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势开端5:幼小衔接》及其启示

    聂洋溢

    【摘要】2017年,OECD发布了《强势开端5:幼小衔接》,从组织管理、专业连续性、教学连续性、发展连续性四个层面梳理了OECD成员国幼小衔接面临的挑战和实际应对策略。基于OECD成员国幼小衔接的经验,我们应当提供基于儿童需求的幼小衔接支持,加强幼小教师的交流合作,建立幼小衔接的责任分担体系。

    【关键词】OECD;幼小衔接;挑战;策略;启示

    【中图分类号】G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9)1/2-0078-05

    随着学前教育质量研究的深入推进,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以下简称OECD)逐渐意识到有质量的幼小衔接对延续高质量的早期教育成果的重要性,更加关注幼小衔接质量,于2017年发布了《强势开端5:幼小衔接》(Starting Strong V:Transitions from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to Primary Education)。该报告聚焦30个OECD成员国的幼小衔接现状,强调了有质量的幼小銜接的重要性,并从组织管理、专业连续性、教学连续性、发展连续性四个层面梳理了OECD成员国幼小衔接面临的挑战和实际应对策略。本文从挑战和策略两个维度深入解读《强势开端5:幼小衔接》,以期为我国幼小衔接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一些参考。

    一、OECD成员国幼小衔接面临的挑战

    1.组织管理

    组织管理即政府在促进幼小衔接中所采取的包括政策措施在内的组织和管理策略。OECD成员国的幼小衔接在组织管理层面面临的挑战主要有如下几点:一是幼小衔接方式在区域间缺乏一致性。部分OECD成员国幼小衔接的课程内容、教学理念等存在较大的区域差异,幼儿园教育标准和小学教育标准在各区域间也存在较大差异,加之部分成员国的幼小衔接主要由地方相关部门负责,导致这些国家对幼小衔接的支持难以在区域间达成一致。二是与幼小衔接相关的人员的参与性不高。虽然各国都在强调持续的学习经验以及有质量的幼小衔接对儿童发展的重要性,但实际开展幼小衔接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幼儿园和小学的管理者、教师、儿童家长等,参与幼小衔接工作的积极性仍有待提高。三是幼小衔接中存在不公平现象。处境不利的儿童,如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发展缓慢儿童等,往往在幼小衔接上的表现相对较差。四是对幼小衔接的监测不足,缺乏明确而有针对性的标准来促使幼小衔接常态化、规范化。

    2.专业连续性

    专业连续性即由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共同为儿童提供的能帮助其顺利实现幼小衔接的专业支持,它要求幼儿园和小学管理者、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在职前教育和在职培训中建立联系,加强合作,共同促进幼小衔接工作的有效开展。OECD成员国的幼小衔接在专业连续性层面面临的挑战主要有如下几点:一是幼小衔接中对教师的支持有限。一方面,各国在帮助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进行幼小衔接时更多的是提供物质支持而非人力资源支持,为幼小衔接提供咨询和辅助的相关人员很少;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法规和支持性机制来增强幼小衔接专业连续性的结构性支持较少,如对幼儿园园长和小学校长在促进幼小衔接方面的领导力培训等比较稀缺。二是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的地位和教育观念存在差异,如幼儿园教师的薪资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低于小学教师,两者的儿童观、教育观等也缺乏共识。三是缺少针对幼小衔接的相关专业培训。例如,在奥地利,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几乎没有机会向决策者就与专业连续性有关的政策事宜提出意见,这使得相关培训难以满足教师对幼小衔接专业性的需求。〔1〕又如,德国为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提供的职前教育计划中,只有少数强制性课程涵盖了幼小衔接的内容。四是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的专业交流合作不多。在一些国家,幼儿园和小学的地理位置相距较远,教师工作时间和精力有限,加上儿童个人资料共享的法律限制等原因,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就幼小衔接问题进行交流合作的机会较少。

    3.教学连续性

    教学连续性即由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共同为儿童提供的能帮助其顺利实现幼小衔接的教学方面的支持,包括教学方法、学习标准、发展目标等。OECD成员国的幼小衔接在教学连续性层面面临的挑战主要有如下几点:一是幼儿园和小学在课程上对幼小衔接的关注度不一致,如部分国家的幼儿园在一定程度上比小学更重视幼小衔接。二是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对彼此的教学缺乏了解,在教学方法上存在较大差异,且两者对儿童如何为入小学做准备有着不同的看法,这往往导致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难以共同为儿童提供有效的、连续的教学支持。三是缺乏具体策略来保障幼小衔接的教学连续性。幼儿园教育和小学教育在教学实践中存在诸多不一致的地方。例如,小学将教学重点放在学科知识的学习上,而幼儿园则更关注儿童在游戏中的能力发展情况。

    4.发展连续性

    发展连续性即所有与儿童顺利实现幼小衔接相关的参与者之间形成稳固、互惠、合作的关系网。OECD成员国的幼小衔接在发展连续性层面面临的挑战主要有如下几点:一是政府在制定幼小衔接政策和实践方案时,较少从儿童的视角进行充分考虑,以致难以在幼小衔接中针对儿童的真正需要为其提供有效支持。二是儿童家长对幼小衔接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影响了他们参与幼小衔接的积极性,如部分国家的家长依然错误地认为“在儿童教育方面,小学比幼儿园能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三是处境不利的儿童家长参与幼小衔接的困难较大,如少数民族儿童家长存在语言交流障碍等。四是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儿童家长、咨询顾问等幼小衔接参与者之间的合作较少,与社区的合作也较为有限,较少将心理学家、特殊教育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专业资源引入学校,参与幼小衔接工作。

    二、OECD成员国幼小衔接的应对策略

    1.重视政府联动参与,应对组织管理层面的挑战

    第一,通过制订国家战略计划、国家和地方指南来明确幼小衔接的指导意见,落实具体的实施计划,以应对幼小衔接方式在区域间缺乏一致性的挑战。例如,威尔士政府于2016年出台了《基础阶段行动计划》(Foundation Phase Action Plan),提出了若干促进幼小衔接区域一致性的方法,如完善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的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为儿童家长提供参与幼小衔接的支持性资料,指导幼儿园与小学之间增加交流合作等。又如,挪威地方政府为幼小衔接提供了相应的资源支持,如奥斯陆市通过制订相关指南来指导幼儿园和小学开展幼小衔接合作,卑尔根市制订了幼小合作计划,强调要保持幼小合作的连贯性,提供了开展幼小合作的操作建议。〔2〕再如,丹麦大多数城市制定了地方性的幼小衔接指导方针,包括为儿童家长提供幼小衔接的支持性资料,加强幼儿园和小学之间的沟通等。

    第二,通过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或制定强制性的课程框架,以及国家政府、地方政府和教育机构相互分享示范性的幼小衔接举措等方式,倡导幼小衔接参与者之间的合作,以解决相关人员参与性不高的问题。例如,芬兰在幼儿园教育课程和小学教育课程中都强调幼小衔接参与者应该进行合作,确保顺利实现幼小衔接;日本文部省通过会议培训的方式推广幼小衔接创新政策举措,旨在提高相關人员参与的积极性;丹麦开发了全国性的幼小衔接网络,用于市政当局分享促进幼小衔接的成功做法,推广幼小衔接实践经验。

    第三,通过提供语言支持,实施财务支持计划,为幼儿园和小学提供额外的财力或人力资源等措施,缓解幼小衔接中的不公平问题。例如,丹麦地方当局负责对3岁以下儿童进行语言评估,如果评估结果表明儿童的语言发展迟缓,政府将通过幼儿园为其提供每月15~30个小时的语言发展支持,以此促使所有儿童在上小学时拥有大致相当的语言能力。

    第四,定期监测幼小衔接质量,定期与幼小衔接的关键参与团体讨论幼小衔接的相关问题。例如,瑞典国家教育局为幼儿园和小学制定了幼小衔接自我评价表,帮助幼儿园和小学经常回顾和分析各自在幼小衔接上哪些方面做得好、哪些方面需要完善、如何完善;挪威教育研究部和教育与培训局定期咨询幼小衔接的关键参与团体,包括国家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全国私立幼儿园协会、工会、挪威地方协会和地方当局等,对幼小衔接的实践进行审议。

    2.寻求多方合作支持,应对专业连续性层面的挑战

    第一,减少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在薪资待遇、任职资格、入职培训等方面的差异。一方面,确保教师在学前阶段和小学阶段有相同的薪资待遇;另一方面,确保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具有相同的任职资格(拥有学士或硕士学位)。例如,日本通过为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提供一系列共同的专业课程,允许课程学分在两个教育阶段互通使用等,促进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对彼此教学工作的了解。〔3〕

    第二,提供更多的与幼小衔接相关的课程学习和专业培训,满足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需求。例如,在奥地利,部分教师教育学院将儿童早期教育与保育教学法列为小学教育专业的必修科目,促使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掌握开展幼小衔接的必要知识和技能,增进小学教师对幼儿园教师工作的了解,而幼儿园教师培训学院的课程则增加了幼小衔接的内涵与价值、开展幼小衔接所需具备的素养、幼儿园最后一年儿童的能力发展目标及课程实施模式等内容。〔4〕在专业培训方面,奥地利还强调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都要参加幼小衔接的相关专业培训,并且为在职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提供了儿童早期教育与保育教学法的培训,还通过联合研讨会或培训项目促进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的沟通协作。

    第三,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提供充足的时间保证和物质条件支持等方式,增加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的交流合作。例如,奥地利在2016年修订《学校法》,强调儿童家长在儿童入小学时要与小学分享自己从幼儿园获得的支持性意见和有关儿童发展特点、兴趣爱好等方面的信息。〔5〕智利、荷兰、法国等国均采取了相关行动,确保幼儿园教师除了完成教学工作外,还有足够的时间与小学教师一起开展其他工作。澳大利亚、德国、日本等国强调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可以通过参加交流日活动等方式,了解对方的工作。威尔士通过将幼儿园和小学的办学地点整合在同一地方,促进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的交流合作。〔6〕

    3.增加幼小互动交流,应对教学连续性层面的挑战

    已有研究表明,幼儿园和小学之间的教学连续性对儿童的后续经验和其他方面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7,8〕OECD成员国在课程、教学等层面进行改革,促进幼儿园与小学之间的互动交流,增强教学连续性。

    在课程层面,奥地利推出了国家课程框架,整合了幼儿园教育和小学教育的发展要求。在斯洛维尼亚,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国家教育研究所、全国普通教育专家委员会共同参与国家课程开发,缩小幼儿园和小学之间的课程差距。〔9〕

    在教学层面,部分OECD成员国通过幼小教师交流日、幼小教师共同制订交流合作计划等方式来保障幼小教师的交流合作。例如,葡萄牙鼓励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当面讨论学前班期间儿童的学习和发展情况,明确两个教育阶段教学上的相似和不同之处。〔10〕在威尔士,部分幼儿园邀请当地小学教师观察即将进入小学的儿童,并与儿童进行沟通交流,为儿童进入小学的学习和发展奠定一定基础。在日本,开展幼儿园、托儿所和小学教职工的联合培训是其促进幼小衔接的重要举措之一,教育委员会还通过建立幼小衔接联络委员会,促进幼小教师的沟通交流。日本的幼儿园和小学在学年开始前都会制订交流合作计划,用于确定幼小衔接的目标和举措,在学年结束时会召开审议会,评估和审查交流合作计划的实现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以便为下一年度交流合作计划的完善提供参考。

    4.建立信息共享的责任网络,应对发展连续性层面的挑战

    第一,为儿童家长提供幼小衔接的支持性材料,组织各项活动,吸引儿童家长参与幼小衔接。例如,德国通过为儿童家长提供幼小衔接的支持性材料,开办一系列的幼小衔接工作坊,邀请家长参加各项活动等方式,提高儿童家长参与幼小衔接的积极性。在斯洛文尼亚,幼儿园通过举办幼小衔接咨询会等方式,帮助儿童家长明确自己在幼小衔接中的具体责任。

    第二,根据移民家庭的需要调整幼小衔接支持性材料,为边缘化儿童家长开展创新性活动,帮助处境不利儿童家长解决幼小衔接中的难题。例如,挪威强调要向少数民族儿童家长提供完整的学校信息,包括为其翻译幼小衔接的支持性材料等。威尔士开发了“家庭与社区参与”指南,推广引导表现不佳的儿童的家长、在家里获得学习支持较少的儿童的家长参与幼小衔接的具体方法。澳大利亚、奥地利、荷兰、美国等国实施了“学前儿童家长指导”计划,为处境不利家庭提供幼小衔接支持。〔11〕

    第三,采取多种举措分享儿童发展信息,促进幼小衔接参与者之间的合作。例如,芬兰的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和儿童家长会开展面对面会议,分享儿童发展的相关信息,〔12〕达成对幼小衔接的共识。在挪威,经儿童家长同意,幼儿园和小学可以共享儿童发展的信息,帮助教师了解儿童已有的能力水平及需要的帮助。斯洛文尼亚通过专业网络、咨询服务等方式促进幼小衔接参与者之间的交流,如定期为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咨询顾问等组织现场或在线会议,将心理学家、特殊教育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请进幼儿园或小学,为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和儿童家长提供幼小衔接支持。〔13〕

    三、启示

    1.提供基于儿童需求的幼小衔接支持

    儿童是幼小衔接的主角,了解儿童对幼小衔接的看法对有效开展幼小衔接工作至关重要。部分OECD成员国在制定幼小衔接政策和实践方案时,会从儿童的视角出发,了解儿童对幼小衔接的真正需求,为儿童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帮助儿童顺利实现幼小衔接。基于OECD成员国的相关经验,我们一方面应当转变让儿童为学校做准备的幼小衔接理念,转向让学校为儿童做准备;另一方面应当开展基于儿童视角的幼小衔接研究,了解儿童在幼小衔接过程中的感受和真正需求,从而制订合理的幼小衔接计划。

    2.加强幼小教师的交流合作

    幼小衔接需要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进行沟通交流,共享有关儿童发展的相关信息,从而达成合作共识,为儿童提供连续性的幼小衔接支持。OECD成员国在幼小衔接实践中均注重幼小教师的交流合作。我们可以借鉴其做法,在幼小衔接中加强幼小教师的交流合作。

    第一,通过职前教育和在职培训,增进幼小教师对彼此在幼小衔接工作中的责任的认识。我们可以通过调查了解我国幼小教师在专业连续性和教学连续性方面存在的差异,基于教师的需求,有针对性地为其提供有关幼小衔接的职前教育和在职培训。在对幼小教师进行职前教育和在职培训时,尤其要关注幼小教师在幼小衔接的理念目标、教学方式、实践策略上是否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提供专业课程、实习见习机会、研讨交流活动等方式来加强幼小教师的交流合作。第二,为教师交流合作创造条件,克服幼小衔接中教师交流合作在时间、地域等方面的障碍。例如,通过幼小教师交流日、幼小教师共同制订交流合作计划等方式来保障幼小教师交流合作的时间和机会;通过为幼儿园园长、小学校长开展幼小衔接培训,加强其对幼小衔接的认识,帮助幼小教师获得更多交流合作的机会。

    3.建立幼小銜接的责任分担体系

    OECD成员国在幼小衔接实践中都注重参与者之间的合作,将幼小衔接视为所有参与者的共同责任。我们可以借鉴其做法,建立幼小衔接的责任分担体系。政府部门要提高对幼小衔接重要性的认识,基于幼小衔接的相关研究成果,科学合理地提出政策意见或指导方针,对幼小衔接的实践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幼儿园和小学的管理者不仅要在幼小衔接上达成合作共识,共同为幼小教师创造交流合作的条件,也要了解幼小教师的需求,为幼小教师提供幼小衔接的相关专业培训或额外的支持性资源。幼小教师要基于儿童的学习特点和个性特征等,为儿童提供连续性的教学支持。儿童家长则要在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的指导下学习、理解和践行科学育儿理念,配合幼儿园和小学分享有关儿童学习和发展等方面的信息,积极参与幼小衔接工作。有质量的幼小衔接离不开政府的科学引领和整体规划、幼小教师的交流合作、儿童家长的支持配合。建立幼小衔接的责任分担体系,有助于提升幼小衔接质量,促进儿童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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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Government of Japan. Japan country background report on transitions〔EB/OL〕.〔2018-04-20〕.http://www.oecd.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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