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主体半熟人社会”:水库移民外迁社区的重构

陈绍军 任毅 卢义桦
摘 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不可避免地造成水库移民。通过对浯溪口水库S外迁社区的个案研究,对水库移民外迁社区的社会样态进行了分析。水库移民安置过程往往伴随着移民原有村落的空间“脱嵌”以及外迁社区的空间“嵌入”。原有的移民村落是一个在差序格局主导之下的结构完整、关系网络紧密的熟人社会共同体;而在嵌入的外迁社区空间,生成了由水库移民与迁入地原住民组成的“双主体半熟人社会”。首先,“社会样态类型化”是“理想型”研究工具,“双主体半熟人社会”的概念建构是对水库移民外迁社区样态的理论化;其次,水库移民“双主体半熟人社会”的社会样态在结构维度表现为外迁移民和原住民群体组成的“事实”和“心理”同构的“双主体”;在关系维度表现为以“大杂居、小聚居”的居住格局和以“双主体”间内部“熟人化”为基础的“半熟人社会”;最后,基于S外迁社区“双主体半熟人社会”空间重构中经济、社会、政治空间的考察,认为外迁社区的空间治理需理解其社会样态,把握社会样态的内在机制和运作逻辑。
关键词:水库移民;双主体半熟人社会;外迁社区;空间重构;社会样态
中图分类号:C912.83;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8)04-0095-08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惠及民生福祉,我国水利水电建设逐步推进,但水利水电建设又不可避免地会破坏库区居民的生产资料和生活空间,使得水库移民人口不断增加。《2016年全国水利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在建的大中型水库达到248座,开工建设安置点642个,新建集中安置住房458.5万平方米,搬迁人口达127 589人。其中,外迁移民作为移民群体中社会关系和空间结构变迁最为剧烈的群体,需要引起特别的关注。许多学者已经对其进行了相关研究,主要包括安置模式[1]、社会整合[2]、社会适应[3]、经济恢复[4]、社会保障[5]及发展困境[6]等方面,虽已经取得较多研究成果,但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1)已有研究虽提到水库移民外迁社区与普通移民社区的区别之处,但没有对外迁社区的社会样态进行理论上的概念化;(2)大部分研究从外迁移民的角度来看待问题,忽视了外迁社区中的原住民群体,未能很好地进行“整体”上的主体性阐释;(3)已有研究很少注意到物理空间对外迁社区社会样态生成的影响,未将物理和社会空间统一到一个概念框架中进行分析。鉴于上述局限性,笔者从关系和结构的角度对水库移民外迁社区进行社会样态的分析,并提出“双主体半熟人社会”的概念。主要研究问题包括:(1)水库移民外迁社区“双主体半熟人社会”提出的理论基础是什么?(2)水库移民“双主体半熟人社会”的具体内涵是什么?是如何进行概念化的?(3)从经济、社会、政治三个空间来讨论外迁社区空间重构生成的“双主体半熟人社会”的样态是怎样的?
本文以浯溪口水库S外迁社区的田野调查资料进行研究和分析。浯溪口水利枢纽坝址位于景德镇市浮梁县,S外迁社区是其中一个外迁安置点,位于浮梁县东南面,景德镇市东郊,是浮梁县粮油作物的重要产区,森林覆盖率高,矿产资源丰富,户数370多户,总人口大约为1 500人。移民来源于Z镇L村X组、M组,距离S外迁社区83.2公里。L村以稻田、茶叶、务工为主,人均年收入为6 500元,其中种植业收入约占30%,山林收入约占30%,外出务工收入约占40%。
2013年6月,经村民理事会与移民户的协商,决定搬迁到地理位置与经济发展较好的S外迁社区。2014年9月S外迁安置点开工建设,建房布局采用“组团式”布置,通过顺畅的环形道路提供便利的交通。结合“三通一平”,建筑主要朝南北向。2015年土地平整、水电建设、场地硬化、社区绿化等的基础配套设施逐步进行,房屋基本修建且装饰完成,移民逐渐入住。2016年6月,移民基本全部入住,实际征收土地14.703亩(宅基地10.32亩,周边旱地4.383亩),安置18户81人。
二、文献综述与理论分析
(一)文献综述:“社会样态类型化”的发展
“理想类型”是韦伯提出的一种概念工具,是一种“逻辑上的真实”。“理想类型”的运用可以帮助我们“解释、发现现象和问题,并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向”[7],将具体与抽象互相转化。“社会样态类型化”也是一种理想类型的分析,学者们基于不同的对象和视角对其进行了讨论。
费孝通将自然经济下的传统农村社会称为“熟人社会”[8],是一种在差序格局主导下的以血缘为纽带的乡土社会。“熟人社会”概念的提出为社会样态类型化的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在这个基础上许多学者进行了后续的研究,如“熟人社会”中的竞选[9]、人情[10]、阶层关系[11]、性质及特征[12]、面子[13]、“差序治理”[14]及对“熟人社会”理解的再思考[15]等。贺雪峰用二分法的方式表现了20世纪80年代我国农村的社会转型状况,认为传统的自然村是一种“熟人社會”的样态,但是现代的行政村却是以“半熟人社会”存在的,具体表现为:村民异质性增大、内生秩序能力丧失、主体感缺失[16]。在乡村青壮年劳动力常年外出打工,异地化的情况下,吴重庆认为这种情况已导致农村社会的日常生活有异于“熟人社会”的运作机制,从而提出了“无主体熟人社会”的概念,是空心化农村的社会运作逻辑[17]。田鹏等将就近城镇化进程中农民集中居住区的运行机制定义为“无主体半熟人社会”,是一种“脱身不脱根”与“半嵌入”辩证作用的社区运作逻辑[18]。另外,苟天来等提出“弱熟人社会”[19],李飞等提出“类熟人社会”[20],张继焦提出“伞式社会”[21]和“蜂窝式社会”[22],谭同学提出“工具性圈层格局”[23],徐晓军提出“内核—外围结构”[24],宋丽娜等提出“圈层结构社会”[25]。
通过梳理既有文献发现,“社会样态类型化”的研究和概念建构的发展是伴随着社会的变迁和空间重组的。透过不同的视角,学者在不同的领域观察到了不同的社会样态,都是一种由“实践”向“理论”的归纳。从“社会样态类型化”的角度来研究水库移民外迁社区问题将为水库移民提供新的研究视角,帮助我们了解和分析移民和原住民群体在外迁社区中是如何进行空间调配和治理的,为水库移民外迁社区的“共同体”再造提供理论依据。
(二)理论分析:“社会样态类型化”关系与结构维度阐释
深入分析学者对“社会样态类型化”概念的建构和界定,可以发现基本上均围绕“关系”和“结构”两个维度来进行阐释。费孝通的“熟人社会”,从关系维度来讲是一个以宗法血缘、道德伦理为纽带的亲密性社会共同体,从结构角度来讲是以“差序格局”为基础的水圈波纹式结构[8];贺雪峰的“半熟人社会”,从关系维度来讲是一种村民之间异质性较强,关系纽带变弱,熟悉程度降低的“半亲密”型,从结构维度来讲,是传统村庄规范逐渐失效,村庄成员的生活秩序被打破,从而形成的村民主体感弱化的村庄结构[9];吴重庆的“无主体熟人社会”,从结构维度上是一种村庄主体性丧失下的空心化状态,从关系维度上看,虽存在社会角色缺失的现象,但仍保留着“熟人社会”的关系纽带[17];田鹏等的“无主体半熟人社会”,“无主体”从结构维度释义为农民的物理空间区位的变化使得他们从原有的社会结构中脱离,而在新的社区中又因为农民的身份而无法嵌入到社区的社会结构中,形成了“社区里的农民”[18];从关系维度上来讲,将“半熟人社会”解释为以建制镇为单位的“大杂居”和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小聚居”的新形成的居住格局所生成的一种社会状态。“社会形态类型化”概念不仅为我们展现了社会变迁中农村社会所发生的不同生活现状,而且为我们建构了重新解释农村问题的理论框架,通过剖析各种“社会样态类型化”的内在逻辑,可以发现关系与结构总是互相交错、相辅相成的,比较详实的理论研究也为水库移民“双主体半熟人社会”的概念建构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见表1)。
三、水库移民外迁社区“双主体半熟人社会”的概念建构
水库移民外迁社区“双主体半熟人社会”的概念内涵,不仅描述水库移民外迁社区的社会样态,而且为这种样态的描述提供一种理论建构。从关系和结构维度来看,水库移民外迁社区“双主体半熟人社会”的内涵即是:基于结构维度的外迁移民和原住民群体组成的“双主体”结构;基于关系维度的以“大杂居、小聚居”的居住格局和以“双主体”间内部“熟人化”为基础的“半熟人社会”。“双主体”结构同时存在于物理和社会空间结构之中,是在居住空间上的区位组合,也是社会空间上的关系再构。
(一)结构维度:事实与心理同构的“双主体”
水库外迁移民“嵌入”到迁入区与原住民群体共同组成“双主体”结构,是从外迁社区整体而言的。“双主体”将移民和原住民视为两个主要的对象,既是“事实”上的“双主体”,也是“心理”上的双主体。吴重庆认为村落的社会角色缺失是一种“无主体”[17],田鹏等认为居民的集中上楼也造成了一种“无主体”,但是这两种“无主体”的含义却不相同[18]。吴重庆的“无主体”是一种“事实”上的现象,青壮年的角色缺失使得村落的真实日常生活无法完整[17];而田鹏的“无主体”更偏向于一种“心理”上的感受,是一种情感的不足导致的无主体感[18]。水库移民外迁社区是外迁移民实际生产生活空间的迁移,在这种过程中移民的人与物进行了事实上的变化,与外迁社区中的原住民形成了社会角色上的叠加,属于“事实”上的“双主体”;另一方面,移民群体异地搬迁,从原有的传统村落中“脱嵌”而出,远离了熟悉的生产生活环境,容易产生无归属感,甚至边缘化。而原住民群体平静的日常生活也会因为移民群体的到来而发生改变,在与移民群体的互动中形成心理上的认知和身份上的感知。这样,两者之间不同的心理感受构成了水库移民外迁社区“心理”上的“双主体”。
Z镇L村X组、M组的移民迁入到S外迁社区,进行房屋的重建和生产资料的恢复,并通过日常生活的行为以及社会交往中的各种必然或者偶然的事件与原住民群体进行互动和交流,这些都是现实存在的行动。移民“嵌入”后,外迁社区的正常运行已经不只是原住民群体单方面的事务,而是需要移民群体尽快适应迁入区的生活,进而与原住民群体共同为外迁社区的建设而努力。因此水库移民外迁社区的“双主体”是“事实”上的范畴,它通过实实在在的社会行动表现并发展。另一方面,移民的外迁安置所引起的移民归属感、边缘感等问题也切实存在,正如X组和M组移民从Z镇L村外迁到S外迁社区,X组和M组移民从原有的社会结构中脱离,从熟悉的情感场域转变为较为陌生的情感场域。这类似于田鹏等提出的农村居民集中上楼的“无主体”状态[18],但是由于在外迁社区的空间场域中,两者会不可避免的通过经济、政治、社会等行动进行博弈和互动,移民群体内部心理“无主体”会逐渐被弱化。水库移民外迁社区的“双主体”的“心理”范畴指的便是移民和原住民群体之间不同的情感特征,不仅仅是各自的内部情绪体验,而且是双方对彼此的情感认知,具体表现为移民群体的无归属情绪、原住民群体的疑虑情绪以及双方彼此的防御、接触从而接纳的情绪。
(二)关系维度:内部熟人与空间布局下的“半熟人社会”
水库移民外迁社区从关系维度来讲是“半熟人社會”,是基于“双主体”结构整体上的“半熟人”样态。类似于贺雪峰对行政村“半熟人社会”的建构,他认为行政村是多个自然村并村而成的,这样就从单个自然村的“熟人社会”转变为了多个自然村构成的行政村内的“半熟人社会”[9]。水库移民外迁社区的组成也类似于“并村”,但与贺雪峰的“行政并村”所不同的是,水库移民外迁社区并不是整个移民村与迁入区的组合,而是移民村的“小组”与迁入区的组合,属于小集体向大集体的“嵌入”。正如S外迁社区,Z镇L村并不是整村都迁入到了S外迁社区,而是只有L村的X组和M组迁入于此,其他组分别安置到了其他社区。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家族多以姓氏血缘关系为基础自然而然形成居民村落聚居,主要以“小组”的形式存在。进行外迁安置时,政府在政策上考虑到了移民的社会适应和社会网络问题,所以要求外迁安置的移民至少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搬迁,不可将“小组”拆散安置,即移民群体是以“村小组”的形式“嵌入”到外迁社区的。在政策性考量的结果下,外迁社区中的移民群体由于“小组”式的血缘和地缘纽带而处于强关系网络结构,比如村落的宗族关系。另一方面,外迁社区的原住民群体长期的共同生活也形成了较强的关系网络,这样,双主体就形成了各自内部的“熟人化”,而在双主体整体上是一种“半熟人化”的状态。
外迁社区的居住空间布局也对“半熟人社会”的塑造有一定的影响。S外迁社区采用的是“组团式”的空间格局来进行移民的安置,而非“插花安置”。居住空间的设计按照“一块宅基地一户房屋”的原则,而非单元楼式的“集中上楼”。这使得移民的居住格局从传统村落的不规则式转变为了“组团式”的规则格局,但却保留了移民之间的传统村落的“邻里关系”。这种“组团式”的居住空间布局一方面是外迁社区空间规划的要求,另一方面则保证了移民“小组”的邻里完整性,保留了移民群体保持频繁互动的可能性。另外,由于外迁社区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平整山地而形成,所以移民居住区域一般会与原住民相隔一定的距离,整体来看大致分为两个板块。这样移民和原住民群体各自在物理空间上形成了“小聚居”的样态,而两者在整体上则形成了“大杂居”的样态。甚至移民的“小聚居”使得移民群体外迁的“无归属感”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使其内部的“熟人化”愈加明显。这样的“大杂居、小聚居”的居住格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双主体彼此的了解和交往,总体上形成了外迁社区的“半熟人社会”。
四、水库移民外迁社区的社会样态特征
空间重构是基于空间各要素解构而再塑造的过程[26]。原先存在的空间系统主体,由于受到外部环境或者内部要素的分离作用而使得空间形态和结构受到冲击而解构,空间系统在某种力的作用下为了继续发展而形成了新的重构系统,这种新形成的重构空间既可能由于各构成要素的优化组合而使得新空间具备更好的运行能力,也可能由于多种力量的推动作用使得新空间需要较长的时间进行各要素的调整,水库移民外迁社区就是一种“现代性”下,由政府、市场、社会等力量共同推动,使得移民自愿选择外迁安置而形成的一种社区空间,“双主体半熟人社会”样态的生成即是外迁社区空间重构的结果。水库建设将移民传统的村落空间转换为工程空间,移民群体产生并“嵌入”到外迁社区空间,使得“双主体”的经济空间、社会空间、政治空间等发生了重构。
(一)经济空间
外迁社区的经济空间主要指“双主体”获取生存资源的机会,具体表现为“双主体”的耕地、水田等土地资源以及从事非农劳动获取收入的就业资源。外迁安置点的选择一般都会考虑到当地的资源承载力,会选取一个资源较为丰富且可以容纳外来移民生存发展的区域,正如S外迁社区负责人卢某所言:
“S外迁区域经济以农业发展为主,耕地和山林面积大,耕地资源丰富,是粮油作物的重要产区,农业发展条件整体上比水库淹没区好,农业机械化程度高,土地流转程度较高,农业特色明显,产业化程度相对较高,虽然外迁移民经历了生产资料被破坏的情况,但是外迁区的整体条件还是不错的,现在虽然看起来安置区有点冷清,但以后的发展肯定会好起来的。”
外迁社区较为丰富的自然资源可以保证移民的生活水平得以恢复,虽然短期来看不会有明显的提升,但是长远来看,外迁社区自有的物质资源和水库建成后所形成的旅游资源会有很大的发展潜力。移民群体的耕地和水田资源通过外迁社区的调配而获得,主要来源于原住民群体的土地征收,是协调置换的结果。这样,部分原住民土地空间资源通过政策性的要求转换给了移民,原住民的土地资源减少,移民的土地资源得到了部分恢复,形成了一种经济空间的转移。
从土地资源上来讲,移民对外迁社区不只是空间的“嵌入”,更是空间的“恢复性置换”,是政策主导下的“移民—政府—原住民”三者间的空间转移。另一方面,在从事非农劳动已经不能满足村民正常生活需要的情况下,移民不得不在从事非农劳动的同时进行副职就业,以获得额外的经济来源。移民的加入为外迁社区增加了一定的劳动力,同时也增加了外迁社区的就业竞争率,使得原住民群体的就业机会相对减少。总体上,水库移民外迁社区的经济空间表现为一种“转移式”的样态,“双主体”在土地空间上经过政策中介而得到转移,就业空间经过自我竞争而得到转移。
(二)社会空间
外迁社区的社会空间主要指“双主体”的社会交往和互动,具体化为“双主体”各自的关系网络和“双主体”间的接触和沟通。移民群体以“小组”的方式嵌入到外迁社区中,也就是以一个“内部熟人”的关系网络嵌入到外迁社区中。移民群体完整的传统村落社会关系被破坏,但更紧密的“小组”联系保留了下来,这种联系在外迁社区中形成一种“集体感”,也是“半熟人社会”的基础。
“我家搬过来住了快一年多了,房子在两年前就修好了,一年后才住进来的。搬过来之后啊,感觉就像是到了别人家似的,总归没有原来那个地方舒坦。大家搬过来之后压力都变大了,可能是建房子都借了钱,需要好好挣钱还债吧。我们原来那个村现在都七零八散了,就剩下我们自己小组的人住在这里。这周围住的都是以前我们小组的,基本都认识,现在大家都挺忙的,比以前交流少了。不过已经挺好了的,闲下来的时候也去他们家转转、聊聊。和他们村(即原住民行政村)没啥联系,住的不挨着,也不认识。”(S外迁社区Z镇L村X组移民张某)
正如S外迁社区移民张某所言,移民群体以“小组”的形式存在,彼此处于熟悉的状态。但是由于迁入外迁社区后经济压力的增加,移民不得不分出大量的时间外出劳动,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移民群体内部的交流减少。而且虽然小组内部熟人化保留,但生活空间的变化也切切实实使得“离土又离乡”的移民情感受挫。笔者在对移民张某访谈时问到“您是哪里人?”王某回答的是“L村M组”,而不是S外迁社区。这说明移民的身份自我认同仍处于原村落状态,在心理层面并没有把自己视为“S外迁社区”的“主人”,缺乏归属感。移民群体由于家园丧失,赖以生存的村落空间损坏,而处于“无归属感”的状态,且在一定的时期内无法在外迁社区中培养出稳定的身份认同感。另一方面,虽然外迁社区中“双主体”的居住空间存在一定的距离,但还会因为必要的生产生活产生直接的接触,并由于资源的争夺而发生矛盾和冲突,S外迁社区的“河流洗衣事件”的发生就是双主体间的一次博弈。
“我们村里有条河,虽然现在已经通了自来水,但是大家还是喜欢去河边洗衣服。移民搬过来后也想在那里洗,可是河码头(即河埠头——洗衣点)就那几个地方,我们村的那些女人就不让地方给移民,他们就起了冲突,不只一次呢。讓我们解决我们也不好解决啊,也就能简单的调解一下”(S外迁社区村委方某)
“河流洗衣事件”只是“双主体”资源博弈的一个缩影,但正是在资源博弈的过程中,“双主体”间进行了互动和沟通。通过这些日常生活的行动,“双主体”间不断地产生关联,构造着外迁社区的社会网络。在外迁社区“双主体”各自“熟人化”而形成的“半熟人社会”中,不可避免地会由于彼此的“不熟”而带来空间的博弈,但这种博弈也带来了身份逐渐认同的可能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事件的发生,“双主体”间的社会空间也会不断地进行重构,这个重构的过程也是“双主体”间接触、了解的过程。水库移民外迁社区的社会空间样态是在“半熟人社会”的基础上动态式发展的,在“双主体”间彼此的互动和社区治理活动下逐渐塑造外迁社区的社会空间。
(三)政治空间
空间是任何公共生活形式权力运作的基础[27]。外迁社区政治空间指的是社区成员能依法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力,参与社区管理,维护自身权利。移民群体能否在“嵌入”外迁社区的同时,也“嵌入”到外迁社区的政治组织之中,对移民群体的主体性地位的塑造有关键性的影响。移民群体的基层权力资源随着外迁社区的形成而受到弱化,原有的村委组织结构可能无法发挥应有的组织权力,这不仅是移民群体整体的政治权利的压缩,也是移民个体利益诉求“归属”的挤压。在双主体半熟人的外迁社区状态下,原住民的村委会仍保存着“熟人”的空间状态,假如移民群体的组织力量无法接入到原村委之中,那么新形成的外迁社区的基层组织将形成一种“单主体熟人”的村委会,从而阻塞移民群体的自下而上的组织参与权利。尤其是特定福利待遇较好、村集体资产丰富的村社,如S外迁社区的移民L村X、M组,他们集体提出希望政府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新迁入移民可以享受到同等村民的福利待遇,如果移民的政治权力代表无法介入到外迁社区的资源治理,那么移民的个人利益和公共资源也无法得到保证。
“我们组全都搬到这里来了,我以前是M组的组长,到了这边也是。已经和这边的村委进行过了交接,把党组织关系等都转了过来,希望能继续给M组村民带来一些福利吧,让大家在这里都能过上好生活。”(S外迁社区M组组长吴某)
外迁社区的“双主体”在政治空间上主要体现为社区组织中的“双主体”,即村支部和村委会中的原有组织人员和移民迁入组的负责人,是移民在外迁社区空间的政治性“嵌入”。由于原有组织人员所形成的比较成熟的村“两委”也是一个“熟人化”的内部团体,移民迁入组负责人在村“两委”中的“嵌入”可能会受到阻碍,形成政治性的排挤。或者移民嵌入组负责人不能担任重要性的角色,从而无法在关键性的事件中为移民发声,形成移民群体的“政治边缘化”。另一方面,大量外迁移民的涌入也短期内加大了外迁区村委会的工作量,外迁区村委会的基层权力范围得到延伸,需要将移民群体的政治、组织事务纳入到村委会的日常治理之中。不仅移民群体基层权力资源可能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也可能造成外迁区村委会的负担过重,导致治理不当,引发矛盾和冲突。总之,外迁社区的政治空间在双主体上都表现出一种“压力式”的样态,具体表现为原住民组织的“事务性压力”和移民组织的“边缘性压力”。
综上,水库移民外迁社区“双主体半熟人社会”的生成逻辑见图1。
五、结论与讨论
水利水电建设引起了水库移民的产生,外迁安置更是一种较大的社会变迁。从费孝通先生提出“熟人社会”的概念以来,各种理想型“社会样态类型化”概念在不同的社会情境变迁中解释着空间样态的重构。本文从关系和结构变迁的空间视角分析水库移民外迁社区的空间样态和运作逻辑,提出水库移民外迁社区的“双主体半熟人社会”概念,即基于结构维度的外迁移民和原住民群体组成的“双主体”结构;基于关系维度的以“大杂居、小聚居”的居住格局和以“双主体”间内部“熟人化”为基础的“半熟人社会”关系形态。水库移民外迁社区的生成既是一种空间重构的结果,也是一种“双主体半熟人社会”的形成,两个主体在社区空间中行动,又重构和能动着社区空间。空间制约着双主体的行动,又依赖双主体的行动而存在。在这样的社区运作逻辑下,应如何进行社区治理,以保证“双主体”间的空间配置和资源治理?大量外迁移民的涌入必然加大了安置区村委会的工作量,如移民安置协调、组织和管理问题;给移民上户和登记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当地的基础设施和社区配套服务承载能力面临的压力问题;移民和安置区原居民纠纷处理等等,这些给安置区村委会机构能力提出挑战。外迁移民迁入安置区,还会对安置区原居民的社会关系产生重构,原居民不仅要经历一个接纳移民的过程,同时在互动中,重新组合自己的社会关系。如何协调移民群体和原住民群体的利益,在他们的资源博弈中寻找到一种平衡的治理方式,这都是我们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水库移民外迁社区“双主体半熟人社会”不仅仅是一种概念建构,更应该为我们的社区治理服务,为外迁社区的治理提供理论支撑和指导。外迁社区的治理需理解其社会样态,把握社会样态的内在机制和运作逻辑,在有效的社区治理后,“双主体半熟人社会”是否会发生进一步的转变,移民和原住民群体是否会发生从“排斥”到“接触”再到“接纳”,从而使得“双主体半熟人社会”发生社会样态的转向,比如“双主体熟人社会”、或者“单主体熟人社会”等等,这就需要我们对现实经验进行进一步的观察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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