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治视阈下的社会治理精细化

    门婷婷

    【摘 要】社会治理精细化是运用系统化、具体化以及程序化等手段使组织管理更加精确高效运行的管理模式;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为解决当前社会治理领域问题的方法,社会创新和科技发展提供了条件;社会治理精细化主要包括制度设计、政策执行、协同机制、服务对象和结果测量的精细化五个方面,彼此相互协调,共同发展;同时社会治理精细化与善治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社会治理精细化是实现善治的前提和基础,而善治是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必然结果,两者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关键词】善治;社会治理精细化;背景;内涵;关系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7)01-0080-02

    一、 社会治理精细化的提出背景

    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社会治理精细化的概念,以“精细化”的治理理念代替以往粗放式的管理思维。所谓的社会治理精细化是通过规则的系统化和具体化,运用程序化、标准化和数据化的手段,使组织管理更加精确、高效、协作和持续运行的管理方式。社会治理精细化理念的提出是符合当代社会发展的需要,是顺应时代潮流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社会治理现代化理论的提出是以一种社会和国家共同治理的创新,提高治理能力。善治是对治理的完善,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想状态。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过程,其本质特征就是国家和社会处于最佳状态,政府和公民对社会事务共同治理,是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一种新型关系。而社会治理精细化就是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加大社会公民对国家事务的参与管理,完善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提高国家的行政效率。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是实现善治的一种有效途径。

    (二)社会治理领域存在很多问题是社会治理精细化产生的现实因素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得到了飞速发展,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社会治理领域矛盾重重,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制度的缺陷,人民没有足够的权利参与社会生活,无法更好地参与社会治理;国家官员为了一己私利,贪污受贿,损害人民利益,对官员的监督不健全以及对违法乱纪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同时,国家权力过分集中,中央和地方政府权力过多,县、乡级政府权力过小,这些现实状况的存在严重阻碍了国家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和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社会治理精细化理念的提出,要求下放权力,重视基层单位的自治,重视乡镇政府的自我管理建设和发展,完善基层的各种社会制度,进而提高社会的治理能力。

    (三)社會治理精细化是公民社会发展和社会科技创新发展的必然结果

    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化,各种非政府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国家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各种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成为政府与公民之间相互联系沟通的重要纽带,并对政府部门的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形成影响,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社会进入到了网络化时代,互联网为人们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有效途径和工具,也为社会治理精细化奠定了技术基础。科学技术的发展为社会治理提供了多种途径选择,丰富了人民参与社会治理的载体,例如现在网民数量的急剧增长,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的出现,信息传播速度和路径更加快速,人们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得到极大的鼓舞。这些科学技术对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影响都为社会治理精细化,人们参与社会治理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和坚实的基础。

    二、 社会治理精细化的主要内涵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社会治理精细化”主要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制度设计的精细化、政策执行的精细化、协同机制的精细化、服务对象的精细化、结果测量的精细化。

    (一)制度设计的精细化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由于现实国情,人民并没有完全行使国家主人的权力参与社会治理。由于中央政府的权利集中,地方政府权利有限,乡镇政府自治管理的权利更是有限,人民参与社会事务治理的途径欠缺等现实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着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实施。制度设计的精细化应完善社会制度的缺点,根据不同地区实际情况设计适合各地区的发展道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工作方法,下放权力,重视基层组织的自治能力,扩大人民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更加重视基层群众的想法观点。同时,还要体现制度之间功能的耦合,结构的严密,制度之间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二)政策执行和协同机制的精细化

    汪中求说:“中国决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绝不缺少各类管理制度,缺少的是对规章制度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这句话充分说明了我国政策、法规执行方面存在的不足。政策执行贯彻落实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中央政府颁布的政策法规不能较好地落实到实处,在地方政府等乡镇偏远地方不能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不积极,往往出现最后一公里等不良现象,严重降低了政策法规的有效性。针对这种现象,提出了政策执行的精细化,严格落实政策等各种法规,实行严格的分工制度、责任制度,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个体。

    制度设计和政策执行的精细化为社会治理精细化提供了基本保障,但是只重视这两方面也不能完全实现社会治理的精细化,还要重视协同机制的发展。例如,制度设计的精细化为人们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政策执行的精细化规范了社会治理,严重打击了不良因素,减少了对社会的消极影响。但是,社会治理还应重视积极因素和积极影响,对正面的事情和影响应积极鼓励、宣传,加强完善奖励机制,重视榜样示范作用等一系列协同机制的建立,使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协同发展,相互促进,共同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实现。

    (三)服务对象和结果测量的精细化

    社会治理精细化中服务对象的是指社会治理不仅要处理人民物质生活方面,还要重视精神层面,在重点改善人民物质生活的同时加强精神生活需要,重视人文关怀,切实实现为人民服务,不应出现“不以善小而不为”现象,努力实现每个层次人民的利益要求,实现服务对象的精细化。所谓的结果测量的精细化,简单的说就是社会治理效果评估标准的精细化,多样化等,针对政府的某一政策实施的实际效果,不应仅仅局限于部分,应该从全体人民的意愿出发,从各个部分的整体效益来评价政府政策实施的实际效果。服务对象和测量结果的精细化是社会治理精细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关键所在,通过服务对象以及测量结果的精细化,可以更有效的实现善治的理想治理状态。

    三、 善治与社会治理精细化的辩证统一关系

    善治是社会治理的理想状态,社会治理精细化是实现善治的必要途径,二者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一)社會治理精细化是实现善治的前提和基础

    社会治理精细化的五个主要方面基本涵盖了社会生活发展的全部,治理方式从统治模式发展为管理模式,进而提出了社会治理的精细化理念,治理主体实现了单一性到多样性的转变,提高了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对于国家政策的落实实施方面,实行问责制,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重视政治文明的建设。社会治理精细化同样重视服务对象和结果测量的精细化,在社会治理过程中重视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实现各方面的和谐、协调发展。社会治理精细化的最终目标就是实现社会的良性循环发展,实现社会各个主体、各方面的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善治的目的,善治是社会发展的最高阶段,善治的实现需要社会治理精细化为其奠定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二)善治是社会治理精细化的最终目的和必然要求

    国家治理的理想状态就是善治,善治就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过程,其本质就是国家与社会 处于最佳状态,是国家与公民对社会事务的协同治理,实现善治需要政府和人民的共同努力。社会治理精细化是在当代社会发展的基础上提出的理念,主要目的就是缓解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解决社会矛盾,实现人民利益的最大化,切实维护人民的利益,从民生方面着手,充分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社会治理精细化是实现善治,实现国家治理理想状态的起始阶段,通过社会治理的不断丰富和完善,善治的社会发展模式最终会实现。

    参考文献:

    [1]李景鹏.中国走向“善治”的路径选择[J].中国行政管 理,2001,(9).

    [2]梁莹. 治理、善治与法治[J].求实,2003,(1).

    [3]麻宝斌.政府社会管理精细化初探[J].北京行政学院 学报,2009,(1).

    [4]付子堂.论构建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J].法学论坛, 2011,(2).

    [5]支振锋.法治转型与国家能力[J].中国图书评论, 2013,(11).

    [6]张康之.论主体多元化条件下的社会治理[J].中国人 民大学学报,2014,(2).

    [7]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

    [责任编辑: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