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学·镜像:狄仁杰形象的多维凝视

    陶朋 陈静

    “唐生狄仁杰,宋出包龙图”,狄仁杰与包拯几乎可以并列称为中国历史上最为家喻户晓、广为推崇的人物之一。这个出生于官宦世家、历经宦海沉浮的中唐重臣在生前为唐高宗、武则天两代君王委以重任,死后以想像性书写的方式逐渐成为大众视野里的文化偶像。

    正史記载:“狄仁杰字怀英,并州太原人也。祖孝绪,贞观中尚书左丞。父知逊,夔州长史。仁杰,仪凤中大理丞,周岁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无冤诉者。”[1]在此后,狄仁杰曾官迁宰相,也曾被牵连进宫廷权谋,沦为阶下囚。在历史的书写中,作为大理寺官员断案只是其官场生涯中的一部分,然而在后世的演绎中,“神探”几乎成为了他唯一的标签。从地方冤狱到国体社稷的宏大叙事,从刚正不阿、勤俭为民的清官想象到徐克“狄仁杰三部曲”中的圆型人物塑造,从现实主义的针砭时弊到魔幻文学想象的深层隐喻——无一不在揭示着不同时代大众媒介的审美伦理,以及其对于狄仁杰形象的变异所起到的关键作用。

    一、宏大叙事的展开:作为文化符号的狄仁杰

    作为一个政治家存在于中唐的狄仁杰固然是一个名垂青史的贤臣名相,但是,古代上流社会、知识阶层同黎民百姓之间所存在的知识壁垒,决定了被记录于《资治通鉴》《旧唐书》中的狄仁杰无法轻易地在勾栏酒肆间流通散布。然而随着传播媒介的变化,他必将成为后世佚名艺术家的创作对象,以其之口宣讲不同时代的旨趣和意识形态。正如瓦尔特·本雅明所言,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品失去了“光晕”(aura),即在自身历史时空中的独一无二性:“现代大众具有着要使物更易接近的强烈愿望,就像他们具有着通过对每件实物的复制品以克服其独一无二性的强烈倾向一样。”[2]狄仁杰的形象从此进入到了大众文化的场域之中。

    在清朝末年,狄仁杰第一次以文学主角的形象出现在公案小说《狄公案》中,成为形象改编的先例。该小说的两个特点值得注意。首先,其前三十回都着重于讲述狄仁杰在出任昌平今尹期间,先后破获湖州客商案、周氏杀害夫女案等奇难案件。“世人但喜做高官,执法无难断案难”[3],这一开篇诗已经点明了作为地方官员的狄仁杰其职责不在于政治任务,而是破获案件;在很大程度上,他作为一个现代意义上的侦探来行动。这一侧重点的偏离大大增强了小说的可读性,使其更加适应于清末民间对于印刷品的实时需求。其次,身处清末乱世这一特定时代背景中的作者通过小说对狄仁杰和武则天君臣关系的描述隐晦地抨击了慈禧垂帘听政的时事,狄仁杰智斗武三思、拔除乱党势力以迫使武则天归位的描写虽然与历史上身为武则天心腹重臣的狄仁杰差之千里,但已经预示着后世改编的核心策略和基本方向。

    作为文化符号的狄仁杰首先代表着作为法律正义的审判者。从《狄公案》到荷兰汉学家高罗佩所撰写的《大唐狄公案》,以至于影视作品中,狄仁杰长期以来都被塑造为一位断案高手。高罗佩本想将《狄公案》译介到欧洲,但是在翻译的过程中改变初衷,自主创作为风靡欧洲的《大唐狄公案》这一侦探小说。究其原因,是因为传媒手段的性质和接受者特征所决定的。清末的流行话本小说和当今影视剧的受众都是市民阶层,相较严肃的历史考证作品,悬疑推理的情节具有更强的故事性与娱乐性,这就使得这一元素不断重复累加,成为电影叙事的中心。

    其次,狄仁杰还是公众心中国家道统的维护者。这意味着他与武则天之间的关系绝不能停留于命令-服从的君臣礼纪。然而,改编者们心照不宣地忽略了最为关键的一个前提——狄仁杰之所以可以流芳百世,正是因为他对于武则天政权的鞠躬尽瘁、忠心不二为皇家正史所肯定。然而作为徐克“狄仁杰”三部曲终章的《狄仁杰之通天帝国》却以被篡改的忠诚反映出了创作者性别观念中的缺陷,及其对于女帝武则天的终极否定。在影片结尾,狄仁杰拒绝了武则天出任朝官的邀请,以亢龙锏这一象征着高宗权威的前朝遗物逼迫武则天答应归权,随后退隐鬼市,不问世事。

    延续了将济世精神人格化的民间文化,综合以勘查破案的悬疑惊险与中国文人对道统观念的思考,徐克所建构的宏大叙事体系中的狄仁杰是一个万能万全的人物形象;徐克所关注的不再是史家记载的高官显贵,而是世界的保护神;狄仁杰的案件不再是地方奇谈和积压旧案,他与国家命运紧密联系在了一起。对于正史的改编显示出大众文化的生成方式,“大众文化是从内部和底层创造出来的,而不是像大众文化理论家所认为的那样是从外部和上层强加的”[4],并不以少部分人的兴趣偏爱为转移,所反映出的是一整个时代中的审美现象。徐克的“狄仁杰三部曲”的共同特征正是叙事角度的宏大,若不是为大佛所象征的被乱臣贼子所威胁的国运崩坏(《狄仁杰之通天帝国》),就是力挽狂澜击败豢养巨型水怪和剧毒虫蛊的东岛帮(《狄仁杰之神都龙王》)。即使在后者中,狄仁杰一开始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来进行叙事:“大唐,我夙夜忧思的母国;洛阳,我魂萦梦系之地。三十岁那年,我从老家来到千余里以外的洛阳。”其所关注的仍然是国家的命运和危难,全无个人的小情小爱,“当时朝廷,由皇上和武皇后临朝听政,并称二圣。武皇后威势凌帝,大臣视为悖离宗法,谏诤如流”。以至于在电影情节推进的过程中,第一人称就被全知全能的上帝叙事所取代,以得到鸟瞰大局的叙事效果。狄仁杰也就此超脱于人间的名相贤臣,成为天地的中流砥柱。

    二、清官想象与圆型人物的塑造

    尽管对狄仁杰从历史文本到小说与电影创作的形象嬗变过程进行考察不乏

    兴味,但“改编艺术创作是否忠于历史?”这个问题在如今看来已经不再具有悬念——所有的创作都是人为的、想像性的;这个问题逆转过来则更具难度:“艺术创作的异质性在多大程度上反映着历史呢?”狄仁杰在不同国家、不同时代被层层叠加着不同的特质,这些观念和行为与其说是对狄仁杰的呈现,不如说是创作者和创作者所代表的艺术、社会传统在“狄仁杰”这个形象上的投射。

    清末的公案小说《狄公案》所描写的不仅仅是狄仁杰一人,是由其所代表的一类“清官/好官”形象。上溯晏子、诸葛亮,下至魏征、海瑞、包拯,中国历史文化中流传着关于这些贤臣清官的传说和演绎——其既根植于儒家文化中的“圣君清官情结”,即在捍卫和加强三纲五常、君臣纲纪的前提下对结构性压迫的小修小补、隔靴搔痒;又讽刺性地来自于严酷皇权统治下处于弱势地位的国民的补偿性心理,越是世道艰辛、难以为生,越是在民间诞生出更多的“清官戏”与“包公戏”以虚构性地完成百姓无法在现实中得以伸张的正义和公道。狄仁杰的清官形象也是来自于此,关于他的第一部文学作品正是在清末慈禧专政期间问世,其意义自然不言而喻。

    清官形象构成了狄仁杰在公众印象里的根基,以至于在长时间内世人所幻想的是一个完美的官宦功能,而非是一个完善的艺术形象。英国小说家E.M. 福斯特在其批评著作《小说面面观》里首次提出了“扁型人物”和“圆型人物”两种艺术形象的分類,扁平人物“现在他们有时被称作‘类型性人物,有时被称作‘漫画式人物。这个类型里的那些性质最最纯粹的人物,是作者围绕着一个单独的概念或者素质创造出来的”[5]。这一刻画人物的方式具有其不可取代的优点,他容易被接受者识别,也更加容易在他们的脑海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即便是在由国外汉学家所撰写的《大唐狄公传》中,狄仁杰仍然是一个伏在乌木公案上翻看陈年宗卷,破获疑难案件,维护国泰民安的正直官员形象。而除去类型化人物设定的限制以外,推理案件紧凑连贯的叙事又进一步解构了人物性格的合法性,这类虚构作品中的狄仁杰被取消了作为人物存在的意义,也如其他人物一般,成为了一个叙事的功能符号。

    徐克的“狄仁杰三部曲”无疑是近些年来最为人熟知的狄仁杰改编作品系列,在三部曲中,狄仁杰的形象不仅渐渐丰满生动,更是取得了叙事学方法中人物塑造的进阶。在第一部《狄仁杰之通天帝国》中,狄仁杰还是一个扁平化的人物形象,甚至有流于功能性人物的危险:这部电影的节奏极快,在时长为两小时的电影中,有20个左右情节突变,几乎每6-8分钟就有一位主要人物遇到危险,故事情结的走向也由之改变。在如此密集的情结转折中,很难完整地、内倾性地呈现人物的心理活动和思想特质,也难以深入地剖析这一“狄仁杰”与公众历史性想象中的“狄仁杰”的不同之处。

    但在这一系列电影的后两部中,这一不足得到了有效的改进。狄仁杰从第一部中智勇双全、维护道统的扁型形象成长为一个有血有肉、会哭会笑的普通人,即如同福斯特所论述的圆型人物:“如果他们的言行表现出一个以上的概念或者素质的话,他们就会让人发现,其形象正处在朝圆型发展的那条曲线的起点”[6];前两部极力铺垫狄仁杰的神通广大、无所不能,而在最后一部《狄仁杰之四大天王》中,狄仁杰却展露出了他的“阿喀琉斯之踵”——他作为人的有限性和力不能及。在这一部中,狄仁杰屡屡显露疲惫和病态,面对好友沙陀忠的鼓励“天下之难,没有你解不开的”,他坦言“可是这回偏偏就是我解不开的”;而在结尾,即商业电影结构中最惊心动魄的决斗里,狄仁杰也已经不再作为具有决定作用的主角而出现,反而是他请来的高僧圆测降服了封魔族,终止了代代相传的仇恨。或许在角色功能上,狄仁杰展露出了自己的缺陷与不足;然而以艺术创作而论,这反而是人物形象完整度和丰富性的一次飞跃。

    三、从现实到魔幻变异中的伦理悖论

    作为文化符号的狄仁杰并不总是一成不变的,反而是在这类广受喜爱的历史人物身上,研究者更加能够把握社会生活所发出的审美伦理的信号。狄仁杰的身上被寄寓了太多道德任务和文化使命,他虽然长久地存在于文学艺术的命题中,履行除恶扬善、行侠仗义的义务,但是他所打击和惩罚的对象却具有极大的变化弹性,上至“妖后”武则天、野心勃勃的东岛国主,下至人口贩子、杀人凶手,都无法逃过他的追缉。然而是什么在表层叙事的背后隐而不显地决定了狄仁杰的敌人呢?这一问题必将在审美伦理与意识形态的场域之中寻得答案。

    中国古代有着神怪志怪的文化传统,但在“狄仁杰”的艺术改编历史中,最先引入奇幻元素的是荷兰汉学家高罗佩所编撰的《大唐狄公案》,在此书的第一个案件“广州案”中就出现了狐狸精等鬼怪传说,这或许是徐克的灵感来源,其“狄仁杰”三部曲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对历史人物与过往书写的极大叛逆。三部曲从2010年的首部《狄仁杰之通天帝国》到2018年的《狄仁杰之四大天王》,已经形成了自身完整统一的叙事逻辑与电影语言,狄仁杰虽是这个叙事系统内不可或缺的一环,但是人物的个体形象受到电影整体结构的制约,同观众的历史想象大相径庭。在这三部曲中的狄仁杰所要应对的不仅是贪官污吏、悬案冤屈,还是西域毒虫、水怪龙王和方术异人,电影在对文化符号的使用、对历史典故的贯通上取得了不同于前代改编的质地。

    《大唐狄公案》中的狐狸精不能够同徐克电影中的魔幻元素同日而语,神怪奇闻在高罗佩的小说中本是可以替换,可有可无的符号,作者为了在西方读者中制造出狄仁杰有别于福尔摩斯等欧派侦探的特征,才特意使用这些东方妖怪来迎合20世纪早期西方人对于中国这片土地异域风情的想象,满足他们的猎奇心理。

    在日后关于狄仁杰文学、影视改编中,魔幻元素极少再被提及,这种审美选择被徐克的三部曲所打破。徐克从第一部开始便有意强调奇幻对于故事的作用,通天大佛本身就是在古代难以想象的壮观奇景,更遑论鬼市和导致人在阳光下忽然自焚的赤焰金龟。在《狄仁杰之四大天王》中,徐克更是试图将魔幻元素提升至隐喻的层面,以建立电影的多重表意结构。此部电影的结局部分大量使用了先进的3D特效来完成一个融合了佛教传说、唐代历史和魔法方术的假定性场景——封魔族的金刚向众人扔出象征贪心的血,而圆测法师,即玄奘法师在历史上最著名的徒弟收到了狄仁杰所派出的“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的书信,骑着巨猿前来同封魔族人作战。

    在唐代,符咒方术广为流传,不仅是一种老百姓的娱乐手段,更加成为朝廷社稷的威胁,在士大夫甚至皇族权贵阶层都颇有市场。隋唐两代的官制中都设立了“咒禁博士”一职,官从九品,这其实就是被官方所认可的方术师。故而在这一场景中,三方之间构成了一张紧密的关系的网络——咒术操纵、控制人,而人寻求佛教的帮助,佛教铲除咒术师心中的执念,使其与人类恢复和平。在这一关系网络中,狄仁杰处于中心位置。在世人中,他既是被高宗委以重任的亢龙锏主人,又是被武则天怀疑猜忌的对象,这是他难以解开的难题;在圆测眼中,他虽领悟“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佛家大义,但又不能背弃庙堂,远离权谋;在方术师眼中,狄仁杰又是头号大敌——狄仁杰虽然有心效力,却无力回天,圆测则是为了解决狄仁杰的困境而引入的外部支援。这意味着狄仁杰本身在电影中受到了严峻的考验。不仅是敌人在客观力量上的优势,狄仁杰内在的伦理价值也备受摇撼,他的“忠诚”所引向了愚昧与变通的伦理悖论,构成了电影的深层意蕴。

    电影基于历代改编和创作取向,将狄仁杰设定为反对“妖后”武则天、恢复李家正统的道统维护者——对在电影中表现得一无是处的高宗,他唯命是从;而对武则天政权则顽冥不灵、抵死反抗。这首先是对真实历史的歪曲:在《旧唐书》中确有记载武则天造像的故事:女帝命令天下僧尼每人每日出一钱以成像,狄仁杰上谏劝阻,使得武则天打消了这个主意。这只是正史里所记载的狄仁杰众多功绩之一,但是徐克却从中得到灵感,敷衍成为三部曲的序曲。历史上的武则天上承贞观之治,下启开元盛世,不失为一代明君;在同狄仁杰的君臣关系中,武则天极为倚重狄仁杰,对于狄仁杰进谏往往“屈意从之”,还将其称为“国老”。电影叙事却将这座大佛坐实为武则天的暴政;其次,这是狄仁杰内在伦理价值紊乱的表征,在这三部曲里的他虽然在表层叙事中被塑造为一个反叛者的形象,似乎能够为在宫廷风云里保持自己独立清醒的判断,但是如此一个高人却未能看到他所效忠的对象(唐高宗)是一个被他所摒弃的妖后(武则天)拿捏在手掌心中的无能之君——歸根结底,他仍然是被所谓“道统”和“正道”这些篡改空间极大的历史话语所控制的傀儡,在智勇双全、力行正义的形象里留下了愚忠的遗憾。

    结语

    若以任何文字记录都是想像性创作的角度来看,狄仁杰无疑是中国文化史上最为重要的人物之一。从官方正史中刚正不阿、明察秋毫的贤臣名相到初期艺术改编作品中扁平化的反对武则天统治的断案高手,又到以徐克“狄仁杰三部曲”为代表的后期影视剧改编里性格逐渐趋于丰满立体的圆型人物,“狄仁杰”如镜子般反映出了各时代文艺工作者对于清明社会和健全伦理的想象;其中的异质性特征:悬疑推理、魔幻元素、乱世中的心理补偿、商业电影里的艺术平衡,将狄仁杰塑造为了内涵复杂丰富的文化符号,指引着后世的研究者不断对其形象的变异展开新的思考与探索。

    参考文献:

    [1] [后晋]刘煦.旧唐书[ M ].北京:中华书局,1975.

    [2] [德] 瓦尔特·本雅明.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 M ].王才勇,译.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13-14.

    [3] [清]不题撰人.狄公案[ M ].北京:华夏出版社,2015:1.

    [4] [英]菲斯克.解读大众文化[ M ].杨全强,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2.

    [5][6] [英]福斯特.小说面面观[ M ].朱乃长,译.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2: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