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探析

    杨兆清

    【摘 要】异化思想在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在扬弃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等人的异化思想后的推陈出新。马克思不仅批判了当时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而且从人的价值层面出发,认为资本主义下人们进行的劳动并不是“自由自觉的活动”,深入到“当前的经济事实”得出异化劳动概念。在分析了马克思异化劳动的四个规定性后,探讨马克思在《手稿》中阐述的异化劳动的产生根源即私有经济及解决思路:实现共产主义。并且结合马克思后期的作品《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异化思想,对其早期的异化思想进行了定位和评价。

    【关键词】异化劳动;手稿;类本质;共产主义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7)03-0036-02

    在19世纪四五十年代的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发展迅速,阶级矛盾的对立十分尖锐。就在如此历史背景下,马克思于1844年4月到8月在巴黎完成了伟大著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手稿由三个部分组成,其中第一手稿的核心思想:即异化劳动思想,它在马克思整个异化理论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尽管此时的异化劳动思想有所缺陷,但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形成的重要标志。

    一、异化劳动概念的提出及含义

    “异化”这个充满神奇而又诡异的词汇一直是哲学界的热门话题,至今还被人们广泛使用在各个领域中。其实该词是从德国古典哲学开始成为哲学的思辨范畴,直到黑格尔使其成了哲学的中心概念,才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马克思批判继承了黑格尔关于劳动是人的本质的观点和辩证思维以及费尔巴哈的人的类本质的思想,推陈出新,创立了它的异化劳动理论。

    马克思在《手稿》中说:私有财产是国民经济学的前提。然而,事实上它并没有给我们具体阐释出这个理论前提。它只是把私有财产在资本主义现实活动中所呈现的转换过程,套入了一些抽象的式子,而且还把这些莫须有的公式奉成是规律。其实并没有真正指明这些规律是如何转换以及如何产生来源,即如何从私有财产的本质所产生出来。所以国民经济学并没有解释出私有财产的本质来源,它让我们无法在真正意义上去剖析劳动和资本的分离以及资本和土地的分离的真正根源。从中可见马克思认为国民经济学从私有财产的事实出发,并不能正确考察出工人劳动本质的异化问题。于是,马克思从批判政治经济学的角度,从“现有的经济事实出发”对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异化劳动现象做出了科学的阐述。

    此外,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的现有的经济情况中,他看到了贫困的劳动人民所生产的产品与他付出的劳动辛苦并非呈正比;劳动产品似乎成为一种与劳动者自身相对立的力量与之相抗衡,劳动者无法改变无法左右;劳动者自身进行的劳动活动并非出自自愿,而是一种强迫活动等等的奇怪现象。它认为人类的劳动不应该是维持肉体生存的行为,而是一种有意识的能够“自由自觉”的利用大自然这无机的身体,去改造自然、去“创造生命的活动”。而这种在资本主义下进行的劳动违反了人类的这种“类本质”。马克思于是就想要找到造成这种经济现象的真正原因,同时也想要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同资本家尖锐对立这一经济事实的深层奥秘,想要恢复人的类本质的理想。让他在现实生活中的劳动分析中与异化结合起来,而不是黑格尔在精神世界的异化。从而提出了异化劳动理论。并且把导致异化劳动的矛头直指资本主义私有制,以及提出了私有制亦是异化劳动的原因及手段。马克思指出劳动被异化后,劳动者们与劳动产生出一种新型的关系即:站在劳动之外的人与这个劳动的关系。以至于一种新的劳动关系产生出来:工人同劳动的关系,变成资本家同这个劳动的关系。由此可见,私有财产是外化劳动的产物和必然后果。“诚然,我们从国民经济学得到作为私有财产运动结果的外化劳动(外化的生命)这一概念。”“私有财产只有发展到最后的、最高的阶段,它的这个秘密才重新暴露出来,私有财产一方面是外化劳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劳动借以外化的手段,是这一外化的实现。”[1](P.54)从马克思在手稿中的陈述得出:所谓异化劳动就是劳动产品是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所生产的,但是劳动成果并没有让工人自己占有,反到变成为奴役自己的异己力量,人的类本质的丧失和人与人关系的扭曲和变化甚至也是异化劳动造成的恶果。在 《手稿》中,马克思具体描述了异化劳动的四个规定性:

    第一,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的异化关系。“劳动产品,作为异己的东西,作为不依赖与生产者的独立力量,是同劳动对立的。”[1](P.44)马克思在手稿中形象地形容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不掌握资本的贫困生产者不能掌握自己劳动果实的悲惨命运。甚至是更能产生出新的异己力量:劳动者不能掌握由自己的劳动外化的产品所构成的強大的异己力量。 而且最为可怕的是“他贯注到对象中去的生命作为敌对的和异己的力量同他相对抗 。” [1](P.45)

    第二,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同生产行为的异化关系。马克思认为劳动对于劳动者来说不是能获得自我认可或者说是不能从中得到自我价值的一种行为。在马克思的认识里,劳动应该是快乐的,发自肺腑热衷的,自发追求的,没有人强迫的状态。而在资本主义现实生活中他看到的是“只要对劳动的肉体强制或其他强制一消失,人们就会象逃避鼠疫一样地逃避劳动。外在的劳动,是一种自我牺牲、自我折磨的劳动。”[1](P.48)所以说在这样的异化劳动中,人们失去归属感和存在感。而诸如饮食、居家打扮等在执行动物的机能时,劳动者才真正感到劳动是自由自在的。这种异化相比第一种物的异化来说是人的自我异化。

    第三,人与人的“类本质”的异化关系。马克思认为人的类本质就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除了满足人的肉体生存之外,还进行着改造自然的伟大活动。与动物相比,人的劳动是全面的、有意志的行为。自然界是人类的无机身体,人类不能仅仅靠劳动来维持自身肉体的生存,而是要承担起改造自然这种更为重要的机能。劳动者每日进行的劳动则仅仅是维持自身肉体生存的手段,这也正是异化劳动在人的类本质的体现。

    第四,人与人的异化关系。“一个人从其他人异化出去,以及他们中的每个人都从人的本质异化出去。……因而,在异化劳动的条件下,每个人都按照他本身作为劳动者所处的那种地位和角度来观察别人。”[1](P.52)当人与人的关系总是以物质的关系来维持,失去了人本来的真善美,人性就会泯灭甚至变得丑陋和扭曲。

    二、异化劳动的产生及解决

    马克思在《手稿》中写到:私有财产这一概念,是通过分析外化了的劳动,以及外化了的人、异化了的劳动和异化了的生命,甚至是异化了的人这一概念所得出的。“私有财产一方面是外化了的劳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劳动借以外化的手段,是这一外化的实现。”[1](P.54)从而我们可知马克思认为异化劳动是由私有财产而产生的,是原因、手段、亦是结果。

    尽管马克思在《手稿》的需要、生产和分工这一小节中也涉及到有关分工和私有财产的论述,例如:“关于分工——劳动一旦被承认为私有财产的本质,分工就自然而然地不能不被看成是财富生产的主要动力之一的本质[1](P.98)但都没有明确阐释出分工是私有财产的根本原因的结论来。直到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才真正地站在唯物史观的角度分析了分工、私有制和异化劳动的关系:“其实,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社会活动的这种固定化,这是迄今为止历史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2](P.85)最终才得出了分工是产生异化的根本原因的结论。

    马克思认为只有将私有财产扬弃,人类才能摆脱异化劳动,才能真正进行自由自觉的活动,人类的类本质才能得到复归。正如马克思所说:解决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必须通过共产主义。共产主义是通过人这个媒介并且同时也是为了实现人的真正愿望诉求,并且是对人的本质的一种真正占有。因此,马克思说共产主义是人向合乎人的真正本性的自我回归,这是一种自觉的运动。所以说这种共产主义,可以说成是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甚至是完成了的人本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以及人和人的矛盾的真正解决,它真正解决了“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立、自由和必然的矛盾”。

    三 、马克思早期异化劳动思想的评价

    在《手稿》中,马克思最后得出只有实现共产主义才能使私有财产得到扬弃,历史的全部运动,是这种共产主义的现实的产生活动。然而这只是作为整个革命运动的理论依据,并没有阐述出如何在历史运动中去扬弃私有财产直到进入共产主义这一社会阶段。但是我们也不能否定马克思所得出的正确论断:共产主义是否定之否定运动形式的一种肯定形态,“它是人的解放以及复归的一个现实的、对历史发展次一阶段来说是必然的环节。但是,共产主义本身并不是人类发展的目标—— 人的社会的形式。”[1](P.85)这伟大论断的历史贡献。随着马克思的思想的不断进步,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着眼于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不再只是从人的角度来衡量社会的异化现象。马克思认为“要使这种异化成为一种‘不堪忍受的力量…都是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的。”[2](P.86)“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态的现实的运动。”[2](P.87)“共产主义和所有过去的运動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推翻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基础…共产主义实质上具有经济的性质。”[2](P.122)所以马克思的异化思想在《手稿》中并没有达到成熟,还是蕴含着费尔巴哈的人本学的残余,没有真正摆脱前人思想对马克思的影响,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才得到逐渐的完善。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单行本)[M].刘丕 坤译,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 社,1995.

    [3]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M].贺麟,王玖兴译,北 京:商务印刷馆出版,2009.

    [4]马克思.黑格尔辩证法和哲学一般的批判[M].贺麟 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

    [责任编辑: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