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德载物是人生修养的最高境

    贾晞儒

    在《周易》中有这样一句话:“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是说,君子如果具有大地一样柔顺的品德和宽阔的胸怀,就可以容载万物了。因此,作为一个君子,就必须“以成德而为行,臼可见之行也。”时时刻刻要把这种品德修养作为自己的日常实践的行动,而不可有一时的疏忽。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学以聚之,问以辩之,宽以居之,仁以行之。”具有大海一样的胸怀和高尚的品德。这当然讲的是封建社会的“德”及其践行的原则,但其合理的核心则世世代代被延续了下来,并且有了丰富和发展。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也同样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的建设,其中就包含着这个“德”的合理的核心内容,而且也要把它见诸实际行动之中。否则,就成了流于形式的一句空话。要讲德就必须修業:要修業就必须讲究忠信。不过,我们今天是站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立场上,来认识这个“德”字的,对“德”的理解更为宽泛和深刻,并赋予其深刻的时代内涵,它包含了“道德”、“品行”、“品性”,乃至“政治思想品质”等。可以说,它是反映一个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综合素质的“代名词”。

    一、对“德”的历史理解和历史实践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无论观察哪一个民族发展的历史,我们都可以看到,任何一个民族不论其人口多少,其文化的产生都与他们生存的特定自然环境和社会历史条件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并且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各民族之间都要面对共同的生存问题,从而形成了一种“共性特质”。在这种“共性特质”的作用之下,又使得各民族文化相互之间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依存关系。中华民族“德”文化的形成,就是各民族“德”文化互相吸收、融合的结晶。今天,在社会生活过多地追求物质化、功利化、外向化和庸俗化而催发出来的社会道德的败落,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腐败问题的日益突出等许多现实问题面前,我们再来追溯中华民族“德”文化的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重温各民族在创造“德”文化,促进社会文明发展方面的经验,也许是一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的事情。

    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在中国历史上,各民族的先哲们都特别强调“立功”、“立言”、“立德”。“立功”是指个人为国家、为民族建功立業。例如唐宗宋祖、成吉思汗,“他们开天辟地,为历史谱写了新纪元,从而为子孙后代造福,这是立功的不朽。”①所谓“立言”则是指言论著作。例如司马迁的《史记》、曹雪芹的《红楼梦》以及《诗经》三百篇、藏族的《萨迦格言》、蒙古族的《蒙古秘史》等。都是“立言不朽”。所谓“立德”就是指人的道德品格方面的价值,诸如屈原、包公、文天祥、成吉思汗、松赞干布等历史人物为国为民忠信精诚,品德高尚,立德不朽,都是被各族人民历代敬仰的英雄。“立功不朽”、“立言不朽”、“立德不朽”是人的生命价值在身体力行中得到的最高、最完美的体现。而“功”和“言”又是“立德”的基本要求,只有具有高尚品德的人,才能做到“立功”、“立言”。可见,中华民族是一个十分重视“德”文化建设的民族,也是中华民族在历史的长河中历经千辛万苦而愈加坚强、团结、繁荣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根源。

    在历史上,对于“德”文化的论述,主要有儒家、法家、墨家和道家。他们都从不同的角度对“德”文化做了阐释,提出了各自的主张。儒家强调“仁”为道德的最高标准:法家则强调“礼”为道德的最高的标准:墨家却强调“义”是道德的最高标准,而道家却强调“道”为最高的道德标准。其实,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德”文化中融合了“仁”、“礼”、“义”、“道”,以及“智”、“信”等诸元素,而不是某一个元素构成的单质体。儒家所谓的“仁”就是要孝顺父母,尊敬兄长,并且以此为做人的原则,即“孝悌”是“仁”的根本。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一个人如果没有仁德,怎么能用礼呢?可见,“德”是“礼”的基础。具有仁德的人,必然能区分“好人”和“恶人”,因为“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只有具有仁德的人才知道爱什么人,恨什么人。所以“苟志于仁矣,无恶也。”他既然具有了仁德的品质,就知道什么人应该爱,什么人应该恨,并且会立志实行仁德,而实行仁德的人是不会作坏事的。以管仲为代表的早期的法家强调“礼”是最基本的伦理道德原则,而且把它作为治国的“四维”之首(即礼、义、廉、耻)。他把“礼”定义为社会对于个体行为的约束和限制,注重于外在的规范形式,诸如国家制度、等级秩序等。而儒家注重“德”的内化,即通过教化,使人们具有仁义之心并转化为自觉的行为规范,而法家强调“礼”的法度化,使之成为引导、制约人的思想行为的规约制度。墨家强调的“义”也是和儒家不尽相同的。它强调的是“兼爱”,并以此作为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基本伦理原则。儒家却认为“义”是“仁”的延伸,即“义”是由“仁”规定的。所以,墨家所说的“德”的最高标准的“义”的内涵,也部分地被吸收到儒家的思想之中去了,所以有“居仁由义”的说法,“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义成之。”这才是具有德性的君子。但是,在道家看来,“道”是最高的伦理道德原则,而“道”的本质则是无为,作为对“道”的一种自觉遵循,人的德性也应该崇尚无知、无欲、无为。这是一方面对封建专制社会的仁义所固有的虚伪性的批判,另一方面又在强调顺乎自然法则。也就是说,人应该遵守包括人事在内的作为宇宙的一切存在的最高普遍规律的“道”才是“德”。由此可见,中华民族的“德”文化是一个反映人的综合素质的伦理道德文化,我们祖祖辈辈、世世代代就是在这种文化的继承、发展和创新中接受教育、受到熏陶而不断前进、发展的,到了今天,既有历史的继承,又有时代的发展。

    纵观中华民族发展史,我们就可以知道“德”文化是中华各民族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是凝聚中华各民族情感、意志,反对外来侵略和民族分裂的精神纽带,是中华各民族大团结、互促进、共发展的强大动力。翻开我国每一个民族发展的历史,就可以看到各民族都十分重视伦理道德的教育和修养,就拿回族来说,他们十分重视在日常的教化中,始终不渝地坚持对每一个成员的道德修养、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教育,注重扬善惩恶的教化,并把它作为主导回族社会风尚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在家庭教育中,总是以“止恶扬善”为中心,用具体而实在的事例教诲子孙后代走人生的正确道路。这就是节俭勤劳、赈济贫民、关爱老人和孤儿、孝敬父母、为人宽厚仁慈、强调诚信至上,克己奉公、爱国爱教、顾全大局、追求光明,敢于同伤害生灵的一切恶势力作斗争。在藏民族传统文化中,“德”文化是一个核心。他们强调广积德、除恶念,认为善業生善果,恶業生恶果。把“积德赎罪”当做人生观的基本要求。在这种“德”文化的熏陶之下,藏族人民形成了忍辱负重的民族性格特点。正如有专家所说:“从那些石块砌成的小屋中,从那

    些黑牦牛毛帐篷中,从那些吃着糌粑、穿着藏袍的人们的心中升起的并不是悲苦、厌世和颓废,反而是一种坚毅的坚强的欢悦的生活信念。”因为他们认为这就是在“积德”、“赎罪”,为了“积德”、“赎罪”,必须顽强地生活下去。不言而喻,这种观念是深受藏传佛教的“因果报应”消极思想的影响的,与我们现在所强调建设的“德”文化有着鲜明的矛盾和差异,但其中合理的“内核”却是我们应该重视和发扬的,并且应该进一步升华。例如,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强调吃苦精神和为幸福孜孜追求的奋斗精神、注重和善的伦理思想,以及强调作善事谋善業的止恶为善的品德等,都是藏民族的“德”文化的精髓。同样,蒙古族也重视人的道德修养和教育,尊老爱幼、团结互助、好客守信、仇视虚伪和奸诈等,都是蒙古族世代传承的习俗和规约,也是蒙古族”德”文化的核心内容,并且用谚语、格言、故事等形式固化下来,成为教育下一代的“传家宝”。例如,“团结之门被毁,福气之墙必倒”,强调人与人之间要和睦相处、团结友爱;“我想尽可能地成为你的帮手,而不愿意做你的绊脚石”,教育人们要助人为乐,不要成为他人前进的绊脚石。“祝福的归宿是奶,咒骂的归宿是血”,告诉人们要与人为善,不要作恶造孽等。

    总之,中华各民族都为“德”文化的创造、发展和创新,作出了各自的贡献,才使中华民族的“德”文化内涵更加丰富、深邃和完善,其外延也在不断地扩大和延伸。今天,我们提出的“八荣八耻”正是在中华民族的传统德文化的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对“德”文化的进一步升华,更具有时代的内涵和特征,是现代中华民族美德的集中体现。

    二、继承传统美德,建设社会主义新道德体系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特别强调对人的美德教育,坚持“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的“道”。也正因为如此,中华民族历经千百年的沧桑,不但没有衰微,而且愈来愈坚强、愈来愈团结、愈来愈具有亲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而自强不息地屹立于世界的东方。也就是说,中华民族不论是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都把阐明完美、光明的德性,使每一个社会成员受到感化而成为具有高尚美德的新人,达到道德上完美无缺的理想境界作为根本的宗旨。所以,我们的先哲们就提出了个人的修养必须做到“欲明明德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事实上,凡是被各民族人民世世代代传颂的英雄、先哲和历史人物,无不闪烁着这种“德”的光辉。在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行改革开放的今天,更需要继承和发扬这种传统美德。毋庸讳言,由于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社会关系、经济体制等都在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很不完善,道德滑坡现象十分突出,出现了损公肥私,荣耻错位;见利忘义、善恶不分:爱憎不明,是非不分、损公利己等不良倾向,造成了诸如“瘦肉精”、“毒食品”、“危楼房”、“劣桥梁”以及假冒伪劣等商品充斥市场的商業道德败坏的恶劣现象屡禁不止的恶果。这一切都反映出社会道德的严重败落,亟待我们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吸取营养,结合我国的现代国情,建设社会主义新道德体系。这是当前各族人民的强烈愿望,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来培养社会主义的新人。其中,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培养和教育,是实行德育的~个重要内容和急不容缓的迫切任务。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强调要在全民族中铸造灵魂、突出主题、把握精髓、打牢基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因为健康、高尚的道德必须以荣辱观为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引导和帮助人们进行自我约束,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具有正确的道德价值判断能力。荣辱观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一个社会风尚形成的伦理基础和价值基石,那么,什么是“荣”,什么是“辱”呢?苟子说“荣辱之大分、安危利害之常体,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并说:“为尧、禹则常安荣,为桀、跖则常危辱”不但提出了区分“荣”与“辱”的道德标准,而且用尧、禹践荣止辱作榜样,以桀、跖之徒为羞耻,明确地划分了“荣”、“辱”的界限,使人们学有榜样,止有目标。今天,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就是要继承和弘扬这种传统的荣辱观的合理核心,树立培养我们新时代的荣辱观,“把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革命道德同社会主义新时代的道德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提炼和概括出八个方面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即“八荣八耻”,这就是“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道德要求。只有在社会主义道德观的指引下,我们才能够树立起正确的荣辱观;只有正确的荣辱观,才能够拓展人的“爱人”的力量,使人人都能够自觉地维护人民的利益,创造性地工作,从而形成全社会的文明、道德的提升,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全民族奋发向上、团结和谐的精神纽带和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强大动力。

    三、结语

    管子曾经说过:“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管子所说的“礼、义、廉、耻”的内涵当然与我们今天所说的礼义廉耻的内涵是有一定的差异的,但其基本精神却是我们应该永远汲取和传承的。他明确地告诉我们“四维”关乎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兴亡。一个国家或者一个民族要使自己兴旺、发达,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坚持“四维”兴国的原则。这种思想和言论,在我国少数民族的文献典籍、民间文学,如史诗、故事、歌谣里都是屡见不鲜的。例如藏族的萨迦格言就有“具有才智的长官,都十分敬重圣德:光芒四射的太阳,是人间的饰物。”“长官具有好功德,那他治下的百姓,就会自觉杜绝掉,随心所欲的行为。”“压榨臣民的暴君,连仆人也不依顺:棍棒抽打豌豆堆,一粒豌豆也不跟。”“靠罪恶掠夺的财物,算不上是真财富;猪狗虽吃饱了肚子,却都是无耻之徒。”等等,都在阐明一个道理:不论是身居高位的官员,还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都应该讲究“礼义廉耻”,否则,连猪狗都不如。就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而言,如果是一个道德高尚、文明廉洁的社会,那么,从上至

    下,各行各業、男女老幼,人人都能做到“不蔽恶”、“不从枉”、“无巧诈”、“行自全”,“邪事不生”的基本要求,这样的社会就会和谐发展,生机盎然。那么,怎么才能做到呢?一个国家或者一个民族要做到“四维”,首先要从个人、家庭做起,特别是对于身居各级领导地位的官员来说,必须率先垂范,廉洁清正,服务人民。只有以各级官员为表率的每个人都做到了“四维”,才能谈得上国家的或者民族的“四维”。而“四维”的基本要求都集中地体现在“德”上,“德”又以“诚信”为核心。“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故至诚无息,不息则久,久则征,征则悠远,悠远则博厚,博厚则高明。博厚所以载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这就是“厚德载物”的基本内涵,它强调了一个人的道德修养、一个国家的治理必须重视“德”的教育,只有具有高尚道德的人和由这种高尚道德的人组成的国家或者民族,才能“顶天立地”,保护万物茁壮成长,并可与生成万物的天地一样永久不息、载物之力无边无际,这是人生修养的最高境界,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做到“厚德载物”。为了祖国的发展、富强和各民族的大团结,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不断地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成为具有社会主义文化素养的现代文明国家的成员,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为中华民族的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为此,就必须具体地、忠实地实践“八荣八耻”,加强社会主义道德修养和教育,树立正确的道德评价观,并将其体现到个人的道德修养和国家的治理的实践之中。具体地说,就是:第一,要以社会主义道德观激发人们的荣耻之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讲诚信、纠时弊:拒贪腐、主廉洁,爱国爱民,从我做起。因此,要把社会主义道德教育融入到各民族的日常生活活动中去,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力戒说空话、大话,坚持说实话办实事,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树榜样、立旗帜,使人们学有方向,作有榜样,杜绝一切不务实的形式主义的做法。第二,要在广大群众和各级各族干部中加强健康、正确的人际关系的教育,树立坦诚相见、诚实无欺、平等相待、行为坦荡,营造一个敢于直言的社会文化氛围:坚决反对一言堂、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单位一套,家里一套、说的好听,干的可憎、阴阳怪气,阳奉阴违、以权谋私,毫不知耻、偏爱大款,独敬长官、热衷关系,对民冷漠、见利就争,凡事推诿、对上阿谀奉承,对下横行霸道的等等恶劣行为和作风。第三,要大力提倡崇尚艰苦奋斗,坚守清廉勤政的道德准则。如果各级领导干部都做到了这一条,各族人民就会心凝聚、力无敌。就像萨迎格言里说的“国王要有好心肠,爱护庶民胜儿郎。庶民会不惜一切,竞相保护贤君王。”管子也说“山高而不崩,则祈羊至矣;渊深而不涸,则沉玉极矣。”用我们现代的语言来说,就是只要各级领导干部都能以身作则,勤政爱民、廉洁奉公,那么,各族人民会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坚定信仰,齐心协力,为共同的事業拼搏、奋斗,这样,一个人国家,一个民族必然兴旺发达,一个家庭也会幸福满堂的。

    一言以蔽之,在历史上,以仁义道德为核心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培育了中华各民族的子孙后代,成为中华各民族世代友好团结、和睦共处的精神纽带,表现了中华各民族共同具有的乐于助人、向善、崇德的优秀传统。这种传统美德正是构成了中华民族多元文化的谁也离不开谁的和谐美好的统一大家庭的精神基础。因此,我们应该以“厚德载物”作为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在继承这种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使各族人民精神振奋、力量凝聚、信仰坚定、道德高尚,共同创造和谐、文明、健康向上的中华民族的新家园。

    注释:

    ①张应杭、蔡海榕主编:《中国传统文化概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11页。

    ②《论语?卫灵公》。

    ③丹珠昂奔:《论藏族文化的现代化》,载中央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编《藏学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

    ④⑤《大学》。

    ⑥《荀子?荣辱》。

    ⑦杨永利、李建德主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红旗出版社2007年版,第166页。

    ⑧《管子?牧民》。

    ⑨《大学》。

    (作者系青海民族大学民族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