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反转新闻”看新闻专业意识的缺位

    陈力丹

    数年前,有学生问我是否可以将“反转新闻”作为硕士论文的选题,这是由于那年某央媒的网站发表了一篇关于十大反转新闻的回顾性文章。我回复的大意是:可以写一篇小文章指出反转新闻的首篇新闻就是假新闻,但无法成为学位论文的选题,因为这里的问题一目了然,不需要深入研究。学术论文讨论的是一般人难以意识到、需要研究给予揭示的问题。

    反转新闻是假新闻的另一种表述,好在事实的真相最终得到澄清,虽然峰回路转了,但媒体把公众愚弄了。这样的事情若多起来,积蓄的反感与愤怒会在某一次反转新闻发生时引发舆论浪潮,不利于社会稳定;而对于发布一方,则是新闻专业意识缺位的表现。

    2020年,反转新闻已经被一个更激烈的概念替代,即“翻车新闻”。数年前社交媒体的技术形态还不能达到现有的水平,假新闻一般需要一段不长的时间实现“反转”;现在的社交媒体反应速度极快,因而一条假新闻或不符合职业规范的新闻,会即刻遭到反驳,“翻车新闻”的概念应运而生。每年大量反转或翻车新闻的出现,说明新闻传播界和用户媒体对自身发生的问题缺少自觉的反省。

    例如2020年4月韩某状告某公司高管鲍某性侵,她是他的养女。发生在社会名人身上的事情有一定的新闻价值,媒体可以客观报道某人状告鲍某如何。但事情涉及隐私,在司法机构作出判决之前,媒体不可以对事实的有与无、是与非明确表态,因为这是违规的“媒体审判”。然而,《南风窗》把韩某状告的内容作为既定事实加以报道,它的文章《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三年,揭开这位总裁父亲的“画皮”》,点燃了公众情绪,鲍某成为了“板上钉钉”的坏人,即刻就遭到网民的批评。20天后,红嘴乌鸦发表的文章《“弱者”的谎言与新闻专业主义的溃败 ——评与对鲍某涉嫌性侵案的报道》点明了问题的要害。9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通告:鲍某不构成性侵犯罪,未发现鲍某对“养女”韩某进行言语洗脑、人身限制。韩某与鲍某发生关系时已经成年;两人不存在收养关系。此前做出错误报道的媒体并没有深刻反省。

    2021年1月12日长城新媒体报道:“昨夜,石家庄上演催泪一幕!《我和我的祖国》隔空合唱”,即刻被曝光是事先安排的。把制造的事实当作自然发生的事实加以报道,这叫“媒介假事件”,是假新闻的一类。

    这类问题本来没有什么可说的,假新闻不该发生,是错误的。道理不言而喻,但为什么一再发生?既需要新闻传播业界和相关的用户媒体反省自身,也需要有可操作的规范性文件来制约。目前这两方面都做得不够。

    在社交媒体上传播新闻,理论上传播是自由的,但必须遵循新闻传播纪律和规律。新闻传播属于公共领域,是一类专业传播,有规范的职业要求和发布程序,还有职业道德约束,容不得造假、诽谤和侵犯人权,并非想说什么就可以说什么,传播者要对自己传播的方式和内容负責。

    习近平要求“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他谈得最多的是新闻真实,他说:“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事实是新闻的本源,虚假是新闻的天敌。新闻的真实性容不得一丁点马虎,否则最真实的部分也会让人觉得不真实。要根据事实来描述事实,不能根据愿望来描述事实。”新闻传播的环境从大众传播发展到网络传播,除专业新闻工作者以外,添加了数不清的用户媒体。既然传播的是新闻,传播者必须具备基本的新闻专业意识,“不能根据愿望来描述事实”。

    (作者为四川大学讲席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