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银行投贷联动机制改革分析

    聂蕾奇

    摘 要:政策性银行投贷联动业务的开展,需要树立投贷联动战略意识,强化风险管控,积极建立风险管控机制,提升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加快推动金融改革进程,基于此,本文就政策性银行投贷联动机制相关内容进行阐述,分析政策性银行投贷结合机制改革面临的困境,具体探究政策性银行投贷联动机制改革路径,旨在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宏观政策调控作用,带动社会经济发展。

    关键词:政策性;银行投贷;联动机制;改革

    就传统的银行信贷业务开展情况看,具有一定的风险容忍度,突出特点为“轻资产,高风险”,因此,为缓解银行新增贷款和不良贷款余额上升问题,必须加快推动政策性银行投贷联动机制改革,联动机制改革重点聚焦在监管机制、组织形式等方面,确保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一、政策性银行投贷联动机制相关内容

    基于投贷联动机制背景和导向视角看,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下,压缩了传统银行发展空间,驱动资本市场建立,为新经济时代下银行综合经营水平提升提供助力,同时,银行投贷联动机制改革,是银行业务转型升级的有效路径。就投贷联动业务实质看,主要以股权+股债模式反应出来的,对银行信贷相关的企业提供投资服务。在相关制度约束和规范下,银行投贷业务活动的开展情况受限,例如,银行被动持有的企业股权在法律处分期内的,经国务院批准的企业股权投资风险权重为400%,其他股权投资风险在1250%;另外,规定了银行直接持有股权的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和监管,加剧了资本风险隐患,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银行贷款业务的开展。近年来,相关股权投资业务政策文件包容性更强,有政策性文件指出,要初始企业股权、债权相结合,联合创业投资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共同提供融资服务,进而实现投贷相结合的目标;相关政策文件对政策性银行投贷联动的内涵进一步地進行界定,重点引导和扶持商业银行设立子公司,为相关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一定程度上是监管机构对银行实施了开放性的政策,赋予银行参与股权投资的权利。基于此,在监管政策逐步开放的前提下,为投贷联动业务带来了积极正面的影响,支持银行参与投资业务,帮助银行积累更多的业务经验,整个改革过程,符合投贷联动发展趋势,拓宽了利润考核空间,进一步推动银行投贷联动机制改革进程。

    二、政策性银行投贷结合机制改革面临的困境

    (一)股权投资资本大,投贷联动业务持续性差

    政策性银行投贷扮演着重要角色,在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展现了显著的优势作用;然而受相关政策的制约,部分业务活动的开展面临着一定的风险。相关研究表示,我国现阶段只有国家开发银行开展了专业的股权投资业务,因此,在和银行投贷联动模式构建过程中,对银行资本管理模块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对未设立投资子分公司的政策性银行投贷联动业务作出明确的规定,要求银行在投资部分严格按照银行资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即400%和1250%)。政策性银行联动业务种类繁多,政策意图明显,资金数量大,投资期间长,收益性不高,尤其在银行投贷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前提下,稀释了银行的资产,制约了相关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

    (二)风险管理意识薄弱

    政策性银行投贷联动业务的开展,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了具有差异化的融资服务。就政策性银行投贷联动机制现状看,受到传统信贷风险框架的制约,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银行业务活动开展形式,制约银行业务转型升级。就银行信贷估值情况看,主要是建立在当期现金流和抵押物价值衡量上的,若存在股权介入形式,一般是对高风险和高成长性的业务进行干预,对业务发展前景以及对业务开展过程中相关风险的识别和判断,具有较高的风险容忍度。政策性银行投资联动业务起步较晚,在联动机制改革过程中,业务意识弱化,缺乏一定的风险管控认知,制约了银行内部组织控制[2]。基于此,政策性银行投贷联动机制改革,是金融改革的核心要素,通过加大风险管控,可实现各项业务可持续发展目标。

    (三)投贷联动机制改革制度相对落后,有待于进一步加快体系化建设

    政策性银行投贷联动业务的开展,体现了普惠金融各项业务开展的执行效果。然而,在相关体制建设影响下,政策性银行投贷联动机制改革受到了一定的制约,面临诸多的改革困境,包括投贷联动机制改革制度相对落后等,难以推动投贷业务高质量开展。一方面,银行未建立完善的、开放化的业务平台,导致投贷联动机制执行力不强,加之,政策性银行缺乏专业的股权投资法律实体的支持,致使政策性银行面临着资金链断裂、投贷联动业务不可持续发展的困境;基于资金外部审批流程复杂,审批步骤繁琐,因此,降低了投贷业务开展的实效性,难以满足新经济时代投贷联动需求,最终制约了投贷业务开展,降低了业务活动质量,加剧了项目风险隐患。另一方面,投贷业务在实操环节中,可操作性欠佳,因为政策性银行对外投资形式较为单一,难以发挥金融工具使用优势,未能灵活性的使用利润分享贷款,难以保证最终的项目收益,与客户多元化投资需求相违背。另外,政策性银行投贷联动业务运营管理水平不高,在部门分工和职能界定上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银行财务部门、法律部门等相关部门,难以提供专业化的管理保障服务和支持服务。

    三、政策性银行投贷联动机制改革路径

    (一)推动银行监管机制改革,制定完善的股权投资业务制度

    基于我国未设立专门的政策性银行法律法规规范,因此,降低了法律效力层级,致使政策性银行面临着多重监管等困境。基于此,相关立法部门,必须逐步完善立法层面,起草《政策性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而为政策性银行投贷联动机制改革提供法律支持和依据,明确相关的规定,确保投贷联动业务开展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做大程度上帮助政策性银行规避政策风险。同时,可创新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科学评估和计量银行风险资产量,加强对投资风险的预见,通过建立完善的投贷业务监管机制,可切实保障投贷联动业务落实到实处,进而构建有序、和谐的政策环境。

    (二)成立专业化的投资子公司

    相关国家通过设立专业化的投资子公司,拓展了投资联动业务的开展范围。因此,政策性银行要想全面掌握子公司注资资本情况,可通过成立专业化投资子公司的形式,对风险进行测算和评估,进而降低银行的资本压力,增加银行的资本总量,并在银行投贷联动规模不断扩大情况下,实现投贷联动业务目标。专业化投资子公司的成立,赋予其自主经营权,同时,自负盈亏;银行对子公司股权投资业务实施全过程追踪和跟进,不断整合优质客户资源,提高银行经济资本总量,提升银行总体经营效果。基于监管机制制约下,专业化的投资子公司,在投资联动业务开展过程中,运用了市场化募资手段,主要表现为发行债券、拓宽外部融资渠道等形式,增加资本量,進而实现降低银行资本的占用率。

    (三)成立投贷联动委员会,构建投贷业务新格局

    投贷联动委员会的成立,直接关系到投贷联动业务运营的协调性,因此,将投贷联动委员会设定为政策性银行投贷业务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业务联动的落实和执行监管,积极提供多元金融服务,不断拓宽投贷业务覆盖范围,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银行内部保障机制,促使投贷业务相融合,进而形成优势互补的局面。在政策性银行投贷联动机制改革过程中,必须参照国家宏观政策,积极打造精品项目,构建多维度的投贷联动模式,更好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四)建立健全完善的投贷风险管理体系

    研究发现,股权投资业务风险较高,项目周期长,因此,通过投贷联动机制的构建,可帮助政策性银行规避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加强对风险的治理,更好均衡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之间的关系,降低风险蔓延范围,促进经济发展。

    四、结论

    综上所述,政策性银行投贷联动机制改革,要积极与时俱进,树立新思维理念,明确投贷联动目标,加强投贷联动业务拓展思路的构建,积极践行投贷联动机制改革路线,确保发挥投贷联动业务的优势。

    参考文献:

    [1]王丽丽,骆乐.新型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机制构想——基于独立的政策性银行视角[J].武汉商学院学报,2020,34(01):36-40.

    [2]赵冠州.政策性银行投贷联动机制改革刍议[J].财经界,2020(01):91-93.

    [3]马齐靖.A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目标市场营销战略研究[D].北京邮电大学,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