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智媒体”一词与其属概念的确认

    【摘要】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传媒业的应用,出现了一些智能化新生事物,然而学界和业界称名这些新生事物的词语比较混乱。为了提高新闻传播学科领域学术概念的科学性,通过用语言学、逻辑学、信息学的原理,对称这些新生事物的词语和其属概念进行了论证。得出了“智媒体”是符合语言学规律的、称名这些智能化新生事物的词语,继而分析了媒体作为它属概念的不合理性,提出了“载体”作为它的属概念,对避免学术研究的混乱是大有裨益的。

    【关键词】智媒体;载体;媒体;媒介;属概念;人工智能;智媒介;智能媒体

    一、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来,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AR/VR/MR等技术的应用,推动了新闻传媒业的演化,催生了写作机器人、社交机器人、对话机器人、AI主播、智能音箱等一些智能化新生事物,与之相应,学者们以媒体和媒介为构词成分,创造了“智能媒体、智能媒介、智媒体、智媒介、智能化媒体、智能化媒介”等新词予以称名。在对这些概念界定时,也运用了“媒体和媒介”等不同的属概念。如此带来的问题是:

    第一,表述这些智能化新生事物的词语,哪个符合语言学规律?从语言学原理来看,人们创造新词语指称新生事物,是语言发展变化的必然规律。不过,按照索绪尔语言学原理,人们创造的新词,只是言语,并不是语言,因为言语(Parole,语言之言)基本上是一种个人的选择和实现行为,是“说话者赖以运用语言规则表达其个人思想的组合”[1];而语言(Langue)则是对人们言语活动的抽象概括,是包含了语音、语义、词汇和语法的整体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系统的语言,是通过无数具体的话语来体现的,是从这些具体的话语中总结、归纳、概括出来的。也就是说,先有了具体的言语,然后才会有对语言规律性、系统性的认识和概括。新闻传播学的学术概念,自然也要遵循语言学的规律,来形成自己科学的学术语言体系。

    由此观之,上述学者们指称新生事物运用的不同词语,只是学者们的学术言语,是一种个人的言语行为。那些称名新生事物的词语,是粗糙的,不精确的,有必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做一番推敲概括的功夫,从而发现那些真正可以进入语言系统的词语。那么,哪個词语更准确、更科学、更合乎逻辑?哪个可以作为规范的语言进入新闻传播学的概念体系?

    第二,指称这一新生事物词语的属概念是什么?用“智能媒体、智能媒介、智媒介、智能化媒体、智能化媒介”分别作关键词,在知网主题和全文中查询,分析被引最多的数十篇文章,发现大家在解释这一新生事物词语概念时,大多使用了媒体、媒介这两个不同的属概念。

    根据逻辑学的规则,属概念是比被定义概念范畴大的概念,属概念所指称的事物应当包含被定义的概念事物,是被定义概念同类事物的归属概括。那么,要确认成为这类新生事物属概念,首先需要弄清媒介和媒体这两个词语是一个概念,还是两个概念?然而,遗憾的是,这两个词,作为使用频率很高的核心术语,新闻传播学界和传媒业界,对它概念的解释却不一致,因而造成了言语活动中用法的混乱,特别是近年来传媒业新生事物的不断涌现,更加剧了术语混乱的程度。如今要将它们作为这类新生事物新词语的构词成分,就只有确认它们表达了同一概念,才可以作为两个备选项,加入竞争表达属概念词语的行列。

    针对这两个问题,本研究从语言学、逻辑学、信息学的规律出发,加以辨析,以就教于方家。

    二、媒介、媒体的概念:同,还是不同?

    回溯词源,媒介和媒体,都是对外来词汇medium和其复数media的中文翻译,然而在学者们的学术言语活动中,对这两个词语概念的用法,却不一致。大体有两种情况。有学者分而用之,表达两个概念:“如果是指传播活动的手段、方式或载体,那么一般就用‘媒介这个词;如果是提传播活动的组织、机构或人员,那么一般就用‘媒体这个词。”[2]有人则将它们合二为一,当作一个概念使用:“媒介,又称媒体(Media),即中介或中介物,存在于事物的运动过程中。传播意义上的媒介是指传播信息符号的物质实体,也包括与媒介相关的媒介组织。”[3]但是,笔者用媒介和媒体作关键词,对中国知网收录的所有年份学者们的言语活动进行了考察,发现在20世纪末网络出现之后,两个词语的概念在新媒体的语境下都失去了指称传播机构的含义,出现了同一化的趋势,都可以界定为传播信息的载体[4]。也就是说,网络出现以后,广为流行的第四媒体、第五媒体、手机媒体、新媒体、全媒体、融媒体、多媒体、超媒体、数字媒体等词语,其中“媒体和媒介”的概念,都是指传播信息的载体。

    继而,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传媒业的应用,又出现了许多智能化传播信息的载体,比如智能手机、类人机器人、智能无人机、智能音箱、智能手环、智能可穿戴设备,等等。学者们创造了“智能媒体、智能媒介、智媒介、智能化媒体、智能化媒介”等词以名之,考察学者们的学术言语活动,发现其中的媒介、媒体亦为同一概念,指的都是传播信息的载体。可以佐证的,如喻国明在A文中提出,“‘媒介是能使人与人、物与物以及人与物产生联系的物质实体。在此基础上,从传播学角度进行定义:智能媒介是通过模拟人类智能实现各种认知能力以及协同机制,使人与人、物与物以及人与物产生联系的自主实体”。[5]他这里所说的“物质实体”和“自主实体”,很显然是一种物化的载体;而这种物化的载体,在B文中他却使用了媒体,认为“以算法为内核的数据驱动的智能媒体仍是一种工具,属于弱人工智能,智能媒体是有限自主的智能体”。[6]陈昌凤在一篇文章中,同时使用智能媒体与智能媒介两个词:“新兴智能媒介的扩张也引发了新闻传播学者的种种忧虑,比如人与信息源有关系的变革、信息伦理价值的重塑、智能化信息传播的监管,等等。本文综合了2018年国内外百余篇关于智能媒体的前沿研究,选择其中较有影响的作品进行整合综述。我们发现,在全球视野下,2018年智能媒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智能技术与职业新闻理念、用户与算法可信度、信息环境多样性、智能化技术参与互联网信息治理、算法与权力、算法机制与信息价值观、透明度与算法问责机制七个方面”。[7]

    从上述两位学者的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到,智能媒介或智能媒体,无论是指喻国明所说的“自主实体、工具、智能音箱”,还是陈昌凤列举的“脸书”、新闻写作机器人,都是智能化传播信息的载体,并非传播信息的机构或组织。

    这种将“媒体和媒介”作为传播信息载体同一概念的用法,基本上反映了大多数学者的学术言语概况,不过个别学者在某些时候也有不同用法。如喻国明教授虽在许多论文中将智能媒体(或媒介),指傳播信息的载体,但在他的一篇文章中,说“算法本身就是一种媒介,一种更高意义上的媒介,它正利用其联结属性建构、匹配与调适价值关系。把算法理解为媒介,既能为分析算法的社会建构功能提供逻辑起点,还能从万物皆媒的复杂媒介形态中洞察出未来媒介的基本运作机理”[8]。

    这种说法,显然沿袭了将媒介或媒体当作传播活动的手段、方式的传统概念解释。对此,笔者则认为不妥。因为,从信息学理论来看,通常“把一种事物的运动状态和方式脱离源事物而附着于他事物的过程,称为信息表示的过程,也叫信息变换的过程,而把产生信息的那个事物称为信息的源事物,把信息脱离源事物之后所依附的他事物叫做信息的载体。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信息的传递是通过载体的运动来实现的,所以载体既要能够表示信息,同时又要能够在空间中转移,能够从一点运动到另一点”[9]。据此,笔者认为,信息脱离源事物需要依附于载体,信息的传递要通过载体,载体是信息寄托的物质或信息形式的实体,而算法是描述解决问题的方法,“是指运用数学和统计学的方法和技巧,用计算机语言编写的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步骤”[10],并非传播信息的载体。我们在手机上所看到的今日头条、淘宝、百度等App,可以智能化推送各种与用户兴趣相关的信息,它的背后机制是运用了算法。算法只是传播信息的一种方法,其他还有非算法的、数字信号的、模拟信号的、纸质的等多种方法,这些方法或者说步骤,不是信息附着和流通的载体,所以,算法不能称作媒体或媒介。

    接下来需要论及的是,媒体和媒介这两个词,表达的同一概念都指传播信息的载体,都可以作为属概念,是不是可任由用之呢?这显然是不妥的。因为任何学科都应当有相对稳定的词语作为自己学科的概念体系,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学术话语。如果称名某一新生事物的概念的词语五花八门,莫衷一是,这不仅会造成学术交流上的障碍,也将降低学科的科学性。新闻传播学早就有“无学”之虞,以致有人竖起“保卫”的大旗。所以,对新生事物称名的词语进行科学的遴选,对其属概念严谨的论证,是十分必要的。但是,作为同一概念,选择哪个词语作为上述新生事物的属概念更符合语言学的规律呢?

    三、媒介、媒体:取,还是不取?

    词语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人们在共同的言语活动中,对它进行约定俗成的结果。只有通过无数具体言语的归纳、概括,并加以提炼与修正,才能确认可以作为语言系统的词汇,这是语言发展演变的客观规律。所以,指称这类新生事物词语的构词成分,是用媒体,还是用媒介,还要遵行约定俗成的语言规律。通过对多年来特别是网络出现以来,人们使用这两个词语的大量言语分析,我们有如下发现。

    (一)在人们网络书面言语中,对“媒体”一词的使用频率远远超过“媒介”

    如今网络上有大量的新闻报道和评论,这些书面言语,反映了人们的用词习惯,了解这种习惯,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词语的形成和概念的演变,提供语用实践的佐证。百度资讯指数和媒体指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这一情况。资讯指数是以百度智能分发和推荐内容数据为基础、以关键词为基础,将网民的阅读、评论、转发、点赞、不喜欢等行为的数量加权求和得出资讯指数,反映的是网络受众的用词数。由于百度仅提供2017年7月3日以后的数据,所以,查询2017年7月3日至2020年8月1日百度资讯指数,网民使用媒体的频次一直高于媒介;峰值出现在2020年1月27日至2020年2月2日,媒体达到5006624频次,媒介仅为105频次,媒体的频次约为媒介的47682倍。这一峰值的出现,与此时正值2020年春节放假期间,又逢新冠疫情暴发,人们居家隔离,网络阅读增加有很大关系,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人们对媒体一词的使用偏好程度。

    媒体指数,是计算被百度新闻频道收录的、各大互联网媒体报道的新闻标题中相关关键词的数量得出的结果,反映的是新闻信息传播机构的用词态势。查阅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日百度媒体指数新闻头条和平均值的两类指数,可以发现,人们使用“媒体”频次,仍然始终高于“媒介”,其中,2015年1月19日至25日形成峰值,“媒体”使用频次达到“媒介”的600多倍,而这10年“媒体”日均使用达到802频次,而“媒介”则为2频次,前者是后者的400多倍。

    (二)学者们学术言语活动中,使用媒体一词的比例也远大于媒介

    中国知网,相对网络书面语言,更能反映文化水平较高人群汉语词汇使用情况。语言学规律告诉我们,人们用词的变化,从时间维度上是一个渐变的缓慢过程。尽管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生活多维扩张,信息爆炸,新词增多,特别是网络词汇快餐式翻新,但在学术言语活动中,词汇的运用仍然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周期。所以,笔者以五年数据为一个周期,考察媒体和媒介两个关键词的用词趋势。在中国知网所有中文文献的“全文”中进行查询,获得了197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40年来这两个词的使用趋势。1979年到1999年这20年中,全文中使用“媒介”一词的,几乎始终高于“媒体”。峰值是1979年到1984年这5年,“媒介”8231频次,“媒体”410频次,前者是后者的20倍,到1999年,各时间段二者差距缩小到接近两倍,但媒介始终高于媒体。而“媒体”一词使用频次高于“媒介”的拐点,大致出现在2000年前后,2014年至2019年的五年达到高峰,使用媒体一词1662666频次,使用媒介一词789205频次,前者是后者的两倍多。这就说明了对媒体一词的使用越来越超越媒介,占据了学者们学术言语的主流地位。

    通过上述对媒体和媒介这两个词语的言语活动考察,我们看到,无论是社会言语,还是学术言语,大家都比较偏爱使用媒体这一术语。这就为选择媒体一词作为表达这一新生事物合成词的成分,提供了语言学的支持。

    四、媒体:智+,智能+,还是智能化+?

    尽管我们确认了媒体可以作为合成词成分,但是在前述新词中,还有智、智能、智能化等其他语素或词作为与“媒体”的合成词成分。那么,这些成分哪个更符合语言学规律呢?经过分析,我们认为,此成分非“智”莫属。原因在于:

    (一)符合词汇学的“语言经济原则”

    从词汇学的研究成果来看,双音节三音节化是汉语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汉语简捷化的一个普遍规律[11]。“三音节语词单位,是指共同语语汇中具有三个音节且音义完整定型的语言单位”[12]。用“智媒体”这一三音节术语,相较“智能媒体”“智能化媒体”,符合汉语词汇发展变化的这一趋势,也符合汉语的求简原则。因为如今信息爆炸,大量繁杂冗余的信息,加重了人们接收信息的负荷,影响了信息交换的效率,降低了社会沟通的效果。这就要求词汇经济凝炼,用最简省的符号表达尽可能多的信息。而“智媒”一词,虽然够简省,但容易产生歧义,因为媒除了有媒介、媒体之义外,还有媒人的意思,故而予以舍弃。而智媒体则可以作为一个音义完整定型的语言单位,进入汉民族共同语的语汇。

    (二)符合新词群“缩略类推法构词原则”

    汉语词汇形成中有缩略类推建构词群的规律,如“经援、法援、外援”,“智商、情商、财商”,“零换乘、零库存、零基础”,等等。这种缩略类推构词,既形式简单,又表义明确。从词汇学的角度来看,这些类似的新词被称为“汉语新词群”,“就是在汉语新词语中,以具有共同词素(词)为外在形式标志,共同词素(词)的意义相同或相关,形式整齐、结构统一的词或短语的聚合”[13]。

    如今,在学者们的著述中,出现大量含有“媒体”语(词)素与别的单音节语素合成的新词,形成了以媒体为构词成分的“新词群”,如“新媒体、全媒体、融媒体、多媒体、超媒体、流媒体”等。这些缩略类推词,产生于“智媒体”术语形成之前,所以,使“智”之类单音节语素获得更强的构词张力,能与媒体这一词语结合形成新的词语。所以,缩略类推,建构智媒体这一术语,在未来人们的言语活动中,会有更广泛的语用流行空间。

    (三)“智+”媒体有更强的吸纳义项的能力

    首先,智,作为半自由语素,使智媒体这一词语,对语义有更丰富的概括能力。按照词汇学原理解释半自由语素,通常需要包含这一语素的其他词汇,而“智”这一语素,除了可以用“智能”的义项进行解释之外,还可以在它前后添加不同的语素,形成解释性词语。加在前面的,可用作“智”语素相关解释的,有明智、理智、心智、才智、大智等;在它的后面添加不同的语素,形成另外的解释性词语,如智慧、智库、智力、智商、智育、智谋、智略、智囊等[14]。而“智能”和“智能化”,作为智能媒体、智能化媒体的构词成分,则无法添加其他词语作为它的义项。所以,“智”作为构词语素,如此多的义项选择,使智媒体概念的潜在内涵丰富,对各种语用现象,有更多的解释空间。

    其次,从语言的发展变化来看,随着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进步,与“智”和“媒体”有关的新生事物,会不断地涌现,由此而产生对概念义项扩大的需求,智媒体之“智”语素的潜在内涵会更多地被利用起来,成为这一词语概念新的义项。如李鹏说的智媒体是“智库媒体”[15],其中“智库”一词,是指有卓见之人士组成的智囊团。用于智媒体,可以作为概念的一个义项。若用智能媒体、智能化媒体,其中“智能”和“智能化”这两个构词成分,就难以包容了。所以,我们可以说,表达这一新生事物的词语是智媒体。这一点,得到了语言学、逻辑学规律的确认。

    五、智媒体的属概念:载体,还是媒体?

    上面我们确认了“媒体”可以作为构词成分,与“智”合成智媒体一词,成为指称这些新生事物的词语。然而,它的属概念是什么?

    逻辑学告诉我们,“属概念与‘种概念相对。亦称上位概念。是外延完全包含着另一个概念的外延,并且另一个概念的外延仅仅是自己外延的一部分的那个概念。例如,‘学生和‘大学生这两个概念,‘学生的外延包含着‘大学生的外延,而‘大学生的外延仅仅是‘学生的外延的一部分,因此,对于‘大学生来说,‘学生是属概念,对于‘学生来说,‘大学生是种概念”[16]。而从词汇学角度来看,作为中心词的属概念可以作为被定义概念的构词成分,大学生是一个偏正短语,学生是中心词,是最邻近的属,所以它自然是大学生的属概念。我们确认的指称这些新生事物的词语——智媒体,与大学生一样,都是相同的偏正构词形式。媒体是中心词,是最邻近的属,所以它也应当成为智媒体的属概念。

    论证至此,总括前面的观点,我们舍弃了使用频次低的“媒介”,分析了“形态、总和”等词的不合理性,似乎用“媒体”作“智媒体”属概念,已经是“顺理成章”了,但是笔者却以为,智媒体的属概念应当是“载体”而不是媒体。

    载体,有两个义项:“一、科学技术上是指某些能传递能量或运载其他物质的物质。如工业上用来传递热能的介质,为增加催化剂有效表面,使催化剂附着的浮石、硅胶等都是载体。二、泛指能够承载其他事物的事物。”这就是说,称作载体的不管是事物还是物体,应当具有负载或传递别的事物的属性。以信息科学“信息、能量和物质三者为中心的现代科学观”来看,载体可以分为三類:一类是负载和传递物质的载体,比如,汽车、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一类是负载和传递能量的载体,如输电设备,导线之类;另外一类是负载和传递信息的载体。从传播学角度来说,媒体的功能是在信源和信宿之间传递信息。所以,媒体是载体的一种。载体是媒体的属概念。然而,它也可以作为智媒体的属概念。

    因为载体和媒体,两者虽然都是智媒体的上位概念,但是究竟选择哪一级上位概念作为属,要看下定义的实际需要,不一定非得最邻近的属。

    那么,我们给智媒体“下定义的实际需要”是什么?是把智媒体从许多媒体中区别开来。尽管前面谈到,“媒体和媒介”作为传播信息载体同一概念的用法,基本上反映了大多数学者的学术言语概况,但是如今仍然有人把媒体的概念当作传媒机构。比如,当下学界和业界热议的媒体融合,其中媒体一词,也有人在言语中,将它的概念包含传播机构的义项:“我国目前的媒体融合大体处于第二阶段,一方面传统媒体在主动创办新兴媒体,争创新优势;另一方面新兴媒体主动从传统媒体挖用户、挖广告、挖人,犹如一个生态意义上的入侵者。”[17]。其中他说的“传统媒体在主动创办新兴媒体”之“媒体”,就有传播机构的含义,因为“挖用户、挖广告、挖人”,只能是传播机构的行为,不可能是载体的行为。

    再如,有人说:“相关数据显示,在地市级媒体中负责新媒体或媒体融合相关业务的从业者无编制的超过六成,与总体编制情况截然相反。针对媒体从业者的问卷调查结果则显示,编制问题直接影响到媒体从业者对其工作现状和发展前景的判断。此外,36.5%的受访者对所在单位的薪酬待遇感到不满,个别地区还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超八成的受访者感知到当地媒体存在不同程度的人才流失现象,薪酬福利水平较低、对编制状况不满意、对单位或行业前景不满意是主要原因。严重的人才流失进一步瓦解了地市级媒体融合的发展合力。”[18]引文中所说的“地市级媒体、当地媒体”“人才流失”,其中所说的媒体,也是指传播机构。而我们所说的智媒体,如今日头条App、写作机器人等是否为传播机构呢?答案是否定的。今日头条App是智媒体,而运用今日头条App这一智媒体进行信息传播的字节跳动公司,是一个信息传播机构。

    所以,如果用“媒体”作“智媒体”属概念,就会讓人产生误解。特别是在学术研究中,概念的歧义性,不仅让人感到词语指称事物的模糊,还会导致结论的错误。甚至于有的学者在批评他人使用媒体一词的错误时,也犯了媒体概念的错误。他说:“学界对手机媒体的讨论如火如荼,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成果混淆了手机作为物质与技术层面的‘媒介和作为组织与结构层面的‘媒体之间的区分,一些研究成果甚至在同一语境讨论中将两者混用,这显然不利于概念的厘清和理论的总结。‘媒介特指信息传播的物质与技术手段,而‘媒体则特指信息内容提供和传播的机构和组织。”然而得出的结论却让人匪夷所思:“手机由传播接受信息的媒介发展到通过智能操作系统不断扩展功用的自媒体。”[19]既然说媒体特指“信息内容提供和传播的机构和组织”,那么,手机怎么能由媒介这种“物质与技术手段”,发展到有“智能操作系统”的媒体呢?之所以有这样的误解,就是因为没有看到在新媒体的语境下,媒介和媒体的概念走向了统一。智能手机和自媒体都是新媒体,它们并非传播机构和组织,而是传播机构和组织用来传播信息和内容的媒体。所以我们不用媒体,而用载体作为智媒体的属概念,就不会有这样的误解。

    综上所述,用“智媒体”这一词语,作为称名传媒业出现的智能化新生事物,符合语言学和逻辑学的规律。同时,由于“媒体”作为“智媒体”的属概念,会引起学术研究的混乱,所以,根据信息学原理,“智媒体”概念的解释,用“载体”做它的属概念,对规范新闻传播学科学术概念体系,是大有裨益的。

    [本文为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VR在西安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中的应用研究”(WL14)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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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为西京学院智媒体研究中心主任,特聘教授)

    编校: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