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视域下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蓝梅丽

    【摘 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总部署。我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中,依法治国一直以来是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在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必须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理念有机结合;增强公民法律、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净化网络公共空间风气,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为最终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关键词】依法治国;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路径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7)07-0076-02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作为民主政治的产物不仅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又是其重要保障。如果一个国家远离法治,甚至抛弃法治,那么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成为迷梦。因此,全面了解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精神内涵及其内在关系,对于我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法治梦的目标具有非常深远重要的意义。

    一、全面认识“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精神内涵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1]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指“使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从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 [2]

    二、全面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联性及内在逻辑分析

    依法治国的基本目标和前提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其最关键是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确定为治国理政的执政理念,不仅仅体现了我们党治国方略的先进性,而且体现我们党掌握了现代国家治理的核心理念。[3]依法治國方略是现代国家治理的核心和重要标志,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必须依靠法治。本文对二者的关联性以及内在逻辑关系分析如下: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目标相对于以往而言,意味着赋予了国家治理方式以新的内涵。对我国而言,法治属于舶来品。中国经历过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建立在农耕文明基础上的“人治”不仅仅强调等级特权,而且鼓吹君权至上的观念。虽然律法在封建王朝统治过程中有着重要作用,但在“人治”思维下,律法只是统治者维护封建统治的工具。[4]因此,我国法治体系和能力较为薄弱。要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推进法治是必由之路,同时这也是建设的重点。要实现这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法治的保障作用是关键。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使国家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适应当前社会主义中国的各项建设的需求,同时增强公务人员的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需要法治保障。[5]如今,我们党重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保障我国社会主义事业蒸蒸日上的重要举措,是中国共产党战胜一系列体制机制弊端的重要法宝。所以,我们必须加强自身的法治建设,不断推进我国法治化的进程,为实现“两个百年目标”“法治梦”提供重要保障。

    (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要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建立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和法治经济,用其来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和利益。

    1.建立法治政府才能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李克强总理指出: “中国经济向中高端迈进,打造中国升级版,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建设现代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实质就是要求政府从“全能”的政府向“有限”“服务”政府转变。[6]实现这一模式转变阻力很大的根本原因是缺乏法治观念、法治思维的约束。政府权力缺乏监督,其就会干预市场经济的运行和社会事务的处理,权力一旦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容易导致“寻租”和腐败行为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利益。[7]因此,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进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最终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2.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依法治国理念是其重要支柱

    经过好几代人民的努力奋斗,“小康梦”到了冲刺阶段,能否顺利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依靠国家体制机制的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的各项指标的顺利实现,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这就需要法治的保障作用。法治是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指标顺利执行的重要途径,所以,我们要充分发挥法治的作用,用法治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阶段性目标的实现。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需要法治来规范市场行为和规范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其决定性作用”。这就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各项活动的开展都需要法律制度来规范约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市场秩序、公平竞争机制等受到政府干预,缺乏独立性,这就需要法治的保障。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法治经济是重中之重。

    三、在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当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对于党和政府来说是一项艰难的工程。在深化改革的关键时刻,全面推行法治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当然,国家治理现代化不只是党和政府的使命,同时也是我们每个公民应付的责任。[8]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我们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汇聚社会力量。有了道路的选择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要到达终点取得胜利,还需要党和政府制定全面系统、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

    (一)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理念有机结合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一直是一个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政党。在不断探索建设、改革新中国的征程中,带领中国人民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1997年党的十五大就提出“依法治国”,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全面建立法治社会的作了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不畏艰难深化改革,表明了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决心。党要实现依法执政,则需要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在社会主义中国,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理念有机结合。就依法执政思维而言,除了要抛弃“人治”的思维方式,同时要增强每位公民的法治观念,凡事依法依规办事。用法治理念巩固党的执政之基。同时要善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国家事务。以法律制度为依据,制定方针政策。[9]就执政方式而言,我们党必须坚持依法执政,始终做好遵守法律法规的榜样。自觉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提升自身的法治思维,推进深化改革朝纵深发展。

    (二)增强公民法律、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不断增强公民的法律、自律的意识,不仅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而且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在生活中,要全面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同时把法治教育贯穿国民教育体系之中,让每位公民知法、守法,从而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第一,要宣传法治,即普法工作。如果公民缺乏法律常识,再好的制度也是徒劳。基于当前公民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的情况下,让全民学习法律知识,做到知法守法十分重要和迫切。政府可以运用多种形式传播法律知识。

    第二,培育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公民对法律的信仰的前提是公民首先要知法、懂法,才能守法、用法。我们常说,法律的权威来源于人民内心真诚的信仰。只有人民发自内心地信任法律,形成遇到问题、困难、矛盾主动寻求法律帮助良好环境,法治才有可能成为公民普遍的信仰。那么如何让公民发自内心信仰法律呢?正所谓“上行下效”,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带头守法,给民众以示范效应,让民众对法律既信仰又敬畏;同时,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法律体系,特别是基层,要积极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解决冲突和矛盾,并在这些案件中总结经验和教训,身体力行向广大人民证明法律制度的正确性和优越性,增进民众对法律的信仰。

    (三)净化网络公共空间风气,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

    网络空间治理问题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当前国家治理所面临的新问题。[10]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根据网络行为规范,提高网络安全、网络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有效性”。为有效推进网络公共空间法治建设,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第一,要根据社会环境的变化,建立健全当前网络空间的法律法规,以填补法律空白。第二,善于运用网络舆论来引导社会舆论。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时代,政府在治理中存在政府和公民对法治认识不到位地方,这就需要政府善于运用互联网新媒体对公民进行正确的社会舆论引导,用先进的新思想代替落后的旧思想,大力推进网络法治化,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促进公民以良性网络舆论带动社会舆论。 第三,改进政府治理方法。随着高科技时代的发展,政府治理方法手段也要不断推陈出新。重要的是重视技术监控方法的更新,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政府技术监管。如今,网络通信的进步,人人都有属于自己自由媒体,其中消除了中间媒介,也就说明了表达方式的改变,这就必然变革传统国家治理模式。

    四、结束语

    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项艰巨而系统的工程,是我们深化改革前进的道路和方向,同时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需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各项方针政策,攻坚克难、锐意进取,艰苦奋斗,为实现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参考文献:

    [1]葉林鑫.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全面依法治国[J].南京 工程学院学报,2015,(4).

    [2]胡建淼.十八大报告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新高度 [DB/OL].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2-11/11/c_123939477.htm,2012-11-11.

    [3]白龙、黄庆畅.依法治国:公平发展的中国抉择[N]. 人民日报,2012-11-01.

    [4]江必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N]. 光明日报,2013-11-15.

    [5]李克强: 转变政府职能,建设现代政府[EB/OL]. (2014-12-12).http://www.gov.cn/xinwen/2014-12/12/content_2790275.htm.

    [6]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 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J].党建,2014,(11).

    [7]罗斯科·庞德.法律史解释[M].邓正来,译.北京:中 国法制出版社,2002,(2).

    [8]杨章文,邓显超.全面依法治国维度下国家治理现 代化的路径探析[J].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16,(4).

    [9]姜明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J].中 国司法,2013,(1).

    [10]张诺夫.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方位与国家治理理念 的创新[J].科学社会主义,2014,(5).

    [责任编辑: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