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力在舞蹈表演中的重要性

    陈榕

    【摘 要】想象力作为舞蹈表演者呈现、编创者编排及欣赏者观看时不可或缺的重要心理活动,需要发挥其重要性来完善舞台表演艺术的呈现。

    【关键词】想象力;舞蹈表演;角色形象

    中图分类号:J705文献标志码:A? ? ? ? ? ? ? 文章编号:1007-0125(2020)02-0107-01

    一部具有观赏性的舞蹈作品从构思、编创到最后的舞台呈现都与编导和表演者能够发挥奇特的想象力密切相关,想象力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舞蹈作品的呈现是否生动,能否和观众产生共鸣。

    一、想象力的含义

    (一)心理学中想象力的含义

    想象力是一种高级的心理现象,根据想象产生的随意性,想象可以分为无意想象和有意想象两种。我们生活中最常见的梦和灵感都属于无意想象。虽然无意想象不可以直接作用于艺术创作,但把灵感这种无意识想象转变加工为有意想象再作用于艺术创作中,或许会出现令人惊叹的独特艺术魅力。而有意想象是指一种按照一定目的并做出一定的努力的想象活動。

    (二)舞蹈想象的含义

    想象力贯穿舞蹈表演始终,是舞蹈表演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心理活动。发挥舞蹈想象具体会作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有利于塑造角色形象;有利于突出“形神兼备”;有利于为观众构建想象空间;有利于角色情感的带入;有利于丰富舞蹈语汇;有利于表演者进行肢体开发。黑格尔说过:“最杰出的艺术本质就是想象”。艺术来源于生活,同样想象力也是来自客观现实。艺术不能等同于现实生活,因为艺术高于生活、优于生活;想象力不也是对客观现实的简单描述,不等于思维和回忆,因为想象力需要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上进行加工改造创造出新形象。舞蹈中所描绘的画面、塑造的形象不应“程式化”,对生活中所积累的、所感受到的事物“按部就班”地呈现在舞蹈当中,而是要将这些实践中所取得的经验,积累的要素在想象中产生相互间的联系,创造出新的东西。

    二、想象力在舞蹈《七彩灵鹿》中的综合体现

    (一)再造想象

    再造想象是依据语言的描述或图样、符号、标记等的示意,在头脑中再造出相应的新形象。舞蹈作品《七彩灵鹿》中“鹿”的形象是舞蹈编导取材于敦煌莫高窟第257窟“鹿王本生图”。作为一部敦煌舞蹈作品,编导在进行编创时,除了对“鹿王本生图”的形象进行拟物化的模仿之外,并未忽略敦煌舞蹈本身的风格,编导巧妙地将敦煌舞蹈语汇和“鹿”的外在形象相结合,创造出新的外部形态。首先,作品中依据的图样“鹿”的形象从始至终都存在。其次,“鹿”的外在形态需具备敦煌舞蹈的风格韵律。敦煌舞最基本的审美判断标准是“三道弯”,所以作品中“鹿”的形象在表演过程中不管是静止造型还是流动过程,行走还是跳跃,齐舞还是嬉戏都要有“三道弯”的体态存在。在表演者塑造这样的角色时必须要在编导所构思的范围内,有目的地发挥想象力才能呈现出角色形象的独特风格。

    (二)创造想象

    创造想象是根据一定的目的,对头脑中的记忆表象(原型)进行加工创造出完全新颖、独创的新形象的心理过程。作品中“鹿”的形象所要塑造的精神层面的思维活动、情感活动以及丰富的心理活动是通过创造想象编导及表演者赋予角色的。将鹿的外在形象和人的内在情感、思维、心理活动相结合,创造出新的独立形象。舞蹈中表演者所呈现出的小鹿是舞蹈编导将鹿形象的外在肢体拟物化和内在思想情感拟人化、拟神化,舞蹈表演者运用想象力塑造出的新形象。如果在编创和表演过程中只是运用再造想象简单地对依据图样进行复写和模仿,那么表演者所呈现出的“鹿”的形象只会表现为动物被动的本能反应,而不是一群活灵活现的“灵鹿”。

    三、想象力在舞蹈表演过程中的重要性

    (一)有利于塑造角色形象

    塑造角色形象同样离不开想象力的发挥。通过想象力弥补生活经验的不足,作为表演者为了塑造出不同的角色形象,必须要做到积累丰富的生活经验,为塑造角色提供相关素材。但是我们生活中所亲身经历的和感受到的事物是有限的,作品中“鹿”是一种动物,要想塑造出具有角色性格的“鹿”就必须要借助想象力进行丰富和补充,角色形象才会生动饱满。通过想象力进入角色,在塑造角色过程中表演者要清晰有意识地假设,一举一动要从角色出发,观察、模仿角色的独特个性与行为习惯,所塑造出的形象才具有真实性、可观性。表演者在表演过程中需借助想象用小鹿的方式来表达和鹿群一起玩闹时开心、友好的关系,进入角色是表演者塑造角色的关键。

    (二)有利于为观众构建想象空间

    在舞台表演艺术中,只有“观众”这个角色存在,舞台表演才是完整的、有意义的。艺术作品需要观众的想象来填充,并且,观众有着品评作品的第一权利。为观众构建想象空间,是编导进行编排和表演者进行表演时都必须重视的方面。有想象力的表演才能感染观众产生想象的空间,最终获得欣赏者独有的感受。

    四、结语

    没有想象,编导无法创造出新的角色形象;没有想象,表演者无法从“形”的模仿转换到“神”的认识;没有想象,观众无法从优美的肢体动作以外再联想到其他更美好的共鸣。

    参考文献:

    [1]平心.舞蹈心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王佩英.舞蹈表演理论与实践教程[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

    [3]平心.舞蹈表演心理学[M].上海音乐出版社,2013.

    [4]余梦露.想象力在舞蹈表演中的重要性[D].中央民族大学,2013.

    作者简介:陈 榕(1999-),女,甘肃人,最高学历:本科,西北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