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视阈下的两委民主选举问题研究

    朱峰民

    [摘要]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实践,村民自治基础上的两委选举制度是实现农民当家作主最重要途径。针对农村视阈下的两委民主选举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从营造民主氛围、加强民主教育、普及民主知识等方面提出对策,以期对提高我国农村两委民主选举有所裨益。

    [关键词]村两委选举;村干部;民主素养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研究农村视阈下的两委民主选举问题,对于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立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的长效机制,构建和谐的干群关系,不断推进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两委会选举现状

    农村两委会包括村支部和村委会,两委会的选举就是村民按照相关规定选举村支部和村委会组成人员的活动。两委会选举制度的形成始于1979年的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新选举法,这为村两委会的选举奠定了法律基础。八十年代村民委员会制度开始在全国试点,并被写进1982年的宪法。1988年,国家颁布实施村委会组织法,两委会选举在全国推广,包括村主任和村书记在内的村干部直选成为我国实践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方式。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会议,颁布实施新的村委会组织法,标志我国村两委会选举制度正式确立,并实施至今。

    二、农村两委会选举中村干部民主素养问题

    (一)干部争权夺利现象突出

    “中国农村的村两委会选举在很大程度上不同于其他一些流于形式的选举,两委会的选举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有竞争的选举”[1]。在利益的驱使下,部分村两委会干部为获得连任,相互拆台。仅仅2015年新闻报道的村干部选举打架斗殴的案件就有50多起[2],严重影响基层民主制度的践行。

    (二)带头贿选现象突出

    宗族关系一直都是影响村两委民主选举不可忽略的因素,部分农村因为民主思想落后,村两委选举流于形式,村干部一般都是有村中的大姓、大族的代表担任,产生了很多不公平的现象。还有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农村,村干部为了巨大的经济利益,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贿选,骗取民心,取得选票。

    (三)村民参与意识不强

    对村两委选举的重要性认识不清,选举组织简单,程序不规范,村民参与意识不高也是村两委选举中村干部民主素养不高的具体表现。

    (四)违规操作现象突出

    村两委选举中违规操作,不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展选举工作,是村干部缺乏民主素养的又一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不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选举,设定条件、人为控制参选人员资格,投票缺少监督、舞弊造假,人为操纵、不尊重投票结果,参与投票村民数量不符合选举要求,依靠乡镇干预违背选举原则、直接指定村两委干部人选等方面。

    三、农村两委会民主选举中问题原因分析

    导致农村两委会民主选举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在四个方面:一是受不良社会风气影响,少数村干部或者利益主体为了自身的利益,破坏基层民主制度。二是绝大多数村干部读书不多、知识不足,文化水平、法治水平不高。村两委选举制度不健全,无法用制度弥补村干部民主素养的缺陷。三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民主思想普及不够,缺少民主自治的氛围。四是缺乏健全的民主教育机制,很多农村的村干部民主思想教育还处于粗放的状态,缺少正确的引导和规范。

    四、提高农村两委选举民主化水平的对策

    (一)加强宣传营造民主选举良好氛围

    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村委会的选举工作,在换届的准备、组织、发动、实施等各个阶段,积极利用现代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平台进行广泛的宣传,有效提高村民对换届选举的知晓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思想道德法律知识普及教育

    针对村干部民主素养不高,道德水平不高,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的问题,一方面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要让广大的农村居民和村干部懂法、守法,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用法律法规、道德观念约束他们在村两委自治和民主选举中的行为;另一方面要与时俱进,进一步健全村两委自治的法律法规,保障村两委自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普及民主观念提高居民参与意识

    要推动村两委选举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就必须通过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培养村民的参与意识,锻炼村民的参与能力,提高村民参与村两委自治的能力和水平。[3]一方面政府部门在指导农村自治的过程中,要积极拓展村民参与渠道,为农村居民参与自治创造更多的条件[4];另一方面要加强民主观念的教育,切实提高村民的公民意识和权力意识,让村民自觉参与到村两委自治中来。

    [注释]

    [1]胡荣.村委会选举制度研究[J].瞭望,2001(12):40.

    [2]网络检索资料.

    [3]刘功润.作为共同体的城市社区自治问题研究[D].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12-5:90.

    [4]李汝亮.我国农村自治建设现状调查——以河南省安阳市太行小区村为例[J].法治与社会,2014(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