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礼乐思想研究

    崔宇 王昭颖

    关键词 礼乐 董仲舒 美学 礼乐教化

    作者简介:崔宇,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中国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王昭颖,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中图分类号:B22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6.354

    礼乐文化由来已久,可追溯至上古。从形式上来说,礼乐包括礼仪、音乐,礼乐文化在中国非常受重视,创造人类的文明辉煌。作为先秦儒家文化的核心是传统文化的根本与源头,礼乐文化在其发展中经历了四个时期:从原始社会中孕育产生,发展于西周,这两个时期,礼乐文化处于“萌芽”的发展阶段;之后到春秋战国不断成熟直至汉代发扬光大,突破了原始礼乐文化进入了理性阶段。

    作为儒学发展中的关键性人物董仲舒,他在思想發展中,上承孔子,下启朱熹,其哲学思想在中国思想上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中国美学思想上“礼乐教化”的概念是董仲舒最早提出的,同时董仲舒的出现,标志着自春秋晚期以来的百家争鸣局面以儒家最后被定为一尊而宣告结束;战国后期的诸子百家各家争鸣的思想趋势,也以融合儒家、道家、阴阳五行家等而成的新儒学的出现而告一段落。在这个过程中儒家的美育思想也取得了主导性的地位。一、谈礼——礼尊于身

    董仲舒的礼学,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又有许多重大突破。先秦儒者对于礼的一个基本规定就是“分”。董子说:“圣人之道,众提防之类也。谓之度制,谓之礼节。”《春秋繁露·度制》使用提防的方法来防范,制定一定的标准,为人民制订制度、礼节。所以贵贱有一定的等级,衣服有一定的制度,朝廷有一定的位置,地方上有一定的次序。人民会有所礼让不敢争执,用来统一人民。

    (一)“礼尊于身”说

    董子重礼,莫过于“礼尊于身”说。《春秋繁露·楚庄王》云:“《春秋》尊礼而重信,信重于地,礼尊于身。”董仲舒讲究《春秋》大义之尊礼重信,强调礼节的尊贵,且说“礼尊于身”,身体对一个人来说何其重要,更何况于礼节了,在此突出礼的价值与重要性,礼之所以这么重要,不仅包含了其社会价值而且也突出天地自然之道,具有一定的超越性。在“仁、礼、智、信”五常中,董仲舒将礼列为其一,把握五常之道,德施于方外。对于王道教化来说,礼乐是其根本,董子也在对前人的继承上面对礼乐的本质等问题有了很多突破,迸发他独到的见解。

    礼乐文明的生成与发展与原始宗教有着一定的联系,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对礼制的细节进行了讨论,他对于郊祀等祭礼在内的整个系统都颇有了解,契合儒家礼学的“重于丧祭”精神,也体现了他对于礼的重视。董仲舒所著的《春秋繁露》中有不少篇章在着重讨论关于祭礼方面的问题,凭借着董子对于祭礼的心得与精准理解,朝廷官员也不断向其咨询礼制等问题。《郊事对》就是当时汉武帝询问郊礼的整理,特派张汤咨询董仲舒,之后董子就郊礼的意义、鲁国作为诸侯却能举行郊祭以及一些具体操作的细节问题,一一作答。除祭祀外,董仲舒还著有关于服饰制度的专论,服饰制度亦作为古代礼制的一种,以上皆显示礼乐论在董仲舒思想中不可取代的地位。

    (二)以天人感应来谈礼

    礼是辨别亲疏远近,异同是非的,礼要民众言行一致符合身份,有节制不逾越,礼用于修养身心,品行言语合乎正道。

    董子云:“礼者,继天地,体阴阳,而慎主客,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而差内外、远近、新故之级者也,以德多为象。”《春秋繁露·奉本》。礼法继承于天地,谨慎处理其主客关系,排列尊卑区别内外,效法德性多的人为典范。《汉书·董仲舒传》云:“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以德多为象”根据德行来进行效法分配,董仲舒意指人间也效法于此。

    效仿于天道的礼法,则人间礼制亦符合天理。效仿上天治礼度,高俸禄的人不能兼小利,去跟人民制定制度。礼仪中最为重要的是君臣、父子、夫妇之道,董子认为它们也要效法于上天。“天地者,万物之本,先祖之所出也。广大无极,其德邵明,历年众多,永永无疆。君臣、父子、夫妇之道取之此。”《春秋繁露·观德》董仲舒从天人感应的角度来谈礼,这是对先秦礼学的一个重要发展。董仲舒集大成天人感应理论,奠定之后的天与礼之基本观念。二、乐论——盈于内而动发于外

    在我国古代思想中,谈礼不离乐,乐与礼紧密相连促进国家社会的长治久安。董仲舒的音乐美学思想大体继承了先秦儒家的观点,重视礼乐,更有意于发展乐论以适应其政治大一统。密不可分的礼乐文化旨在营造出尊卑有序,和谐融洽的社会秩序,民众安居乐业,国家繁荣安定。

    (一)董子乐论的继承和发展

    在中国的礼乐文明中,“乐”不仅是和“礼”所组成礼乐文化,“乐”的自身还具有相对独立性。“乐”是发于心的,并不是简单的形式与器物,是涌于心中与精神、情感紧密结合的。“乐”早在孔子思想中就凸显出了其十分重要,周代的礼乐孔子对其进行了继承与发展,认为礼乐的核心是仁,“乐”是美与善的结合,并积累了大量音乐经验,建立了以仁学为基础的音乐理论。“礼”与“乐”是六艺的两大组成部分,也是音乐美学的综合概念。孔子把仁、德作为礼的内涵,他认为,乐应建立在礼之上并以遵循仁为原则。乐和仁的会通统一,就是道德和艺术。“乐”在孔子思想中不仅指音乐歌舞,还是一种关于美的境界。《论语·泰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孔子心中最高的境界便是乐。孟子和荀子在乐的起源问题上都有把乐归之自然根源和人文根源的思想。董仲舒同样有把乐起源归之于自然人性的看法。

    董仲舒论“乐”基于当时天人感应的大一统背景和本身的礼乐传统,“乐者,乐也”。乐发自于本心,体现内心的欢喜,陶冶性情,提高修养。舜作《韶》禹作《夏》汤作《頀》文王作《武》等这几篇均能表现出来民众的欣悦之情。董仲舒特别重视“乐”对于人心和社会风俗的美学作用。儒家乐论的“反本”思想中,教导民众在当时也不要忘本,要懂得时时回顾,不忘君王初期得民心之情,也以此警醒后世不往本,遵循礼乐。

    (二)盈于内而动发于外

    禮乐文化之形成,便由天地自然和谐来体现“乐”的精神,正因为有“乐”万物和谐,才能使万物化生,而“礼”则是指万物都有序的状态。礼乐形成于天地之间,由天地的阳刚阴柔特性所形成。

    董仲舒主张天人感应,在董仲舒看来,乐的自然与人文特征都归根与天。乐由人的性情而发端,而人之性情则发端于天。《春秋繁露·楚庄王》“乐者,盈于内而动发于外者也。”在此,“乐”指的是内心涌现出来的,“内”指人的情感。《春秋繁露·楚庄王》“制为应天改之,乐为应人作之。彼之所受命者,必民之所同乐也。”王者根据民心来制作雅乐,且王者顺应天命而生,董仲舒重视民心的作用,圣王作乐应起于民心,建功德,得民心可制作雅乐。董仲舒所在时期,中国古代大一统政治趋于成熟,而他的音乐理论也随之不断成熟,维护了当时的君权神授思想并区分等级制度,乐论的成熟也助于民众更好的抒发情感,表达意愿。三、礼乐之地位——董子重礼乐

    从古至今,中国就十分重视礼乐文化,礼节规范、音乐舞蹈贯穿于整个礼乐文化的演变。礼与乐联系紧切,密不可分。国家富强繁荣,人民得此安居乐业都离不了礼乐作为根本,才使以共享太平盛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及和睦融洽的家庭氛围。礼乐发展至汉代是一个重要的演化阶段,当时大一统的政治环境与君权神授的理念勾画出了礼乐文化的时代性特征,经过春秋战国的礼坏乐崩时代,礼乐文化从汉代进入了重整时期。

    (一) “进退容止,非礼不行”

    古代帝王进行统治国家,规范民众尊卑言行,常兴礼乐,礼与乐是其根本也是君王治国常用的手段之一。孔子强调礼乐之重要性,认为礼和乐是国家兴衰的标志。大到治国安邦,国家的稳固繁荣,必须要合乎于礼乐,政治合道,符合德行,以礼待之;小到个人修养,也不可离开礼仪的规范,进行修身齐家,才方可治国平天下。礼乐到了汉代,儒者颇为重视,依据儒家学者之意,礼乐结合能最大限度的实现社会和谐。礼乐为董仲舒思想的重要部分,在《春秋繁露》中均有大篇幅体现,不容忽视。

    礼乐是董仲舒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礼乐思想是他极其重视的内容,《汉书·董仲舒传》中称“进退容止,非礼不行”。董子认为“礼”并不仅仅包含的是一种仪式,而在于“礼”以仪式、规范等审美形式来标志出尊卑贵贱、内外远近等规范及道德要求。礼规范德行,使人“节欲顺行,身行正道”,从此规范礼也能是人的情感欲望获得审美化表现。由此可看,礼乐文化以董仲舒思想之中,对其影响深远。同时,礼乐文化也是董仲舒治理政治上的基本举措。董仲舒修身以治政,以礼为本,符合儒者风范。

    董仲舒重视礼乐修身,认为礼乐及其之重要小到修身养性大到治国之道,所以推崇礼乐教化。认为礼乐教化是必不可少的,必须要普及礼乐文化,实行教化。对于礼乐文化而言,他不止是理解礼乐的书面意思及规范,他把礼乐付诸在行动上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来进行传递,不仅仅在言语上体现更是在行动上与之相融洽,皆不悖于礼,言行一致,知行合一。董仲舒对于礼乐的言和行皆得到民众及各类学士的尊敬。

    (二)“礼乐教化之功”

    儒家从孔子起,就指出礼乐对于治国、平天下的重要性。天子行礼乐乃顺道而行,在“仁、礼、智、信”五常中,董仲舒将礼列为其一,把握五常之道,德施于方外。“夫仁、谊、礼、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董仲舒重视“礼乐”与“教化”,认为礼乐是教化的根本,而教化又是辅助王道政治之根本。通过礼乐的教化,使仁义大行于天下,是国家“所由适于之路”。董仲舒的礼乐教化,规范礼乐封建等级制度,以此来规定人们应遵守的礼仪与礼节。对于治理国家来说,仁义礼智信都说其治理手段,王君莫不知道此理,所以重教化,以仁德感化、礼乐教之,以法度约束之。

    董仲舒将人的性看作为天生的性质,既是天生,有善亦有恶。但人是有向善的倾向。通过禾苗与米之关系来比喻性与善,“性”具有向善的倾向,但并不能完全称之为善,在这时就需要王道的教化,礼乐的重要性便凸显出来了。通过人性善的论述来梳理礼乐教化之重要性,在君权神授大一统的背景下,给礼乐教化以天的使命,提高了礼乐进行教化的地位,也为礼乐教化提供了人性论的依据,使民众自觉的服从依赖于王道教化,而并不是人人都自发于向善。由此礼乐教化也被赋予了政治性的特征。董仲舒也把礼乐教化称之为道德教化,而道德教化的实施是“简六艺以赡养之”。礼乐置于“六艺”的前列,可见礼乐的艺术性体现,就董仲舒进行礼乐教化的内容而言,也体现了所涵盖的美育意义。

    (三)“礼之所重者在其志”

    “重志”乃儒家礼学所重视,且具有不可替代性。由此来肯定礼乐之存在重要性以及反驳诸子对礼乐之非难。董仲舒所谓“重志”,是要重内心的情志。礼乐总是会落实在外物的形态上,比如礼仪、言语、事物等形式化的东西上,提出“重志”也是要民众在这样的情况下要重视自己内心的情志给民众以警醒,让民众多重视内心的情感。所以儒家礼乐重志,重志也是儒家礼乐非常重要的内容,具有深远的意义。

    “重志”乃“礼”与“乐”所共有之特性,董仲舒对于“重志”有其独到的见解,他在《春秋繁露·玉杯》中这样论述:“君子知在位者之不能以恶服人也,是故简六艺以赡养之。”董仲舒的礼乐服饰,是区分尊卑有别,是非贵贱的,对于道德之人,是有法度可循的。所以知礼仪,懂法度,才能更好的成德。董仲舒关于六艺的理论,精辟深远,从这也可以看出董仲舒学识理解之深,对此的见解非常深刻并不仅仅体现在《春秋》上,而是体现在他整体的思想中。其中“礼制节”的“节”可称之为礼的一个基本内涵,指节制,行为保持在一定的限度内合理,也可理解为一种客观有序合理的社会秩序。礼制在主客关系、尊卑贵贱、内外远近的等级秩序这几个方面所体现。而与前面的“制节”对应的是“文”的精神,是侧重于修饰层面的意思。“文”与“重志”在董子看来都异常重要,希望文与质皆备。

    四、礼乐之本原——心性情志

    礼乐文化根源于天道自然,其中更能体现其人的心性情志,故言“礼之所重者在其志”。在天道的自然规律与人的心性情志可看出礼乐存在的基础,王道与民生的教化也体现出礼乐存在发生的现实需求。

    董仲舒认为礼乐文化根源于天道自然,在《春秋繁露·奉本》中云:“礼者,继天地,体阴阳。”此言便意味着礼虽根源于天地,但并非完全按照天地间制定的秩序来实行,而是在发展中带有人文性色彩,而阴阳法则则贯彻于礼之中。在本源上说礼乐根源于天地自然,但其核心现实性则来于人的心性情志,也符合儒家礼乐的核心观点。自此可以看出,董仲舒的礼乐论建立在他的心性学说上。董仲舒儒道阴阳各家的思想,在政治、思想、人生修养上都提倡“中和”的主张,之后在其人性论上便采取“中和”的立场,他认为性虽有善质但不能称之为善,需经过礼仪教化才可为善,也以此董子的人性论被礼乐教化所奠定。礼以性为其根本依据,所以体现出心性情志的自然性。

    礼乐迸发出情感,并对此进行教化便是道德的培养来源。从人的心性情志作为出发点来培养礼,而同时礼也由此来修正人的心性情志和情感。乐是倾听和展现人的心性情志的声音和姿态。所以礼乐也不能离开德和敬,此为礼乐灵魂所在。五、礼乐之价值

    董仲舒分别从天命到心性情志等这几个方面来論述,分析内涵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从上承天命再到人民的心性情志,正法度。树立起礼乐的根本,民众便也会知礼重礼,言行依礼而行。

    礼乐文化形成之早在夏商周先贤们就研究出较为完善的制礼作乐的礼乐制度。后又将礼乐文化进而演化为伦理道德的教化,维护王道社会秩序。也正因为这悠久的礼乐文化使之中国称为“礼乐之邦”,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儒家礼乐其最终归宿在于教化。在董仲舒的思想中,礼乐是人之根本,根源于天道自然,也是社会伦理的核心。董子的礼乐论是儒家礼乐思想不可替代的一个重要形态。

    在当时的社会政治条件下,董仲舒有着跨时代的丰富的综合性思想,离不开他对自然社会人性的思考,也离不开美学思想。董仲舒虽不直接讲美,但是从他的思想中却不少看见美的影子,在他思想的方方面面体现出来。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人性论中均能体现出对于美的理解。而董仲舒自己本身也有着丰富的审美情感,也使他在理性的同时不丢失情感,使他的思想变得丰富且充实饱满。董仲舒的礼乐美学思想表现了一个国家统一的民族自信,整个的思想体系适应时代的发展趋势,体现时代精神,迸发出对自然天地人文的热爱之情以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儒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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