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共生理论的校企合作治理模式创新研究

    章晓明+南旭光

    【摘 要】校企合作治理模式创新已经成为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一个急需探究的重要课题,而共生理论便是有效和得力的研究工具。在基于共生理论阐释校企合作治理模式创新的逻辑基础上,指出校企合作治理模式创新方向是多元共治与互惠共生的,并进一步从营造正向共生环境以构建多元治理结构、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以打造共生治理界面、强化互动协同作用以提升合作共生效能等方面综合施策,从而为增强我国职业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校企合作;共生理论;治理模式;实施路径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794(2017)07006005

    得益于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政策的推动,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不仅网络化趋势愈来愈明显,[1]而且还深深地嵌入到社会环境之中,愈发成为一个多元主体共生的生态系统。基于此,将生态学中有关“共生理论”的观点和方法论运用到对校企合作问题的研究上来,必将有助于揭示校企合作的本质特征并对产教融合的内涵作出新的阐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正是由于共生尊重竞争,在系统的复杂性、动态性和异质性中不断探寻平衡态势,很好地反映了系统进化、社会进步和组织发展的基本趋势、逻辑事实和价值导向,从而为“新常态”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模式的改革创新供了一个有价值的研究范式。

    一、共生理论的核心观点概述

    所谓共生,原本指的是“不同种属基于利害关联性结成协作关系并维持自我完成的均衡”,[2]这是自然界的基本存在形态及一种普遍现象,蕴含了生态系统生成及演化的基本规律。从诸多研究给出的结论看,共生已经成为生态系统可持续协调发展的动力来源及基本模式,共生理论也为人类社会和组织发展的动态演化和进化创新开拓了新途径。当然,我们现在所说的“共生”显然已经从生物学的范筹被拓展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已从生物识别机制上升到一种社会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层面。

    第一,共生系统绝非若干主体的简单组合,而是相互联系着的社会多元主体结成的具有自组织特性,存在共同生存、协同演化关系的逻辑集合,这样一个集合的形态、性质和方向受到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共生环境及由此形成的共生界面等要素的约束和影响。

    第二,对于一个共生系统而言,基于相互识别、彼此认知和互动互融的渐进过程,那些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组合性和系统性的共生单元在彼此之间形成并稳定下来的某种必然的逻辑关联,促进系统实现共生进化。

    第三,从系统复杂性角度看,共生环境的状态及其变化是共生系统演化的基本动因,也决定了共生模式即各共生单元彼此间关系和结合方式的不同,而比较理想的共生模式是多元主体之间的互惠共生,即共生单元相互依赖、协同互动和彼此获利的状态。

    第四,在共生系统中,能量传导或交换的载体或通道便是共生界面,这是共生关系得以形成、发展和实现稳定的基础,也决定着共生系统能量交换效率高低及共生机制优劣,可以基于共生环境的要求而促进资源配置效能提升。

    二、共生理论对校企合作治理模式创新的学理阐释 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的级数式发展,校企合作治理模式创新是诸如参与主体、发展环境、社会制度等要素共同作用的結果,也越来越呈现出更加包容的发展方向,这显然与共生理论所探讨的问题具有天然的契合度,且与其互惠共生的内生进化方向具有一致性。

    (一)校企合作治理模式创新的环境诱因

    外部环境的变化将作用于治理主体和治理界面而影响治理模式的创新。从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特征出发而提出的“新常态”,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已正式成为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新理念和决策依据。事实上,“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也是创新驱动我国职业教育向纵深发展的规划性制度变迁,必然对传统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模式造成冲击。

    第一,经济新常态的正向诱导力催生校企合作治理模式创新。经济新常态的提出,特别是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思想而推进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全面实施,推动了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变迁,并向政府、市场、社会框架下的多元治理主体并存的治理生态演化,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越来越强,各类非政府主体的社会参与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尤其是对职业教育而言,其中或多或少地均涉及到社会多元主体的自身利益,其强烈要求与政府、职业院校实行教育资源配置和治理权利的共享。而且,相较于传统的政府主导的职业教育治理主体,市场、社会组织及私人部门对环境的变化具有更强更快的响应能力,往往充当着社会改革和制度创新的倡导者和先行者。尤其是对于教育这类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实际进程的具有“半公共品”特性的传统领域,整体利益格局的实际变化和潜在变革必然挑战传统的政府主导的治理模式,也就此促动了校企合作治理模式的创新,要求建立一种民主、共生、互惠、包容和有效的多元治理机制。

    第二,经济新常态的负向诱导力反推校企合作治理模式创新。不可否认经济社会等领域已经累积起了诸多社会矛盾,存在着潜在变革因素,特别是有关教育等公共事务领域,复杂性、冲突性和非线性正不断增强,市场和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外生需求和当前供给能力不足之间呈现出日益凸显的矛盾。一方面是经济社会发展正由“传统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正在向“速度适宜、结构优化、社会和谐”的新常态变化,[3]对适应产业结构调整的职业性人才的需求已经超越了职业院校的现实供给;另一方面是支撑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尚未在真正意义上沿着紧扣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产业和优势行业的演进逻辑向纵深拓展,职业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的态势还难以通过有效治理得以实现,产教融合也停留在表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某种程度上是处于失灵的状态。这就要求政府必须有效介入,加强相关制度设计、安排和实施,引导校企合作治理模式的创新,将各种社会力量紧密揉合在一起,以顺应新常态所提出的要求。

    第三,国家战略与教育改革的非对称性倒逼校企合作治理模式创新。经济新常态要求形成促进创新、激励创新的体制架构和机制设计,鼓励先行先试,依靠创新驱动引领政策环境,勾勒出社会发展的顶层布局。党和国家对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划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政策设计也显然具有国家意志性、发展前瞻性和现实指导性,蕴含着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模式创新的要求。但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束缚,教育领域的改革进程却相对缓慢,特别是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方面更多的还是处于鼓励、倡导、号召等层面,既缺可操作性,也缺乏从企业角度促进校企合作治理模式创新的利益调节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多年的实践表明,单靠传统的治理模式难以实现“职业教育与产业融合”的发展目标,反而容易陷入表面化、短期化、空心化等矛盾激化的怪圈,[4]使职业教育游离于社会需要和产业发展之外。因此,新常态及制度变迁与教育改革滞后所存在的非对称性对校企合作治理主体、治理界面和治理模式的创新提出了内在的倒逼需求。

    (二)校企合作治理模式创新的基本方向

    从全球教育治理实践及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目前行政主导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形态与多元共治的主流形态是格格不入的,[5]应寻求治理模式的相应变革和转型。从系统共生进化的角度考量,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模式应沿着“多元共治、互惠共生”的价值目标和内在要求进行创新变革,从而适应新常态的战略要求,实现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体制性整合。而这样的校企合作治理新模式则具有如下内在特质及优势。

    第一,主体多元。在经济新常态下,公共治理是政府部门、市场组织、社会机构、公民个人等多种主体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共同分享公共权力的过程,这种不可违逆的历史潮流促使曾经有效的纯粹的韦伯式管理模式或者单中心的管理干预出现失灵,多中心治理的结构成为主流。有鉴于此,多元共治、互惠共生的校企合作治理模式则成为治理主体多元化的一种务实表达。当然,在这种多元主体框架下,既需要多类型、多元化的参与主体按照一定规则整合治理体系,又需要政府有效介入和有为行动,发挥“掌舵人”的作用,从而激活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多元治理主体及其治理能量。

    第二,交互作用。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社会共生系统内,各参与主体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存、彼此协同、交互作用的关系,正是基于这种关系,各方机构、各类型利益相关者才能实现相互之间的多向交流、多维互动、多重影响及多元交换活动的实质性发生,才能真正形成多元共治、互惠共生模式。同时,多元共治、互惠共生模式又具有建立和维持主体价值、权责设计与利益平衡的治理机制,呈现出特有的治理功能与优势。尤其重要的是,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活動中,这种多主体之间的交互作用和资源整合,并非完全以某种权利或权威来实现,而更加强调共识、信任、契约和法律的基础性价值。

    第三,共同治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行为本身就应该是各参与主体平等协商和共同决策的过程,是多元主体开展竞争与合作的一种新治理范式,[6]它们共同参与决策、共同承担决策后果,国内不少地区和职业院校已经有一些共同治理的实践探索了。共同治理的内涵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各治理主体可以通过协商对话、集体行动、竞争妥协等方式来共同设计和管理合作系统,并自觉约束各自的行为、监督各自责任的落实;各治理主体可以协同参与游戏规则的设定和资源的重新配置,特别是在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依据各自的资源禀赋及特质的不同,各治理主体尽管并不具有同样的地位和作用,但却拥有对等的权利。

    第四,互惠共生。在新常态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模式创新不仅仅是平衡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冲突调和及矛盾化解,更要藉由共同治理机制在合作共生过程中增加职业教育服务的公共价值、承担社会责任并维护社会秩序,从而促进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健康发展并实现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换句话说,除了保障各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之外,多元共治与互惠共生模式更加强调社会公共责任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从而确保政府、市场、社会框架下的各方主体都能获取应有的发展机会、发展空间和发展速度,以彼此间的共同合力促进校企合作生态系统沿着最优路径演化。

    三、共生理论视阈下构建校企合作治理模式的基本路径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模式创新需要有准确的战略指向和审慎的策略选择,既要防止政府因过度介入或激进行为而引致强制性的共治格局,又要避免治理结构和权力调整诱发社会失序的外部风险,特别是要注重提升要素协同和主体互动的系统性效应。

    (一)营造正向共生环境,构建多元治理结构

    1构建多元共治环境,释放互惠共生动力

    经济新常态所引致的社会转型和产业调整是一种除旧布新、吐故纳新的过程, 在“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现代教育新治理框架下,[7]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的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资源依赖性和共生协同性正不断增强,政府要积极有效介入,协同各方以挖掘经济社会变迁和产业结构调整中蕴藏的正能量,引导并推动校企合作多元治理框架的搭建,引领各方参与者形成和谐共生的合作理念,将职业教育转型压力转化为创新契机和发展动力。一方面,要破除经济新常态可能带来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跟不上节奏”的危机,遵循新常态的发展逻辑,积极应对来自市场、社会的多元化外部需求,将现代价值理念渗透入各方的日常活动中,为合作共治架构一个健康的社会资本“场域”;另一方面,既要着力打破职业教育领域准入的各种人为壁垒和制度障碍,又要切实调整职业教育治理过程中的权力配置,有效落实“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基本原则,推动社会广泛参与、良性互动的共同治理实践,打造多元共治、互惠共生的模式,增强外部社会环境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模式创新的正向促进作用。

    2打造多元共治网络,增强现代治理能力

    校企合作治理模式创新是否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政府机构、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体等治理主体的功能是否得以有效发挥,受制于是否能够形成进化的动力。所以,一要强调“共同参与”和“首要能力首要责任”,[8]明确厘定各参与主体的生态位和能量场,形成功能互补、协同共生的有机组合,特别是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增强社会参与的力度,割除政府单元管理模式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的“行政化”弊端、治理主体自身的弊端以及主体之间的矛盾冲突,按照现代治理的逻辑形成不同力量有机互补的合作共治框架。二要增强政府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治理能力。作为校企合作治理模式创新的治理主体之一和关键性力量,政府的角色定位应转向政策的制定者、社会环境的创设者、合作平台的建设者、多元治理的协调者、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发展方向的掌舵者,从而提升政府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生态网络系统的领导、决策、监管能力,增强多元主体的合作信心,保障多元利益相关者的合法诉求。三要增强社会主体的治理能力。经济新常态下,国家政策制定的导向是释放市场和社会力量的活力,从而消除之前国家权威强力干预所形成的社会主体对政府过度依赖的不良结果,特别是要对市场、社会参与主体的能力缺陷、矛盾冲突分别加以有效调整和缓解,培育社会多元参与主体,切实增强它们依法有效参与治理的能力,引导市场和社会各方参与共同治理力量的自觉协调。

    (二)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打造共生治理界面

    1厘清各类制度障碍,提升治理界面质量

    一方面,随着国家新一轮经济改革的加快以及国家一系列有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的政策出台,在体制机制改革层面已经释放了很多的“制度性红利”,但不可否认的是,新常态背景下籍由新旧制度体系之间转换而产生的摩擦和能耗是必然的,特别是在有关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现代学徒制运作、公共部门与私人资本合作等方面,尽管出台了一些政策制度,但仍然存在诸多亟需解决的制度性障碍。鉴于此,国家和地方政府层面要以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总要求为基本目标,以“划定政府与市场、社会的权责边界”为导向,全面清理和废除限制市场及社会多元主体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的有关政策规定,保证各类利益相关主体可以在各自能量场内享有相对平等的权利,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的新型关系,从而在微观操作层面清除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模式创新的制度障碍。另一方面,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中,职业教育作为与产业紧密相联系的一种特殊的教育类型,首当其冲地理应走在前面,但也因此势必存在一些制度性空白。就目前的职业教育而言,专业布局结构调整、职业性课程体系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管理运作模式创新等都离不开多元合作的深入推动,但对于社会参与主体的责任划分、权利保障等核心问题,制度供给的不足和缺失是明显的,这就迫切需要从教育、经济、劳动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修订和制定入手,真正建立起具有支撑力的法律框架,[9]保证新常态下多元共治、互惠共生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模式有规可依。

    2完善治理机制设计,确保共同治理效能

    从系统共生的角度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治理问题并非单一的线性活动,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它是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这一教育行为的基础上,按照市场或非市场运作的方式建构的一种系统性、网络化的多元主体合作行为,这就需要体现并遵循协同互补、平等互利、专业化分工、社会化服务等原则,其有关制度设计就要从根本上体现市场和社会组织具有制度设计的话语权。在治理机制上,要深刻体现这样三个要素: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的载体是基于政府、市场、社会的框架而囊括了诸多利益相关者,不局限于传统的政府机构和職业院校;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的前提是利益主体的独立性、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利益协调的制度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能效有赖于多元利益相关者对共同制定的制度框架和价值观念的遵循。当前,在进行有关治理机制设计时,特别要注重多元主体的民主协商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的健全,注重彼此之间处理有关事务时所具有的灵活适应的调节机制的建设,更要注意加强有效规避“搭便车”等集体行动困境的机制建设,有效减少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共生系统的运行成本并化解外部系统环境的负向作用,有效增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制度设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互动协同作用,提升合作共生效能

    1搭建高效治理框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在职业教育由“政府主导”转向“多元共治”的过程中,因为多元主体的介入,治理架构中的决策权和话语权被合理分散,各参与主体间的内在利益诉求和外部矛盾冲突不可避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所能遭遇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如何有效整合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10]这就需要在政府的有效介入下完善治理模式和管理方式,形成多元共治的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委员会等治理框架,以制度化的形式保障各方参与主体的利益,并促使各方参与主体的合作旨趣从固守狭隘的自身利益转向关注社会公共利益。除了加强合作治理的领导机制构建和突出领导方式创新之外,更要强化信任机制的建设,强化内在的自觉的激励约束效用,挖掘传统文化和价值观念中的正能量,加快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共生系统的构建进程。也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资源有效配置的良性循环,保证合作各方互惠共生效能的提升。事实上,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市场和社会力量不仅快速崛起而且拥有强烈的参与社会治理的意愿,政府应该抓住时机推动共生力量的叠加,并将各方参与主体投入的资源有效转化为共生能量。一方面,职业教育要加强与市场、社会的多维对接能力,在多元共治的职业教育治理框架下要引入竞争机制,逐步推行公私合作模式,促使公共资源和市场及社会资源能够实现最大限度的整合;另一方面,要以公共利益维护为出发点,以资源的有效整合为抓手,强化利益分配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避免因社会力量分散而产生碎片化治理的风险。

    2推动模式创新实践,促进多元共治优化

    任何治理模式都不是伴随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活动的开展而与生俱来的,也并非是绝对完美或水到渠成的,它还存在哪些缺陷和不足需要在实践中检验。一方面,这是因为通过实践可以建立治理模式的学习机制。不同约束环境下的实践会不断增强各参与主体对合作共生、互惠互利的认知和理解,特别是当面临着治理失灵的困境之下,如何有效地通过危机应对、制度重建等调适好现有的工作,保障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共生系统的稳定和健康运行。另一方面,通过实践可以优化治理模式的逻辑结构。共生系统的复杂性和动态性,决定了不同参与主体的功能性差异和能力场域的不同,从而可以在实践中形成能力与任务相匹配、资源和权责相对应的多元共治、互惠共生的价值观念,塑造各方参与主体间的互动协同关系,确保治理模式创新与教育实践发展相统一。当然,我们应该注重“摸着石头过河”和“局部试点探索”相结合,逐步将共同治理实践所形成的经验系统化和制度化,加强对经验的推广应用和改良,有效增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制度设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可以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过程中,基于现代商业管理技术、社会化治理工具、大数据处理技术以及现代信息化技术等将释放出的改革创新的“制度红利”和“政策红利”最大限度地转化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的实际绩效,促进我国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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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朱小军.多元合作共治: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路向选择[J].职教论坛,2016(7):31—35.

    [5]陈金圣.从行政主导走向多元共治:中国大学治理的转型路径[J].教育发展研究,2015(11):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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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孙霄兵.推进管办评分离构建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J].中国高等教育,2015(20):7—11.

    [8]唐汉琦.论大学战略规划与共同治理[J].现代教育管理,2016(7):13—17.

    [9]肖凤翔,陈潇.官民共治的现代职业教育治理体系之框架[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6(4):36—40.

    [10]张立荣,田恒一,等.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中的政府治理模式革新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6(2):99—103.

    【Abstract】The governance mode innovation of collegeenterprise cooperation has been an urgently important issues, and the symbiosis theory is the powerful tool to analyze the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Based on the symbiosis theory, this article explains the realization logic of governance mode innovation of collegeenterprise cooperation, and points out that the direction of governance mode innovation of collegeenterprise cooperation is multisubject governance and reciprocal symbiosis. Then, this article puts forward that we should construct the positive symbiotic environment to build multisubject governance structure, strengthen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to build the symbiotic interface, strengthen the interactive synergy to enhance the symbiosis efficiency in order to provide reference to enhancing the modernization governance ability in our country.

    【Key words】collegeenterprise cooperation; symbiosis theory; governance mode; development path