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居住条件财政投入分析

    徐玉祥

    随着近年来我国在城镇化战略方面的不断加速,凸显了我国很多的城乡矛盾,针对于这些矛盾,如何对农村地区进行合理的整改与优化,完善农民的集中居住,对于我国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以及建设新农村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现今,新农村建设在取得一定成果的情況下,依然存在不少的问题,亟需尽快对这些问题进行解决完善,以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研究这些问题,将地方财力用到点子上有着重大现实意义。

    一、农民集中居住区的特征

    以下是关于农民集中居住的四个特点:

    (一)聚集区已经不再是传统概念中农村的地域样态,但是又不满足城镇所应具备的各项条件。

    (二)现在的农民集中居住区普遍是较大规模的聚集区,通常是一社区多村或一村多个社区的重新整合,将原本的乡村纽带基本上消除,但是目前来说还没有形成新的人际纽带,所以尽管周边的居民未有太大的改变,但是在人际关系层面已经与原来有所不同,出现了一些问题。

    (三)农民集中居住区中的农民相较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差异,但又无法归类于城镇居民之中,不管是生活还是行为等方面,依旧留存着之前农耕文明的民俗风气。

    (四)现在所建设的农村集中居住区,有一部分地区已经开始了开放性的经济活动,特别是一些与城区、工商业集中区较为相近的地区,这些地区中存在大量的务工人员,甚至在苏南地区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中,外来人口数量已经同本地居民数量持平甚至有所超越,形成了外向型的环境。

    二、农民集中居住区的优势

    (一)为工业化发展赢得了新空间。从苏南地区的发展来看,要想促进农村地区城市化就需要带有一定的动力,而这个动力就是发展农村的工业,实现农村工业化发展,这种发展战略也会解决务工人员外出打工问题,让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从而缓解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的问题。农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可以为城市的发展带来宝贵的空间财富,以及更加广阔的产业集聚载体,对于土地资源能够更合理的规划利用,对于农村人口的聚集地、建设发展用地、农业用地可以更好的平衡,既可以促进农村重新对土地进行规划,按照功能性模块进行布局,也可以加速城镇一体化的发展。同时,在农民进行集中居住后,空闲出的原本地块可以转化为第二、三产业用地,由村组织集中管理开发,将土地的价值最大化,既可以带动村组织经济水平上升又能为建设乡村提供雄厚的经济物质基础。

    (二)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民集中居住后带来的必然就结果就是扩大村里的耕地面积。农民的集中居住,意味着村里每户的户均公共设施建设就不用全村域覆盖,可以对成本进行有效的把控,还可以,使得在宅基地的容积率有所扩大,增加一些空闲的土地。除此之外,通过对于村民聚集区的建立,还可以带来更多的建设用地转化为其他的用途,通过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的变化,对于农村用地的价值产生一定的提高,使本地的农民能够享受到城镇化发展带来的红利:增长的土地发展权在经济上的兑现。与此同时,在居民集中聚集后,对于原本的零散的自然村落的耕地进行整合后,可以产生规模化的大农场,现在就可以通过一些比较新型的技术或者先进的生产设备,从而使得生产经营模式可以更加的专业和生态化,最终形成种田大户、养鸡大户等规模性的农业产业链,而这些产业链随着时间的持续发展,逐步迈入企业化的经营模式,也将会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发动机,为集中居住区的员工、居民带来更多的收入,更好地帮助新农村更快地建成。

    (三)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我国在社会中广泛流传的一句话,就是“要想富先修路”,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来说,要想推动经济的发展,就需要完成基础设施的建设,只有基础设施保持完善,那么才可以保障该地区经济可以有发展的空间,而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可以更好地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以道路、绿化、生态等与民生相关的基础设施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以及标准尽快落实下去,构建一个城市与乡村互相连通的道路布局,在建设基础设施时,需要按照“先地下后地下”的工作标准,加强对污水、供电、供水、通信、广播等多种综合配套的施工质量,提高乡镇的承载功能和支撑能力。

    (四)改善人居环境。从长远的层面观察农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重要性,通过建设居住区,可以使得自然环境保护更加的便利。在建设农村集中居住区,可以防止拆迁建设导致的资源消耗以及在建设期间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从经济方面可以看到关于农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可以使得农村在自然环境保护方面不需要投入较高的成本,同时还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商加入到农村建设中来,扩大农村的消费需求,使得农村的产业结构能够进行优化与调整,同时还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农村的环境中,不止包括人的居住环境,同时还包括有整体的自然环境,而对于村庄进行整理和优化,可以更好的改善这两方面的环境,也可以更好地对土地进行利用,保护农民的耕地,实现耕地的动态平衡,同时保障非农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农村集中居住区,还可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的建设延伸,推动农村快速覆盖有公共服务,同时还能够保证在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有完善的供电、供水、排水、通讯、道路、垃圾处理等多项设施,全面改善农村的风貌。使得农村也能够接受和享受到我国改革开放发展所建成的成果,提升农民的素质修养。

    三、完善农民集中居住建设的对策

    (一)拓展集中居住新村建设资金来源

    要想建设农民新村,那么需要保证有足够的资金,资金是建设的基础和前提。而针对于目前在农村新村建设方面存在有资金不足的问题,就需要对投资渠道和方式进行整改,将其优化为国家和集体承担的方式,构建一种国家、集体、个人多方面综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在投资期间,不仅仅要利用市场,同时政府也需要发挥其作用,引导投资商对农村建设进行投资,需要结合新村建设的实际发展情况,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例如对一些乡村发展没有较多产业的农村来说,可以由政府划分一部分财政专项补贴投入到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再加上农户的出资,这样促进产业空白新村的改善;如果该新村中有一定的企业或者是已经被规划为商业开发,那么就可以选择农民分股分红的形式,将部分收益投入到新村的建设中。在目前农村中的一些集体建设用地存量进行充分的利用,从而使得土地资源可以有效地流动,可以构建一种以“地票”交易为市场的融资平台。在开始建设新村之前,首先要与该村的农民签订新村入住协议,以及在该新村中退出宅基地复垦的协议,从而使得新村的建设规模能够具体的明确,便于后期进行规划,从而使得农户再进入新村之后,可以对原有的宅基地进行再次利和建设,同时可以通过土地级差地租效益收取到一定的资金,防止新村建设期间出现一定的融资困难风险。在前期的新村建设中,可以通过土地交易所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用来垫付,或者是利用我国中央的财政支持以及合作社贷款、农民集资等不同的资金筹集方式。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新村布点

    关于建设农民新村来说,是对农户的自身利益有直接相关的影响,而我国有较多的乡村,国家也是由乡村发展而来的,所以一旦乡村农户的利益受到影响,就会对社会的稳定造成影响,所以在选择新村建设时,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首先是数量的问题,需要结合该地区的农村土地流转、产业布局、劳动力等多种因素确定该地区建设新村的数量以及规模。其次是建设新村的类型,类型方面需要结合农村的环境、资源以及产业等多种因素,可以设置为旅游型、农产品加工等多种不同的新村,通过这种有特色的乡村建设,使得农村的特点各有不同。最后是对于新村的建设需要科学合理的对其进行选址和规划,在新村的建设中,需要对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建建合理的布局,同时还需要结合农户意愿,从而推进村能够稳定顺利的建成。也需要考虑农户在副业的发展方面,需要既节约宅基地,同时还要保证农民在庭院经济方面不会受到影响。在新村的建设中,需要按照“就近生产临地居住”的农民生活原则,通过建设集中居住地可以使得农民不需要花费较多的生活成本,但是对一些农民收入较低的地区来说,需要考虑居住成本的变化情況,防止在建设方面存在一定的漏洞,降低了农民的收入。

    (三)努力发展产业促增收

    与城市人口相比来说,农户在工资方面收入不稳定,而且在生活方面也存在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虽然加强对农村的社会保障,可以对农户有一定的保障基础,但只能够对农户的基本需求进行保障。在建设集中居住区之后,会使得农户在日常生活方面花费较多的成本,同时也没有办法更好的保障农户居民用地,若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手段指导农民完成就业,使得农户的非农收入有所增加,能够更好地保障日常生活,同时还需要对这些可能会增加的费用提供的优惠政策,那么农户会更加愿意接受新村的建设和居住。对于农户来说,他所获得的非农收入在整体的经济收入比例中,如果能占到的比重越高,那么对于集中居住的支持力度就会更大,所以在建设新村时需要通过合理的规划指导农民的就业。在这方面对于新村的建设需要结合产业集聚区,促进农村劳动力选择就近地区的非农就业,通过新村建成之后的便利交通,以及较为集中的资源来培养农村的企业、合作社等这种经营主体,使得农户可以转向加工发展行业,同时也可以通过创新理念使用现代农业的发展形式,帮助农户快速的升级和转型,构建更加科学,对于环境不会造成大量污染的新农业农村。我国在未来几年中一定会对农村的生产力和产业结构进行优化。首先要鼓励“企业下乡”行为,更好地指导不同的金融机构互相合作,将资金市场进行规范与整改,帮农村吸引到更多的资金投入,同时还需要发展技能培训工作,使得农民的技能有所提升,在就业方面可以从自身提高其竞争力。还有就是加强对农产品的加工和转型,促进土地的流动和利用,提升农业经济的效益回收。

    (作者单位:江苏灌南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