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融资研究

    黄国华

    在我国改革开放建设日臻深化的今天,加之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积极影响,经济社会逐步迈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各类行业企业亦是由此迎来了莫大的机遇。但是客观维度上讲,我国当前阶段的资本市场发展尚未完善、成熟,投融资渠道匮乏,导致巨额社会资本被迫滞留在银行系统或保险公司、养老金等大型金融机构手中,而企业却一直处于资本短缺带来的发展瓶颈当中。私募股权投资作为一种有效的金融工具范式,进一步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盘活了资本市场运行。本文基于对“私募股权投资”的相关分析释读,着重就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融资进行了研究。

    一、引言

    作为西方国家的舶来品,我国民众对“私募股权投资“的认知有限,对于多数中国人而言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但其却创造了诸多的财富神话,对企业成长、经济发展的驱动作用毋庸置疑。市场经济新常态下,依托互联网发展起来的新贵,如雅虎、谷歌、微软等等,均是私募股权投资的受益者,充分彰显了其现实价值及发展空间。目前来讲,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尚未成熟,较之美国等发达国家间的差距明显,其融资相关研究备受学术界关注和热议。

    二、何谓“私募股权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简称”PE”,可理解为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作为一种舶来品,根植于西方法律和金融环境下孕育成长起来的私募股权投资,创造了众多财富神话,并由此引起了人们强烈的好奇和兴趣。中国语境下,企业已然习惯于从银行贷款,私募股权投资常被视作金融体系的异类,但是通过对其发展历程的系统化深度剖析,其本质与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的属性价值无异,只是金融机构的不同表现形态而已。狭义上私募股权投资即是指对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其在我国的发展大致分为两类,即直接投资到中国境内目标企业的私募和通过海外设立离岸公司进行的红筹私募。相比于股票、债券、公募基金等主流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亦有自身独属的特色。具体而言,私募股权投资结构下,均以非公开的方式进行资金募集和赎回,无需披露交易细节,更多依靠个人关系或中介机构面向少数投资者,其更像是为高收入阶层人士打造的投资理财产品。同时,作为一种权益性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往往享有一定的被投企业决策管理表决权,最终目的并非获得经营企业控制权,而是看重利益产出的最大化,因而甚少会拥有统一企业过多的股份。另外,私募股权投资的存续期较长,一般为3-5年甚至长达10年,到期后所有投资必须变现,并将收益分给基金投资人。市场经济条件下,私募股权投资的参与主体包括融资者、投资者、中介机构以及基金管理公司,并发挥了不同的角色功能,是其持续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

    三、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融资发展

    (一)政府层面

    1.畅通基金退出渠道

    从美国的既往成功经验来看,成熟的资本市场能够满足企业的不同融资需求,且创造了良好的私募股权投资推出条件,唯有充分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才能更好地盘活该类产业发展,使之迸发出更加强劲的经济增长驱动力。目前来讲,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仍处于落后态势,应得到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大力发展场外交易市场,藉此有效拓展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通道,输出更为优质的公司资源,从而解决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对此,我国需结合创业企业的特点,充分借鉴国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经验,在合理合法的框架规制下进一步降低上市要求,尽量向具有高增长性和潜力的实体类中小企业靠拢,并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打击夸大包装或虚假宣传,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随着创新性企业上市要求降低,存有大量达不到上市要求的私募股权投资项目,而产权交易市场作为有效的投资项目遴选平台,与私募股权基金的结合,发挥了良好的融资功能,是我国未来资本市场发展的必然走向。

    2.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视角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保障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健康发展的“良方”,奠定了扎实的融资基金管理基础。客观维度上讲,纵然我国相继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合伙企业法》等系列规程,但是相比于快速发展的私募股权投资行业态势,相关法律配置仍旧存在些许欠缺,未来有着巨大的优化可为空间。对此,相关机构应进一步加强系列法律体系的建设力度,细化私募股权融资的各项规程,有效保护和约束对应企业行为,维护好各参与主体的利益。例如,结合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融资现状,在《合伙企业法》、《创业投资管理办法》等即有法制框架下,出台更为详尽的配套统一操作细则,解决好企业注册、出资主体确认等方面的问题。同时,修订《公司法》相关实施细则,纳入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等概念,并导引和规范系列发行、操作,为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提供必要金融工具。另外,还可通过取消或修订《贷款通则》的方式,逐步放宽商业银行贷款限制,并由此来拓宽并购型私募股权基金的举债渠道。

    3.创设良好宏观环境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融资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当局的宏观政策支持。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为了给企业私募股权融资创造更为便利的实施环境条件,准许养老金、保险公司、银行资金等均可进入私募股权投资体系,对推动该项行业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积极影响作用。综合来讲,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融资来源多以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为主,而社保基金和养老基金的参与度相对较低。对此,从2008年开始,我国开始准许社保基金进入私募股权投资领域,有效拓展了其融资渠道,但是明确规定投资比例。结合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融资需求,充分考虑我国当前阶段的国情,应在全面印证美国经验可行的基础上,适度放宽社保基金、养老基因等在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中的限制,以此来进一步拓宽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通道,推动其更好发展的同時,解决企业融资困境,使之为其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是提高私募股权融资效率的重要一环和关键方法。

    (二)企业层面

    1.规范财务

    据相关研究表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与之价值和经营绩效呈现负相关关系。将企业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是有效提升其经营绩效的重要一环,而在过程中财务管理起到了良好的杠杆作用。在现有的企业发展治理结构中,相当一部分隐存着财务体系不明确的现象问题,集中表现为财务管理制度缺失,包括财务预算制度、财务清查制度、内部稽核制度等,造成了其高质量发展的障碍。为进一步畅通私募股权融资渠道,增强投资者的兴趣,企业必须要着力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重构科学、规范的财务体系,严格审查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继而由此提高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对企业发展情况的精准把握度,积极兑现利益承诺,建立良好的市场口碑,如此还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保证最大的经济效益创造和产出。因此,规范的财务体系,是提高企业私募股权投资的融资效果的重要方法和根基,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2.扩大规模

    以往的实践经验表明,在企业整个发展体系结构中,企业规模与之经营绩效呈正相关关系。尤其是在激烈的经济市场竞争格局下,面向严峻的行业挑战,不断扩大规模成为了扎稳企业生存根基的有效手段,并由此获得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在此过程中,私募股权投资的融资无疑为企业规模扩张注入了强有力的资本支持,进而有利于其价值和经营绩效提升,同时亦由此得到了更大的私募股权投资青睐,是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而企业规模又是通过企业的总资产自然对数得来的,其扩张必须通过提高企业的总资产数实现。值得着重指出的是,这并非意味着企业一味地追求规模数量增加,而是应高度重视整体发展数量及质量的同向变化,不断规范自身经营运作体系,紧密贴合经济市场竞争本质,深入挖掘自身的创新潜力,主动迎合多变化的市场环境需求,制定科学的长远战略规划,藉此提升自身盈利水平,实现即有价值创造的最大化,从而逐步实现规模扩张目标,更好地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市场,赢得更多的融资机会。

    3.加强风控

    私募股权投资之于企业的价值,进一步拓展了其融资渠道,有助于其股权结构改革,并由此间接提升了企业的综合治理水平,为之上市奠定了基础。但是不可置否的是,企业在整个私募股权投资交易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融资亦是面临着重重风险威胁,如价值被低估、“对赌协议造成的控制权风险,均威胁了企业的健康成长。因此,企业在通过私募股权投资进行融资的过程中,应当树立高度的风险意识,并采取合理的手段加强控制,以免破坏自身正当利益追求。在具体的践行过程中,企业应当明确私募股权投资的融资目标,摆正其在自身战略发展结构中的定位,如缓解融资困难问题、上市准备等,以免在私募股权投资结构体系中落于被动的弱势地位。同时,企业还需充分借力私募股权融资中介机构的丰富经验,深入对该类融资风险的分析,建立科学的数据模型,组织专业团队进行综合评估,继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处置预案,最终达成助力发展的目标。

    四、结语

    综上所述,私募股权投资在现实资本市场中显示出了超强的经济驱动价值,其在我国现阶段的发展尚未成熟,未来仍有巨大的优化可为空间,为了进一步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应着重从政府和企业两方面入手,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作者希望学术界大家持续关注此类课题研究,结合实际情况,从不同视角切入,解读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融资现状,并针对性地提出更多有效发展促进建议,使之价值得到最大釋放。

    (作者单位:东莞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