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救颓象的努力:战后国民政府鲁豫区清查团在青岛的清查接收

〔摘要〕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对青岛的接收腐败被称为“全国之冠”,鲁豫区清查团将其列为清查重点。清查工作在青市舆论充分呼应的情况下展开,清查团抱定了“抛弃一切情面”的决心,市民亦积极响应,递交了大量告密函。但清查团惩治贪腐的成绩却与舆论期待相差甚远。青岛地方政治势力的派系斗争和利权冲突异常激烈,不少政客甚至将清查视为打击异己的工具,这都深度干扰了清查工作,背景雄厚的接收“大老虎”却未见落网。清查接收是国民政府在战后整顿社会秩序、挽救民心的重要举措,该工作确对促进地方经济秩序的恢复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清查团查处贪腐不力深刻影响了内战期间民心的走向。
〔关键词〕国民政府;鲁豫区清查团;青岛;清查接收
〔中图分类号〕K266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8)03-0166-11
①目力所及,较为重要的有郭贵儒《1946年国民政府“接收处理敌伪物资清查团”工作述略》,河北史学会编:《历史与现实论稿》,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
〔作者简介〕郝昭荔,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北京100872。
学界对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接收问题的研究总体而言呈现两种理路:第一种通过国民政府的接收之乱解释其为何失去民心〔1〕;第二种则通过具体接收案例的处理透视接收中的腐败。〔2〕这两种方法均推进了对战后民国史的研究,但也有其明显不足,突出表现为在接收失败的预判下,忽视了国民政府应对接收危机的举措。实际上,国民政府为治理接收乱象曾大张旗鼓地成立了清查团,学界目前对此鮮有论及。该机构承载着国民政府革除弊病的期望,也蕴含着丰富的历史讯息,对其深入探讨无疑对推进战后接收问题研究大有裨益。①
鲁豫区清查团在青岛的清查接收工作极具代表性。青岛是时位列直辖市,也是重要物资传送港和华北重镇,对国民政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该市的接收混乱被称为“全国之冠”〔3〕,引起舆论高度关注。恰在当时,青岛处在中共领导的人民武装包围下,市区已成为 “孤岛”,此情况又加重了清查接收问题的复杂程度。国民政府出于挽救民心的考虑,对处理青岛接收问题极为谨慎。因此,清查团在青岛的工作之于全国具有典型意义。本文以青岛市档案馆藏资料为主,兼采其他,意图通过梳理鲁豫清查团在青的清查工作,透视战后国民政府中央与地方的复杂关系,进而深化对国共内战走向的理解。
一、 接收乱象与清查团的成立
抗战胜利后,接收沦陷区是国民政府的首要任务。因中共的势力不断壮大,在华北众多地区占据优势,远在后方的国民政府进而选择利用日伪和汉奸加紧“抢收”,并向全国各大城市大量派驻接收委员。一时间,“天上飞来的”“地里滚来的”“河里飘来的”接收人员纷纷赶往沦陷区①,接收乱象由此而生。正如陈诚后来所言,接收“事先一无准备,临时又调度失宜,再加上用人的失当,所以接收接得一塌糊涂。其甚焉者,接收变成了‘劫搜,只弄得天怒人怨,为中外所不齿”,八年的浴血奋战最后带来一场“胜利灾难”。〔4〕
①当时有民谣这样形容接收大员:“河里飘来的”不如“地里滚来的”;“地里滚来的”不如“天上飞来的”;“天上飞来的”不如“地下钻出来的”;“地下钻出来的”又不如“坐着不动的”。“河里飘来的”指坐轮船去的接收人员;“地里滚来的”指乘汽车去的接收大员;“天上飞来的”指从重庆飞来的中央派接收大员。因中央派接收大员都是由重庆专机派往,故而在时间和地位上较其他地区派出的接收人员有优势。“地下钻出来的”指就地潜伏的特务或是所谓的“地下工作者”。因中央派接收大员未到以先,“地下钻出来的”接收人员早已划分过势力范围,故有此说。“坐着不动的”指日伪机关的汉奸及伪职人员。在正式接收以前,许多原地待命的汉奸及伪员已自劫自收一轮。沈醉:《我所知道的戴笠》,北京:群众出版社,1962年,137页。
②五大复原是:妓院、舞厅、咖啡馆、饭馆、戏院;三大忙为:作官忙、投机忙、特务警察敲诈忙。《解放日报》(1946年3月27日),中共青岛市委党史资料征委会办公室编:《青岛党史资料》第4辑(青岛师生反美蒋斗争专辑),青岛:青岛市出版社,1989年,30页。
③《北平情况非常混乱,国民党各派系争发“接收”财,汉奸变新贵,横行不法,市民对此极为仇恨》,《解放日报》,1945年11月16日第1版;《大后方记者笔下的国民党“收复区”真相》,《解放日报》,1945年11月17日第4版;《国民党官员在“收复区”营私舞弊,吴绍澍收得黄金三千条,石家庄物价比解放区高十倍》,《解放日报》,1945年11月19日第1版;《一面是“粮食缺乏”,一面是“美味珍馐”》,《解放日报》,1945年12月8日第1版;等等。
青岛地处胶州湾,战略地位极其重要。青岛沦陷后,日本视其为侵略华北甚至全中国的“后方基地”,大力兴建工业,所以“青岛的敌伪物资在全国可占第一二位”。〔5〕在接收中,青岛各部门上行下效纷纷“抢收”,致使该市接收机构林立,封条封了又封,大量物资被毁坏,工厂无法开工。〔6〕接收乱象加剧了社会不公,激化了社会矛盾。在青岛,有人占十几栋房子,“亦有许多人找不到安身之处”。〔7〕无数的难民、失业工人和失学青年,“都在饥饿寒馁的线上,过着无衣无食的生活”。〔8〕而青市的另一面却无比“繁荣”,接收大员用法币和接收财物建起来的银楼极为兴旺,短时间内由六七家剧增至百余家。当时市民流传:“青岛有五大复原三大忙”②,社会秩序的混乱可想而知。仅在1945年12月,青岛大规模的群众抢劫就有十次之多,参与人数最多的一次达四百余人。〔9〕
不仅青岛一地,抗战胜利后的“劫收”风潮几乎遍及所有收复区。〔10〕短短几月,收复区城市已经过三四轮接收,颓废的风气弥漫中国,较之抗战胜利前“似乎更千百倍之”。同时,法币与伪币不切实际的兑换比率使百姓一夜间沦为赤贫,人民生活窘迫且复员无望,学潮、工潮迭起,“几乎把每个市民的心都给窒息了”。尽管舆论对此口诛笔伐,但官员大有“接收我自主之”的心态,致使“民众伸泄不平”。〔11〕
此时,中共也在山东部署接收。中共山东省政委会在日本宣布投降前日即颁布了《军事时期城市管理纲要》,对建立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解散一切伪组织及附敌团体等均作了详细规定。〔12〕接管后,解放区内积极平抑物价、大力发展生产,不仅严厉惩处汉奸,还令各级政府对人民控告干部的案件必须“认真负责的、实事求是的切实查明”〔13〕,如罢免了解家沟袒护贪污分子的区长,规定乡干部选举前须先作反省等,使中共得到广泛认可和支持。与此同时,中共利用舆论揭露国统区的真相,发表多篇社论对国民政府接收腐败展开抨击③,如:“国民党要员抢买黄金,搜掠财物,大发‘胜利财;涨价、失业、工商业萧条,人民大受‘胜利苦。”〔14〕可以说,中共对接收的准备及其成效,给国民政府造成极大舆论压力。
蒋介石对国民政府的接收弊端早有清晰认识。1945年9月,蒋曾饬令接收人员“务须恪守纪律,以维令誉。如有不法行为,准予从严究办,毋得宽假”。〔15〕在北平,蒋介石曾公告“准许人民陈诉痛苦”,并接受对接收人员的揭发告密。为挽回民心,国民政府还令中央大员对苏皖浙三省及上海等地进行宣慰,倾听民愿。〔16〕但总体上看,政府虽三令五申,却因缺乏强制性的制约措施,没有起到预期效果。
为整治乱象并应对舆论压力,国民政府拟惩治接收腐败。1946年3月13日,在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上,李敬斋等68名委员向政府提议:“请派员分赴各地清查接收敌伪物资真相”。他们还强调惩治接收“均与民生国计,及本党信誉,有重大关系”,应由监察委员会选定委员,会同监察院“彻底清查,以明真相”。〔17〕之后,中央监察委员会秘书处与监察院草拟了《清查接收敌伪物资办法》。同时,为避免各别办理导致“业务重复、致滋纷扰”〔18〕,蒋介石批示清查团应由中央监察委员会、监察院、国民参政会合并办理,团长由三方均分,“以期统一步调”。按照这一精神,由三方共同组建的清查团联合办事处于七月初正式成立。邵力子为主任,另设副主任三人、职员九人,由三机关分别派员兼任,以期高效地完成对各团公文的转承,收“综合联紧之效”。〔19〕
1946年6月,国民政府颁布《清查接收处理敌伪物资办法》和《接收处理敌伪物资工作清查团组织规则》,规定清查期限视业务繁简而定,但“至多不超过五十日”,清查区分为苏浙皖区、湘鄂赣区、冀察热绥区、鲁豫区等七个区,每区设团长1人,下分2-3组,青岛即由鲁豫区负责。清查团的清查范围极广泛,团长亦有独立行使职权的权力。《办法》还要求各地政府对清查团施以便利,清查委员“遇必要时得指挥宪警”,还可请当地司法机关扣押逃亡之贪污人员。因接收处理清册及敌伪原有财产目录多有遗失,为彻查起见,清查团除“向地方公正人士咨询并进行秘密调查”外,还接受人民告密。同时,国民政府为杜绝地方干预清查,要求清查团“所到之地区谢绝一切供应”。〔20〕
蒋介石对清查团“甚为重视”。〔21〕他于6月18日令各部对清查团“切實予以协助”。〔22〕6月底,蒋介石又督促各团迅速组建并出发。〔23〕7月6日,接收处理敌伪物资清查团在国民大会堂举行在京委员会议,商讨进行事项,决定各团于7月15日起即行出发。〔24〕8日,蒋介石接见临行前的清查团,表示“清查接收敌伪物资,此点于国家有益,于政府亦有益。工作愈详细愈好,愈切实愈好。”他希望各团员在清查完毕后,对接收与处理工作作一总检讨。〔25〕国民政府对清查团的工作部署可谓详尽,既赋予其权力,又予以监督,显示出其对彻查接收腐败的决心。
二、 清查团到达前后青岛的舆论环境及政治生态
为保证清查工作顺利推进,国民政府充分利用舆论进行宣传。一时间,国统区报刊对此进行了连篇累牍的报道,清查团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清查接收成为席卷全国的政治运动。众说纷纭中隐含了各方期许,甚至不乏各种政治势力在其中操弄。从清查团来青前的报刊舆论中,可见青岛复杂的清查接收局面。
鲁豫区接收清查团还未来青,对清查团的报道已占据了各大报纸。虽说迟来的清查让市民有“事过境迁之感”,但乐观的看法仍认为“惩治贪污、收拾民心”是“亡羊补牢、为时未晚”。〔26〕《公言报》认为当下社会最盼望的就是政府能将接收明示于民,“使贪污者伏法,使敌伪产业归公”。〔27〕清查团衔命而来,为绝望的市民带来了希望,“对接收无可奈何之余,唯一的希望就是盼清查团清查一番”〔28〕,有民众相信舞弊者“难免枕席难安”。〔29〕
各报对清查团如何开展工作积极献言,《平民报》的建议最为系统:在态度上,“要依法加以惩治,不讲情面,不看背景,要有‘太子犯法,庶民同罪的严正作风”;清查进程应多法并行,不仅 “公开征求意见”,还要进一步奖励告密和明察暗访,“多听市井闾阎的公论,多做搜集证据的工夫”,总归要“无孔不入”,让“‘清可见底,‘查必有据”。《平民报》乐观地预计:清查过后的青岛,必使国内外观感有所改变,“污浊社会、风气必为之一新,而萎靡了的人心、精神亦必为之一振”。〔30〕
虽然报刊对清查团的到来不乏欢迎之词,街道上也布满了迎接的字幅,但仍有论者对民众是否真正欢迎清查团表示怀疑。《民众日报》的专栏作家野风在《谁最欢迎接收工作清查团》一文中表述了对清查团截然不同的看法:“老事故们”认为清查团“还不是照例的回事”,而一些老百姓觉得清查与己无关,就像贴标语的工人一样,“自己不认识标语上的字句,也没有兴趣了解标语上的意义”。真心欢迎的是哪些人?作者认为正是“那些将被清查的接收者们”,这将是他们洗白的绝佳机会。野风还认为接收中的小人物将受到冲击:“那些曾经附膻逐臭得小妖们,最容易作替死鬼了!虽然也硬着头皮跟着说欢迎,心里未免有点惴惴然吧!”〔31〕这样的论调犀利冷峭,虽称不上舆论的主流,但反映出部分民众对清查团的悲观态度。
悲观的缘由复杂多样。《民言报》社论认为中国人向有“只扫门前雪”和“事不于己莫去问”的处世态度,清查团能得到多少告密函将是个问题。这种消极的论调“散见于报纸,便闻于街谈巷议”。〔32〕有报纸对清查团能否达到预期目标表示怀疑,接收大员对清查早有准备,“或物资隐匿,或冒名顶替,或勉合于法,或转移产权”。〔33〕出于“天下乌鸦一般黑”,自古“官官相护”的说法,有民众认为“即使清查,也不过徒废一笔旅费而已,并不见得有什么为人民出气的地方”。《民众日报》甚至发出结果将是“清查清查团”的预言。〔34〕
虽然众说纷纭,但也不难看出各界盼望清查团务实避虚之意:“临场少唱些推、拉、拖的慢板,少演些‘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悲喜剧”。〔35〕盼政府能将接收明示于民,“使贪污者伏法,使敌伪产业归公”。〔36〕除此之外,舆论还一再提醒清查团“千万不可再把机会放过”,因为“这次也许是最后的机会了”,对清查团的评语“便是接收处理工作的盖棺定论”,因此希望清查团“苍蝇要打,老虎更要打”,而“打一个大老虎更胜过打十个小老虎”。〔37〕
不同群体基于教育背景和政治立场的不同,做出以上“回声”均是正常反应,这其中即掺杂着各政治势力的声音。《民言报》是国民党青岛市党部的机关报,青岛市党部主任葛覃葛覃(1899—1958),原名葛绮春,莱阳县人。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奉命赴青岛任市党部主任委员兼副市长及社会局局长。1948年任国民党中央立法委员。葛覃隶属CC派,是来自重庆的中央派官员。见青岛市史志办公室编《青岛市志·人物志》,北京:新华出版社,1994年,301页。为社长。该报发行量极大,为青市主流报刊,主笔多是较有资历的知识分子。从国民政府作出清查决定之日起,《民言报》即积极支持政府的革新并为之进言进策,该报社论中虽对接收有所批判,但仍能看出其站在维护国民政府的一方。相比之下,《民众日报》对清查持消极悲观态度,与该报立论偏左不无关系。该报主要编辑王文起为中共地下党员,是受上海中共地下党指派到《民众日报》工作的。该报其他撰稿者多是青年诗人,编辑部是青年作者的集会之处,他们虽不会统一口径,但对政府悲观失望的心态则显露无遗。〔38〕
国共对青岛的争夺也是影响清查接收的因素。1945年底,青岛爆发大规模的反甄审运动,中共地下党员在学生运动中成为领袖,积累了“城市工作中新的经验”〔39〕,并扩大了群众基础。1946年4月,中共党委即派五百余名武装工作人员入青开展群众工作〔40〕,进一步削弱了国民政府的统治力。在国民政府接收青岛的一年内,解放军两次调集大军围攻青市。市内交通断绝、燃料食粮短缺,“曾数度造成严重恐慌”。数十万难民的涌入使青岛当局疲于应付,维持市内秩序更感困难,国民政府在青的统治已十分危急。〔41〕国民政府此时的清查运动,无疑是危机下内肃腐败、外建权威的必要之举。
舆论对清查团的督促和怀疑,显示出地方政治势力的错综复杂,青岛市党部与市政府之争即是其中主线。胜利初国民政府各方势力曾围绕青岛市市长这一重要职位展开激烈争夺。国民党战地党务处处长葛覃曾是市长的有力竞争者,但蒋介石着眼于接收全局,力排众议,任命在崂山抗战多年、于接收有益的青岛保安总队司令李先良李先良(1915-?),江苏吴县人。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务学校毕业,后赴美留学。抗战时于1938年任国民党山东省党部委员兼青岛区党务指导员,1940年2月任山东省政府委员,后兼鲁东行署主任、鲁东游击总指挥。1945年5月当选第六届国民党中央候补委员,同年8月任青岛市市长,后去台湾。见张宪文主编《中华民国史大辞典》,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899页。为青岛市市长,葛覃被任命为副市长、市党部主任兼社会局长,市长之争使李葛二人互生隔阂。之后的接收利益分配不均又加剧了二人矛盾,葛覃在1945年10月由重庆抵青时,接收已被李先良及手下进行大半,葛覃迅速展开接收抢夺。两人在接收中明争暗斗,大量安插亲信争权夺利,“‘中央各部、会派至青岛的接收人员,以及在青岛的军政人员,也都相率效尤”。〔42〕当时民谣“莱阳流氓瞪开了眼,找着葛覃认老乡”〔43〕即是对接收中拉帮结派、争抢物资的真实写照。接收中的复杂利益网给清查工作带来层层阻力,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另一方面,有不少人欲借助清查团达到扳倒政敌的目的。抗战胜利后,张乐古张乐古(1899—?)山东青岛人,烟台会文书院毕业。曾任青岛《平民报》社社长、平民教育协进会委员长、新闻记者公会主席、《时事新报》经理。抗战时至重庆,任青岛旅渝同乡会理事,1945年4月任第四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见张宪文等主编《中华民国史大辞典》, 1032页。以国民参政会参政员的身份由重庆抵青,首先接收了“永安戏院”,并扬言青市戏院都由他来接收。〔44〕张乐古又是青岛青帮老大〔45〕,黑白两道皆通,时人称其“贪污盗窃与李先良、葛覃不相上下”。张乐古的权势膨胀引起他人的妒忌,青岛市参议员侯圣麟即是其中的一位。侯氏“善弄权术,长于捭阖”,在战后由报社编辑一变为李先良跟前的红人。侯圣麟将张乐古及其同盟——青岛市参议会议长李代芳视为仕途上的主要障碍,认为必须“打倒张乐古,削弱李代芳”,联合与李代芳不和的参议会副议长姜黎川多方搜集张乐古的检举材料。〔46〕清查团的到来为挟私报复者提供了契机,鲁豫清查团的工作面临极大挑战。
在如此严重的接收乱象下,舆论对清查团将信将疑,甚至未及行动便全盘否定并不意外。信任与否定并存的局面,显示清查团承担着超乎寻常的民心压力。
三、 鲁豫清查团在青的活动
从档案材料上看,国民政府中央与青岛市政府在清查团行前来往函电密切,北平行营特别知会青岛市政府,应与当地军、警、宪及司法机关协助完成工作。〔47〕青岛市政府显得极为配合,数次函电各机关将接收原册全数送交,并需附详细书面报告以备考察。〔48〕各機关在清查前“积极造具有关敌伪财产的接收清册”,可谓“忙碌之极”。〔49〕但清查团至9月7日才抵青〔50〕,让市民普遍有“来何迟迟”之感〔51〕,从侧面显示出清查工作之繁难。
鲁豫清查团团长是郭仲隗。郭仲隗(1887—1959)河南新乡人。河溯学校毕业。曾任北伐军豫北自治军司令,河南省三四两区行政督察专员及党务指导员,河南省政府委员。1940、1942年两届国民参政会参议员。1944年11月任监察院豫鲁区监察使。1946年11月当选为制宪国大代表。解放后任河南省人民委员会委员、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见张宪文主编《中华民国大辞典》, 1528页。郭氏任监察院豫鲁监察使,自称“布衣参政”,素以“铁面无私”著称。〔52〕1941年郭仲隗曾弹劾在中条山战役中失守的长官卫立煌〔53〕;1944年,在国民参政会上,郭氏为河南大旱的民众请命,“把河南灾民食用的树皮、观音土等物带到会场展示”〔54〕,揭露汤恩伯压榨人民、遇敌溃逃的罪行,要求对其撤职严办。〔55〕郭仲隗在当时被视为“清官、循吏”〔56〕,他的到来令许多市民对清查团寄予厚望。
清查团抵青后,“不住处理局所找的房子,也不住华贵雍容的迎宾馆”〔57〕,而是入住“内部设备毫无”的前德国领事馆,并“暂在各处借到桌椅数件”,日用伙食等费“完全自备”,临时夫役也暂由处理局拨用。〔58〕这些做法赢得很多人的好感,对清查团予以极大的信任,市民“格外的感到兴奋、放心”。〔59〕
为摸清当地情况、顺利展开工作,郭仲隗于抵青次日上午携清查委员会晤李先良、葛覃及各局局长,决议于9月9日邀集各机关首长会商清查办法。〔60〕清查团是日登报启事:“自即日起欢迎各界人士建言,并接受一般人民告密,统由开封豫鲁监察使署收转,而希各地公正人士尽言无隐”。〔61〕为“增进工作,敏捷起见”,清查团强调各机关按《接收机关报告应行注意事项》拟制接收报告〔62〕,安排颇为紧张有序。
9月15日,青岛市参议会在迎宾馆举办了欢迎清查团茶会,40余参议员出席。议长李代芳表达了希望清查团此次能“缴白卷”、以证“青市无贪污之弊端”的美好愿望。郭仲隗首先就接收一年后才清查致歉,表示此次清查时间短促且工作人员少,加上青济二地纠纷繁多,令清查团“实感困难”,但其仍堅定地表示定将贪污者“尽予检举,以平人心”,希望各参议员能“不顾一切情面”地协助清查。清查团委员纪贞甫则提出具体要求,希望参议员们能“抛弃一切情面来转移社会之风气”,“多方指导”并“赐给材料”,以克服原始清册少的情况。〔63〕清查团的上述活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其欲在青市有所作为的决心。
此后,清查团在各区设置告密箱,市民投送告密函的情形“极为踊跃”。告密函件“如雪片而来”,“其中署名与不署名者,列举事实与附送证件者均有”,致使清查工作“突告紧张”。〔64〕郭仲隗每日亲自到各个信箱收集,3日间收集的已达300余件,其中署名者占三分之二。清查团移驻前德国领事馆办公后,工作更加忙碌。清查团发言人表示仅9月15日接获的告密函就超过办公以来的函件总数。除函报外,“深表愤恨”之市民也有亲自谒见郭团长口诉者。〔65〕这打破了之前对能收多少告密函的质疑。对于所收函件,清查团表示因被告发者所属机关及姓名“事关机密”,“需等证据确凿调查完竣后才能公开”。〔66〕
清查敌伪物资也是清查团的核心工作之一。清查团对军政部特派员办公处、山东盐务管理局、中国蚕丝公司青岛办事处、中国纺织建设公司青岛分公司、青岛市党政委员会、青岛市政府秘书处、财政局、教育局、港务局、卫生局、农林事务所等24个部门的接收工作展开清查,对被接收单位、物资数目及去向做了详细统计。据统计,胜利初青市各机关共接管仓库60处,青岛敌伪产业处理局以配售军粮、外运、标卖、平售等方式将物资陆续处理,尚有发还华商物资及拨发救济粮食等项,其中拍卖处理之物资占总数的65%。战后各机关接收工厂共247处,清查团清理了工厂产权,对工厂的复工、标售情况等均作出具体说明,并对四处原主请求发还日人强占工厂的情形进行审核办理。〔67〕
在青岛接收中,对房产的掠夺尤为严重。如葛覃率先抢夺了青岛最大的敌产大楼作为私宅,李先良随后也抢占了前日本领事馆。上行下效,接收人员“每抢到一处房产,便在门口钉上木牌,写上机关首长的名字”。〔68〕经清查团核实,青岛共接收房产2636处,仅查出地产就达40余亩。清查团除对房地产进行出售外,还向商民、难民拨租房屋,使青岛严重的“房荒”问题有所缓解。除此之外,清查团督令原开工工厂,“为维持工人生活计”,继续制造;而早已停工的,为免机器锈坏和工人失业,采用公告标卖的办法尽快处理。〔69〕这些做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青市工人失业、难民涌入所引发的就业难等问题。
清查过程中,清查团对隐匿的敌伪物资、接管汉奸逆产等项,向上级主管部门一一详细汇报,打破了地方各自为政、官官相护的局面。清查过后,基本上改变了接收中资产杂乱无章、物资腐烂破坏的情况,客观上遏制了不少通过腐败方式进行处理的资产,郭仲隗称“在青岛一市就查出140亿接收赃款”。〔70〕这对提高政府财政税收、挽回经济损失有一定成效。
但对于告密函件的处理,清查团的多个举动却令人不解。一、因告密函多数涉及接收大员,郭仲隗表示要亲赴各大员的住处实地视察。此举表面是严谨考虑,实质上是对“海量”举报疑虑重重。二、郭仲隗表示检举案件将综合发表,事先不一一揭示。逐一揭示能让民众感到清查团事事必办,且能满足舆论界甚高的期待,而集中揭示使人有希图蒙混过关的感觉。三、对迁延不决之案,郭表示要等赵公鲁赵公鲁(1905—?),山东德州人。曾任山东省建设厅秘书兼代厅长、三青团山东支团干事、中国国民党山东省党部委员等。抗日战争中被聘为第四届国民参政会山东参政员。国民政府下令清查后,任鲁豫区接收清查团委员。见刘国铭主编《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下册,北京:团结出版社,2005年,1674页。委员由济来青后才可决定〔71〕,而赵实际并非不可或缺。
清查团接收告发时大张旗鼓,处理案件却较迟缓,引发舆论猜测清查团借故拖延、知案不办,使得密切关注清查团的市民感到失望,《民众日报》甚至发出“清查团要‘民心,还是要‘黄金”〔72〕的疑问。
为打破质疑,清查团在10月陆续公布接收案件处置情况。1日,张乐古因“接收舞弊、侵占屋子、不法多端”等情况被法院扣押。〔73〕张氏共“接收”敌伪印刷所两处,侵占房屋五所并霸占戏院两座,旅馆、舞场各一处,吞没之财产达十亿元以上,“案情重大,证据确鉴”,是为清查接收案的第一声。〔74〕6日,公营事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秘书吕广恩与该会职员王子敬、社会局职员孙振友因贪污被送法院。〔75〕7日,接收舞弊“两个绿豆蝇”朱先裁和贾子勇被拘捕。〔76〕正当市民以为接收“大老虎”即将出现时,清查团却表示“尚有未经宣布之要犯数人,已被扣押”。〔77〕“数人”表明人数有限,且除张乐古外,并未见有“要人”。
10月13日,郭仲隗举行记者招待会,向各界汇报清查结果。清查团共收到告密函件458封,侦查确实的案件仅11件,内容有:接收舞弊、处理舞弊、房地产纠纷、汉奸罪行、官吏贪污等5项,其中情节重大者有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张乐古、市党部委员邱瑞荃和马锡珺、军政部科长李筱山等四案。〔78〕除警备司令部、宪兵团、海关无人告发外,其他各机关皆有贪污行为。〔79〕《民言报晚刊》是日披露:因接收贪污被拘送法院者已达13人。除了清查团正式公布的名单外,其他接收贪污者如下:
从名单的“服务处所”一栏中可见,涉案十人均是背景较浅的“接收小员”,并没有“大老虎”。清查團在青一个多月,市民与舆论满心期待,但月余来只见处理了十余案,举报落实数不可不谓之低。这些“大老虎”,“清查团虽尚不肯发表,但在市民门的心中,或亦‘尽在不言”。据《文汇报》称,仅葛覃一人,清查团就接到“四十余封有事实有证据的告密函”,而接收“舞弊最大的是市长李先良”。〔81〕清查团也承认:“在青岛的要人中,有几位的贪污告密信特别多”,但“为慎密侦查起见”,暂不发表,此话印证了清查团在惩处贪污上有所保留。清查团虽有打虎的勇气和决心,但其惩腐力度不够,致使民众愤怒迄未能平〔82〕,舆论对清查团的评分自然不高,“除散见报章及一般传闻而外,想已在每个人的心中有确定公论了”。〔83〕
四、 清查结果及其原因
1946年12月15日,接收处理敌伪物资工作清查团工作检讨会在南京召开。各清查团联合建议:“凡经查有舞弊实据者,务请政府依法严办,以肃纲纪。”会议最后决定将清查所获资料,尽量报告中央,以供参政。〔84〕实际上,各团的成绩均不理想。清查过后,“意犹未足焉”是全国上下的普遍观感,南京媒体感叹“除恶不能尽”,使民众又一次感到失望。〔85〕以维护纲纪为标准的清查并没有扭转贪污腐败的社会风气,蒋介石与国民政府显然意识到了此点,蒋下令清查未完之工作由各区监察使署继续办理,“各地人民或民意机关,如续有发现接收弊端,仍可据实向监察署告发”。〔86〕
在此背景下,国民政府决议再次清查青岛。1947年1月,鲁豫清查团将调往南京的接收案件寄回青岛,未了案件也继续调查。其后,鲁豫监察使署驻青办事处成立,长期接受贪污检举,初定待山东时局平定后即展开工作,“届时会派员赴各县乡视察”。〔87〕2月底,有报纸透露郭仲隗将再度来青清查,南京方面也将加派人员协助办理。〔88〕清查团此次侧重于调查不法接收人员的私人财产,如其“确系接收而来之财物,则将一体予以没收,而肃官常”。〔89〕较之前次,此次人势仍壮、语调不减,但所造声势极微。“老百姓不会再像以前的那样热烈告密了”〔90〕,关于清查的消息在报端难觅踪迹。清查团再次没打到“老虎”,甚至连“苍蝇”也无捕获。4月11日,《民报》从南京得来消息:接收舞弊人员被拘押在各地军政或司法机关,“大多尚未结案”,法院“正赶办结案”。〔91〕喧嚣一时的清查工作行将结束。
清查团离青后,郭仲隗似能畅言无忌。他谈及在青岛的工作,常说“无以对青市七十余万同胞父老”〔92〕,“惭愧的很,因未平了民愤”。〔93〕1946年11月24日,郭仲隗在山东旅京同乡会上语出惊人,表示“青岛市接收情况黑暗,为全国之冠”。〔94〕此论一出,引发舆论大哗,青市官场深为震动。上海《申报》记者杭舟决定亲赴青岛调查。杭舟到青岛法院走访获悉,至1946年12月,送交法院的八案中已有五件起诉起诉的案件分别是:一、中纺青岛分公司第一印染厂课长李达五,办事员徐炎培;二、青岛市政府委员兼公营事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秘书吕广恩与该会组员王子敬;三、经济部特派员办公处接收专员朱先裁;四、中央信托局房产组办事员蓝镜海;五、青岛市党部委员兼党政接收委员会委员马锡珺。尚在侦查的三案为:一、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张乐古;二、市党部委员邱瑞荃;三、市政府职员孙振友。杭舟:《青岛在冬眠状态中》,《申报》,1946年12月15日第3版。,尚在侦查的三嫌犯为:张乐古、邱瑞荃、孙振友。此三人直接牵涉青岛市党政机关,已是“苍蝇”中的“老虎”。在一般市民口中,张乐古是“青岛接收三巨头之一”,法院在处理张乐古的案子时“特别郑重”。当他访问青岛市府秘书长姜可训时,姜对郭仲隗的发言表示愤慨,认为郭氏并未负责全国接收清查事宜,很难有比较,如青岛接收舞弊即为全国之冠,“但清查并移送法院的接收舞弊的案子只有八件”。〔95〕姜氏的表态,消除影响之意甚明,也验证了清查前报界所担忧的:贪污者未被查实,就像有了“护身符”,反而“更可振振有词的以证明他的清白了”。〔96〕
素以“不畏权贵”著称的郭仲隗在清查接收过程中束手束脚,离青后又表壮志难酬,这与青岛地方势力从中作梗、关系网盘根错节不无关系。在此背景下,清查团逐渐演化为变相包庇或公报私仇的工具,落网接收人员中地位较高的张乐古和邱瑞荃即为明显例证。据郭仲隗称,邱瑞荃之所以被捕是因为他“不会做人”,而张乐古则是“学问太差”“不会造假证据”。《文汇报》就此提出质疑:“做人”和“学问”与贪腐有何干系?〔97〕根据曾任济南伪商会理事长苗兰亭的回忆,张乐古因包庇大汉奸时品三与“宪兵司令”闹翻,“郭仲隗听信宪兵司令先入之言,才把他当一个典型来挫折一下”。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并未在青岛设“宪兵司令”一职,此处是苗兰亭记错,所谓“宪兵司令”应是支持肃奸的“青岛警备司令”丁治磐。因苗兰亭曾为济南日伪服务,写这篇回忆文章时已年代相隔较远,故将青岛最高军事长官名称混淆。苗兰亭:《抗战时期我在济南伪商会的经历与见闻》,《文史资料选辑》第4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2年编印,151页。此时侯圣麟、姜黎川等亦积极检举张乐古,多方作用下张被捕入狱,侯圣麟进而控制了张掌控的报业公会,而其所遗国民参政会参政员一缺,也由侯替补。〔98〕可见清查团在肃贪过程中有较强的选择性。
郭仲隗坦言458件告密信中“有线索可寻,可能贪污者占半数”,清查团所办案件却“不到十分之一”,而这“已经办了的大的案子,乃是五等以下的贪污案”。〔99〕即便是所查案件,清查团亦无全权,将案件转呈法院后便无法继续监督,这为贪污者权钱操作带来可能。在张乐古之弟张晓古(时任三青团青岛分部主任)的活动下,仅一年,张乐古便无罪释放,其“劫掠侵蚀所得的财产,丝毫也未受影响”。〔100〕
总体而言,清查团虽对促进各地经济恢复有所贡献,但清查腐败这一重点工作基本失败,清查接收仍难言成功。之所以如此,除地方势力操纵外,还有其他几个重要原因。
首先,清查团徒有“中央”名分,实权不足,降低了工作效能。一旦地方不予配合,清查便陷入僵局。清查中,“接收官吏之嫉视清查团,亦以北方为最甚”,双方勾心斗角,达到“剑拔弩张”的地步。平津清查团在天津办案时与市长撕破脸〔101〕,后对《大公报》袒护地方人物不满,与其掀起笔墨战。〔102〕最后,平津清查团因天津各方“不予协助”,不得不仓促撤回。〔103〕更有甚者,湘赣区清查团在工作即将结束时,竟接到署名“武汉接收同仁”的恐吓信一封,内绘手榴弹两枚。正文云:“清查工作适可而止,拍拍苍蝇摸摸老虎,接收起家俯拾即是,沽名钓誉监察检举……再不滚蛋谨防炸弹。”〔104〕清查中地方对清查团之轻视可见一斑。
国民政府力图使清查团免受行政权力的干扰,代表中央监察地方。但清查团这种侧重强调“人治”、奖励告密的纠察方式,无法与当时的司法系统有机衔接。因是临时机构,清查团的权力来源与组织运作缺乏制度保障,故而在执法过程中受到地方势力的层层阻挠。这从侧面反映出国民政府寄希望于“清明”之治,实质是其对政权运行体制的不自信。
其次,清查的支撑条件严重缺乏限制了清查团工作的进一步展开。与接收时人人积极不同,清查触动的是地方“既得”利益,凡事须亲力亲为。在青岛,清查团经费短缺、人手不够、时间仓促,使其工作较为困难。据郭仲隗称,鲁豫清查团出发时仅拿到15万元办公费,这在物价飞涨的背景下显得极为拮据,清查团草草撤离即与此相关,“如再在青勾留两日势将开不上伙”。〔105〕时时有饿腹之忧,清查团很难全心投入工作。上海的清查团仅敌伪原件就收到20余大箱,约2000余册,“这几乎把清查团吓倒了。”〔106〕仅读、看这些材料即需大量时间,遑论一一查实处理。清查距抗战结束已有一年,物资已多次转手,接收机构林立、敌伪清册繁杂,清查团想在月余内清准查实万难办到。在北平的参政员胡适就曾建议延长清查时间,以便完成肃清贪污运动。〔107〕各地清查团办案力度不够,更使民众怀疑政府清查接收的诚意,认为“或是仅是维护国家颜面的敷衍之举”。〔108〕
再者,官员贪腐普遍、上下通气,清查难度极大。为遏制接收混乱,李先良于1945年12月22日面见蒋介石,回青后即赴各处视察,“似有积极整顿一下市政的決心”,但李先良最终感慨:“我手下每个人都有关系,我办哪一个好呢?”〔109〕情面为重、亲亲相护自古是中国官僚群体的重要特征,正所谓“金钱固有魔力,情面尤为作祟”〔110〕,清查工作受此影响颇深。国民政府选派的清查团团长多为政府内资历深厚、威望较胜者,仍不能免于派系政治和人情的影响。初到各地时清查团虽有整饬腐败的决心,但老虎“神通广大”、“后台很硬”,清查使“权要侧目,‘有力人物啧有烦言”〔111〕,最终只能知难而止,拿一干“苍蝇”充数。正如《青报》所言:“清查团的诸公毕竟是人,终不能无人情,在人情第一的现社会,还是只得法令第二!”〔112〕
同时,探讨清查团的成败,应考虑时局的影响。鲁豫清查团并不是在政局稳定的条件下展开清查,当时山东大部分地区已被中共控制,青岛与外部的联系逐渐困难。在接收中,青岛上至市长、副市长,下至机关职员均有贪污现象。李先良、葛覃等在市民心中均是“尽在不言”的接收大老虎。在此特殊时期,如果硬要查“大老虎”,只会令青市政局更加震荡,清查团很难以法律为准绳予以清查。为解燃眉之急,只能将工作重点放到恢复工矿企业开工和经济部门运转上。“生存大于正义”“对事不对人”的方法也是针对时局的无奈选择。
结语
清查团是战后国民政府试图挽救统治危机的一次重大尝试,其重要性尚未引起学界足够重视。时人认为清查运动“是善恶是非的试金石,国法纲常和私欲的白刃战。”〔113〕因应民愿是国民政府成立清查团的重要原因。鲁豫区清查团对青岛的接收清查,调动起了群众揭发接收舞弊的积极性,使部分市民的冤抑之情得到缓解。同时,清查活动涵盖了之前接收的方方面面,督促工厂开工、处理物资,对经济发展和民生有一定改善,对弥漫在社会中的“冷落不景气”之风有刷新作用。再者,清查淘汰了一些贪腐官员,对在职官员起到警醒作用,因接收而产生的任人唯亲、派系之争,经过清查运动也有所收敛,对肃清地方吏治起到一定积极作用。
成立清查团是国民政府整饬接收腐败无力情况下的非常之举。从整体上看,清查团的工作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清查团诸公虽有“自比包公”的决心,但其缺少必要的权力保障和财政支持。在派系斗争的制约下,地方政治与派系利益交织缠绕,接收腐败背后强大的政治势力令清查团裹足不前,清查接收浮于表面,难以触及根本,致使接收“大老虎”逍遥法外。同样是处理接收问题,中共在胶东地区的工作却进行得有声有色,令行禁止。这与中共组织纪律严明、以公平正义为准绳处理接收问题有重大关系。山东地区是内战的关键,而国共两党接收工作上的成败,大致能够折射出战争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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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接收舞弊两个绿豆蝇,朱先裁、贾子勇送法院〔N〕.民言报晚刊,1946-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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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黄木.清查团在青岛〔N〕.文汇报,1946-1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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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青岛清查如此结束,清查团长表示对不起市民,十分之九的案子还无着落〔N〕.大公报,1946-10-19(4).
〔100〕苗兰亭.抗战时期我在济南伪商会的经历与见闻〔M〕//文史资料选辑:第4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2:151.
〔101〕司马新.自由言论〔J〕. (上海)经纬,1946(8):11.
〔102〕金戋.天津大公报与清查团之笔战〔J〕.新上海,1946(36):6.
〔104〕结束声中意外收获,清查团接恐吓信,署名武汉接收同仁函,内绘手榴弹两枚〔N〕.申报,1946-10-09(3).
〔106〕吓倒清查团〔J〕. (上海)七谈,1946(31):3.
〔107〕清查团在天津:贪污太多,团员太少,大海捞针,无从捉摸,傅斯年说让做官的人头痛一点最好,胡适领衔主张延长清查团工作期限〔J〕.观察,1946,1(5):19.
〔110〕彻底肃奸〔N〕.青岛公报,1946-08-30.
〔112〕珊耳.青果集——接收清查,人情每第一〔N〕.青报,1946-10-X.
(责任编辑:许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