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认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探讨

    李秋月

    【摘 要】马克思主义哲学(以下简称“马哲”)在新中国历来广受重视。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课题不断深化,从人道主义到异化问题,再到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逐步推动其核心观点向广度、深度扩展。但是,尽管马哲对大众的影响越来越大,然而大家对其中某些基本问题的理解却仍停留在原始的马哲教材中的说教层面。本文在继承以往实践观和认识观的基础上,着重强调“实践”与“认识”的平等地位和相辅相成的依赖关系。

    【关键词】实践;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唯物主义

    【中图分类号】B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7)05-0036-02

    前 言

    我们的经典马哲教材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定义为“关于自然、社会及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学说”。其中对“实践”与“认识”关系的探讨,以及“何者为第一性?”的争论曾给出了似盖棺定论的答案,但剖析马哲教材会发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汲取了上千年各国思想文化精髓的优秀学科,其根本目的并非只限于对“认识”与“实践”何者为第一性的争辩,而是对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关系的深刻阐述,进而以独特的方式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哲学基本问题,实现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一、“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则

    马克思在自己的哲学体系中,将研究对象确定为现实世界人类所做的实践活动,其根本任务是确立改造世界的方法论,即解决在实践中形成的人与世界、主观与客观以及主体与客体的各种关系。因此,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践为着眼点,反观现实世界,理解一切现象。

    (一)实践论实现了辩证和历史的有机统一

    “自然界先于人类而存在”是一切唯物主义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哲学也不例外,坚定认为物质决定意识;并进一步坚信存在决定思维。它宣称,人的实践活动既是唯物的,又是辩证的;既是社会的,又是历史的。它坚持彻底的唯物主义,实现了自然和历史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从根本上解决了哲学的基本问题。马哲的另一个基本精神就是辩证法,它强调,辩证法是实践的内在要求,实质是破旧立新,不断地以新的质代替旧的质。也可以说,实践是人与其外的自然界之间的特殊否定关系,因为实践是批判地继承了以往的优秀成果。并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实践将带领我们总结更多的新经验来实现其理论形式的重新建构。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一是同旧唯物主义划清了界限,终结了相应的传统哲学。二是成为了马哲批判所有唯心主义的有力武器。

    (二)实践论推动了革命与科学的有力结合

    马哲不但将实践贯穿于辩证唯物主义,还将其贯穿于历史唯物主义,使其成为自己的哲学基础。这就使实践具有了双重意义,即认识论与世界观的相辅相成。认识世界的目的是有效地改造世界,改造世界的同时要促进认识的完善和发展。由此可见,实践要求革命的同时,必须要有科学的理论做指导,以及科学的方法来实施。这也体现了马哲的时代感和责任感,只有在科学进步、实践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创造性的完善自我,丰富自己,实现理论体系的科学性和真理性;只有在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的指导下,才能同各种反马克思主义的言论、观点、乃至理论做坚决的斗争,并在革命与科学的有力结合中强大自我,发展自己。

    马哲不是教条化和僵化的结合体,更不是绝对化的理论产物。它要在实践的基础上,解决古往今来的哲学基本问题,并在不断发展的进程中实现科学的理论体系。马哲的实践,就是告诉人们,不但要认识世界,更要改造世界,最终建立自在基础上的属人世界。这样,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为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有力思想武器。

    二、认识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具体升华”

    马哲的认识论就是指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它强调,认识既是主体对客体的积极反映,又是客观世界在主观世界中的有效映像。认识的主要对象和根本源泉,就是在人的意识之外客观存在的相关物质世界。

    (一)认识论实现了马哲自身的进化与发展

    马哲的认识论始终坚持,人不仅仅能够认识物质世界的种种现象,还能够通过现象的表面认识物质世界的本质。认识的来源、形式和能力问题,以及真理性问题,都是马哲认识论的主要组成部分。马哲认识论不同于以往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它强调,认识不是被动的反映客观世界,而是在改造客体的过程中,主观能动地再现客体的本质以及规律。即在实践面前,一切都是可知的,只有未被认识的客体,没有不能被认识的客体。人的认识能力是无限发展的,在人的认识能力不断发展的进程中,客观世界绝对是完全可知的。

    马哲认为,认识和实践是一种辩证的、相辅相成的关系。认识最初来源于实践,同时又指导实践,努力地服务于实践;认识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完善,用以指导更新、更多的实践。认识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在认识与实践的反反复复、步步深入、逐渐完善的过程中最终完成的,这个过程也许相当漫长。因此,在马哲进化与发展的进程中,实践起了先导性的作用,而“认识”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升华,是为下一步实践提供了更准确的方向及可能。

    马哲的认识论在强调客观世界的独立性、人的意识反映性的前提下,首次引入实践观,开创了人类思想史的先河。認识以实践为基础、为来源,并且认识的目的及动力也是实践,这就肯定了马哲实践的先存性。然而,实践固然有其重要的先存性,但马克思主义绝不是以实践为唯一准则的英雄史观论调,在其对实践的阐述过程中,从未忽略认识的社会性价值。马哲认识论一直坚持,主体和客体是相互作用的关系,主体在主观上是能动的,在实践上是受动的,是能动性和受动性的有机统一。

    (二)认识论推动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具体升华

    认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其系统结构而言,不是封闭的系统,而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系统,在其动态的演化中实现着自身的发展与进化,这种进化的秘密便存在于人类的实践活动之中。马哲的认识论在根本上同不可知论进行了不可调和的斗争,取得了革命性的胜利。以往的主体能动性经常被唯心主义抽象发展,但是在马哲认识论里面却得到了科学说明。并且,马哲的能动反映的认识论观点,极大程度地批判了所有唯心主义的先验论的一切观点,强调人与世界的基本关系就是在实践基础上不断发展的认识活动。

    马哲认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思想路线,在我们中国共产党的发展进程中,更是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和具体的升华。以毛主席为首的老一辈共产党人,坚持认识与实践的辩证统一,开创性地开展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研究,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革命实践相结合,取得了非凡的胜利。邓小平及之后的新中国领导人,更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推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发展。马哲实践观与认识论的深入发展和实际运用,推动了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指导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升华的有力证明和具体体现。

    作为哲学的思辨,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探索更是在科技革命的的新背景下被深化了。我们要以实践为基础,更深层次的认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价值所在。

    三、“实践”与“认识”的有机结合是马哲的价值体现

    在马哲的经典表述中,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基础,为认识提供发展动力。与此同时,认识由于其自身的反复性、无限性而反作用于实践,为新的实践提供方向与可能。因此二者并非此消彼长的关系,只有将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才会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才能更好的体现马哲的价值所在。事实上,马哲也从未否认其任何一方面的重要性,只有把马哲读成教条化的人才会单独强调实践,甚至否定认识的价值所在。

    (一)“实践”与“认识”相互依存

    从辩证唯物主义者的角度来讲,认识来源于实践,实践是认识的所从之出,而认识的最终目的是回归于实践,为实践提供更好的方向及可能,所以实践又是认识的所向之归。在实践的过程中,为使客观对象发生某种期望的改变,人们要借助一定的工具,即“认识”,来达到其目的的实现。这种情况下,认识便因实践的需要而产生,实践随即成為了认识发展的动力,而这种“工具”延伸到了人的认识器官,锻炼了人的认识能力。新的认识能力又反观其实践活动,对主观与客观进行有效的联结,将实践进行有价值的调整或修改,从而产生新的实践,新的实践将其自身的结果与其认识相对照,以检验认识的正确与否,这样反反复复,无限次的调整构成了彼此相互依存、无法切断的联系。

    (二)“实践”与“认识”相互作用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来自于实践,最终还是要回到实践中去,为实践提供新的方向。由此可见,在马哲中,认识的根本目的决不是认识本身,而是正确的指导实践,就像马克思本人所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法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无产阶级的理论武器、履行其政治使命固然是很崇高的,但若能以形而上学作为其理论支撑,则更能体现其哲学的科学性。

    认识的最终目的在于实践,在于改变,而改变反过来检验认识,这正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一个体现。改变世界是一种实践活动,但这种实践活动脱离了认识,也会变成盲从,古语有云“勇夫安识义”,离开认识与反思,一味的勇猛绝非善事,也许只是在错误的方向上加快了步伐,因此,认识的目的是实践,实践也脱离不了认识的指导,二者反复检验,反复矫正,同生同长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高的价值体现。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 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2]施旭英.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教学观的辩证关系[J]. 南通大学学报,2014,(6).

    [3]李文阁.近年来马哲研究中的几个热点问题[J].红旗 文稿,2011,(13).

    [4]陈世放.“物质”、“精神”、“实践”的哲学探讨[J].东南 学术,2009,(4).

    [责任编辑:秦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