农民与增量农民的培育双管齐下

    当前,我国农民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新型职业农民、存量农民与增量农民。“存量农民”指的是正在进行转型或者有希望转型为新型职业农民的传统农民,也就是待改造的传统农民。这类群体以农业为生,长时期从事农业生产。“增量农民”指的是当前并未从事农业但将来可能成为农民的群体或者正在被参照新型职业农民标准培养的涉农专业学生,也就是潜在的未来农民。对于存量农民与增量农民的培育应当有所区别,通过针对性培养提升效果。

    1.推进存量农民彻底转型

    农业部对新型职业农民提出硬性条件有三:年龄范围为18至50周岁;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以农业收入为经济来源。对存量农民的转型改造,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

    (1)转变存量农民固有思想。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新农贤”与现有新型职业农民的带头引领作用、开展培训教育等,提升他们自主学习意识,增强他们对科技与新事物的吸收能力,培养他们敏锐的市场观念。

    (2)提升存量农民知识水平。改造传统农民的关键在于提升其学历水平。继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提升工程,优化遴选制度,让真正有需要的农民接受学历教育。同时,鼓励农民接受多类型、多层次各类培训,给予农民等一定教育补助。

    (3)增强存量农民道德素质。通过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等方式,提升农民道德素质。要让他们意识到农民是一种职业,把农民奉为正式职业,遵循职业道德,以职业标准要求自己。

    2.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的增量农民

    增量农民学历高,能力强,但就是无法真正沉下基层,为“三农”服务。因此,可以从下面三方面着手,培养真正“下得去、留得住”的增量农民。

    (1)开展涉农专业的定向培养。对涉农专业在校学生培养,不妨尝试参照免费师范生模式。由政府出钱为那些愿意在毕业后下基层服务的学生提供高等教育机会,让学生以服务“三农”为学习方向,在学习中有侧重地接受系统农业教育而非普通素质教育,最终使得学有所成的农业人才真正投身“三农”工作,为农村与农业的发展输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一在于资金鼓励,二在于技术支持,三在于项目对接。解决“三农”问题,除了“三农”工作者的奉献,还需要提供一定利益,让他们有所盼望,助力其个人与产业发展。但是,政策倾斜一定要有针对性,因地、因人制宜,不能搞“一刀切”。在提供基金、技术与项目支持时,须制定细则,做到有据可循。

    (3)加强农村与农业吸引力。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的未来农民,要大力加强农村与农业吸引力。一方面,加强农村与农业的“硬吸力”,提升农业从业人员的待遇,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保障制度,加强乡村社会治理,打造生态宜居环境等。另一方面,加强农村与农业的“软吸力”,即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挖掘“文化乡愁”、传承民族民俗,塑造淳朴向善的良好乡风。

    (二)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

    “新型职业农民”要采取学历与非学历两种教育形式,通过二者的互相补充,平衡高级职业农民多层次、多元化的教育需求,以期得到更佳成效。

    1.注重学历教育,创新学历教育培养模式

    (1)持续发力学历提升工程,建立“专、本、硕”培养机制。全日制普通教育的“专、本、硕”培养机制已然建立,但是,成人函授教育及培养机制仍未完善,尤其是“专、本、硕”通道尚未贯通。笔者所在课题组调查研究了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漳州科技职业学院等7所涉农院校承担的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工程,发现当前福建省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函授学历教育仅有函授中专与函授专科两个层次,没有提供进一步上升的通道。因此,在新时代,培养高级职业农民,我们不妨尝试在继续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函授专科学历教育的基础上,提升学历教育层次,建立“专、本、硕”培养机制。

    高级职业农民的培育,横向队伍发展壮大与纵向精英人才的培育不可或缺。福建省在近六年已形成一支约40万人规模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其中,每年通过函授专科学历教育培养2 000名新型职业农民。但学历层次在此止步不前,不利于新型职业农民的进一步发展。笔者认为,可以尝试在这一人群中挑选拔尖人才,接受进一步教育。如图3,可每年在专科毕业生中挑选20%(也就是400名)优秀人才继续参加专升本教育;在专升本毕业生中挑选10%(也就是40名)优秀人才攻读硕士研究生,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学习需求。

    然而,这一项目难度有三。一是部门协调问题。当前的新型职业农民函授专科学历提升工程由农业部门主导,但学历学籍却归教育部门管理,若是实施专升本与研究生教育,还需更多部门相互配合协调,难度也进一步增大。二是项目费用承担问题。在对新型职业农民这一群体的调查中发现,近半数的人希望政府全部负担教育费用(如图4)。尽管50%的人愿意自己承担部分费用,但这比例又该如何分配?食宿、学杂费全免,这对政府来说不可谓不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三是质量保证问题。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新型职业农民函授学历教育如若贯通本、硕渠道,如何把控其教育质量,如何促进函授教育与全日制本科与研究生教育衔接。这些问题都有待探究。

    基于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加以改进。第一,成立新型职业农民高等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农业农村部牵头,各相关部门与单位共同组成领导小组,根据新型职业农民高等學历继续教育发展情况,自上而下规划清晰的顶层设计,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明确主体责任,科学制定有关政策,为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掌舵护航。第二,多方共同承担教育费用。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函授专科学历教育学杂费、书本费、食宿费及农业职业资格证书报名费全部由政府一力承担,专科学费较低还能实现,专升本及研究生教育投入较高,若是全由财政支出,一方面加大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也使得部分学生因免费学习而不懂珍惜。因此,可以通过政府提供部分资金、学生自己承担部分费用以及社会支援来分摊教育费用。第三,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教育质量。函授教育质量一直颇受非议,为提升教育质量,需要“宽进严出”,通过改革招生方式、优化课程设置、增强师资力量、改革教学模式、加强过程管理、考试管理等手段严格保障与监控全程教育质量。

    (2)在涉农院校中设立“乡村振兴创新班”。涉农专业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是我国培养高级职业农民的强大后备军,也是新型职业农民精英教育主要培育对象,涉农院校尝试设立“乡村振兴”创新班大有可为。

    在涉农院校全日制本科生中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一定数量的学生参与项目。实行独立班制和“小班化”教学,采取“案例+理论合作教学”、“项目+实践活动教学”、“情景+产学研融合教学”等灵活多样的培养方式,由多领域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提供全面的理论与实践指导,培养具有“三农”品质情怀、跨学科综合应用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新时代“三农”领军人才,形成多维度农村精益人才培养体系。

    在学生毕业后为其提供继续深造与就业机会。为提升培养效果,可实行淘汰机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以促进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2.重视非学历教育,建立高级职业农民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机制

    (1)开发高层次培训项目。非学历教育是高级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形式,对新型职业农民能力的提升,职业道德素质的增强,职业技能水平的提高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高级职业农民培育,应当在满足普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要求的基础上有所提升,并形成长期的、稳定的、全面的制度。高级职业农民培训有别于普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应当是高层次、高要求的精英化培训。因此,开发高层次的培训项目是大力发展高级职业农民非学历教育的必由之路。而此类高层次培训项目的“高级”集中体现于培训对象、培训目标与培训内容。

    第一,遴选高层次培训对象。高级职业农民培训,顾名思义,培训对象为高级职业农民,但当前又有哪类群体符合高级职业农民定义呢?农业职业经理人、青年农场主、村主干等这些大专及以上学历,生产、经营、管理水平高,经营规模、产业收益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领头羊”便是这类高层次培训的主要对象。

    第二,制定阶段性高层次培训目标。高级职业农民的培训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能力提升阶段,也就是评定职称前,此阶段培训旨在让未取得高级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各方面素质与能力得以提升,达到高级职业农民要求并取得高级职称。第二阶段为继续教育阶段,也就是评定职称后。此阶段培训旨在让已经取得高级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接受继续培养,巩固并更新已有知识,进一步自我提升,从而通过职称定期审核。

    第三,设置“能力+职业道德”培训课程。开展高级职业农民培训,需根据不同项目要求,开发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课程,建设高层次新型职业农民的课程库。在课程内容上,坚持能力提升课程与道德素质培养课程相配合,添加思想政治教育、公关礼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农业法律法规教育等课程,提升新型职业农民道德意识与综合素质。在课程教学上,采取线上与线下课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云平台与Moocs,优化线上课程。线下丰富课程教学形式,多依靠实训基地,开展现场教学,增强培训效果。

    (2)建立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衔接机制。当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与学历教育一直被视作两个不同的个体,不存在太多关系,但这却不是两者间的应然状态。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之间应该建立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培训与学历教育的衔接,从而推动完整农业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

    首先,新型职业农民评定高级职称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参加一定学时的培训,在评定职称之后,仍然需要接受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这时候,若能在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间进行衔接,实现学习成果转换,便可推进高级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的开展。首先,实现学习成果转换。当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采用学时计算,学习满一定学时并通过考核的学员可获得结业证书,并未建立学分制。但是,学习成果转换却需要在学分银行中实现,若以学时进行计算,便无法进行学分互认。新型职业农民若是参加学历教育,则可将相关课程学分折算为培训学时,而参加培训的学员,也可同时参加学历教育,将其中相关课程学时折算为学分,计入学历教育。

    其次,建立资源共享机制。高级职业农民培训与学历教育有诸多共同之处,因此,教育对象可以共享,其课程、实训基地等也都是可以共享的。也就是说,培训学员可以同时参加培训项目与学历教育,而培训与学历教育的教学环节紧扣,课程是共享的,可以二选一,实训基地也可以是共享的,进一步推进职业能力与学历层次的同步提升。

    最后,成立專门评定机构。培训与非学历的学习成果转换不是由新型职业农民说了算,也不是由承担培训教育的单位决定,而应当由专门的第三方评定机构来做决策,以确保成果转换的公平性、公正性与科学性。

    (三)坚持外部保障为高级职业农民培育保驾护航

    高级职业农民培育,仅仅依靠教育是远远不够的,若是没有形成一系列的配套措施,缺乏社会各界的配合,这项工作是无法顺利开展的。此外,高级职业农民是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先锋队,更应起引领示范作用,所以需要建立退出机制,以确保其在高强度的竞争之下不断进步,得以发展。

    1.配齐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保护职业农民地位尊严

    当前,我国教师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医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律师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然而,农民作为一种职业,却没有属于自己的法律法规,在社会上仍然得不到尊重,权利得不到保障,地位受到挑战,但同时,农民的行为举止也受不到规约,部分农业从业人员违法犯罪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因此,应当制定新型职业农民法律法规,用以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农民行为。

    除了法律之外,还需要完善高级职业农民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比如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细则,明确规定职称评定第三方权威机构,详细阐述新型职业农民初级、中级与高级职称评定所需条件,所经程序及获取职称后的待遇等。制定认定扶持办法,分类型进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明晰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及具体扶持措施等等。

    2.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共同体,形成各方合力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仅依靠政府和农民自身的力量是无法实现的,因此应当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共同体,形成各方合力,共同推进高级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这个共同体可由政府、农业企业单位、高校、农民协会、银行、社区民间团体、新闻媒体界等组成,政府通过价值引导、资源调配与政策制度保障等手段,强有力引导、统筹社会各界共同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金融机构(以银行为主)则为新型农民培育提供一定金融支持。可围绕回乡创业人群,设计、推出更多灵活简便的金融产品,从信贷资金、结算渠道及其他金融中介服务方面给予扶持;农民协会可组织农民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比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交流会、学习论坛、实地考察等活动;农业企业单位可与高校合作,设置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奖学金,实施项目对接。企业给在校学生提供实训机会,高校则为农业企业定向培养并输出人才,实现“订单式”培养。新闻媒体界在社会舆论方面发挥着巨大影响,通过榜样宣传、政策法规普及、“三农”新闻报道等,在社会上形成高级职业农民学习培训的良好氛围。

    3.实行“淘汰制”,推进高级职业农民动态管理

    一个职业的存在,必然伴随着剧烈的竞争,若是安于现状,终究会被淘汰。为了促进新型职业农民的可持续发展,保持“三农”工作队伍的先进性,应该对高级职业农民进行动态管理。

    (1)成立监督评价委员会。监督评价委员会可由多方共同组成,比如政府部门、高校专家、所在农业协会成员、所在单位同事及同行代表等,共同监督其行为举止。若是存在职业道德缺失或者违法犯罪等行为,监督评价委员会有权通过全体会议强制其退出,取消其职称。

    (2)实行年度考核。取得高级职业农民职称不代表可以“一劳永逸”,只有接受继续教育,才能保住职称。每年对高级职业农民进行年度考核,要求农民每年至少参加一定学时的培训学习,并且组织农民进行技能测试,对于不具备考核条件或拒不参加考核的,取消其高级职称,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3)建立重新培养机制。高级职业农民退出机制并非完全的只出不进,应该根据其行为的影响程度规定其“重入”期限。若是考核不合格或是轻度违反职业道德,则可以重新培养,若其通过审核,可以重新获得高级职称。

    四、结束语

    高级职业农民的培育是新时代“三农”攻坚的有力举措,具有较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乡村振兴”呼唤高级新型职业农民的崛起,新型职业农民向往更高水平的提升。精英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将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必由之路,高级职业农民的培养,是涉农院校服务“乡村振兴”与“质量兴农”的有益尝试,也是新型职业农民担当乡村振兴战略大任的重要途径。一旦形成规模,将大幅提升现代农业质量效益与竞争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

    然而,新兴事物的发展过程是曲折性与前进性的统一,我们必须认识到,一方面,高级职业农民的培养是曲折的,它毕竟是新时代一个新的探索,工作尚未起步,进程中也势必会遇到种种问题,比如:如何保障高级职业农民教育质量?如何规范化、细则化实施高级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当前的路径规划还仅是设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加以调整优化。另一方面,高级职业农民的培养拥有光明的前景,作为研究者,我们需怀抱梦想,坚持信念,高级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定能有所突破,势必能在新时代绽放花蕾,吐露芬芳,为“乡村振兴”宏图增添浓厚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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