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畜禽养殖场的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宗世耐

    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目前动物卫生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对畜禽养殖场的动物卫生条件要求及日常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探讨,为畜禽养殖场的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畜禽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检查;条件;要求

    中图分类号:S85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8)04-0046-02

    做好畜禽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防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证畜产品从养殖环节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动物源性食品消费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保障。现将其具体要求及内容简述如下,供相关人员参考。

    1 监督检查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八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对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实施监督检查。

    2 方式、程序

    2.1 方式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受理、查处动物卫生违法案件。乡镇兽医站作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派出机构负责开展日常动物卫生监督巡查。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及时掌握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分布情况及生产动态,每月组织官方兽医协助动物检疫人员到监管养殖场监管1~2次,并做好监管记录。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構每季度要组织开展一次规模养殖场专项监督检查。

    2.2 程序

    (1)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巡查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应当着装整洁,携带行政执法证件,并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2)监督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前应准备好相关监督执法材料、执法文书、检查方案、取证设备等。

    (3)监督执法人员对畜禽养殖场实施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巡查工作应根据巡查实际情况填写《监督记录》,并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陪同人员、执法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监督记录》应用复写两联单,复写联交被检查单位,书写联由监督执法人员及时交回单位存档。

    3 监管内容

    (1)是否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否取得养殖代码;是否按规定程序申报检疫。

    (2)有关防疫记录:饲养动物的种类、数量及健康状况记录;养殖档案、免疫病种、时间、数量、程序、畜禽标识佩带等情况记录;免疫抗体监测情况记录;饲养动物的购入、出售情况记录;圈舍消毒及病死动物的处理、疫情报告等情况记录;兽用生物制品、兽药、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采购、使用等情况记录。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种用、乳用动物的检疫审批及其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动物是否按规定处理情况。

    (4)动物强制免疫、检疫申报、疫情报告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5)配备兽医人员的监管。畜禽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动物诊疗以及易感染动物的饲养。

    (6)动物饲养场病死动物处理情况。

    (7)动物进出场检疫的监管。国家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饲养场饲养的动物及其产品在出场前,必须依法实施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不得出场。

    (8)其他动物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免疫情况,是否按免疫程序免疫;监测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监测和检测结果、监测结果是否记入档案,且记录一致;检疫情况,调入动物是否持有检疫合格证明,是否申报检疫;调出动物是否提前申报检疫,是否有检疫申报单;消毒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消毒,消毒药品、浓度、面积、方法是否符合规定;无害化处理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发现病死动物是否报告,是否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处理,处理方法、数量是否记入档案,且填写一致,查看生产记录变动是否一致。

    4 规范填写监督检查记录

    (1)监督检查记录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使用的文书。

    (2)监督检查记录要求客观真实,不作定性评判。

    (3)监督意见书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制作的对被监督单位(个人)具有指导性或指令性作用的文书。

    (4)监督意见应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正意见,使其达到动物卫生规范要求。

    (5)文书应用蓝色或黑色的水笔或签字笔填写,填写内容应保证字迹清楚。

    (6)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精练、言简意赅,专业术语准确、完整,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避免产生歧义。

    (7)监督检查记录为双联复写式,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机构留存,第二联送交被监督人,监督检查记录须由执法人员、被监督人签字。

    5 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1)需要进行改进的,由基层动物防疫站提出改进意见,并在下一次监督检查过程中进行检查。

    (2)涉及到违法案件,交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立案查处.

    6 保障措施

    (1)建立规模养殖场巡查监管机制。将规模养殖场监管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包场、村责任人制度,建立巡查监管机制,及时做好监管记录。

    (2)推行规模养殖场“风险分级、量化监管”和养殖场守法经营量化考核工作机制。在风险分级和守法经营量化考核的基础上,对不同风险级别的监管对象实行量化监督,通过改进监管模式,解决监管面广、监管对象复杂、执法责任重、监管难度大、执法人员不足等问题。

    (3)督促和指导养殖场结合本场实际,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动物免疫、消毒、检疫管理、动物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投入品使用管理和牲畜耳标使用等工作制度,要使制度上墙,要使制度真正落实到养殖的各个环节,切实提高养殖场动物疫病防控的能力和水平。

    (4)在转变监管方式上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智慧动监”,充分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与智能手机等新型信息技术成果,不断创新监管手段,打通监管链条,实现实时监测和风险预警。

    (5)要认真落实养殖场政技企联系制度,夯实监管责任,排查动物防疫薄弱环节,督促、指导养殖场户落实畜禽养殖环节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各项动物防疫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