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微电影与中华传统文化传播创新模式分析

    张骐严 曹亚昕

    网络微电影是基于移动媒体终端和算法推送技术产生的短视频,其不同于完整的叙事性网络大电影,但在文本和镜头叙事方面与抖音、快手平台上的一般性短视频相比又更为丰富。网络微电影作为依托于互联网和短视频推送平台快速兴起的一种全新媒介产物,具有投资少、成本低、影响大、传播快等鲜明特点,深受各阶层受众尤其是年轻受众的喜爱。在传播中华传统文化方面,网络微电影作为网络时代的新业态具有独特而深刻的优势。

    一、网络微电影与中华文化内涵的内在契合

    关于复兴传统文化的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把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提炼出来、展示出来,把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提炼出来、展示出来。要完善国际传播工作格局,创新宣传理念、创新运行机制,汇聚更多资源力量。”[1]而新近伴随移动互联网兴起的网络微电影则成为了一个巧妙的切入口。从目前已有的实践经验来看,网络微电影的全新创作运营模式,与中华传统文化及其传播的本质特征有很高的契合度。从另一个层面讲,中华文化的软实力与自信力也正是浸透于此。中华文化精神的实质是在生生不息与兼容并蓄两者之上,如今海量的互联网信息构建起的网络空间则给中华文化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平台。在广阔的信息空间内,新的文化传播方式呈现为一種同中华传统文化兼容并蓄思想相一致的主体形态。

    网络微电影创作自由度极高、创作门槛较低的制作运营方式,与中华文化传承与传播的内在需求呈现出较高的适配性。因此,网络微电影创作在中华文化圈内的成熟与繁荣,或将成为一种趋势,把网络微电影这种全新的创作运营模式和民族优秀文化融合起来则会产生长久而绵延的生命力,这也是两者之间共同的诉求。中华传统文化需要在互联网媒介中寻找自己的载体,而网络微电影也需要在中华传统文化根源上寻找自己的归宿。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仅仅是简单的内容与形式、题材与手法之间的关系,而更多的是融合在一起的一种文化现象。这种现象和从前诸多现象一样,从媒介发展历史的潮流中产生,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进一步紧密结合,最终成为一种无法剥离的文化共同体。也正是这种契合,同时为网络微电影和中华传统文化两方面注入了全新的活力,使其在当下复杂的文化传播环境中占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并形成了中华传统文化类网络短视频所特有的本质特征。

    对互联网+的深入探讨与应用,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主流话题。互联网+工业、互联网+商业、互联网+文化的概念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极大的关注,似乎互联网+已经成为带动新经济革命的关键因子。然而,对于传统影视行业来说,互联网+的时代似乎早已到来,而新近依托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网络微电影则对传统电影的整体结构都构成了挑战。然而,中华传统文化的精神实质,在几千年的积淀过程中一直保持创新发展态势。中华文化具有极大的开放性,比如,唐代诗词的韵律可以融进中亚甚至是黎凡特与两河流域的古代诗歌句式,而印度的世界观与话语体系又极大地丰富了我国传统文学的内容。在面对文化的时代性表征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中华民族具有5000多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历史,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中华民族是具有非凡创造力的民族,我们创造了伟大的中华文明,我们也能够继续拓展和走好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2]如今我们面对互联网大潮所带来的千奇百怪、瑰丽繁复的文化形式时,也要有一个开放性的视域,不能让封闭思维甚至是封建思维遮盖了我们的双眼。网络微电影是互联网时代带来的一种全新的电影制作形式,这就需要我们用全新的视角来认识它。

    互联网的传播方式有其独特性,对此英国学者詹姆斯·库兰曾经做出这样的判断:“互联网的高效传播方式已经重新让符号获取了高速的解读方法,其传播效率已经远远超过了传统媒体”,[3]互联网媒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其突出的高速传播能力和其几何形的扩散方式上,而中华传统文化如果借助这种扩散方式进行传播,将会起到区别于以往传播形式的特殊效果。一种简洁而直接的散布性的传播方式将会让过去那种依赖文字或单向度的视听图形信号的传播方式显得黯然失色。可以说,依附于网络传播渠道的网络微电影,其潜力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真正全部发挥出来,未来还有巨大的空间可以利用。网络微电影的制作和运营呈现出一种“增幅器”或“催化剂”的作用,有可能超过以往传统院线影视带来的那种可预期传播效果。网络微电影在实时互动与传播的过程中,会进行一种自身修订式的再创造。这也是为何很多网络微电影依附于线上互动和用户回馈,并以此为基础而改进自身,从这一点来讲,通过网络微电影的形式推广中华传统文化要比通过单向度传播的传统电影推广更具有优势。

    二、中华传统文化同网络微电影融合创作模式的实践探讨

    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是多样和开放的,这与互联网的开放特征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人类生活在不同文化、种族、肤色、宗教和不同社会制度所组成的世界里,各国人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中国人早就懂得了‘和而不同的道理。”[4]客观来讲,目前网络微电影的内容中,中华传统文化主题并不占据主流,商业性和娱乐性的内容在网络微电影的制作中占有很大比重。这种以利益和片面的审美欲望所驱动的市场行为,不利于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网络生态需要一种以传统文化主题为主导的转向。由于网络微电影的传播方式是占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碎块化时间,与受众日常生活接触非常紧密,尤其是在移动互联网进入5G时代以后,网络微电影几乎可以利用一切受众的空余时间来进行传播。网络微电影依托于信息社会碎块化的审美时空,构成了一种独特的存于日常生活空间中的便利传播渠道,与传统的影视作品传播存在一定差异,也构成了互联网空间中优于传统影视的传播能力。

    在中华传统文化同网络微电影的融合领域,我国主流媒体平台也不乏一些成功的实践案例。例如,中央电视台启动的网络微电影项目《复活的情韵——108部唐诗经典系列》就选定了唐代诗歌内容作为创作来源,以时间顺序区分了初唐—盛唐,盛唐—中唐,中唐—晚唐三个单元,每个大单元又分了三个小的单元,而每个小单元则由12部作品组成,每部时长不超过6分钟,成功表达了古诗词短小精美的影像意境。这个项目的主要意义是通过展示唐朝的格律诗词,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倡导国学精髓,为中国优秀文化的传承、为下一代教育事业留下自己的足迹和印痕。

    在整个节目制作过程中,制作团队总结出很多宝贵的经验,同时也发现了中国古典文化尤其是唐代诗词文化同微电影这种现代互联网制作方式的契合性。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在将杜甫的诗词改编成微电影作品时,杜甫在创作诗歌时涉及的很多表现手法,都能够用微电影创作的方式成功表达。“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道旁过者问行人,行人但云点行频。或从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营田。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头白还戍边……”杜甫诗歌的纪实性,本身就带有强烈的镜头感:在诗歌中,我们既可以看到人群画面性的运动影像,也可以通过车轴的吱呀声和战马嘶叫声的描述,感受到一种兵戈乱世的舞台呈现。那种少年征夫、老来屯田的悲哀,把转瞬三十年的乱世浮生也刻画在跳跃的时空里,当电影把其改编为蒙太奇镜头组合的时候,观众也能够从另一个角度感受作者对世界的悲悯。当整个作品精彩展现时,观众能够感觉到经典作品在形式上的共通性。诗歌与微电影之间艺术手法的转化诉说着人类永恒而共通的情感,诉说着穿越千年的艺术主题。

    此外,在民间领域亦有一批创作者通过网络微电影来表达地域传统文化的魅力。例如网络微电影《灯梦奇缘》,以传统的、具有鲜明岭南文化特色的“洪梅花灯”为主线,通过剧本和场景调度完美地体现了岭南地区的传统文化。具有西安地域传统文化特色的微电影《寻找蔺志顺》,也以男主角的文学叙事视角,囊括了弦板腔、皮影戏等中华优秀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电影中的叙事元素,贯穿了整个关西地区的传统文化特色。一些具有地域民俗传统文化特色的网络微电影,则集中了网络微电影的艺术性和网络短视频的传播性,一经在平台上推出就收获广泛好评,例如,以地域特征为主线,描绘传统西北地区乡村传统文化的《袁家村快剪》,以民俗祭祀文化特征为主线的《傩·缘》,都是以叙事性主线贯穿的优秀作品,它们在表达传统文化美育价值的同时,进一步引导青年一代重视传统民俗文化的传承。

    结合以上案例,从媒介的社会公益角度来看,传统文化与新兴的网络传播环境相融合从而激发文化魅力与张力,需要的是叙事方式的改变。面对互联网时代媒介传播叙事方式带来的文化社会学价值,美国学者丹尼尔·杰·切特罗姆曾经指出:“互联网碎块化的叙事方式,是以一种更加高效的形式改变了人们对于许多社会事务的看法。”网络微电影正是这种社会性叙事的高效载体,其利用日常审美的碎块化空间时空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利用润物细无声的渐进方法让中华传统文化能量引导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文化特征的形式来看,“简易”表达是网络微电影与中华传统文化的共同诉求之一,通过一种符号指向性的“简易”,展示了中华文化深邃的美学内涵,中华文化特有的“意境”,在很多情况下在“简易化”的过程中被体现出来。

    网络微电影的简易也不单单只是停留在相对时间长度的简要层面,在很多情况下其作为一种微视域的形态展现,通过“微小”的切片,以展现整个宏观的艺术架构。在这一点上,网络微电影的方式在有些时候似乎更适合中华传统文化的表达。唐诗的场景展示,宋词的情绪表意,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西方文学的长叙事结构所能梳理明白的。网络微电影恰恰在艺术手法上,也使用这种“简易”的表达形态,“深刻的涵义”往往就在这种简短的片段中被无限展开,而“绵长的情绪”也不会被那种长篇写实的技术刻画与文字铺垫所破坏。

    三、时下网络微电影创作与中华传统文化融合的价值评判

    互联网从各个角度深刻地改变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它在媒介层面解构了传统意义上的权力框架,进而重新构造一个充满机遇的活力平台。对于此问题格雷厄姆·默多克曾指出“互联网产生了一种瓦解的力量,这种力量在阶层的文化结构上对传统的媒介壁垒产生了一种破坏。”[5]在这样的结构里,其包容性和创新性会得到最大幅度的解放。网络微电影即是在此媒介背景下生根发芽并成长壮大起来的。与此同时,摄影与制作也随着电子技术的进步而低成本化,网络微电影行业的准入门槛日渐变低,也为网络微电影创作的普及化提供了契机与可能。在这一进程中,如何评判网络微电影创作与中华传统文化的融合呢?

    首先,网络微电影在与中华传统文化相结合的过程中,能够成功地体现出中华传统文化中所特有的美学涵义。网络微电影手法上的“微型”,在某种程度上与中华传统文化碰撞而产生一种“留白”的效果,在中国影视领域中,试图将中华传统文化“意蕴性”的审美情感融入到视听语言中的尝试有很多,但往往效果不佳。根本性原因在于视听语言叙事的核心源自西方的文学叙事结构,它要求节奏性大于展示性。而东方文化的“意蕴”实际上更加突出展示性,在很多情况下是类似绘画技法中“留白”的使用,是一种指向无限空间或无限时间的展示,只是这种展示是需要回避指向较为明确的文学性叙事结构的。网络微电影的时长篇幅制约了影视文学叙事结构中的很多手段,却给指向性的展示留出了空间。

    当我们把一首唐诗作品在一部15分钟左右的网络微电影中展开时,很多指向性的“意蕴”就生成出来,这些“意蕴”也不会由于过长的剧情需要而显得拖沓无趣,因为当这些“意蕴”生成到恰到好处时,网络微电影已经结束了。“指向意蕴”的价值体现,为网络微电影与中华传统文化的结合创造了共同的艺术诉求,也会在今后的同类题材网络微电影中得到贯彻与发展。从这种意义上来看,这些网络微电影有时候又不像是电影,反而更像是带有精致剧情环节的“片花”或“MV”视频作品。这是一种边界的模糊,就像中国古代文化中诗词歌赋之间边界的模糊一样。结合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网络微電影,反而冲破了传统电影模式的束缚,成为一种视频结构。这种结构模糊了电影与视频之间的边界,却融合了传统电影融合不了的,为中华传统文化“意蕴”表达提供了天然渠道。

    其次,网络微电影形式与中华传统文化的紧密结合,在目前反对文化功利主义的进程中,也能够提供一种全新破题思路。当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条件下,文化作为商品被消费时,“文化功利”的现象就会产生。从目前国内的情况看,影视作品过度娱乐化,唯票房论、唯收视率论等评价标准的出现,实际上正是文化功利的反映。作为以社会公信力为基础的我国传统文化,其实是对抗这种文化功利的有力武器。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商业化、功利化在短期内虽然在物质上有所回报,但在长期过程中势必会自食短视行为所造成的苦果。对于排斥文化功利这一点,恰恰是西方商业文化所欠缺而我国传统文化所拥有的优势。因此,把中华传统文化灌输进网络传播的网络微电影上,对净化整个网络文化环境是非常有利的。

    最后,网络微电影对碎块化审美时间的占有,具有传播学层面的策略优势。不管是中华传统文化抑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有效的传播方式是将其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网络微电影对中华文化的传播正是遵循了“日用而不觉”的传播规律。它的影响形式是处于一种即时状态中的,产生的效果也是即时的。随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审美化程度进一步提升,这种效果会愈加明显。它会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一代人的文化消费习惯,也能在无形中改变一代人的思维方式。如果加快中华传统文化与网络微电影的融合,那么对于中华传统文化在更广阔的空间内传播,将会有很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结语

    我国的网络微电影事业在目前来说还处于朝阳阶段,并且依然会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而呈现日新月异之态。在不久的将来,个人移动终端容或成为网络微电影的实时播放平台,而带有高品质摄像头与核心剪辑功能App的手机,则会成为个人随时随地创作网络微电影的利器。届时,做一部网络微电影会像现如今使用微信传一张照片般简单而普遍。如何合理利用这种新兴的艺术形式,将会是未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过程中需要探索的关键,而放大网络微电影的传播优势,也将成为坚实而有效的策略。然而,互联网时代还会有很多没有遇到的新领域牵涉进来,互联网技术带给我们很多意想不到的变化以及不可預见的现象。但是,我们只要秉承虔诚之心与恭敬姿态,传承发扬本民族的优秀文化内容,势必在未来文化发展的道路上,探索出一条属于本民族所特有的文化发展路径,形成和我国大国地位相匹配的文化输出方式。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EB/OL].新华网,(2018-08-23)http://www.xinhuanet.com/2018-08/23/c_129938245.htm.

    [2]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EB/OL].新华网,(2013-03-17)http://www.xinhuanet.com//2013lh/2013-03/17/c_115052635.htm.

    [3][英]詹姆斯·库兰,[美]米切尔·古尔维奇.大众媒介与社会[M].北京:华夏出版社,2011:112.

    [4]习近平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讲话[EB/OL].新华网,(2014-03-28)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3/28/c_119982831.htm.

    [5]格雷厄姆·默多克.重建倾圮之塔:当代传播的阶层问题[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