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环境监测站在垂直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思考

摘要:本文简述了环境监测垂直管理实施后县级环境监测站职能的变化,并针对县级站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能划分现状,指出县级站实施垂直管理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建议合理调整机构级别、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重点加强法律培训;加强推进跨部门的环境监测社会化工作;完善跨领域信息共享,统一跨领域环境检测/评价方法,构建大生态数据库。
关键词:垂直管理;环境監测;县级环境监测站
中图分类号: X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8)05-0150-01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18.05.088
Abstract: Duty of country level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tation would change, when vertical management reform went on. Based on actuality of setting, manning level and overload duty, its necessary to adjust station setting,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and technician resource, and take opportunity of law training.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marketization should be propelled in different departments. To achieve ecological data sharing, cross-area database and method-base should be build up.
Key words: Vertical management;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County level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tation
根据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1],垂直管理改革要确保“十三五”期间完成,垂直管理势必成为监测系统当前改革的重点工作。对此,笔者针对县级监测站在实施垂直管理中的可能存在的问题作以下思考。
1 现状问题
1.1 人员队伍滞后于监测需求
1.1.1 机械归编导致技术空缺
县级站多年来是区环保局下属单位,人员长期混编混用。以广东省内某县级站为例,其人员构成为:编制人员共30名,在岗人员占63%,借出人员占36%。借出人员多年未从事监测,且多名在岗技术骨干是非编制人员。机械性归编会导致县级站产生关键技术岗位人员较大的空缺。
1.1.2 监测人员编制不足
新时期,伴随着环保公共需求的快速增长,监测工作量与日俱增。根据广东省环保厅关于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的通知 [2],垂改后,县级站职能变为以执法监测为主。由于监测的专业要求,单一人员无法独立完成,若监察人数高于监测,则会出现监测人手明显不足而无法持续。且垂改后县级站将不受区局管理,因此县级站需组建其后勤队伍来负责原由区局统一管理的事务,这将使得人手显得更为紧缺。
1.2 受职能限制出现多头管理
县级站实际承担的职能往往远超既定要求,垂改极可能导致部分非既定职能的工作难以开展。以某县级站为例,其职能是各环境要素的监测;按区局要求承担质量分析、监测计划、监测预算编制,站点管理,社会监测机构考核;为全区各类申报项目以及区城管等各部门提供监测服务。县级站工作不仅来源于市区环境管理部门,还有区内各行政部门。
1.3 执法主体意识不强
县级站长期研究重心是监测规范性,对法律研究较少,人员法律意识普遍不强,法律知识薄弱。执法监测职能的强化,要求县级站要在短期内达到法律严谨性与监测规范性两者的高度契合,这还存在一定差距。
1.4 跨领域信息共享不完善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多个政府部门都开展生态类监测。例如水文局江河监测、气象局空气监测、农业局农田水监测。针对同区域的污染物,不同部门采用不同行业方法来检测。由于行业检测/评价方法存在一定差异,致使其结果多不具备可比性。但随着公众对环境关注度的提升,公众对各部门的信息进行简单横比,容易出现数据错误解读或对数据真实性产生质疑的现象,这给提升政府公信力带来极大挑战。
2 对策建议
2.1 统一县级站机构规格
由于各县区站机构规格不一,结合垂改后机构隶属关系的调整,县级站作为市级站派出机构,则应以市站机构规格为基准下调一级作为县级站的机构规格。以某县级站为例,市站是正科级单位,但县级站是正股级单位,对此应上调县级站为副科级。
2.2 合理调整岗位设置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4]及其实施意见[5],按照广东省环境保护事业单位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结构比例指导标准[3],县级站层级提升为地级市属后,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应调整为高级≤27%、中级≤43%、初级≥30%。
2.3 适量增加人员编制
为适应执法监测为主的职能转变,监测人员队伍应配备至少2倍监察人员的数量,以满足持续性地开展执法监测的需求。
2.4 加强人员法律培训
各地县级环保管理部门以及监测系统都应将把监测人员的法律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并明确要求基层监测人员参加,确保监测人员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执法监测的有效率。
2.5 推进社会化监测全面制度化
广东省环保厅自2016年推行监测社会化改革,但县级站未能全面实现,瓶颈主要在于其存在着不同行政部门的委托业务。县级站因缺乏预算来处理此类计划外项目,且其他行政部门不了解行业属性而难以完成自行采购,导致县级站必须承担监测。因此监测社会化应向全面制度化推进,从单一环境部门向各行政部门推行。
2.6 完善跨部门生态信息共享
由市级政府牵头组建跨领域生态信息数据库,把环保、水务、水文、气象等相关部门获取的生态数据统一上传至共用平臺,统一数据分析评价方法,实现数据共享和评价结果自动化生成;对于各部门录入的数据可直接采用,减少同项目的重复监测,达到构建大生态数据库的目的。
3 结语
在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改革的新形势下,通过分析县级站的职能、管理和人员配备的共性问题,提出完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加强法律培训和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的建议,以期确保在垂直管理前理顺共性问题的解决思路,为更好地推进改革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6]63号[EB/OL].2016.http://www.gov.cn/zhengce/2016-09/22/content_5110853.htm.
[2]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15]1384号[EB/OL].2015.http://www.gdep.gov.cn/zwxx_1/zfgw/ysqgk/201512/t20151208_207878.html.
[3]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利、林业、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海洋与渔业等行业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1号[EB/OL].2010.http://rsj.ss.gov.cn/zcfg/rsgl/201506/t20150629_5329931.html.
[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EB/OL].2006.http://www.mof.gov.cn/pub/renshijiaoyusi/zhengwuxinxi/zcfg/200807/t20080710_57005.html.
[5]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EB/OL].2006.http://rjs.mof.gov.cn/zhengwuxinxi/zcfg/200807/t20080710_57007.htm..
收稿日期:2018-04-08
作者简介:阮静雯(1987-),女,硕士研究生,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环境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