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数字经济的电子支付发展研究

    吴丹

    以电子支付为代表的数字经济近年来发展迅速,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活力,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引擎,但数字鸿沟的存在也影响着电子支付的发展。本文基于数字经济概念出发,分析了现阶段电子支付的发展状况,探讨了影响电子支付发展的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电子支付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一、引言

    数字经济是现代化经济发展的引擎,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档升级的重要动力。作为数字经济重要构成内容之一的电子支付,在通讯技术、金融科技等相关行业迅速发展的前提下,实现了飞跃性的发展。电子支付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从电话支付发展到网络支付,继而发展到移动支付。电子支付在我国实现了迅猛发展,规模快速增长,范围不断扩大,我国的电子支付业务已拓展至多个国家和地区。电子支付的运用,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支付多元化的需求,对促进经济发展有很强的支撑作用,其方便、快捷、实时交互、经济性的特点决定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需求。电子支付虽在我国取得了较快发展,但如互联网的普及率还不充分、使用技能缺乏、经济水平的差异等因素还影响着电子支付的发展。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高电子支付使用效率,助力数字经济的发展,是当前发展的所面临的的课题。因此,深入研究电子支付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电子支付的内涵

    电子支付与传统支付方式相比,它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最大化的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支付需求,客户不需要去线下的传统的物理网点办理业务,只需要进入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平台,依靠互联网网络和工具(手机或电脑等终端媒介),就能办理各类支付交易,如预约存取款、购物、转账、理财、费用缴纳等,实现了支付服务覆盖广泛化。

    三、电子支付的发展现状

    (一)电子支付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据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民规模已经达到了9.04亿,较2018年底增加7508万,互联网普及率达到64.5%,较2018年底提升4.9个百分点。网络支付用户规模和手机支付用户规模分别为7.68亿和7.65亿,分别较2018年底增加1.68亿和1.82亿,分别占网民整体的85%和85.3%。网民规模的培育壮大和智能手机设备的不断普及为电子支付的使用提供更多的用户来源。另据《2019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3月17日发布]显示,2019年全年,全国银行机构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2233.88亿笔,金额2607.04万亿元。其中,网上支付业务781.85亿笔,金额2134.8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7.14%和0.40%;移动支付业务1014.31亿笔,金额 347.1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7.57%和25.13%;电话支付业务1.76亿笔,金额9.6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12%和 25.94%。 2019年,全国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生网络支付业务137199.98 亿笔,金额249.88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69%和20.10%。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的电子支付正呈现持续的快速增长态势。

    (二)电子支付带动其他产业新兴发展

    在互联网时代,电子支付的目的虽然没有实质改变,主要是为了资金的转移收付,但电子支付方式相较于传统支付方式而言,所能够掌握的客户信息、交易信息等各类信息大大增加,使得支付活动的价值已经超出了支付本身,支付活动的基础功能被急剧放大。一是通过对这些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支付服务提供者能够对客户信用、行为、爱好等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从而为其他业务提供必要的数据分析和支撑,为有针对性地营销客户、维护客户、推销产品和服务等提供有效保障,推动了其他领域和行业的创新和发展。二是电子支付还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新的商业模式。电子支付的出现,解决了电商交易中的支付难题,带动了电商平台的兴起和发展。如果没有电子支付行业出现和不断发展,很难想象我国会涌现出淘宝、京东这类大型的有影响力的电商平台。2019年,我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到8.52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20.7%。三是以条码支付为标志的移动支付带来了消费需求的增长,其整合了教育、交通、餐饮、医疗等多项服务,进一步增强了居民购买力,释放了消费活力,形成了多个消费增长亮点,为国内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四、电子支付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一)互联网的普及率还不充分

    据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64.5%,虽然发展较快,但互联网普及率与美国、日本及欧洲等发达国家 80% 左右的普及率相比尚存在较大差距,与这些国家之间存在显著的网络普及率数字鸿沟。尤其是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更低,仅为46.2%,还未实現过半,比平均普及率水平低18.3个百分点。农村地区较低的互联网普及率,意味着农村居民的网民数量更低。据报道,截至2020年3月,我国农村网民规模为2.55亿,仅占网民整体的28.2%,占农村总人口45.2%。因此,在互联网普及率不高的形势下,我国的非网民群体跟不上互联网时代的步伐,被阻隔在电子支付和其他数字经济体系之外,未能享受信息社会发展的便利。

    (二)使用技能缺乏、文化程度限制以及收入水平制约了电子支付的发展

    我国幅员辽阔,部分农村地区还处在偏远地带,交通条件受限,教育水平较低。截至2019年底,我国还有90多个贫困县,551万贫困人口。且这些农村地区人口大多数为老年人和留守儿童。他们的受教育程度和对新兴事物的接受程度等制约了电子支付业务在农村地区的开展。据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因为不懂电脑/网络技能而无法上网的非网民占比为51.6%;因为不懂拼音等文化程度限制而无法上网的非网民占比为19.5%;因为年龄太大/太小而无法上网的非网民占比为14.0%,这在受教育程度上降低了电子支付的普及。

    同时,我国对客户的相关信息保护还未立法,客户信息泄露、出售的事件时常发生。同时,部分弱势群体风险意识薄弱,风险承受能力也相对较低,因此这类群体对电子支付产品产生畏惧,不愿意开展电子支付业务。

    (三)经济发展差异的影响

    当前我国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数字经济的发展现状也参差不齐。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东的数字经济发展迅猛,数字经济总量占当地GDP的比重达50%。这些地区居民知识储备丰富,金融素养较高,拥有的数字金融服务机构和平台数量也明显多于经济落后地区,在这些地区推广电子支付业务更加容易。反之,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居民获得相关金融服务的渠道较少,金融素养偏低,对各类支付方式的创新业务持保守态度。同时,经济的落后,使得购买和更换智能终端设备的难度也更大。2019年我国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567元,对部分老年人以及贫困人口来说,收入还会更低。收入水平低下也显著降低他们购买智能终端设备的意愿。据调查因为没有电脑或其他上网设备而无法上网的非网民占比为13.4%,这在设备使用上直接降低电子支付的普及。

    五、政策建议

    (一)持续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网民规模

    加快推动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加强统筹规划 ,加快建设超高速宽带、全面互联、普遍接入的新型基础设施。在城市地区加快推进5G商用网络建设,在农村地区提高互联网接入率。在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前提下,进一步提高网民规模,尤其是要通过各种方式强化农村居民的互联网意识,提高农村居民网民比重。

    (二)加快经济结构转型,提高居民收入

    我国的经济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科技研发力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因此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和关键。同时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各地要因地制宜,根据本地资源禀赋和资源优势,规划本地经济发展。同时,要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特色优势产业,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三)加快法律體质建设,从法律层面进行保护信息

    网络安全已是国家安全的重要领域。因此,我国要加强互联网网络安全建设,提高技术水平防止因系统漏洞产生的信息安全事件。要提高信息处理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严禁出售、泄露社会公众、市场主体支付信息。要尽快颁布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从法律层面保护个人信息、数据信息。同时建立支付结算风险防范和打击犯罪的长效机制,多元化宣传网络诈骗手段,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宜昌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