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山体公园营建技术初探

王成 由荟圆 陈达 高阿娜
摘 要: 以济南市卧虎山山体公园建设为例,对城市山体公园建设的有关内容,施工中采取的方式、方法以及对应的措施以及所使用的材料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描述,在山体公园建设实践中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 城市山体公园;营建技术;济南
中图分类号:S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020(2018)01-0064-03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条件的不断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人们为了释放压力,陶冶情操,获得奋斗的动力,对散步休闲、运动锻炼和登山旅游等方面的户外运动的需要越来越迫切。为此,加快建设一批城市山体公园,已经成为市民普遍关注和亟需落实的问题,济南市委市政府以打造特色宜居城市为目标,全力推进城区山体绿化工作,加大山体公园、郊野公园建设力度,努力打造一批本土化、野趣化、自然化的特色山景标志区,为市民提供数量更多、生态更好、景观更美的休闲乐园,从而塑造丰富多彩的城市山体容貌景观。卧虎山公园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展开建设的[1,2]。
1 概况
1.1 山体公园的概念
山体公园是指依自然山体进行布局、造景的公园。是以保护恢复山体特征及原有生态环境为主要内容,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同时,为人民提供休闲游览的场所。它不同于普通的平面公园,具有立体性、野趣性、自然性,能使人亲近自然、远离尘嚣、净化心灵、陶冶情操。
1.2 建设前情况简介
卧虎山位于济南市市中区阳光舜城西侧,属于千佛山风景名胜区金鸡岭景区,为千佛山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是以休闲、娱乐、健身为主的山林游览区,规划东至旅游路,西到规划路,北侧紧邻历阳大街,南至土屋庄以北的一座孤山。面积46.67 hm2,山体为东北-西南走向,为石灰岩质山体,以山脊为界,西坡多为上世纪六十年代末种植的侧柏和少量黄栌,东坡多为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种植的侧柏和黄栌以及少量的五角枫,林下植被以荆条、羊胡子草等为主,林相比较单一,自身调节、抵抗病虫害能力较弱。山顶南北两侧各有一处战争遗迹,南侧还有一处背斜地貌形成的石海景观和虎林石刻景观,东坡中部中下坡有一处两万平米的废弃采石场,东山脚为15~20 m高的裸露断崖,整个山脚周边因各种建设施工形成多处断崖已经过不同程度的处理。山脚周围有现状形成的条件较差的出入口多处。卧虎山周边机关单位众多,特别是大型的社区较多,交通比较便利,游客较多,游客素质较高。
2 建设内容及建设原则
(1)入口建设:一个主出入口,两个次出入口,一个车辆出入口,含东山脚断崖边坡处理,入口广场及主入口广场休息廊等。要求达到美观协调,人车分流,方便游客出入。
(2)道路建设:三纵两横的游步道,一条闭合的石海观景栈道(含观景平台),一条车行道。要求顺应地形,对山体、植被等自然环境破坏小,并且辐射广,能串联起所有景点,形式多样,具有立体性、多层次性,从而沿途有景可观,提高游客游览乐趣,不易产生疲劳,同时要注意纵向游步道坡度合理,以不高于12%为宜,切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做防滑处理。
(3)管理房及卫生间建设:一处一百平米左右的建筑。要求与周围环境协调,使用方便,易于管理和维护。
(4)景点、节点建设:两处战争遗迹,一处百米石海栈道,一处休息亭廊,一处旱溪跌水。要求安全美观,易于观览,方便休息。
(5)休闲、健身广场和休息平臺建设:要求选址科学(如采石场、道路两侧原有空地等),分部合理,大小因地而宜,尽量不要破坏自然。
(6)绿化建设:在施工区域及周边可视范围进行绿化美化,要求整体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色彩丰富,易于管护。
(7)附属配套设施及文化建设:附属配套设施主要包括卫生、服务设施如垃圾桶、休息坐凳,各种安全警示牌、道路指示牌、生态健身器材等;要求分布合理、科学、醒目,方便使用,经久耐用;文化建设主要包括有关爱国教育宣传、科普知识普及、景点介绍等。要求尊重历史、结合现实、讲求科学、通俗易懂等。
3 主要施工措施
3.1 假山石的使用
在入口建设中科学合理的使用假山石堆砌手法,既做到了造景而美化环境,又为绿化创造了良好的地形条件,同时也增强了边坡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在水流汇聚区域借助有利地形、利用假山石堆砌围合成旱溪形成跌水景观,从而与周围环境形成了动静结合,静中有动的效果。在假山石的选择上,要注意与周围环境相互协调,不可过分使用以增加不必要的成本,堆砌安装要美观自然、浑然天成,或者经过自然的洗礼最终达到天造地设的效果。总之,在现代园林建设中,假山石的使用是相当普遍的,尤其在山体公园建设中,通过合理规范的使用假山石,既整治了环境、修复了山体,又美化了环境,确保了安全性。
3.2 几种台阶的使用
(1)方整石台阶的使用。在入口及重要节点以一定的规格和大小(一般为150 mm×350 mm)的方整石砌筑台阶与市政道路或其他道路、广场相衔接,达到了与周边和谐统一、美观大方的效果,又突出了重要节点,从而丰富了景观效果,增强了游览的趣味性,使游览不在单调。
(2)清口石台阶的使用。主要在纵向上山道路或坡度较大的区域大量使用,一般用厚度150 mm左右,宽350 mm左右立面和顶面比较规整的青石,修建长1 500~2 500 mm的台阶,经过长期摸索实践及人体工程学研究,台阶高度应控制在150 mm以内,边沿临空高差大于1 m处均应设高度不低于1.05 m的安全防护栏杆,材料必须坚固耐用,设计不易攀爬的结构。
(3)斩假石台阶的使用。将原来的一条上山毛石台阶道经过合理改造而形成。具体就是经过清理基层、加固基础,在整个面层做30~50 mm的细石混凝土,待稳定后外表面人工精细剁斧而成。经过改造处理,既利用了原有的道路体系,又丰富了游步道的形式,并减少工程量,降低成本,节约了建设资金,这种施工方法在新建游步道及提升游步道质量方面可推广使用。
(4)塑木板台阶的使用。为方便游览石海景观,又不破坏自然景观、砍伐树木,并合理处理山坡高差,采用独立水泥桩做基础,钢结构做龙骨,塑木板做面层铺装加装塑木栏杆的空置台阶,也就是栈道。这也是游步道的一种别样形式,形成了人在林下走,景在脚下踩的独特效果。
3.3 铺装的使用
(1)冰裂纹石铺装,就是利用片块毛石碎拼水泥嵌缝的铺装形式。主要使用在游步道清口石台阶内侧,广场等道路系统,这种铺装的优点是方便就地取材,坚固耐用,自然美观,据实际情况可大量采用。
(2)糠糧砂铺装,就是利用糠糧砂作为面层的一种铺装形式。主要使用在水平游步道、广场等不易被冲刷的区域的铺装上,经过与碎石土碾压充分结合,可形成比较坚固耐用又自然而富有一定弹性的道路、广场,这样的道路广场有一定的透水性,更接地气更受欢迎。
(3)透水砖铺装,就是利用透水磚做铺装面层的一种铺装形式。主要使用在人流较大,面积较大的广场(入口)铺装上,对于减少径流、护泉保泉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样透水沥青铺装的车行道也有此效。
3.4 结合破损山体的整治、治理达到山体修复
首先要进行破损山体的排险,同时加强挡土墙、护坡的处理,采用工程措施利用工程机械消除地质灾害,通过生物技术措施增加植被覆盖,从而消除裸露山体,达到破损山体修复和绿化景观的营建。这是近年来利用较多的破损山体治理方法。
利用合理的挡土墙结合土石方工程对历史遗留的采石场进行山体恢复,并利用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绿化方式进行合理的绿化,以达到安全稳定又美观的效果,使原来破损的山体得到有效的修复。
利用生态喷播结合V型种植穴在坡面栽植较大乔木、花灌木等,坡底结合挡土墙内回填种植土进行水平绿化的方法,将东山脚的高15~20 m的裸露断崖进行了有效的处理,也达到了安全美观稳定的效果。
3.5 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合理梳理,科学修饰
对于山顶的两处战争遗迹,进行深入的梳理清理,尽量利用原始材料,恢复本来面目,还历史以真实,同时围绕遗迹周边设置保护围栏,结合管理房修建全景观景平台,配合安装空中俯视观赏露天回廊(可用塑木板),并进行合理的绿化美化,安置遗迹介绍牌等,既有利于观览,又有利于保护和宣传。
3.6 绿化
在各种道路两侧、山坡空地、广场及周边,以水平阶、鱼鳞坑或穴状坑做成种植池,结合原有绿化,合理选择绿化材料,做到乔灌地被相结合,适地适树,以乡土树种为主,注意色叶树种的选择,严禁大树上山,在土壤适宜处重要节点、景点谨慎的点缀大树以提升景区档次;注意丰富植被种类,加强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增强其稳定性;做好植物检疫工作,严禁携带有害生物的苗木进入景区。以下是所采用的苗木种类:乔木有白皮松、五角枫、白蜡、黄栌、刺槐、国槐、蜀桧、黄金槐、云杉、榆叶梅、碧桃、红枫、垂柳、梧桐等,灌木有百日红、红叶石楠球、小叶女贞球、连翘、金银木、冬青、卫矛球、丁香、丛生大叶女贞等,地被有小叶扶芳藤、迎春、狼尾草等,还有攀援植物五叶地锦。依据立地条件,结合植物的生态特性合理布局、科学搭配,经过精心管理,生长良好,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4 成果和推广
经过精心的养护和管理,卧虎山山体公园初见成效,破损山体得到有效的治理,植被更加丰富,生态系统更加稳定,景色更加宜人,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休憩场所、提高城市景观、防灾避险以及保泉护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16年1月卧虎山山体公园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目前,这一建设形式已陆续推广开来,近年来,济南市以此为范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破损山体整治、治理、恢复山体,建设了一批特色各异、功能齐全的山体公园,既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良好的休闲健身场所,又美化了环境,为创建碧水蓝天的现代化都市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 考 文 献
[1]李成,尚红.城市破损山体修复与绿化景观营建技术[J].林业实用技术,2008(A1):81-82.
[2]赵入臻,赵鹏,赵环金.济南破损山体概况及生态修复技术研究[J].山东国土资源,2012(9):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