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牧草品种推广工作现状、问题与对策

    侯留飞 唐俊伟 卢成保

    摘要:对青海省牧草品种推广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合理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青海省;牧草品种;推广;现状;问题;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S5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8)04-0042-01

    牧草种子是进行饲草料生产、生态治理的根本生产资料和重要物质基础[1],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及退牧还草、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等项目工程的不断深入[2],尤其是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草牧业的产业概念[3,4],作为畜牧业基础牧草种业的生态地位日渐突出。作为全国五大牧区之一,青海省结合饲草料基地建设和天然草地生态治理的实际需要,不断加强优良牧草育种、牧草良种繁育和推广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本文结合青海省牧草品种推广工作实际,认真剖析牧草品种推广工作现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的发展对策。

    1 青海省牧草品种推广工作现状

    随着草原天然草地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经过科研院所和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多年的努力,截至“十二五”末,青海省选育出适宜本省种植扩繁的优良牧草品种21个;初步建成了高寒牧区牧草种质资源库,贮存各类牧草种质资源2 700余份;建成以青海省牧草良种繁殖场、湟中县燕麦良种繁殖基地为主的牧草良种繁育基地1.67万hm2,其中多年生牧草良种繁育基地1.37万hm2,一年生良种繁育基地0.30万hm2,年产优良牧草种子2.03万t,良种推广面积逾13.3万hm2,占饲草种植面积的 25.66%;并配置了先进的牧草种子生产、加工、包装设备,初步形成了草种生产、加工体系,为青海省草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

    2 牧草品种推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牧草新品种推广示范力度不够大

    近年来,随着青海省不断加大牧草品种育种项目经费投入,育种技术得以不断提高、育种周期大幅度缩减,多种牧草新品种通过国家、省级相关部门审定后准入市场。但是由于各级牧草种子管理部门尤其是州(市)、县级牧草种子管理部门技术推广经费不足,难以对新增牧草品种进行引进、示范和大面积推广。

    2.2 牧草品种推广方式单一

    青海省牧草品种推广主要通过国家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如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等)购买生态用种的方式进行。依靠政府项目资金的投入进行牧草品种的推广,仅局限于青海省内多年使用的披碱草、老芒麦等当家草种,固定的思维模式不利于新审定品种的推广利用。

    2.3 牧草种子管理单位和推广使用单位脱节

    青海省牧草种子管理单位主要由农区或农牧交错地带的州(市)、县级种子管理站构成,以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种子管理为工作重点,而在广大牧区尚未设置种子管理部门;而牧草种子的使用单位多为当地草原技术推广单位,缺乏对牧草种子生产和检验的相关技术和专业技能,严重影响了牧草品种推广工作的正常开展。

    2.4 牧草种子市场监督管理难度大

    由于青海省内辖三江源生态保护区、祁連山流域等生态功能区,且国家逐渐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使得青海省牧草种子需求量较大。另外由于牧草种子作为特殊的生产资料,其质量检验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和专门的设备仪器,且需要相当长的检验周期,因此不具备现场检验的实际条件。部分牧草种子经营者搀杂使假、牟取暴利,严重干扰了牧草种子市场的正常秩序。

    3 对策

    3.1 建立三级牧草种子应急储备制度

    通过建立省、州(市)、县三级牧草种业监管部门,建立牧草种子应急储备制度,加强设施配套、技术更新,巩固发展现有牧草良种繁殖基地的建设规模,提高牧草种子产量和品质;加强牧草新品种的引种、驯化、选育和推广,适度扩大牧草良种的繁育规模,提高种子专业化生产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满足全省饲草料生产基地建设用种子需求和各项草地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用种需求。

    3.2 引导非公有制资金进入牧草种业市场

    扶持具备开展品种试验示范的技术能力和经济条件的种子经营企业,积极参加牧草良种选育工作及牧草种子优良新品种的示范与推广工作,弥补国家项目资金推广牧草品种的空缺,通过逐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发挥市场主体在牧草品种推广工作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3.3 建立完善的牧草种子质量检验和监督制度

    逐步建立起设置合理、行为规范的种子行政执法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履行农业行政管理的职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种子管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质量检验人员自身要有的放矢地从技术上、法律意识上加强训练,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途径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并严格落实种子检验员考核制度。

    3.4 加强基层牧草种业技术能力提升

    根据牧草品种推广工作的实际需要,省级牧草种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新增牧草品种的栽培技术进行培训,提高牧草种业技术推广部门的业务水平和技术服务能力,并及时通过国家项目专项资金开展优良牧草品种推广和示范工作。

    参考文献:

    [1] 曾 亮,陈本建,李春杰.甘肃省牧草种业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J].草业科学,2006,23(11):61-65.

    [2] 颜红波,周青平,刘文辉.青海省牧草育种现状及发展方向[J].青海畜牧兽医杂志,2009,39(2):35-37.

    [3] 侯向阳.我国草牧业发展理论及科技支撑重点[J].草业科学,2015,

    35(5):823-827.

    [4] 任继周.我对“草牧业”一词的初步理解[J].草业科学,2015,35(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