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AC货运代理协议示范条款在沪发布

罗斌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业规范化建设又取得指标性进步。由海仲委上海分会组织编写的《CMAC货运代理协议示范条款》于4月26日、27日,相继在北京和上海发布。中国及上海货代协会分别举办法律事务研讨会,解读示范条款,推广实际应用。示范条款在货代行业起到引领作用,促进我国物流法治环境的提升。
4月27日,海仲委上海分会与上海货代协会在浦东联合举办示范条款发布会暨研讨会。海仲委上海分会秘书长蒋弘、上海货代协会秘书长李林海先后致辞,分析了货代行业的特殊性、复杂性以及历史机遇,凸显联手制订标准合同的紧迫性。起草团队的执笔专家张嘉生律师逐条解读了示范条款。
记者了解到,在中国货代协会注册登记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超过6 000家,上海货代协会会员有550多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拓展了货代行业发展的国际空间,与此同时也会给货代企业带来诸多法律风险。货代在物流环节中起到链接和润滑的重要作用,身份复杂,责任交叉,实务纷繁复杂而且琐碎,合同条款五花八门,法律权责模糊不清,极易引发“一步错,步步错”的违规乱象。据悉,海事法院受理的案件量50%涉及货代纠纷。再者,货代企业利润薄,在社会产业链中不可或缺但处于弱势地位。其经营规模良莠不齐,防范风险意识较差。
正如蒋弘所言,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具有权威性、灵活性、裁决执行便利性等优势。物流领域广阔,包容性大,导致争议的管辖权分散。制订海事仲裁条款,对物流、货代争议集中管辖,可以有效避免这种管辖权的不确定性、裁判结果的不确定性以及不必要的程序延误,便利当事人一揽子解决物流、货运代理纠纷。为此,2015年初,海仲委上海分会走访调研,跨界征询意见,着手组织专家起草货运代理协议示范条款,中国及上海货代协会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经反复研讨,几易其稿,形成了包括货运代理协议示范条款、简式合同及货运委托书在内的格式文本。
在当前航运市场持续低迷、企业面临洗牌重组的情况下,制订航运标准合同是维护我国航运企业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由航运大国向航运强国转变过程中提升软实力的重要元素。
从货代行业及相关领域的反响来看,示范条款对于货代企业规范经营、防范法律风险等具有重要意义。示范条款具备十个部分共七十余条款,对实务履行的重点环节进行了约定,尤其对容易产生纠纷的突出问题,参照最高院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的约定。
海仲委推出货运代理协议示范条款,以公平、公正,平衡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为立足点,以合法、能切实履行协议、预防风险为关键,体现货代行业特点和协议的框架性,主动应对货代行业当务之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