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社会关系视角下的民间力量:要义、功能与发展

    王聪会+魏崇辉

    【摘 要】民间力量在民主政治进程中有重要功能,它通过整合并表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实现民主政治的有序参与,同时民间力量将民众的利益纳入组织化的渠道为政治民主化进程中理性沟通谋求共识成为可能。民间力量的发展成长有其客观必然性,它是政治体制改革与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带来的社会政治结构的分化与重构的结果。

    【关键词】民间力量;民主政治;功能;必然性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7)011-0086-02

    在当今日益多元化的社会中,民间力量累积在民主政治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探讨民间力量的累积在我国当今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并引导其健康良性的发展,是我国民主政治不断向前推进的有益途径。

    一、国家与社会关系视角下的民间力量

    长期以来,“国家与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被视为两种不同的符号象征:社会的诉求是自由、开放和包容,而国家则代表了权威、强权、制约等等。在现实逻辑中,两者因遵循的行动逻辑和行为规范不同,因而在实践中的价值观念和行动方式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现有关于“国家-社会”关系模式的理论研究可总结为两大方面,一是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视为对抗性的,社会起到制衡甚至对抗国家的作用,另一种则是将二者视为和谐共存共生共强的关系。从黑格尔的“市民社会”到托克维尔对“公民社会”的界定再到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为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关系寻求和平救赎之道的探索从未停止。“国家-社会”背后实质上体现的是国家力量与民间力量的较量。民间力量包括诸多方面,是一个宽泛的集合范畴。“所谓民间,是和‘政府相对应的名词,是指不在政府、国家直接控制之下的生活空间和社会秩序。而民间力量就是指政府公权力之外的所有个人和民间组织构成的网络化的社会有机结合。”[1] 它不仅包括民间组织、社团等实体形式,还着眼于个体及其组成的网络化有机结合,国家公权力以外的政治、经济等领域。

    立足于我国当前现实背景,社会流动性、异质性和多元性发展,众多集体化的意识不断被解构,个体化的面相显现,社会呈现“去集体化”“弱组织化”的趋势;国家权力所直接控制的领域在主动收缩, 旨在规范权力的界限和范围,明确政府、市场与社会三维主体各自的职责与权限。在这种日益多元化的社会让我们看到国家与社会两者的和谐互构有更多的可能性。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不能界限于此消彼长不可调和的零和博弈,两者可以相互型塑形成和谐的互构关系。

    二、民间力量在民主政治进程中的功能

    民间力量在自身发展与不断累积的过程中,以多样化的民间组织为载体,以多元化信息化的社会外部条件为环境保障,通过基层自治、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等方式以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度、实现社会整合,有助于完善民主政治体系,推进社会治理。

    (一)表达与整合——民主政治的社会基础

    以往国家制度体系在社會中占绝对优势的支配性力量, “通过国家制度化所形成的体制的渠道,行政权力广泛地向社会渗透”[2]实现社会整合。这种社会整合方式是一元的,高度集中的,并受自上而下的等级控制,去异求同。这样非但不能消除社会个体的利益需求只能是个体化的需求受到压抑并更加强烈。后现代主义的话语体系下一切权威、标准都被解构,人们对自身利益的维护某种程度上超越了道德的束缚,对权利至上性的笃信超越了对权威的信奉,个体化、分散化游离出原有传统单一的体制,社会自身的张力已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在这种支离破碎的政治格局下,单单依靠以国家威权的力量为支撑的自上而下的单一通道无法充分发掘社会资源,发现利益诉求。实现社会整合应当更多地注重民间力量。

    民间力量成为一种不同于国家的自下而上的力量,它扎根于社会中的每个个体,通过对每个公众的自我价值和利益诉求的关注以获得自身的发展,因而民间力量在寻求自身发展的过程中,与社会各个阶层都存在着非常密切的联系。作为民间力量重要载体的民间组织及社会团体将社会成员零散多元的利益引向组织化的轨道。

    (二)竞争与参与——民主政治的动力

    “民主政治是一种竞争性政治,在政治生活中,公民以个体的方式参与并影响政治过程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在竞争性社会,为了更好地表达、维护和发展自身的利益,具有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诉求的公民就会自发地聚合在一起,结合成各种公民组织即民间组织,并积极参与政治生活。”[3]因此,在竞争的民主政治社会中民间力量的产生是必然结果,也是增强社会团结的条件、活跃民主政治的动力。个体力量的有限性与利益的多元化之间的不平衡,是有共同利益的公民自发聚合在一起形成民间力量的源动力,民间力量为各自代表的利益在民主政治中争取认可,增强公民对民主政治生活的参与。

    从我国当前社会结构来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中间阶层、中产阶级不断壮大,由于中产阶级在受教育程度、社会地位、经济资源占有方面均有很大优势,因此中产阶级易在充满竞争的代议制民主中脱颖而出。这样导致公共事务的决策受中产阶级引导,使决策过程中的弱势群体的声音被忽视冷落。纵观西方国家的发展道路,中产阶级在主导政治的发展方向过程中容易攫取政治的发展成果,为避免这一问题,民间力量的累积在平衡各群体的政治利益中有不可或缺的关键作用,民间力量能够使弱势群体也参与到政治生活中,与中产阶级拥有公平的竞争机会、平等的政治参与,在不同阶层的博弈中达到彼此力量的均衡,以建立良性稳定的政治结构,为维系政治的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沟通与共识——民主政治的秩序与良性发展方向

    民间力量为公共领域的沟通铺垫好中间平台,避免了个人与个人之间直接对话的无序沟通,利益整合之后的表达使得协商和沟通能够更有秩序地进行。“民间自治组织的发展能够在地方政府与民众之间架起一道桥梁,把民众的利益纳入组织化的渠道,通过组织理性把个人的利益诉求和行为整合起来,引导正确的参与方向、降低参与成本、控制参与范围,减少非理性行为的发生。”[4]这一个理性的对话过程降低沟通协商的社会成本的同时也提高政治参与的效率,缓解冲突并促成社会共识的有序达成。

    理性沟通也是社会多元治理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公共领域处于从管理向治理转型的关键阶段,民间力量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作用不可忽视。从民间力量自身的特性来看,民间力量分布广泛,能够填补政府和市场鞭长莫及的空缺领域,完善治理体系;加之民间力量有自身专业性和独立性的特点,能够深入挖掘社会资源、实时洞察公众需求,在配合地方政府决策的过程中更加合理地分配社会效益,增强治理能力;同时理性的沟通过程调动民众的积极性,培养民主意识和自决能力,是治理模式从封闭走向开放。

    三、民间力量发展的可能性

    实际上民间力量的发展成长是政治体制改革与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带来的社会政治结构的分化与重构的结果。

    (一)市场经济与利益重组——经济基础

    “大型集体和社会组织对社会结构的影响力逐渐降低,从而推动了 ‘集体化社会向‘个体化社会转变。”[5]国家对社会资源的占有和支配范围收缩,社会各个领域在自由环境下资源分化重组,各类民间力量也有了成长空间。社会中独立于行政权力之外的个人及团体力量生根发芽。此外,市场经济催生了各个领域的民间组织,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后,我国各种类型的协会、社团如雨后春笋般成长发展,为民间力量的发展提供组织依托,进而将零散化的民间力量汇聚成流引向组织化的发展轨道。

    (二)简政放权与社会治理——政治社会环境

    与经济体制改革相伴而行的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在社会各要素日益活跃的市场经济背景下,政府开始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型,以权力为中心的制度体系被以权利为中心的制度体系所取代。政府转型过程中注重公民自治意识的培养,并发掘引导民间力量自下而上的在社会上广泛动员。打破原有的政治国家与社会结构的一体化模式,建立政府與社会对公共事务合作治理的模式。

    (三)价值观念与“现代人格”——思想基础

    与经济形态变化伴随而来的是人观念层面上的转变,市场经济酝酿出尊重、包容与合作等现代社会的精神。这种普遍的价值认同是社会生活中产生强大的价值支撑,为民间组织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价值支持。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媒体信息传播的发达,开放的世界使人们有获取更多资讯的可能性,人们思想观念得到更新,权利意识增强,独立、自主的现代人格特质形成。“在现代化过程中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是“传统人”向“现代人”的转变,“现代人”特别是现代人特质的增加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3]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社会个体现代人格的形成是民间力量形成的个体基础。

    “国家-社会”的分析角度让我们认识到民间力量与民主政治间的互构互进关系,如果说国家是通过制度化的方式来规范民主政治建设, 那么民间力量显然提供了另一种性质的行为途径发挥作用,两者实现和谐共生。民间力量的累积是我国社会整体进步的重要表现,只有民间力量的健康成长和有序释放,才能真正实现民主政治建设的稳定与和谐。我们坚信,随着我国民间力量的日趋成熟,我国的政治文明发展也将更有活力。

    参考文献:

    [1]徐兰.民间力量的发展与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J]. 河南社会科学,2015,(10).

    [2]李金.从国家与民间力量的关系看中国社会的整合 问题[J].探索,2000,(6).

    [3]徐耀东.民间组织发展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J].湖南 行政学院学报,2011,(6).

    [4]方雷.地方多元治理与社会民间组织[J].理论视野, 2011,(3).

    [5]杨敏,高霖宇.社会互构论视野下的民间力量与社 会和谐[J].天津社会科学,2011,(2).

    [责任编辑: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