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人家”林业生态旅游模式发展分析与建议

石田 王璇 郭晓伟
摘要:开展生态旅游是实现森林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最佳途径之一。以当前林业发展面临的现状为切入点,以当代社会对自然的追求与向往为着力点,本文分析了我国林业发展的时代背景,指出林农目前面临的困难,以及旅游市场上存在的滥贴生态旅游标签、规划不合理、社区参与度低等问题,论述了以“生态人家”为模式的新型林业生态旅游方式对促进国家精准扶贫工作、国家新农村建设、国有林场和林区改革、以及林农职业转型等任务的可行性,并对其提出建议,旨在为科学合理谋划以“森林人家”为模式的生态旅游发展制订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关键词: 森林人家;生态旅游;精准扶贫;林业改革
中图分类号:S7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020(2016)04-0049-04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返朴归真、亲近自然已成为人们重要的旅游目的。“森林人家”以良好的森林环境为背景,以有较高游憩价值的景观为依托,充分利用森林生态资源和乡土特色产品,融森林文化与民俗风情为一体的,为旅游者提供吃、住、娱等服务的健康休闲型旅游产品[1]。
目前,“森林人家”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乡村旅游的景观规划设计[2]、旅游项目营销推广[3]、品牌建设[4]、对乡村旅游的影响[5]等方面。本文试以“森林人家”为模式的林业生态旅游进行分析和提出建议,旨在探索科学合理的“森林人家”推广模式,为国家精准扶贫拓展内涵、为安置林区贫困人口生活就业提供参考。
1 “森林人家”发展的时代背景
1.1 落实国家脱贫攻坚战的需要
按照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文件精神,坚持脱贫攻坚战基本原则,实现到2020年让7 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既定目标。国家将扶贫开发作为消除贫困的主要抓手,林业部门在这场国家意志的攻坚战中需要找准传统的森林生产发展急需调整产业结构,为林区贫困人口寻找适合本地的产业出路。
制定扶贫方案,重点是切合实际。森林资源多分布在山区,风景独特的森林景观资源更是分布在大山深处,那里林业资源丰富,环境优美,但偏远的地理环境,落后的经济发展,使当地群众长期处于贫困生活状态下,严重制约了他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森林人家”在不断改变广大林农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与观念的同时,创新森林资源的利用方式,探寻现代林业的发展方式,把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合理结合,充分发挥森林最大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该模式的林业生态旅游是落实国家精准扶贫工作的具体体现;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是依托林业特色资源促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在国有林场和林区改革背景下妥善解决林场职工转岗就业问题的有效途径,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强大的生命力。
1.2 深化林业改革的需要
作为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森林人家的推出拓展了森林资源的利用模式,为林业保护区、林场、采育场内职工和林农的生活找到了一条新的出路,对于解决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森林人家”的提出顺应林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立足林农,把砍树人变为看树人,把森林的使用者变为守护者,“森林人家”概念和模式的提出,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能够促进林农的增收以及林区经济的发展,能够促进国家生态文明的建设[6]。
1.3 发展森林旅游新平台的需要
森林旅游目前是一种正在快速发展的新兴旅游形式。截至2014年,全国森林旅游游客量达到9.1亿人次,首次突破国内旅游人数的25%;创造社会综合产值6 500亿元,首次突破国内旅游收入的20%。从事森林旅游管理和服务的人员数量24万人,其中导游和解说人员3.36万人。同时,以森林景区为依托的乡村旅游顺势也达到了一个高速发展阶段,森林单纯地提供木材资源的功能进一步减退,改善环境及为公众提供休憩服务的功能不断加强。
森林人家的推出适应了我国森林旅游市场发展的需要,为我国森林旅游发展开拓了一个全新平台。陈登丰[5]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途径定性、定量研究“森林人家”对乡村旅游影响的研究表明:“森林人家”依托优质的森林资源,结合林农自主开发建设与之相配套的各项生态友好型旅游产品,走出了一条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并举,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并存的林业可持续发展之路。
2 “森林人家”发展的意义
2.1 拓展精准扶贫内涵
通过发展“森林人家”转变传统林业经济依靠生产木材的发展方式,将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有机结合,在非木质资源利用上做文章。在森林中,除木材、木材加工剩余物和木材提取物外的其他动植物资源总称为非木质资源。非木质资源的开发利用可以推动传统林业和林产工业的变革,可以提高现有森林的经济价值和多种附加效益,可以在保障人类生活的前提下实现森林和林地的可持续利用,既不耗费森林的林木资源,又不破坏森林的更新能力,从而可以减少人口对森林生态系统的压力[7]。
依托林区的自然人文资源,通过生态旅游产业组织,延伸产业链,提升产业水平,走出一条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从而带动林区贫困人口脱贫,增加林农收入。发展“森林人家”新型林业旅游模式有利于推动林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林区经济的发展,能够实现林业管理的职能转变,不仅是林业第三产业的新亮点,也是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2.2 促进森林资源保护
“森林人家”的发展坚持走保护与利用并举的道路,即通过发展林业生态产业链条、促进当地群众增收、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多功能利用森林资源,发挥林业的最大价值,实现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与文化相结合的林业可持续发展[5]。
当前我国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主要依靠林业管护员的不断巡视与监督管理,同时依靠林业管理和执法部门的大力宣传,但由于管护森林面积大,管护人员力量缺乏,管护基础设施落后,重造轻管,仍然存在乱砍乱伐、盗采盗伐等问题[8]。“森林人家”模式的诞生,将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从少数的管护员层面转接到普通大众层面,能够形成大家在享受森林资源带给我们享受的同时又积极投身于保护的队伍当中的良好局面,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破解长期困扰林业资源的严格保护与科学利用之间的矛盾,能够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的同时,显著提升森林的环保、景观、生态、经济等价值。
2.3 弘扬生态文化
“森林人家”是弘扬生态文化的重要载体,建设“森林人家”林业生态旅游品牌的过程就是建设和传播森林文化的过程,是对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途径的大胆尝试。“森林人家”把林业独特属性与当地的风土人情结合起来,构建出一种生态型的旅游活动,林区内的古朴民居与青山绿水的和谐统一,处处演绎着森林深处有人家的美丽景象。游客通过“森林人家”走进大自然,享受森林带来的美感,呼吸清新的空气,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生理、心理、保健和精神等方面的需求;通过“森林人家”进行森林野营、森林氧吧等森林生态文化体验,在休闲的同时又体验了森林生态文化[9]。
2.4 促进生态旅游产品升级
生态旅游产品是指以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为基础进行的旅游活动。其主体是那些关心环境保护、追求回归自然,并希望了解旅游目的地生态状况和民族风情的游客,“森林人家”品牌建设重点打造“家”的氛围,让游客进得来、住得下、玩得好、留得住,促进了生态旅游区从一般得游览观光型旅游方式,向休闲度假型为主,参与体验型为辅相结合的旅游方式转变,引领了生态旅游产品的升级。“森林人家”在产品使用价值方面突出环境教育和保护功能,在产品功能方面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产品规模和组合方面服从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在产品资源方面取向为具有脆弱性的自然、人文生态旅游资源,在产品层次上具有高品味性、资源利用上的可持续性和产品内容上的专业性。
3 “森林人家”的发展概况
3.1 “森林人家”的特点
“森林人家”作为一种特色旅游发展模式,在经营主体、依托环境、运营模式、运营效果、文化内涵等方面与传统旅游模式存在差别,它更加强调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更加注重良好的生态环境建设,更加突出休闲的现代旅游理念,更加提倡健康的绿色旅游形式。其主要特点包括[10]:①“森林人家”大多与其周边的风景名胜区或者大型旅游区紧密结合;②“森林人家”是在乡村旅游基础上与森林旅游相结合发展出来的;③“森林人家”需要大户的带头作用;④“森林人家”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森林人家”不同于传统生态旅游发展模式。“农家乐”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城市居民对田园的向往,但同时存在旅游半径小、发展规模小、层次低等缺点;“旅游度假区”在旅游产业中一般定位于高端发展产品,其服务、设施和装修档次较高,主要客户定位于高端收入人群。“森林人家”在注重环境优美、健康体验、卫生合格及规范管理前提下,迎合的是普通大众的消费[6]。
3.2 “森林人家”的产生与兴起
福建省于2006年率先启动“森林人家”建设,由农户或林业转岗职工依托其丰富的森林资源,在借鉴省外农家乐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发展“森林人家”休闲健康游。通过制定“森林人家”建设条件、标准和等级评定等,注册“森林人家”商标及域名,开展“森林人家”试点示范并给予一定资金扶持,与福建省旅游局评选“十佳森林公园”等一系列措施,逐渐提升了品牌的知名度,群众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也不断提高,促进了森林文化建设。目前,福建省已建成“森林人家”357户,其中四星级以上7户。作为福建首创的森林旅游品牌,“森林人家”俨然已成为福建对外宣传的又一有力名片。为更好发挥“森林人家”品牌效应,促进全国森林旅游发展,福建省林业厅于2012年正式授权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森林人家”标识。
浙江省于2015年开始大力发展“森林人家”、森林特色小镇,支持各地创建特色小镇,力争通过3年创建,在全省培育建设20个左右森林特色小镇、100个以上森林人家。文件《关于推进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人家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林产〔2015〕66号)对“森林人家”的创建内容、程序、政策措施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同时在《关于组织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人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和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林办便〔2015〕458号)文件中具体申请“森林人家”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安徽省于2008年开始建设“森林旅游人家”活动,是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林业产业大会、全省旅游发展大会以及在2007年发布的《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大省建设的意见》(皖发[2007]17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截至2015年,经安徽省林业厅和省旅游局发出通报,共命名287家经营点为全省第二批“森林旅游人家”,但是根据其发布的《安徽省创建森林旅游人家基本条件》中的要求,安徽省目前推广的“森林旅游人家”单个规模较福建省的“森林人家”还是有一定差距的,仍然没有摆脱“农家乐”的简单发展模式。
4 “森林人家”发展建议
4.1 明确准入标准,实行授牌示范经营
制定完善相关的标准、规范,出台国家层面的《“森林人家”基本条件》、《“森林人家”示范评价标准》。从“森林人家”从业资格、经营服务场地、接待服务设施、经营管理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对“森林人家”设定准入门槛,使“森林人家”授牌示范经营有据可依。由林业管理部门对“森林人家”示范经营户进行资格审核、准入许可,将符合规范的乡村旅游点纳入“森林人家”管理范畴,实行授权经营。在品牌示范的授权过程中,对经营户实施严格的考察和审批,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对不符合要求或不达标的经营户实行摘牌处理。在此基础上,开展“森林人家”等级评定,逐步提升“森林人家”品牌效应。
4.2 整合资源联合营销,积极推介“森林人家”休闲旅游
地方政府要鼓励经营者依托名牌优势,采用联合、兼并、合作等形式,实现强弱联合、大小联合,进行优势互补,实现品牌规模经营,使“森林人家”旅游在规模上、集团上有所突破,提高竞争力。结合本县、本村、本家旅游品牌个性,设计、宣传、突出自己的产品个性,一些个体“森林人家”可实行联合,通过打造“森林人家村落”,扩大影响,打造品牌;旅行社要积极推介、组织客源,把“森林人家”旅游列入行程单,同时与客源城市的有关部门形成合作关系,互为市场,各级旅游咨询中心、集散中心、旅游网站等载体加挂“森林人家”旅游旅游的图文、线路;加强与媒体合作,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广、电、报、网)的平台,广为宣传“森林人家”旅游。有条件的,在各级政府举办的推介会、投洽会、展览会等活动中,让“森林人家”旅游也得到宣传展示。
4.3 丰富经营主体参与形式,激活运营模式
实现乡村旅游业既快又好地发展,着力机制创新,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通过市场机制推进“森林人家”开发建设,遵循市场规律灵活借入社会资本,结合企业(大户)投资、职工参与、农户联动多种形式运营模式,发动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包括“农户+公司”、“农户+公司+社区”、“农户+政府”、“政府+公司+农村旅游协会+旅行社”等形式,坚持试点先行,示范与创建相结合,全面推进。此外,政府管理部门在注重管理和引导的前提下,还要大力创新对“森林人家”的激励政策,对列入示范经营的单位和经营户,各级林业部门也给予相应的补助与支持,并协调有关部门在林业小额贴息贷款、工商管理费、税收、证照办理费用等方面予以优惠和减免。
4.4 深入发掘品牌内涵,提升“森林人家”旅游品质
“森林人家”作为一个健康休闲型品牌生态旅游产品,市场定位应该有别于传统的农家乐。采用控制环境容量,提升服务品质,在森林资源保护的前提下,利用生态环境和社会资本打造高端度假旅游产品,围绕度假、疗养、修禅、养老、膳食等方面拓展“森林人家”经营内容。
参 考 文 献
[1]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福建省国有林场管理局.森林人家等级划分与评定:LY/T 2086-2013[S].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3.
[2]耿鑫.福建省森林人家乡村旅游景观规划设计探讨[D].福建:福建农林大学,2009.
[3]裘晓雯.关于构建“森林人家”旅游品牌的若干思考[J]. 武夷学院学报,2011(04):1922.
[4]陈静.森林旅游品牌创建初探——以森林人家为例[J]. 林业勘察设计,2008(02):3943.
[5]陈登丰.“森林人家”对乡村旅游影响研究[D].福建:福建农林大学,2008.
[6]兰思仁. 森林人家是福建森林旅游品牌的创新[N]. 中国绿色时报,20110329(A04).
[7]蔡颖萍,刘德弟. 非木质资源利用浅析[J]. 华东森林经理,2008(02):49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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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荆书芳. 福建省森林人家体验设计研究[D].福建:福建农林大学,2010.(责任编辑:唐 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